方案编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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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一、前言为更好地规范方案编制审批程序,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明确方案编制审批的程序、要求和责任,规范方案的制定、审批和实施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内部的各类方案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

四、方案编制程序1.方案的确定在制定方案之前,应明确方案的目的、任务、范围、目标、时间要求等,确定编制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编制方案(1)明确编制方案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收集相关资料,分析现状,明确问题和目标。

(3)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编制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分工。

(4)拟定初稿,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5)绘制方案图表,编写文字说明,形成正式方案。

3.审批方案(1)方案应经过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批程序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明确审批单位和领导责任。

(3)若方案需要上级单位审核批准的,应按照上级单位的规定程序进行。

(4)经批准后,要将方案归入正式文件,供后续使用。

五、方案编制要求1.方案应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2.方案的内容应清晰明了,结构合理,表述简明扼要。

3.方案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4.方案应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做好预案处理。

5.方案编制应注重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六、责任制1.各级领导应加强对方案编制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方案的质量和进度。

2.负责方案编制的单位和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

3.对于方案编制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整改,追究责任。

4.对于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编制审批者,应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适当处理。

七、后续跟踪1.方案实施后,应及时进行跟踪检查,监测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2.对于方案执行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的管理工作,特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市政集团[2017]65号)文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集团资质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及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施工技术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计划、交通疏导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管线保护方案、消防方案、节能方案、标准化实施方案等用于指导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第四条:每个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或较重要的子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总体部署、施工组织计划、主要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基本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符合“附件1(A)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的规定.第五条: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情况单独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不属危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具体内容应符合“附件1(B)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的规定。

第六条:危大工程施工前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施工验收等应满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年第37号令)、《市政集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集团[2017]145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附件1(C)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的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一、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科学地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的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图、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要求进行,科学合理、可行可靠,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3)编制单位应确保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对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按规定报审,审查部门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施工。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部分或全部工作成果的总结和评价,形成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查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编制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确保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审查机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工艺工序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完整性等。

(3)审查机构应及时向编制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并要求编制单位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1.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施工方案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的技术文件,它是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具体实施方案。

(2)施工方案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3)编制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科学合理的选择施工方法和工艺,编制施工方案。

(4)编制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的安全性,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5)编制单位应确保施工方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

2.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要求:(1)编制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按时编制施工方案,并及时报送审查机构审查。

(2)审查机构应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实施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一般规定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6.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7.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9.各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1.现场勘察情况;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2.方案的编制依据;3.支护结构设计计算;4.机械选择;5.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6.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7.降水措施;8.检测要求;模板支撑方案主要内容:1.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包括地基的承载力验算,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的验算,支撑架顶部扣件的抗滑移验算;2.对施工荷载应考虑以下荷载最不利状态组合计算:①模板及支撑自重;②砼及钢筋自重;③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自重;④砼倾倒和振捣产生的荷载;⑤新浇砼对模板侧面的压力;⑥风荷载;3.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水平杆步距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4.绘制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5.砼浇筑方法和顺序,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艺要求;6.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7.模板支撑系统安装和验收要求;脚手架搭拆方案主要内容:1.脚手架设计计算,包括纵横向水平杆计算、立杆稳定性计算、连墙件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2.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杆件间距及连墙件、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3.绘制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4.脚手架搭设、拆除、检查和验收等要求;5.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主要内容:1.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2.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交底、检查和拆装制度;3.安装工艺流程及施工要点;4.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5.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6.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7.各工艺、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8.群塔施工防碰撞措施;9.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10.拆装人员的组织分工及证号;卸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主要内容:1.卸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结构设计计算;2.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节点构造施工详图;3.安装及使用时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检查和验收要求;起重吊装方案主要内容:1.现场环境;2.施工工艺;3.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4.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5.地锚设计;6.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7.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8.构件堆放就位图;9.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拆除施工方案主要内容:1.被拆除建筑和周围建筑的情况;2.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的选择;3.施工工艺及安全技术措施;4.废弃物的处置;5.周围建筑物、构造物的观测;6.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其他:建筑施工现场其他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如爆破施工、滑模工程、地下工程、钢结构、钢网架工程、水下施工、人工挖孔桩、深坑、沉井、沉箱等均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表5.1.3-1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表5.1.3-2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表5.1.3-4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员;2.监理单位须参加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3.建设单位须参加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4.其他参加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表5.1.3-5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注:专家论证意见应明确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另行附页;表5.1.3-6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注: 专项施工方案附在表后;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编制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编制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规定(CCESCC/WI-19)1 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全面性技术文件。

通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进行总体施工技术管理规划,使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满足施工要求,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应体现工程的总体状况,为公司提供施工的全局和重点部位的依据。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和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3 职责3.1 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对规定实施归口管理。

3.2 国家重点及特殊工程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定,总经理批准。

3.3 公司项目部承建的一般工程,由项目部技术科组织编制,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审定,项目部经理批准。

