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
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差错考核暂行办法模版

xx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差错考核暂行办法xx总发〔xx〕247号,xx年12月21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xx银行柜面会计核算质量,有效防范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促进会计事后监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事后监督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支行、清算中心等被监督的营业机构和柜员及会计事后监督中心员工违反xx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行为的处罚、处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营业机构柜面工作人员按xx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处理各项业务。
第四条事后监督人员负责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xx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金融制度和行内管理办法监督柜面会计核算业务。
第五条事后监督以国家现行金融政策、法规作为监督依据,以xx银行现行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差错类型划分及认定的标准,并对差错类型划分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对于制度、办法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移送行内相关职能部门,以职能部门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作为认定依据;无书面处理意见的,由会计事后监督中心按照操作风险的大小进行认定。
第七条会计事后监督差错包括凭证整理、凭证传递、业务合规性、差错更正等各个业务环节。
第八条业务差错分一般性差错、较严重差错、严重差错三种类型,具体标准见《xx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xx总发(xx)201号)。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第九条事后监督差错考核以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和监督中心共同认定的各类差错为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差错笔数、业务量差错率、差错整改率、差错逾期整改率等。
第十条事后监督差错处罚实行罚款与扣分相结合方式。
每发现一笔差错,对该笔业务的直接当事人根据差错类别不同标准予以处罚,扣分是与营业机构会计核算质量考核进行挂钩,即在罚款的同时,按差错笔数对营业机构进行扣分,列入年终会计工作综合考评。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一)一般性差错,每笔扣5元,同时扣1分;(二)较严重差错,每笔扣20元,同时扣2分;(三)严重性差错,每笔扣80元,同时扣5分;(四)某柜员总业务差错率在万分之五(含)以内的,该柜员的一般性差错免于扣罚;(五)总行有关操作规程或制度规定须双人复核的业务出现差错事项的,业务当事人和复核员按差错类型处罚标准分别扣罚;(六)未按时整改的差错,按原差错类型处罚标准对业务当事人和会计主管实行双倍扣罚;(七) 较严重差错和严重差错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有效整改的,管辖行运管科按季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确认后可以降级处理。
事后监督 考核办法

大安惠民村镇银行会计事后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会计集中监督职能和第二道防线作用,有效防范和杜绝会计重大差错事故,确保我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所有会计核算单位。
第三条考核依据:根据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有关制度、办法规定,结合我行具体工作实际,将会计差错分为一般性差错、较严重差错、严重差错三大类(详见附件)。
除支行提出申诉的差错外,均以《会计事后监督差错通知书》认定的差错为考核依据,各支行无权自行认定差错。
《会计事后监督差错通知书》必须按时送达各支行、总行营业部。
第四条考核方式:一是会计核算中心对事后监督情况以各支行、总行营业部为单位,实行按月统计,按季通报,并纳入年终会计综合考评;二是对差错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分一般性、较严重、严重差错不同标准予以处罚,对差错率低、核算规范、无事故、无案件的,年终奖励500-1000元。
第五条处罚标准:日常监督一般性差错20元∕笔;较严重差错100元∕笔;严重差错200元∕笔。
对监督出的差错未认真整改的,对同一柜员发生同一类型差错3次以上,从第4次起,按原差错加1倍处罚,对严重差错还应按商业银行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事后监督人员的考核:①在正常情况下,事后监督员应监督出而未监督出的差错,按各支行差错考核标准同等处罚;②事后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有意掩盖、袒护、包庇,重大问题不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反映的,按严重差错处罚。
第七条差错申诉:各支行会计人员对事后监督认定的差错如有异议,可在“差错通知单”送达之日起3日内,由支行向会计核算中心提出申诉,并填写《会计差错申诉理由书》(见附件)一式三联,统一报送总行会计核算中心。
核算中心在收到《会计差错申诉理由书》后,由领导指定专人对申诉进行核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支行及事后监督返回核查结论。
第八条差错申诉的条件:各支行会计人员对事后监督认定的差错提出异议,必须在“会计差错申诉理由书”的申诉理由栏处,填写申诉内容所适用的法规、政策、制度等相关内容(指制度、政策等的具体条款),否则所提申诉一律不于受理。
XX银行事后监督差错处罚规定(暂行)

XX银行事后监督差错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柜面业务工作管理,规范柜面业务操作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不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根据《XX 银行问责制度》、《XX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违反运营管理制度的本行员工。
