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策

新形势下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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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策

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我们国家建立了针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这项制度设计,赋予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防止权力滥用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专章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地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监督法有关要求,着手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备案审查机构设置逐步完善,人员配备逐步到位,审查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升,较好的发挥了制度价值。但囿于监督法的规定仍然比较宏观,围绕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审查范围、审查程序等制度要素,出现了理论探讨各执一词、地方实操不尽相同的现象,阻滞了其维护法制统一制度价值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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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暂行办法

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市行政机关依据其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能反复适用的各类文件。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对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认为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异议审查申请。 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异议审查。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第六条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承办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受理异议审查申请; (二)向制定机关调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拟定异议审查意见; (四)将异议审查意见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被申请人应当协助办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事项,并按照规定时限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受理和办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申请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申请异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异议审查请求及申请异议审查的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提出异议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供要求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 第九条对行政机关或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联合制定的规范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难点与对策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难点与对策 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重视,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究并解决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展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困难。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监督工作“鞭长莫及”。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临着更多的诱惑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管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大到了经济建设各个领域,扩大到八小时之外,不仅要与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打交道,还要与个体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大。特别是对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的人员,由于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了监督盲区的出现,外出办事的干部成了“自由人”,组织上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靠其本人的自觉性来约束。但是这种“自觉性”并不完全可靠,在金钱、美色、权力、地位等诱惑下,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情况下,一些立场不够坚定的干部会很容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抱着侥幸的心理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最终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新闻媒体报道的一些派驻人员、项目申报攻关人员、经贸洽谈人员常常出现行贿受贿、贪污公款、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腐化堕落等问题,就是监督不到位的结果。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能力较强,监督难度大。现在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理解和支持,从心理上产生排斥情绪。心里无“鬼”的,也认为加强监督是对自己不放心,不信任,会产生负面影响,极力逃避、排斥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千方百计、采取各种办法对抗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保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着花样让不合法、不合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 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2004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2008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

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公布实施、上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规范。三是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其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四是突出行署法制办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行署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执行前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把关。同时要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行署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我国现在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时期,人们的精神世界发生着重大的变化。一方面是功利意识、效益意识、自主意识、竞争意识的增强,给社会带来蓬勃向上的活力;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摩擦会比较集中地显现出来,民众的心态也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偏颇和失衡,这就造成某种程度的物欲化、冷漠化、躁动化和虚假化,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因此,要保持社会稳定,就需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建设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增强干劲。加强与改进,就是要求我们针对客观形势的变化,勇于开拓,努力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以下将从四方面阐述一下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 一、解放思想,转变作风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必须切实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克服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去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困难,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同群众一起探讨克服困难的办法和途径,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与群众共同商量,尊重群众的意愿,耐心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要坚决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坚持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采用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以实现指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之目的。

过去,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始终没有完全摆脱“自上而下”、“我说你做”的单向模式,灌输教育、被动接受,高姿态、格式化,是人们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印象。在实践中,侧重说教灌输的工作方式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过度地染上政治色彩,不能紧扣群众的思想实际,从而导致群众疏离甚至讨厌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是互动的、平等的和民主的,不但有组织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而且还要有群众自觉接受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动力。这就需要突破说教和号召的形式,寻找能够触动群众内因、激发其潜能的途径,使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真心认可和广泛参与。 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实事求是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尤其是当前社会生活日趋多样化,思想文化日趋多元化,人的思想观念日趋民主化,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事求是就需要动更多的脑筋,下更大的功夫。实事求是,就是坚持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或现象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研究、探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这是一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人的思想,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现象,它是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文化生活等诸多社会存在的综合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文化生活等发生了变化或正在发生变化,人的思想、情绪、心理等也会随之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思想政治工作如果不随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生活等的变迁而在内容、形式、手段上发生相应的变革,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就有被时代抛弃的危险。我们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去研究思想政治领域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事件和现象,才可能未雨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第五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随时进行。 1、领导干部出差、出国、工作变动及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防微杜渐。 2、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反映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性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错误或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予以告诫。 1、凡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年年初,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们党制度反腐和制度建党的重要里程碑,意味着我们党的反腐方向从事后惩治转向事前、事中的制约和制衡,对于从根本上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关信息,组织部近期专门就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为了研究各干部监督联系部门如何发挥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今后的干部监督联系,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研究如何做好干部监督信息传递工作。下面,我就做好干部监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既是深化干部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是搞好干部工作、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论述,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中央一再强调,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近几年来,我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干部监督方面的措施,如建立了新提拔干部廉政鉴定制度、新提拔干部公示制度、干部监督员制度等,对加强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作用,收到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我县的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是能够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的,经受住了各种诱惑的考验。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党不管党、治党不严,重使用、轻管理等问题在一些党组织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县干部工作水平,确保干部队伍健康成长。 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信息采集、整理和交流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形成干部监督合力的内在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的信息网络,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使干部监督机构耳聪目明,监督工作更加及时有力。”各干部监督联系单位都负有干部监督责任,不同程度地掌握一些干部监督信息。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是进行纪律检查监督,zd机关主要进行执法监督,审计机关主要进行财经纪律监督,新闻单位主要是开展舆论监督,信访部门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组织人事部门主要是日常管理监督。这几个方面的监督,职能上各有侧重,作用上相互衔接和补充,目标都是一致的,工作中形成的信息既是各自工作成果的体现,也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只有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各负其责,加强联系沟通,相互配合,协同运作,齐抓共管,做到分工不分家,全面、及时准确地交流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问题性信息,才会使各方面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卓有成效的干部监督合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推动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高度的政治热情,共同搞好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工作。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 抓重点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可以起到提纲挈领、事半功倍的效果。各联系单位在开展监督工作时要着重突出以下几点: 1、突出重点对象。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加强对执法、执纪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科级后备干部和即将退居二

