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分析以及控制,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成本的优化和控制,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文将从成本核算的定义、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要素、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成本核算的定义成本核算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分析的一种管理方法。
它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较为重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管理费用等成本进行分类加以核算,通过对成本的分析和把握,帮助企业发现并排除其中的损耗、浪费等问题,从而完成对企业成本的统一控制和管理。
二、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为企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对成本进行全面的核算和分析,对产品的加工和生产过程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为企业管理提供更加科学的数据和依据。
并可以对企业的成本结构、生产过程,效益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为企业提供更科学、精准的管理决策。
2. 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找出生产过程中的浪费、损耗、无效成本等问题,从而通过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 优化企业的生产结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成本进行分解和计算,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并分析各个成本环节的价值,并对生产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从而使企业的生产效率更加高效。
三、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要素1. 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方法是指企业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方法和过程,常用的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定额法、活动法、直接法、间接法等。
2.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中需要核算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
3. 成本核算时间成本核算时间是指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时间节点和频率,通常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来定期进行统计。
4. 成本核算对象的代码成本核算对象的代码是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成本进行编码,以便于后期的跟踪、统计和分析。
成本核算 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确保成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成本核算的部门和员工。
二、管理原则1. 准确性原则:确保所有成本数据的准确无误,反映真实的经营状况。
2. 及时性原则:成本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应及时进行,以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
3. 可比性原则:成本核算应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保证不同期间和不同业务之间的可比性。
4.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成本核算质量的前提下,力求核算过程简便、高效,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三、组织结构和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成本核算工作的实施。
2. 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提供成本核算所需的原始数据。
3.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成本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
四、成本核算流程1. 成本预算: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详细的成本预算。
2. 成本归集:按照成本项目和责任中心,归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 成本分配:将间接成本合理分配到各个产品或服务上。
4. 成本计算:根据归集和分配的结果,计算出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
5. 成本分析:对比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分析成本差异的原因。
6. 成本控制:根据成本分析的结果,采取措施调整和控制成本。
五、成本核算方法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法,如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
六、信息系统支持企业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信息系统,实现成本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提高成本核算的效率和质量。
七、制度的监督和评价企业应定期对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处理。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0篇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0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范文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成本核算管理,规范成本核算行为,提高成本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成本核算行为,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由本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原则第六条成本核算的原则是以成本为基础,以期间为划分,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第七条成本核算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确保成本的准确反映。
第八条成本核算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将成本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
第九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各部门、各项目的成本公平分摊。
第十条成本核算应当注意成本的时效性,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成本数据。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方法第十一条成本核算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成本核算和间接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直接成本核算是指将直接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成本直接分配到相关项目上。
第十三条间接成本核算是指将无法直接分配到相关项目上的成本通过成本分配方法计算和分摊到相关项目上。
第十四条成本分配方法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的分配、设备成本的分配、能源成本的分配、管理费用的分配等。
第四章成本核算的程序第十五条成本核算的程序主要包括成本数据的收集、成本的汇总和分析、成本的核算和成本的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成本数据的收集应当由责任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相关成本数据。
第十七条成本的汇总和分析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汇总和分析。
第十八条成本的核算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相关成本核算原则和方法进行核算。
第十九条成本的分析报告应当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制作和提交给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与案例第二十条对成本核算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单位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成本核算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成本核算工作,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成本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成本情况;(二)及时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及时进行,确保成本信息的时效性;(三)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方法、程序和标准应保持一致;(四)可比性原则:成本核算结果应便于与同行业或其他单位进行比较。
第二章成本核算范围第四条本单位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一)生产成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人工、制造费用等;(二)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等;(三)销售费用:广告费、运输费、包装费、展览费等。
第三章成本核算方法第五条本单位成本核算方法采用以下几种:(一)品种法:适用于生产多种产品,但产品品种较少的情况;(二)分批法:适用于生产周期较长、产品批次较多的情况;(三)分步法:适用于生产过程复杂、产品生产工艺较多的情况;(四)定额法: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产品结构较为简单的企业。
第六条成本核算程序:(一)收集成本核算所需的各种原始凭证、资料;(二)审核、整理原始凭证,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三)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对各种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分配;(四)计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报表;(五)分析成本变动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成本核算管理第七条成本核算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第八条成本核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九条成本核算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一)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二)对成本核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三)保守成本核算机密,不得泄露。
第五章成本核算监督与检查第十条本单位定期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成本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成本核算管理。
第三条成本核算的目的是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支出,为公司的成本控制、决策制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实际成本计价、一致性和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成本核算的内容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
(一)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
(二)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三)制造费用:指公司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
(四)期间费用: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六条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支出,涵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等环节。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第七条公司采用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等成本核算方法,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组织方式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
第八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如下:(一)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如产品品种、批次、生产步骤等。
(二)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三)计算产品成本:在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的基础上,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四)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结果,编制成本报表,如成本明细表、成本汇总表等,为公司的成本分析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以确定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子公司,包括生产、销售、采购、研发、人力资源等部门。
第二章成本核算原则第四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原则。
第五条真实性原则要求成本核算数据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
第六条全面性原则要求成本核算涵盖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七条及时性原则要求成本核算及时进行,以便公司及时了解成本状况,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准确性原则要求成本核算数据准确无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三章成本核算组织第九条公司成立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公司成本核算工作。