第三条事后监督人员在执行本规定时,既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又要实事求是,不滥用职权。
第四条总行成立事后监督处罚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总行运营管理分管行领导;副组长:总行稽核部、运营管理部、各银行总部负责人;组员:各总部下辖区域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业务的负责人及事后监督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及裁定事后监督差错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争议。
第二章差错类型和处罚标准第五条业务差错类型分为:问责类差错、一类差错、二类差错和三类差错。
(一)问责类差错1、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有受到监管部门调查处罚可能的差错;2、有面临法律诉讼可能的差错;3、其它可能使我行声誉及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差错。
(二)一类差错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或我行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使我行声誉及财产遭受一定损失的差错。
(三)二类差错违反我行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可能存在风险,并有使我行声誉及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差错。
(四)三类差错违反我行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虽然不会造成我行声誉及财产损失但不符合银行内部谨慎原则及规范要求的差错。
第六条问责类差错的种类及处罚问责类差错的种类及处罚,根据《XX银行问责制度》的相关条款,由XX银行责任问责委员会进行问责。
第七条一类差错的种类及处罚(一)在柜面业务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每笔处以罚款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XX银行责任问责委员会进行问责。
1、办理开户单位资金收付业务后未将相关凭证及时提交事后监督中心的;2、受理的结算凭证上客户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3、单位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收费凭证上未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或加盖的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
村镇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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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本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会计业务处理的事后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核算差错,防范核算风险,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根据《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会计基本制度》、《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后监督岗位职责一、按照《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出纳基本制度》、《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柜员操作手册》、《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本行会计核算的有关制度及规定,负责对本行各营业机构的结算与交易资料进行集中监督、审核、整合、保管。
二、监督和纠正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预警作用,防止大案、要案发生。
对违规操作和差错业务进行审定,追踪、落实,检查被监督机构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监督有关制度贯彻、执行、落实情况,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本行会计核算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按月撰写监督工作总结,对各类违规信息进行归类和分析,向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并在会计例会上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如发现重大业务违规事项或案件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先以口头、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本行运行管理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五、整理装订会计凭证、报表及有关电脑打印资料,负责全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凡办理资金清算、结算、现金收付业务的各营业机构业务凭证、相关附件及与其衔接的计算机打印流水清单、报表等资料都必须经事后监督中心整理、监督。
第四条临柜业务的监督时间。
对各营业机构当天受理并处理的各项业务凭证,原则上应在次日完成事后监督工作,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天(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二章事后监督组织第五条本行采取将柜面业务凭证、会计资料集中在事后监督岗进行检查整理方式;监督人员负责按规定做好业务事后监督及凭证整理工作,不得参与临柜业务操作;岗位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休假或辞职,需提前申请,由运营管理部核准或上报。
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是我行柜台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对柜台交易流程的重要补充,是进一步防范结算风险的监督保障体系。
