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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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解析

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解析

2019年第12期现代园艺只有做好湿地资源保护工作,才能发挥其气候调节、水质净化等多方面的功能。

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虽然我国各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各项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和法规,但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还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1湿地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1构建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要想推进实施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需要确保相关部门工作能够协调一致。

然而现阶段,林业主管部门依旧处在相对弱势的位置,无法真正贯彻落实湿地保护管理的职责。

从当前我国行政管理架构来看,地方政府部门属于行政管理决策的最终决策者,在行政事务管理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河流、湖泊等类型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常常关系到各个不同的行政区域,区域之间的协调也要求政府来统筹。

所以,应尽快构建一套以地方政府主导的湿地保护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将其当成是管理主体,更好地调动其它部门工作。

另外,还需要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度、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提升工作效率。

在这一制度中,林业部门应肩负起组织、协调、指导以及监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

1.2建立科学的决策咨询机构为实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必须要积极设置国家湿地科技委员会,其工作职责如下:(1)为国家重要湿地、退化湿地、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的认定、评审以及调整工作,制定科学的标准和规范的技术规程。

(2)制定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标准以及报告编写指南,科学评价和论证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

(3)组织进行退化湿地的认定与评估工作。

(4)合理制定湿地生态恢复补偿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置湿地科学技术委员会,借助于建立与健全湿地认定、评审和保护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能够朝着更加科学化与规范化的方向发展[1]。

2湿地保护管理的意义2.1构建优越的人居环境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于城市生态环境、卫生面貌、民居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建立健全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建立健全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它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对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的地区、单位或个人进行补偿,同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进行收费或处罚,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一、当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一)补偿范围和标准不够明确目前,生态补偿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但对于一些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如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尚未纳入补偿范围。

同时,补偿标准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往往不能充分反映生态保护的成本和生态服务的价值。

(二)资金来源单一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这导致资金总量有限,难以满足生态保护的实际需求。

(三)补偿方式较为简单大多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技术、政策等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这种单一的补偿方式难以激发受补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利于生态保护的长效发展。

(四)监管和评估机制不完善对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生态保护效果的监管不够严格,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难以保证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生态保护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一)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激励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生态保护,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从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偿,可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生态保护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让为生态保护做出牺牲的地区和人群得到合理补偿,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和措施(一)明确补偿范围和标准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的范围,将更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纳入补偿范畴。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践、问题和建议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践、问题和建议

是 长期 以来 它 的 价 值 和 功 能并 没 有 得 到 全 面 的认 识 和充 分 体 现 。 改革 开放 以 来 , 由于 没 有 建 立 起 有 效 的 生 态 保 护 制 度 安 排 、以 及 对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的 忽 视 ,我 国 的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日益 恶 化 ,水 土 流 失 、森 林 锐 减 、草 原 退 化 、河 流 污染 、湿地 减 少 以及 矿 产 资 源 过 度 开 发 等 现 象 屡 见 不 鲜 。 全球 环 境 可 持 续 发 展 指 数 最 新 排 名 中 国 在 14 国 家 中位 列 第 l 3 。 4个 3位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实 现 人 与 自然 和谐 发 展 必 要 且
紧迫。
性转移支付项 下设立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科 目,对 “ 江 源 ” 、南 水 北 调 中 线水 源 地 等重 点 三
生 态 区 进 行 补 偿 。 20年 转 移 支 付 20 元 , 09 5亿 2 1年达 到 了3 oL ,这是 中央 财政第 一次 明确 00 o4元
嚣 SHAANXl DEVEL 0PMENT
2 0 年 财政 部 制定 了 《国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转 移 支 09 付 ( 点 ) 法 》 , 《 法 》规 定 中央 财 政 在 均 衡 试 办 办
生 态 环 境 是人 类社 会 经 济社 会 发 展 的基 础 ,但
北 、辽 宁 、浙 江 、安徽 等 1 个 省 区 开展 森 林 生 态 效 1 益 补 偿 试 点 ,并 于2 0 年 正 式 建 立 中 央 财 政 森 林 生 04
但是 ,生态产 品又是 一种公共产 品 ,生态环境
保 护 和利 用 又具 有 很 强 的 外 部 效 应 ,往 往 导 致 投 入 和 收 益 并 不 对 等 。基 于社 会 公 平 性 考 虑 ,生 态 补 偿 是 目前 解 决 生 态 环境 中 有关 公 共 产 品 外 部 性 的 一 个 行 之 有 效 的 内化 手段 。生 态 补 偿最 初 源 于 自然 生 态 补 偿 ,指 自然 生 态 系 统 对 干 扰 的 敏 感 性 和 恢 复 能 力 ,后来 逐 渐 演 变 成 促 进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的经 济 手段 和 机 制 ,它 通 过 对 损 害 ( 保 护 )资 源 环 境 的行 为 或 进 行 收 费 ( 补 偿 ),提 高 该 行 为 带 来 的外 部 不 经 或 济 性 ( 外 部 经 济 性 ),达 到 保 护 资 源 的 目的 。其 或 本 质 上 就 是 通 过 调 整各 利 益 相 关 方 生 态 以及 经 济 利 益 关 系达 到 保 护 生 态 环境 目的 。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对湿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进行相应的经济转移支付,以达到湿地保护的目的。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湿地补偿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出发,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资金来源不足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才能持续进行。

