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管理约束性条款
建筑工程项目部管制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部管制制度一、项目部组织架构1.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是项目的核心管理部门。
2. 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技术、材料质量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4. 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5. 采购部:负责施工物资的采购管理,确保施工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
二、人事管理制度1. 人员招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人员招聘。
2.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培训计划: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 评估考核: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激励优秀员工,纠正不良行为。
5. 奖惩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三、质量管理制度1. 工程质量标准: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质量把关:建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每个工序的质量合格。
3. 质量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
4. 质量记录:建立质量记录档案,记录每个工序的质量情况,便于溯源和追查。
5. 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各岗位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 突发事件处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
5. 安全奖惩: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遵守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五、卫生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重视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2. 垃圾处理:定期清理施工垃圾,遵守垃圾分类处理规定,保障环境卫生。
清单|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争议条款及不利条款

清单|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争议条款及不利条款来源: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法律实务作者:陈宽山笔者从审阅过的施工合同中摘录部分常见争议条款及常见对承包人不利的条款,供读者参考。
一、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易产生争议的条款1、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但对增加工程计价无明确约定(结算时,对增加工程建设方主张仍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施工单位则主张另行协商)。
2、签订交工协议时约定移交钥匙、水电保管,工程主体、各类设备、设施的正式移交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认为签订交工协议时工程即已完成移交,建设单位则认为未完成移交)。
3、工程款按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多栋单项工程的形象进度是指全部单项工程形象进度还是其中某一单项工程形象进度)。
4、施工至±0.00后支付……(“后”可能后几日也可能是几个月)。
5、收到完整的结算材料后,30天内双方办理结算(何为完整结算资料,办理结算不是完成结算)。
6、材料价格上涨超过5%时,对材料价格据实调整(对5%的部分是否调整,“据实”是以信息价还是市场价;如以市场价,市场价如何确定)。
7、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信息价平均计算(“平均”是指“加权平均”还是“算术平均”)。
8、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暂时”可能“暂”很久)9、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返还(主体保修期为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住宅般为70年)10、水电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费缴费发票复印件后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是否需向乙方提供发票原件进行比对)。
二、施工合同中常见对施工单位不利条款(一)工期类工期类对施工单位不利条款如:1、总工期,340天(本工期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2、竣工日期均为“……,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括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验收通过。
”3、不因开工工期的变化而改变20017年12月1日达到销售要求的目标。
4、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管制措施

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管制措施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的管制措施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安全可靠。
在土木工程建筑项目中,为了遵循规定和标准,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各种管制措施。
本文将就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的一些常见管制措施进行阐述。
首先,项目进场前,需要进行审批手续的办理。
包括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
在审批办理过程中,需要清楚明确工程项目的用途和规模,以及项目所需的基本材料和设备。
其次,项目施工中,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施工队伍。
施工队伍需要进行严格的人员资质审查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施工队伍还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序列、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同时,施工现场需要做好安全措施。
包括施工区域的围挡设置、周边环境的消防设施、现场道路交通的组织等。
特别是在高层建筑和大型桥梁等施工过程中,需设置安全网、防护架等设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除了安全措施,还需要注意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管制。
施工材料需要经过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设备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施工现场还应建立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库存管理制度,确保供应的及时、合格。
在土木工程建筑项目中,还需要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
监督部门需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合规性。
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各种验收,包括结构验收、防水验收、设备验收等。
只有通过验收并获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书,项目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另外,项目建设期间还需要进行环境保护。
包括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还需要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总之,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的管制措施是确保项目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并保障其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审批、规范的施工管理、有效的安全措施、质量管控、环境保护等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土木工程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十大共惯性问题