第十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生产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十一条财务部设立成本核算岗位,负责具体执行成本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部、采购部等部门设立兼职成本核算员,负责本部门成本核算工作。
第四章成本核算对象和项目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产品类型、生产工艺、销售渠道等因素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设或调整成本核算项目,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五章成本核算程序第十六条成本核算程序包括成本核算准备、成本归集、成本分配、成本计算和成本分析等步骤。
第十七条成本核算准备包括制定成本核算计划、培训成本核算人员、准备相关资料等。
第十八条成本归集包括将发生的费用按照成本核算项目归集到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九条成本分配包括将归集到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按照一定标准分配到具体的产品或服务。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成本核算工作,规范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成本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成本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真实性原则:成本核算应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
(三)准确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准确计算各项成本费用。
(四)及时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及时完成,确保成本信息的时效性。
第二章成本核算对象与范围第四条成本核算对象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包括:(一)直接成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二)间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三)期间费用: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
第五条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一)生产成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二)销售成本: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
(三)期间成本:不属于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的各项费用。
第三章成本核算方法第六条成本核算采用以下方法:(一)直接成本核算: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二)间接成本核算:采用定额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方法核算。
(三)期间费用核算: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第四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七条成本核算程序如下:(一)收集成本核算所需的各种原始凭证。
(二)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整理。
(三)编制成本核算凭证。
(四)进行成本核算。
(五)编制成本核算报表。
(六)分析成本核算结果。
第五章成本核算责任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明确成本核算责任,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财务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分支机构的成本核算工作负总责。
(三)成本核算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六章成本核算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定期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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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会计准则》、《工业公司财务制度》,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原则, 是提高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
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消耗, 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
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须全面, 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三条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 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其基本任务是: 经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 挖掘降低成本潜力, 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点是:
1、遵守财经纪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4、进行成本预测, 参与生产经营决策, 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5、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 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 控制生产耗费, 落实成本管理责任, 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7、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 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8、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 不断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在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 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 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 以及
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 都要制订切实合理的定额, 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的制订, 需要在统一领导下, 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
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 要考虑公司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 同时兼顾公司当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 使定额既切实可行。
( 二) 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 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 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
但随着公司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 三) 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 防止相互脱节, 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 四) 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定期检查分析, 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 一) 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 职能部门为仓库。
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
包括: 材料、物资验收入
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 并作好五金仓库和原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 二) 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 职能部门为生产部。
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 三) 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 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 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 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 四) 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职能部门为生产部, 应能反映产品从原料投入至产成品验收入库的过程, 如工作命令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材料短缺报告单, 产成品交库单等, 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及材料投入定额和实际投入量的统计工作并做好台账的登记。
( 五) 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 职能部门为工程部。
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 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 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 六) 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 职能部门为工程部。
应能反
映根据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热汽的实际耗用量, 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公司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 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 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八条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 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 对材料、五金配件、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 都必须进行计量和质量验收。
( 一) 对于购入材料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
1、提货验收。
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 发现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 要及时查明原因, 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 要填写物资破损清单, 由运输机构签证, 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
2、入库验收。
材料运达仓库后, 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 分别采取点数、过磅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 准确计算数量, 经检验部门质量检定后, 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
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 可在规定允许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
对于数量和质量不符, 以及破损等情况, 要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
( 二) 对于在产品、半成品在车间之间或车间内部的转移, 应根据工艺流程记录的凭证, 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点数、交接。
在产品报废或短缺, 应及时查清数量和原因, 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 以保证投入、产出数量记录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 三) 对于车间完工的产成品, 应由车间填制入库单, 经检验合格签证后, 送交仓库验收入库。
第九条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发生互相提供产品、材料或劳务等经济事项, 实行以货币形式进行等价交换的内部结算。
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依据为: 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等, 由仓库根据当时市场价格为基础, 制订内部计划价格, 编制价格目录, 经财务部门审核后, 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第三章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
第十条公司必须经过成本计划管理和控制经济活动, 以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 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管理工作, 达到有效地降低成本的目的。
第十一条成本预测应包括: 制订计划阶段的成本预测和计划实施阶段的成本预测。
( 一) 制订计划阶段成本预测的基本内容是, 根据生产经营
目标确定成本预测对象, 收集整理成本数据和历史资料, 分析可能影响成本水平的社会因素, 按照技术经济分析提出降低成本的方案, 根据目标利润、生产发展及消耗水平, 测算目标成本。
( 二) 计划实施阶段成本预测的基本内容是, 分析上一阶段成本计划完成情况, 制订下一阶段生产技术经济措施, 调查市场物价等社会因素, 预计计划期内生产发展水平和降低成本计划的实施效果, 预测公司成本计划的完成程度。
第十二条预测目标成本的方法
( 一) 根据市场调查制订销售价格, 在预测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和目标利润的基础上, 确定目标成本, 计算公式是:
1、按全部产品进行目标成本预测
目标成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应交税金-目标利润
对公司的目标利润, 可根据公司计划销售利润率或资金利润率, 结合期间费用水平计算确定, 也可按公司的方针目标测算。
2、按单项产品进行目标成本预测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计单位产品销售价格-预计单位产品税金-单位产品目标利润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计单位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