浅谈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工作中的 问题和对策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管理,对于规范政府和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策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存在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界定不清,多备漏备现象普遍 规范性文件广义上讲是各级行政机关用以指导人们社会活动的行为规范和进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手段,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因此从概念上理解应当是只要对管理相对人产生影响和要求的均应属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作为政府和行政机关,本身就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除了个别只涉及内部管理,纯内部事务的活动外,都不可避免地与外界管理对象产生联系,因此,在文件的制定中也均会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中的职责划分和有关执法工作的纪检监察类文件等从严格意义上说对于管理对象均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应当属于规范性文件,但在其文件内容上规

范性特征不明显,发放范围有限,只是做为单位或系统内部的文件要求进行学习、贯彻和落实,并没有面向全社会发布,该类文件是否按照规范性文件进行报备,没有明确的要求,仅从备案审核人的个人理解进行文件管理,多备漏备现象不可避免。 (二)文件制定主观随意性大,存在违法现象 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法制意识淡薄,迫于工作压力,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追求规范性文件的“力度”,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违法设定了许多条款和内容。还有一些过分追求开拓创新,对于一些管理新方法新举措缺少论证,或是仅仅根据上级领导的讲话、批示,不经调查研究,不走法定程序,草草出台文件,导致文件出现违法内容。与法律法规内容相抵触,影响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不仅严重影响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直接影响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三)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不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在行政部门日常工作中,落实转发上级文件是工作中经常需要做的事,但在转发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时,照抄照搬,不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消化吸收,甚至上级文件中部分违规、违法的内容也被引入规范性文件,导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实际工作脱节,出现违法现象。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积极推进 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金强 近一年来,与天津石化同甘苦共命运的消防支队在经历了几次公司和支队经济体制变革后,如何消除职工的思想顾虑,教育引导职工积极投身改革,保证支队的健康发展,提升为天津石化安全生产的保驾能力,成为摆在全支队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为此,支队党总支就如何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和支队改革、发展和稳定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目前,消防支队现有正式职工106人,合同工199人。支队党总支下设6个党支部,党小组3个,党员54人,入党积极分子23人。支队下设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防火部、战训部、装备部五个专业职能管理部室;执勤力量下设有:一个气防站和4个战斗中队,战斗中队分别派驻在炼油、烯烃、塘沽油码头等生产单位,承担着为天津石化公司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 在公司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我们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不回避支队难点,敢于正视职工疑点,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贯穿于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为支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近年来,消防支队获得多项荣誉:连续三年荣获天津市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天津石化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消防局《专职消防队技能训练考核优胜单位》、公安

部消防局授予的《专职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先进单位》称号、《天津石化200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专职消防队建设市级达标单位》、04、05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秀消防队》、《天津石化2006年度责任在我安全教育活动最佳组织单位奖和表演一等奖》。 二、主要做法 1、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支队稳定。从去年以来,在干部调整、部门重组过程中,为保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管理不松、工作不停”,我们通过召开会议、举行座谈、深入宣讲、领导与职工“一对一”交流谈心等形式,引导职工正确认清形势,调整心态,稳定情绪。同时,注重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三会一课”、政治学习、集中辅导等形式统一思想认识,以党员的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职工自觉服从改革大局,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各职能部门也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化矛盾,解疙瘩,转观念,拓思路,较好地稳定了人心,稳定了局势。由于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超前,坚持原则,操作得当,保证支队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企业的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职工的困难问题,我们坚持进行重点照顾,无论是生病还是生活困难,从派车、派人到生活接济,总是想方设法加以解决,达到他们的满意。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投诉和上访情况。对生活困难和有病职工,支队坚持定期走访,接济、补助家庭生活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精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 《××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后,××一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要求和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把该项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积极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探索实践,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正在有计划、按步骤的向前推进。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省人大《规定》出台后,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在人大机关内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制定出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年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与此同时,积极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制定出台了×市备案审查《办法》。20××年3月,省人大备案审查《规定》发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为及时贯彻实施这个《规定》,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结合实际,在年内制定