但事实上,由于湿地资源的减少,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补偿机制的实施。

政府部门在进行起步阶段中也缺乏统一的制度安排,导致监管体制不完整,缺乏资金保障。

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增加对湿地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提供资金,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和政策保障制度,确保资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二、补偿标准不确定补偿标准是进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由于地域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在制定补偿标准的时候,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和监管体系,导致湿地生态补偿标准不确定,无法坚决地推进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建议:政府部门应拟定统一的标准,结合科学技术和地方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湿地保护补偿金的幅度。

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加强建立监管机制,制定规范和透明的湿地生态保护和补偿标准。

三、重保护轻利用当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更多地侧重于湿地的生态保护,而忽视了湿地的利用和经济价值,导致了湿地的开发利用不足,影响经济发展和地方居民的收入。

建议:政府部门应注重加强湿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平衡,兼顾社会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

同时注重开展湿地产业的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规划缺乏前瞻性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需要有长期和可持续的规划。

但目前,该机制缺乏前瞻性的规划,没有针对未来发展趋势的规划,也没有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投入,加强对湿地的规划和监管工作,建立长期规划体系,保障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政府部门、行业机构、相关企业和市民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促进湿地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一、引言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本报告旨在分析当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和有效实施。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对损害(或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调整相关利益者之间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意义1、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对生态保护者的经济补偿,激励其采取更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平衡生态资源丰富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与生态资源消耗大但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区域间的公平发展。

3、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使人们更加重视生态环境的价值,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

三、当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一)补偿标准不科学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缺乏科学依据,未能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保护成本以及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导致补偿不足或补偿过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资金规模有限,难以满足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实际需求。

(三)补偿方式较为简单多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技术、政策、项目等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影响了补偿效果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四)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对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生态保护效果的监督评估不够严格,存在资金挪用、滥用以及生态保护目标未实现等问题。

(五)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态补偿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法律责任,影响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1、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综合运用市场价值法、替代成本法、意愿调查法等多种方法,对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服务价值进行全面评估,为确定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我国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刘自刚来源:《乡村科技》 2018年第8期城市湿地在涵养城市水源、调节区域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

但是长期以来,城市化发展对土地、水资源等的需求急剧增加,导致城市周边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污染越来越严重。

而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是城市湿地生态恢复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城市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但是,目前城市湿地公园在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 我国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存在的问题1.1 设计和建设理念存在误区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应尽可能保留最原始的湿地自然景观,但是,现阶段我国很多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缺少生态学的理论指导,未体现出湿地景观特征及自然群落演替等特点。

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人工痕迹明显,如硬质铺装、人工建筑等较多,不能表现出本地特有的自然湿地特征。

部分城市湿地公园分区规划不合理,没有明确划分保护区域和可利用区域,需要保护的湿地自然区域受到了严重的人为干扰,导致湿地功能退化。

1.2 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现象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能够有效提高城市绿地指标,突出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功能,体现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因此,许多城市以申报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省级(城市)湿地公园来达到提高该城市知名度的目的,忽视了应保护的湿地生态系统以及湿地公园建成后的建设与管理。

1.3 教育功能不强,宣传力度不够鉴于认识偏差,人们普遍把城市湿地公园当作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对其具有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认知不多,尚未形成全社会关心及支持湿地公园建设的舆论氛围。