3.4 分(子)公司单独承建的工程,由其技术科或分(子)公司所属项目部技术组组织编制,分(子)公司总工程师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定,分(子)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

3.5 根据工程情况,工程技术管理部、各项目部技术科(组)、各分(子)公司技术科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控制。

4 工作程序4.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要求4.1.1 编制说明a)应说明工程性质,如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国外引进项目及建设的目的意义。

b)应说明主要编制依据(包括质量、安全、环境三个体系文件),并列出依据资料、文件的全称、文件号或代号。

4.1.2 工程概况a) 建设项目的规模b) 工程特点c)主要项目工程量d)建设地区特征e)施工条件f) 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4.1.3 施工部署a) 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b) 明确施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c) 划分各施工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和施工区段d) 确定项目工程施工顺序,划分施工阶段,提出各阶段的施工目标。

e) 明确主攻项目和穿插施工项目及其建设期限f) 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g) 项目管理总体安排4.1.4 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选择a) 主要施工方法包括:主导工程、关键部位、特殊部位的施工方法。

工程方案 编制 制度

工程方案 编制 制度

工程方案编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方案编制工作,提高工程方案的质量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方案编制是指依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利用现有技术、设备和资源,制定出符合工程规范和标准的详细方案,以便后续实施。

第三条工程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是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工程方案编制应该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经复核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方案编制工作属于项目管控内容,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监督。

第二章编制范围第六条工程方案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建筑、交通、电力、矿业、环保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七条编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概况、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材料及设备清单、工程预算、工期计划及安全生产预案等。

第八条工程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体现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原则。

第三章编制流程第九条工程方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流程:(一)确定编制方案:根据项目的要求和特点,确定编制工程方案的基本范围和流程。

(二)搜集资料:搜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基本建设条件、地质勘察报告、规划方案等。

(三)方案设计:根据项目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包括工艺流程、工程结构、设备选型等。

(四)编制报告:将设计方案整理成报告形式,包括图纸、文字说明、技术数据表等。

(五)复核审核: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审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六)修订完善:根据复核意见,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汇报批准:向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成果,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编制要求第十条工程方案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方案应突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投入产出比。

第十二条工程方案应注重工程设计、施工组织以及材料选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三条工程方案图纸应符合工程规范和标准要求,图纸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图纸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方案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风险,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预案。

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审批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审批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规范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审批活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减少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机构为确保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审批的质量和效果,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

编制机构由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三、方案编制(一)编制原则1.依据工程建设、施工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2.按照工程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3.保证方案内容合理、安全、可行、经济和适用。

(二)编制流程1.方案编制必须根据项目计划制定方案编制计划。

2.方案编制必须稿件统一、结构合理、文字准确、图表清楚、格式规范。

3.方案编制必须牢固树立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意识,考虑项目自身的情况,科学合理的组合和选择施工方法。

(三)编制程序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建设管理要求配备定级负责的技术负责人员编制施工方案。

2.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编制计划对施工方案进行逐级审核。

3.项目管理部门应会签意见后将方案逐级上报。

4.项目管理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的技术协调人员通过会审和固化工序,明确岗位职责,采取措施保证方案的可行性并优化方案内容。

四、方案审核(一)审核要求1.方案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2.方案中所列材料及设备应与设备安装图及材料计划表相符。

(二)审核程序1.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方案逐级审核,对问题及时处理。

2.项目管理部门应会签意见后将方案逐级上报。

3.项目管理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协调审核结果,优化方案并解决问题。

五、方案审批(一)审批要求1.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宏观调控和行业政策。

2.方案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方案应符合审批机构的审批要求。

(二)审批程序1.项目管理部门将方案逐级上报,并会签意见。

2.审批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文件。

3.在审批期间,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审批机构的要求完善方案内容并回复审批机构。

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要求和法律法规,详细制定的工程施工方案书面文件。

第三条工程施工方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编制,合理合法,科学可行。

第四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度管理、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创新设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当注重交流与合作,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八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擅自篡改、扩大、减小。

第二章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管理程序第九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阶段,明确工程建设目标、项目要求,并成立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小组。

(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并明确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任务,进行分工,确定编制人员。

(三)编制小组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要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初步工程施工方案。

(四)初步工程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调整、优化,并形成最终工程施工方案。

(五)最终工程施工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实施。

第十条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当注意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能够准确编制工程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合适的方法,认真负责地完成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寻找解决方案,确保工程施工方案的顺利编制。

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管理,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领域的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环保性和安全性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地的地理、环境、资源、经济和社会因素,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协调性和持续性。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从事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设计方案编制第五条设计方案应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设计标准规范等文件进行编制。