第二条事中监督工作由各网点根据总行统一设定的事中监督范围自行开展。
分行负责网点事中监督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事后监督采取总行统一领导、分行集中监督的方式进行。
由总行负责制订我行事后监督业务的基本制度,督促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后监督范围。
各分(支)行的事后监督部门负责在总行确定的事后监督范围之上根据本行情况进行补充,并负责事后监督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四条事后监督体系由网点柜台经理、分行事后监督人员构成,通过xxxxxx银行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及图形前端事后监督系统(以下简称后督系统)对柜台业务进行监督控制。
第五条二级分行或异地分(支)行的事后监督工作由所属一级分行负责管理。
一级分行需按照总行的有关要求组织并指导二级分行或异地分(支)行的事后监督工作。
二级分行或异地分(支)行的事后监督工作可视具体情况采取由一级分行代为监督或自行监督两种模式。
如由二级分行或异地分(支)行自行监督,一级分行则需按季到二级分行或异地分(支)行对其事后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一级分行可随时通过图形前端系统、监督管理平台查看二级分行或异地分(支)行的事后监督情况。
第二章事中事后监督人员的配备第六条按照我行事后监督体系的构成方式,分行的事后监督业务由网点和分行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和后督系统共同完成。
其中监控系统分行后督管理员及分行后督员角色由现有分行事后监督人员担任;后督系统中的事中监督角色由网点柜员或柜台经理担任,分行管理员及分行后督员角色由现有分行事后监督人员担任。
第七条分行后督(包括二级分行及异地支行)应由独立于被督机构的非前台柜员担任,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环境,并配备必需的终端机、电脑、验印系统等硬件设备,以保证事后监督的顺利进行。
各行应根据本行监督范围和业务量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事后监督人员。
信用社(银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监控机制,提高帐务核算质量,堵塞漏洞,减少差错,确保前台综合业务帐款安全运营,根据《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事后监督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有关制度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事后监督中心负责所辖前台综合业务的事后监督,对前台综合业务的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进行监督,以确保前台业务帐帐、帐据、帐实、帐表、帐折(单)相符, 实现前台综合业务核算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第三条事后监督员与被监督前台人员,不得互相替班。
第四条事后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能熟练掌握和领会有关政策、方针、原则和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
二、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定的原则性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忠于职守,执行制度,不徇私情,不断提高核算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和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并能按操作规程熟练地操作计算机;有检查、判断业务处理上的合规性、真实性的能力,并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二章事后监督员岗位职责第五条根据事后监督工作原则和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对所辖前台综合业务进行逐笔审核、逐笔监督,确保帐务六相符。
第六条对各项业务凭证的规范性进行监督与审核。
一、办理各项业务时,基本凭证、特定凭证和专用凭证等各种凭证的使用是否正确。
二、原始凭证的八大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完整、齐全。
三、印章使用是否正确,签章是否清楚、到位、齐全。
四、办理开户、销户、提前支取、挂失补单、挂失、封户、附件、贷款质押、作废、代发工资、托收、转帐、通汇等业务时,是否加盖明显戳记。
五、办理信贷业务时,借据要素是否齐全,存贷款帐户是否相符,存款平均余额是否真实。
六、各类凭证是否破损、涂改、浸蚀、错盖章、打印重叠、打印错位等。
七、销户的存单(折、卡)是否作支款凭条的附件,并盖章注明。
八、微机打印的凭证内容是否清楚、正确、到位。
银行(信用社)储蓄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信用社)储蓄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农业银行储蓄核算管理,强化事后监督,进一步提高储蓄会计核算质量,根据《储蓄核算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蓄事后监督的任务。
一、按照国家储蓄政策和《储蓄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储蓄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监督储蓄帐务的处理、利息计算及资金收付的真实、正确、合法。
二、监督储蓄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的记载和反映是否真实、完整。
三、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帐务质量关,杜绝、堵塞一切差错和漏洞。
四、储蓄门市业务用手工或微机处理,均用本办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储蓄事后监督组织及帐务的设置第三条凡办理储蓄业务的行(处、所)都要进行事后监督,视储蓄业务量的大小,合理配备储蓄事后监督人员。
一、直接管辖储蓄所的行(处)要设置专职人员,集中对所属储蓄所的日常会计核算进行明细监督。
二、对不便于实行集中监督的储蓄所、城市中业务量大的储蓄所,可以单独配备储蓄事后监督人员。
三、基层营业所所属储蓄所(含代办所)的专、兼柜的储蓄事后监督可由储蓄所坐班主任兼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储蓄事后监督人员应由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明细核算帐户部分设以下分户帐:一、各种储蓄存款分户帐。