出台市备案审查《办法》。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明确了原则,提出了要求,并将起草《办法(草案)》的具体任务指定给内司委。在起草过程中,内司委认真学习了《监督法》和省人大《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外出考察学习,广泛吸收了省内外市州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稿后,印发给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等70多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主动听取有关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办法(征求意见稿)》两次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经反复修改、补充、完善,六易其稿,形成了《办法(草案)》。20××年10月20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办法》,并决定从2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正式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正式启动,并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三)积极尝试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初步开展。省人大备案审查《规定》公布实施后,我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抓紧研究制定市人大备案审查《办法》,另一方面按照《规定》的要求,积极尝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省政府备案审查的同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县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20××年,市政府制定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6 件规范性文件、20××年1—10月,市政府制定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均符合《规定》和《办法》的有关规定。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作者:魏祥辉日期:2010-09-16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基层区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机构调整、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课题,有些认识和做法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单位的凝聚力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应对策略 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与之相比,无论是局内组织的理论研究,还是局内干部的思维方式都显得有些滞后。部分局内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错误地认为思想政治工作看不见、摸不着,多一点、少一点无关紧要,不愿下功夫,这项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工作上习惯于上级布置、按部就班地执行,缺乏创新与活力。其次联系实际不紧密,“吸引力”不足。从现实情况看,少数干部把思想政治工作理解得太窄,简单地认为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就是抓理论政策教育,形式局限于念念文件、读读报纸、话话家常,与干部职工的实际需求贴得不紧,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对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搞什么、怎么搞、为什么要搞心中无数,又不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因而理论政策教育虽然搞了一个接一个,但成效并不明显,经常出现“教育反复搞、问题照样出”的怪现象。最后工作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足。长期以来,干部依附于党组织,工作职能“大而全”,但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到位,找不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结果是职工期待的工作没做好,却疲于应付琐碎繁杂的事务,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却得不到职工的理解和拥护。 针对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解决:首先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本着“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应是局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局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确立责任意识,工作干的好不好,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是关键;要确立全局意识,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干部要善于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确立创新意识,要积极探索适应事业发展要求的工作模式,结合局内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超前性研究、超前性谋划,明确主攻方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确立服务意识,干部工作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为基层服务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处理好先进性与群众性的关系。既要大力宣传先进、表彰先进,用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去教育、鼓舞、鼓励广大职工,努力在职工中形成学先进、赶先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_新形势下的思考与对策

如何应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 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当今的中国大地,处处展现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态势,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理念也已经深入人心,全国上下都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力争取得发展新突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生存发展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推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是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探索的新课题。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大量涌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多样化趋势加快,带来人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行为准则的多样化追求。职工更加注重自我设计,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个体意识普遍增强,群体意识减弱,这既是改革深化、社会进步的反映,同时也给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利益格局调整,分配收入近一步拉大,各项改革措施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引起职工的高度关注。利益碰撞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增多,部分职工群众的思想观念与形势发展不适应,会造成一些人心态失衡,人民内部矛盾相对复杂、集中、突出,群众性、突发性事件增加,大量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需要解决。 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但市场经济的“双重效应”,其固有的负面影响使一些人理想信念淡化,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滋长,造成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先进与落后、进步与退步、观念更新与沉渣泛起等现象的相互并存,特别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在党内蔓延,引起了群众不满。