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十大共惯性问题2012年起,局实行了“5553”专业片区管控模式,推行了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局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但是通过一年的管控发现,还有一些共、惯性问题在全局许多项目中普遍存在或长期存在,若不大力整治、消灭这些顽疾痼疾,将严重危及全局生产和企业安全,现就以下十大共性、惯性问题,列出其主要表现和整改要求:一、火工品管理、使用不规范:1、问题主要表现:①库管员不是正式职工,入库、发放、退库手续不全,制度执行不严。
内业资料不规范。
②储存库房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库内存放不规范;监控、报警设备、施故障修复不及时。
避雷设施未按规定定时检测。
现场临时存放无临时雷管、炸药存放箱。
导爆索的切断工具和方法不正确。
对毫秒雷管的保管重视不够,随意丢甩。
雷管、炸药、导爆索未按规定销毁。
③火工品运输、临时存放和使用无单位职工监控;领取手续未按制度执行。
雷管、炸药同车运输;现场爆破作业无安全员、监炮员监控。
毫秒雷管、导爆索、起爆雷管的连接没有专项设计,随意乱接,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装药作业工具不符合要求。
现场的雷管、炸药未按规定分开放置。
装药区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隔离。
装药区域与电器和射频设备没有隔离。
起爆器保管不善,随意乱放,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④当班没用完的火工品未及时退库。
2、基本要求:①新建库房须符合国家、地方和局相关规定,库管员等涉爆管理人员须是单位职工,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②火工品储存、运输、临时存放和使用等环节必须由本单位职工全程监控,消防砂、水池和静电释放桩等设置齐全。
避雷设施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
现场临时存放必须有临时雷管、炸药临时存放箱(木质),监控、报警故障按要求48小时内恢复,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导爆索要用锋利刀具在木板上切断。
毫秒雷管要放在安全可靠位置,严禁随意丢甩和重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规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规指引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1.3 合同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法、合规、合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2.1 发包人应取得建设项目的主体资格和相关批准文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2 发包人应完成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中标人与发包人应签订中标合同。
2.3 承包人应具有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
2.4 合同双方应对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进度、投资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条款的约定3.1 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2 合同双方应遵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3.3 合同双方应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并明确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3.4 合同双方应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
四、合同的签订和备案4.1 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2 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签订的合同备案至相关主管部门。
五、合同的履行和管理5.1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2 合同双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纠纷处理等。
5.3 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项目总工职业化考试题库(综合管理)

项目总工职业化考试题库一、综合技术管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各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组建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机关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交底,交底工作由公司()组织,并形成书面记录。
A.总工程师 B.工程部长 C.主管领导 D. 分管领导2.项目开工()月内,必须完成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方案(不含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专项方案编制计划。
A.半个 B.一个 C.二个 D. 三个3.工程开工前,由()组织对项目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界定。
A.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 C.工程部长 D. 项目副经理4.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三检制”:即班组自检、技术主管检查和()。
A.监理工程师专检查 B.业主代表检查 C.项目总工专检D. 质检工程师专检5.主体工程、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的劳务队伍引进,按照()的原则,队伍须优先从局公布的合格劳务分包名录中选取。
A.经理部自主选择 B.经理部为主、坚持公司审批 C.公司决定 D. 公司为主、经理部为辅6.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须由()组织技术交底,并留存完整的书面记录。
A.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 C.工程部长 D. 技术主管7.经理部安质部至少配备安全员和质检员各一名,质检员必须工作()年以上并具有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A.一 B.二 C.三 D. 四8.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由()带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A.项目经理 B.项目副经理 C.项目总工 D. 安全总监9.设计等级为()及以上的混凝土配合比须上报局试验检测中心进行审核、批复。
A.C30 B. C40 C. C50 D. C6010.大宗物资采购需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须经()共同评审。
A.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B.项目部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C.项目经理和物设部长 D. 公司物设部的项目部物设部11.项目经理部指派()负责分管机械设备,设立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开展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A.项目总工 B.一名副经理 C.物设部长 D. 项目书记12.实施监控量测的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监测专项方案,监测专项方案实施前必须经子(分)公司审批,()基坑及高风险隧道的监测专项方案还必须经局监测小组评审通过后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中铁四局项目施工管理约束性条款

中铁四局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施工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全局项目管理基础,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等方面的控制力,确保项目全过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项目管控条款为红线条款,是从局现行管理制度、办法中提取而来的,不求全面性、不求系统性,只求每条每款执行的必须性,因此是否定性条款。
第三条本次项目管理约束条款的制定,不影响局现行的各项管理办法、制度的效力,本次汇编条款中未明确的有关事宜仍按局现行的管理办法、制度执行。
第四条随着全局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局将继续修订完善本管理条款的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大型建设项目中由各个公司组建的“项目分部",须同样执行本管理条款中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本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将作为局专业片区管控、稽查大队、局施工生产大检查的依据和检查重点内容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七条项目中标后交接项目中标后,各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项目有关情况的交底工作,双方均应留有工作交接清单。