第六条设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建设目标等;(二)设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等;(三)工程分析:工程概况、工程功能、工程布局、工程构造、工程材料等;(四)设计方案:设计理念、设计原则、设计风格、设计要点等;(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施工环保等;(六)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各单位工程投资等;(七)设计周期:设计阶段、设计进度安排等。

第七条设计方案编制应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设计技术和设计方法,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地域特色,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第三章设计方案审查第八条设计方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设计方案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条件等;(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项目建设目标、功能需求、工程布局等;(三)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是否合理控制工程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四)设计方案的安全性:是否符合施工安全、环保、防灾等要求;(五)设计方案的实施性: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管理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二、编制依据及原则1、编制依据本标段专项方案编制的依据主要为第七标段图纸、重庆市相关参考性资料、上级单位下发的专业性意见及指导性施工文件、国家颁布的规程、规范及施工技术标准等文件以及项目人员专业可实施性经验.2、编制原则1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有实现的可能性.2满足施工工期要求,制定专项方案时要以满足工期要求为前提,在制定技术方案时尽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先进的施工技术,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确保工期.3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质量和安全,并提出相关保证质量及施工安全的控制措施,使方案符合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和安全规程等要求.4在合同价控制下,尽量降低施工成本,使方案更加经济合理,增加施工生产的盈利.三、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相关预案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附图.以上七条主要内容可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增减.四、审核程序与责任分工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初审,审核的过程中进行仔细审查及完善方案内容,初审完成后交由项目经理终审修改,并签字.2、填写总承包部下发专用施工方案报审表上报总承包部进行审核,由总承包确认方案内容是否可行,方案内容合格后进行签字及盖章.3、填写监理单位下发专用施工方案报审表上报监理单位,若方案内容无异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及签字.4、若方案需要修改,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修改意见,并退回项目部进行修改后在报审,监理工程师重新进行审批并签任.5、需专家评审的方案,由专家评审后签发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进行上报审批,审批流程与上述步骤相同.五、安全保障措施1、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由各相关部室进行存放保管,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根据相关方案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进行交底,交底内容确保详细、周到,明确安全工作责任.2、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批完成的专项施工方案,若因施工需要,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对方案进行修改.3、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进行抽查,对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队伍,有权令其纠正,对危及生命安全的,有权另其停工整改.六、实施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完成后可作为本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管理,确保施工的质量与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随时可做出合理调整,以便满足现场施工中对质量及安全的控制.若调整幅度较大,需将调整后方案进行上报审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根据此方案制定的内容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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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管理规定1定义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编制、修改和解释,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批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目的为了有效地执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制度,以进一步明确方案编制和审批管理制度。

3依据本制度以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建二通[2011]42号文件》为主要依据,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技术部在科教大道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制度。

4编制规定1)工程技术部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的要求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格式采用华南公司统一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之前由项目经理组织讨论并主持编制。

3)项目总工程师应对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技术施工方案(D类)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分为一般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C类)、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B类)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A类)。

5)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讨论确定所需编制的专项技术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范围,制定施工方案编制计划。

6)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在专项工程施工前15日内编制完毕。

7)所有施工方案应经项目部论证评审,D类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B、C类方案由公司组织评审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A类方案通过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8)对“重、大、特、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由局和公司科技部负责组织编制。

5审批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申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项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工艺、工期、资源配备计划经济合理,管理保证措施满足相关方要求。

根据评审提出的意见,编制人员应按意见修改。

1)直管项目:经项目部评审后,由授权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局科技部备案;2)直营项目和委托项目:经项目部评审后,报公司科技部,科技部组织审核后,由授权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局科技部备案。

3)“重、大、特、新”项目:对局或局属法人单位来说属于“重、大、特、新”项目,由直管项目或公司审批后,将书面评审意见报局科技部,科技部审核后,由局总工程师审批。

直管项目和委托项目按单位工程授权委托,有效日期从授权委托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日止;直营项目按区域公司授权委托,授权有效日期按年度计,期间被授权人有变动时,授权委托书应重新办理。

委托书见附件3、附件4。

6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局总工程师(或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1。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典型剖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相邻环境概况;2)编制依据: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3)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案、检查验收等;4)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7安全专项方案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2。

下列人员应该参加论证会:1)专家组成员;2)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6)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4)专家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8附件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3 授权委托书(以区域公司授权)附件4 授权委托书(以单位工程授权)附件5 施工方案审批表(A、B、C类)附件6 项目施工方案审批表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授权委托书(以区域公司授权)编号:20XX-00X(单位名称):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规定》的要求,现委托你单位[姓名、职务]负责审批你公司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施工方案,审批完成后请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审批表报局科技部备案。

本委托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年月日授权委托书(以单位工程授权)编号:20XX-00X(项目部名称):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规定》的要求,现委托你单位[姓名、职务]负责[工程名称]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施工方案,审批完成后请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审批表报局科技部备案。

本委托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年月日附件5: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方案审批表(A.B.C类)附件6: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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