此外,地方政府受经济利益驱使,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建设与保护矛盾尤为突出,个别地方对湿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及开发,造成湿地丧失了原有的自愈功能。

2 我国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对策2.1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明确“谁补偿,补偿谁”,即明确湿地生态补偿义务承担主体和受偿主体。

在湿地生态服务系统中,湿地的使用者、受益者和污染者都是该湿地生态补偿义务承担的立体,自觉对湿地生态加以补偿,可以有效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湿地是地球上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维持水文平衡、净化水质,还可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湿地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用以通过经济手段保护湿地。

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将从政策、管理、资金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政策问题1.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法规并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湿地的利用和保护。

在很多地方,湿地的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平衡,导致湿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2.行政部门职责不清:湿地生态补偿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缺乏统一的监管和管理机制,导致管理混乱、责任不清,影响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执行。

建议:政府应加强对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行政部门的职责,加强统一监管。

二、管理问题1.缺乏科学性:在湿地生态补偿中,很多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导致补偿效果不明显,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甚至可能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更大的破坏。

2.缺乏监督: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很难监督到资金的真实流向和使用情况,存在着滥用、挪用、浪费等问题。

建议:加强对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的科学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设计和实施科学合理,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督机制。

三、资金问题1.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企业捐助,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难以保证长期的湿地生态补偿能力。

2.资金分配不公平: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的资金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很多资金集中在一些大型、知名度高的湿地项目上,而一些小型湿地项目则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

建议:政府应采取多种渠道筹集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包括税收、生态税、环保基金等,同时要建立资金公平分配机制,为小型湿地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湿地存在的问题和保护措施

湿地存在的问题和保护措施

湿地存在的问题和保护措施一、湿地存在的问题1.1 湿地面积减少湿地是由水和陆地组成的生态系统,它们是生物多样性和全球气候调节的关键。

然而,由于城市化和农业扩张等人类活动,湿地面积不断减少。

据统计,全球每年失去的湿地面积达到数百万公顷。

1.2 污染湿地是自然界中最有效的净化器之一。

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量有毒物质被排放到水体中,导致湿地生态系统受到污染。

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健康和生计。

1.3 生态平衡被破坏湿地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平衡体系。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崩溃。

例如,如果某种植物或动物数量过多或过少,都会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二、保护措施2.1 加强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湿地资源的监管力度,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湿地。

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2.2 科学规划对于已经开发的湿地,需要进行科学规划。

例如,对于城市化过程中涉及到的湿地,可以采用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措施来保护湿地。

2.3 生态补偿政府可以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来鼓励保护湿地。

例如,在一些重要的湿地保护区内,可以建设生态旅游景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赏和体验自然风光,并将一部分收益用于湿地保护。

2.4 教育宣传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例如,在学校开展环境教育活动,让孩子们了解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2.5 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保护全球湿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共同推动全球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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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湿地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湿
地生态系统,各地相继提出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在建立和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
出相应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
1. 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支持
目前,我国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支持,导致补偿标准不统一、执
行难度大。

各地区和部门基本上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经验制定相关政策,缺乏统一的法律
依据。

这就导致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和不规范。

2. 补偿标准不合理
目前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中,补偿标准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有些地方对湿地生态环境
的价值认识不足,导致补偿水平偏低;而有些地方则过分追求补偿水平,导致企业和个人
难以负担。

这会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对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重视。

3. 缺乏有效监管机制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项目进展缓慢、效果
不明显。

一些地方的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资金流向不明,项目效果也无法保证。

缺乏有
效的监管机制,也就无法保证湿地生态补偿的效果。

4. 受益主体缺乏参与度
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中,受益主体对于补偿标准的制定、资金使用等方面缺乏参与度。

这就导致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执行效果不明显,也无法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二、建议
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相关部门应当着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法律
层面上明确湿地生态补偿的相关原则、标准和程序,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从而保证补
偿机制的健全和规范。

2. 合理制定补偿标准
在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湿地生态环境的实际价值,合理确定补偿水平。

可以通过开展专业的生态评估和成本核算,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从而保证补偿水平
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加强监管和透明度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可以建立相关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项目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
性和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

三、结语
建立健全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实际的建设和执行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
门和机构加强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加强监管和
透明度,提高受益主体的参与度,共同推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健康发展。

相信在各方的
共同努力下,湿地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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