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1、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项目中标后,公司应下达项目组织机构令,项目经理部的各业务部门设置应涵盖项目所有的管理工作,要明确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2、主要人员配置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按投标承诺到位,如发生人员变更,及时履行变更手续;项目安全总监按局规定配置,并进入项目领导班子。
第九条项目管理交底各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组建后一个月以内,组织相关机构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交底,交底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并形成书面记录.第十条整章建制项目经理部组建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整章建制工作,涉及施工生产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详见第3~8章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准备1、施工调查工程开工前,须由上级或同级单位组织施工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2、技术准备项目开工一个月内,须完成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方案(不含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专项方案编制计划,开工两个月内完成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上级评审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策划书).3、施工临时设施项目驻地、施工通道(含栈桥)、铺轨基地、制(存)梁场、枕(板)厂、拌和站等大临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应执行策划、设计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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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施工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全局项目管理基础,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等方面的控制力,确保项目全过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项目管控条款为红线条款,是从局现行管理制度、办法中提取而来的,不求全面性、不求系统性,只求每条每款执行的必须性,因此是否定性条款。
第三条本次项目管理约束条款的制定,不影响局现行的各项管理办法、制度的效力,本次汇编条款中未明确的有关事宜仍按局现行的管理办法、制度执行。
第四条随着全局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局将继续修订完善本管理条款的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大型建设项目中由各个公司组建的“项目分部”,须同样执行本管理条款中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本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将作为局专业片区管控、稽查大队、局施工生产大检查的依据和检查重点内容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七条项目中标后交接项目中标后,各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项目有关情况的交底工作,双方均应留有工作交接清单。
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1、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项目中标后,公司应下达项目组织机构令,项目经理部的各业务部门设置应涵盖项目所有的管理工作,要明确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2、主要人员配置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按投标承诺到位,如发生人员变更,及时履行变更手续;项目安全总监按局规定配置,并进入项目领导班子。
第九条项目管理交底各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组建后一个月以内,组织相关机构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交底,交底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条整章建制项目经理部组建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整章建制工作,涉及施工生产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详见第3~8章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准备1、施工调查工程开工前,须由上级或同级单位组织施工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2、技术准备项目开工一个月内,须完成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方案(不含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专项方案编制计划,开工两个月内完成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上级评审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策划书)。
3、施工临时设施项目驻地、施工通道(含栈桥)、铺轨基地、制(存)梁场、枕(板)厂、拌和站等大临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应执行策划、设计和审批程序。
4、劳务分包策划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劳务分包策划方案(分包工序、范围大小),并经集体商定。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控制1、区域负责制公司须对项目实施分级、分区(片)动态管理,明确项目区域责任人,项目区域责任人按等级管理要求的频次对项目实施检查,并留有记录。
2、施工计划编制经理部须依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总施工计划,跨年度时应结合各年度划分编制年度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各季度施工计划、月施工计划,确定重要节点目标,工期紧张时应编制周计划,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进度管理必须坚持调度报告制度、周例会制度和月计划会议制度,对月度计划完成实行月末检查收方,对计划未完成情况要有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施工日志项目经理部必须明确单位工程施工日志记录人,并有完整的施工日志。
5、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对项目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界定,明确必须开展旁站和实行“三检制”的工序,并组织编制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6、人员培训经理部必须制定完整的岗位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内容、对象和培训时间及授课老师),各项培训应编制培训讲义并留有培训记录。
7、过程监控(1)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即班组自检、技术主管检查和质检工程师专检。
(2)落实“内部旁站”制度:经理部需根据局要求,列出本项目必须旁站施工的工序,对旁站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工序旁站记录表格,明确旁站工作要求,旁站人员须做好旁站记录。
(3)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经理部必须针对隧道、地铁(深基坑)、营业线、起重吊装等高风险工序,制定领导带班计划和带班领导分工表,并留有值班、交接班记录。
(4)经理部须按照经过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当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时,须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8、应急准备和响应必须明确高风险工序,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三条项目收尾和交验1、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须明确具体收尾负责人及主要岗位人员,承担收尾、交验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处理工作。