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这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顺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能动地把握干部监督工作的主动权,我们认为,必须从干部监督工作的创新入手,积极探索面向新世纪的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从新的形势对干部监督工作新的要求着眼,进一步转换思想观念,逐步确立以“立体、宽带、刚性”为特征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思路 当前,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监督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摆脱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固有的思维方式的束缚,放开视野,敞开思路,置身更高的层面、更大的空间、更宽的领域,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全面创新。 1、 监督的运行方式要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二是监督的范围从工作圈向其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三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让群众真正参与干部考察工作,让干部考察工作真正扎根群众,改变以往机械划定考察范围的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到所有“知情”群众中,对干部进行立体开放式考察,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考察工作中来,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考察对象,使干部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 2、监督的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 事中监督转化。长期以来,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事后监督上,即干部出现了不良苗头或问题才去制止,去纠正,去查处。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被动消极的监督。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 可以从四个方面去考虑:一是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入手,开展思想监督;二是从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入手,实施权力制约;三是从遏制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等方面入手,强化组织监督;四是从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入手,引进群众监督。通过对干部行为的全方位规范和约束,可以起到超前防范性监督的作用。 3、监督渠道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延伸。 采取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制度监督与立法监督并用,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审计监督与审察监督并举等措施,逐步实行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弥补其“先天性”的不足。特别要进一步改进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办法,坚持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定期审计与随机审计相结合,防止和克服干部在任虚假繁荣,离任留下窟窿的现象。 二、从激发内在活力、规范外在行为着眼,以正面导向为主,不断拓展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监督的新视野 不断赋予干部监督工作的时代内容,是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因此,监督内容的创新,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的着力点。 1、干部学习教育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干部学习教育管理还缺少一定的刚性。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其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其通过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应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裴圩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决定”、“命令”、“通告”等文件。 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意见以及对某一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 第三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正式文件及起草说明和依据、备案报告一式5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政府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 编辑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汇编,应当视同规范性文件,辑印后一式五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四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报送镇人民政府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 (三)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审查报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镇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 第七条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由镇人民政府通知予以撤销、变更或者责令改正。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有矛盾的,由镇党政办公室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决定。 (三)在制定程序和技术上存在问题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并转告原报部门处理。 原报机关在接到处理决定或者意见的30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报镇党政办公室。 第八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主动按时报送备案。对于不报或者迟报的,镇党政办公室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所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查。 镇党政办公室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本镇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工作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10年1月10日起施行。裴圩镇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指根据要求定期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第三条应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清理责任主体为具体负责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主体应当提出“拟废止”或“拟修改”建议: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 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

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壮大县域经济,建设和谐繁荣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特别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着眼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与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在行使审批权力、执行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3、坚持思想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针对性的教育,促使干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对违纪干部要从严查处,运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

处理两种手段,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维护监督的严肃性。 4、坚持依法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依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规定进行监督,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使监督工作法制化。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体系,做到经常化、规范化。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三、干部监督工作的方法 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 1、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疏理,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班子会、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财务、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县委组织部将在近期抽查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 2、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建立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一、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在本系统或者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本局原文转发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行政部门的文件,制定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发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不适用本制度。 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不得使用“法”、“条例”和“实施细则”。 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权责一致、诚实信用、高效快捷和协调配合的原则。 五、局法制机构负责对本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起草股室在形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应当由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未经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局负责人签发,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 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起草股室应当向、局政策法规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和起草说明;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三)汇总的主要修改意见和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 (四)其他相关材料。 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过程、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协调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八、局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是否属于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 (三)是否与本部门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 (四)是否含有不能设置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 (五)是否属于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九、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属于本部门的法定职权范围,与本部门制定的原有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没有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的,局法制机构应当作出同意出台的审查意见,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呈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法制机构应当作出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退回起草股室的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 (二)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 (三)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的; (四)有关方面对送审稿的内容有较大争议且理由较为充分的; (五)与本部门原有规范性文件不衔接、不协调或者存在严重冲突,又未提出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进行较大修改的情形。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如何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培养人的工作,是企业必不可少的生命线、向心力。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客观实际发生了变化,人们的思想活动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特点、新的规律,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繁重,工作更艰巨。下面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应该与目前正在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下的社会活动实践中才能形成,只有不断进行科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的积累,才能逐步实现自身的完善,也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 首先,我们基层党务工作者作为政治理论的传播者,只有加强理论学习,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及时发现职工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并对个性问题给予解疑释惑,为人导航。否者在做政治思想工作的时候,或照本宣科、套话连篇;或颠三倒四、内容空洞;或东拉西扯、信口开河,这样的思想教育是毫无成效可言的。一个称职的党务工作者,要养成爱学习的好习惯,应是涉猎广泛,知识渊博的“杂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在学习过程中牢牢把握住三个结合,即把理论学习与灵活运用相结合,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者;把科学发展观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做先进文化的传

播者;把思想解放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做为民服务的践行者。还应时时注意研究社会,研究自己的工作对象,不断完善自己,培养自己过硬的本领,这样,才能做好别人的思想工作,做起思想政治工作来才能游刃有余。 其次,随着经济体制转轨造成职工的功利意识、效益意识的增强,以及社会上存在着物欲、冷漠、虚假、腐败等问题,造成职工精神世界的失衡,在理想信念教育上存在盲区。所以,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要对职工及时开展形势教育,引导职工站在宏观的高度,从社会发展大趋势、改革开放大格局、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中知形势,明方向,增信心,鼓干劲,教育和引导职工转变观念、树立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要对职工及时宣传公司的有关政策,帮助职工学习这些政策、掌握这些政策、用好这些政策,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延安精神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应该与弘扬延安精神相结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注重关心职工的内心感受、贴近职工的心灵深处,使思想政治工作变得可亲可近,有人情味。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了解职工,关心职工,达到互通,让职工在内心接纳你,感情上依赖你,有困难想找你聊,通过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来提高政治工作的成效。要经常深人调查研究,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多采取说服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民主的方法、疏导的方法,开展谈心活动,在职工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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