2、经理部必须制定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计划、具体人员分工,项目总工程师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责任人。
第十四条劳务队伍引进主体工程、特殊工序、关键工序施工的劳务队伍引进,按照以经理部为主、坚持公司审批的原则,队伍须优先从局公布的合格劳务分包名录中选取,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五条施工技术管理体系1、工程项目开工前,须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建立本项目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对本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人员按专业和技能进行明确分工。
2、项目经理部须建立以下技术管理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技术交底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技术数据复核制度、技术工作交接制度、技术资料保管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管理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建立工程日志、工程数量、检查记录、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测量(计量)设备仪器等技术台帐,各类技术文件(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范标准必须建立目录。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保证工程日志的完整性、可靠性、实时性,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
项目部依据承建项目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规范、标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手册须发放到项目总工、工程部、试验室。
第十七条设计文件审核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审核设计文件,未经审核的设计文件不得交付施工。
经审核没有问题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可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审核中发现问题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报至监理、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予以确认,并留有记录。
在问题未获得明确回复前,相关设计文件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管理1、所有工程项目均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没有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批准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施工组织设计研讨会,并留有书面纪要。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必须负责组织召开施工组织设计自评会,并留有相关记录,定稿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签署后逐级报批。
3、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须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交底,并留存完整的书面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逐级履行报批手续,没有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技术方案没有得到相应级别审批之前,不得进行各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条技术交底管理1、进入施工程序的各道工序,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绘制简图并标注各部尺寸。
交底人和接受人须当面交接(紧急情况可以实行口头通知,但是事后必须完善书面手续),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并保存留有记录。
第二十一条测量管理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测量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项目测量工作必须执行自检、互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多级测量复核制。
3、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校,满足精度要求后方能使用。
4、经理部在实施控制测量时,必须和相邻的标段进行联测。
第二十二条工程技术总结管理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开工初制定工程技术总结分阶段编写计划,编制计划要根据施工进度划分阶段,并明确编制人员、审核人员。
第四章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第二十三条保证体系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质部,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在领导班子中享受副职待遇,并不得占安质部定员。
2、经理部安质部至少配备安全员和质检员各一名,质检员必须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安全员、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4、经理部安质部须根据项目施工内容配备以下工具、资料: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含国家、行业、局级)、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及措施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如下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2、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3、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责任制度;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环保检查制度;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编制重大风险源台账及防范措施。
5、编制本项目使用机具、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集》。
第二十五条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1、项目经理部经理、书记与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项目分部经理、书记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2、项目分部经理、书记与分部其他管理人员、外协队伍负责人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监督外协队伍负责人与其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第二十六条现场管理1、风险源(1)在作业场所设置较大风险源告知牌;(2)每天进行班前安全讲话;(3)新工序施工前进行安全、质量教育。
(4)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分项施工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施工技术交底同时下发。
2、专项方案所有较大及以上风险源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防范措施,其范围及专家论证必须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之规定。
3、“三检”制和内部旁站隐蔽工程必须执行质量“三检”制,即班组自检、技术主管检查和质检工程师专检;对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工序执行内部旁站制度:(1)桩基、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装工序、混凝土灌注工序;(2)路基施工各种地基加固工序;(3)隧道围岩加固大管棚、小导管钻孔、安装、压浆工序;(4)隧道初期支护钻孔、安装、压浆工序,喷射混凝土工序;(5)预应力张拉、压浆工序;(6)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针对项目特点认为需要旁站施工的工序。
4、领导带班项目经理部必须明确哪些工序为“重要风险工序”,对“重要风险工序”必须安排班子成员带班作业。
5、安全质量检查和问题整改(1)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2)发现的问题整改后,检查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闭合验证,并留有记录。
第五章试验管理第二十七条试验室设置及资质1、按投标承诺或行业标准、建设单位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