该帐是以储蓄所(柜)的会计凭证代帐或建立副本帐,用以监督储蓄所(柜)的帐务核算和控制储蓄所存款分户帐的变化情况。
二、辖内处、所内部往来明细帐。
按储蓄所立户,根据各储蓄所当天内部往来传票逐笔登记,按旬与会计部门对帐,年底余额应与会计部门该科目余额相等。
三、营业支出科目各种储蓄利息支出明细帐。
根据储蓄所(柜)本科目的传票分子目立户记帐。
四、其他各综合类科目,如发生其他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支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等,应在有关科目下按照统一的规定设立帐户。
五、备用金帐户。
根据对各储蓄所(柜)核定的备用金限额,按所设备用金分户帐,用以监督各储蓄所备用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六、各种有关登记簿,按照监督的要求,应设以下几种登记簿:存单(折)挂失登记簿、异地托收入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差错查询登记簿、核打总余额登记簿、会计档案保管、调阅登记簿、开销户登记簿和查库登记簿。
银行对全辖前台业务事后监督及柜面业务检查的考核办法模版

银行对全辖前台业务事后监督及柜面业务检查的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对我行前台业务事后监督及会计核算日常业务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客观评价各支行的业务核算质量和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整体推进所辖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总行制定颁发的有关商业银行的规定为依据,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所辖各支行。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对各支行前台业务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前台业务的核算质量和业务规范性问题,事后监督人员通过对前台业务凭证、票据的审查和监督,发现账务核算、内外账往来及表外等相关业务问题并进行考核。
二是将日常对支行的柜面业务检查情况也纳入考核范畴,主要是对各支行的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银企对账、账户管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人民币收付及反假管理等有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前台业务处理中存在问题并进行考核。
第五条依据事实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罚和处理:1责令限期整改;2通报批评;3罚款;4其它处理。
第六条在实施本办法时必须按照严格规范、公正透明的考核原则。
第二章对前台业务的考核第七条总行会计管理部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各支行前台业务的核算质量进行集中统一监督与考核(通过日常审查票据发现问题)。
第八条前台业务出现的各类差错和问题分为三类。
(1)日常管理性差错;(2)业务性差错:包括一类差错、二类差错、三类差错;(3)人为性差错和违规问题。
第九条日常管理性差错:即日常管理不严出现的差错,给予经济处罚每笔5元。
一、被监督的网点不按时报送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前报送)。
二、监督资料的传送没有指定专人办理,并且不严格履行登记、交接、签收手续。
三、装订成册的凭证资料出现缺失或增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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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增强我行工作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基础工作质量,力争实现“业务操作零差错”的工作目标,我行将制定《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工作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差错率逐步降低,基础工作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规避业务风险,从而推动全行整体工作全面发展。
第一章总则本规定适用于ⅹⅹ银行被监督的营业机构及事后监督中心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行为的处罚、处理。
以确保ⅹⅹ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保障监督工作秩序,促进事后监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事后监督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事后监督差错认定及处罚(一)差错提出:业务
监督员每日监督工作中发现差错或疑问,即填写《事后监督工作日志》,其中差错及疑问内容要详细进行记录。
(二)集中讨论:事后监督中心成员集中对每日监督中发现的差错集中进行讨论,依据国家相关的现行金融政策、法规及省联社现行规章、制度,并结合《事后监督差错认定标准》进行综合确认,无疑义的认定为业务差错;经集中讨论后,仍无法准确判断存有疑问的问题,则以查询方式下发。
(三)统一签发:每日监督出的业务差错及疑问经集中讨论后,对当日已认定的差错及未认定的疑问由监督人员填写《差错查询书》,由监督主管签字确认后统一签发。
对当日已认定差错的,在《差错查询书》上标明认定差错标准,“差错内容”、“更改要求”;对当日存在疑问而不能立即认定差错的,在《差错查询书》写明:“查询内容”、“查询要求”,待查复定性。
签发《差错查询书》时,要认真按格式详细填写,根据集中讨论后的结果填写差错类型,注明
考核标准,对于“差错内容”、“更改要求”、“查询内容”、“查询要求”等项的填写,语言表述要精练、准确,意思表达要清晰、明了。
(四)书面审核初审:监督主管依据当日监督员工作底稿进行初审,审核差错及疑问是否有疏漏。
复审:监督主管审核无异议后,由全体事后监督人员对《差错查询书》的差错判定、定性准确、书写规范、语言逻辑、编号连续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无疑异签章下发营业机构;若有疑问即咨询ⅹⅹ银行会计部门。
汇总上报:每月月末,监督主管根据下发的《差错查询书》编制当月《差错情况统计表》、《差错扣分汇总表》,并与监督员核对当月差错笔数、种类,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上报会计部门。
(五)事后监督处罚实行罚款与扣分制相结合方式1、根据总行每天反馈的差错单,由会计部经理认真核对差错情况,并及时通知经办人整改,按规定及时回复。
2、差错分类。
根据差错类型和差错性质,将差错分为报告类、即时整改类、限时整改
类和告知类四类差错。
3、差错因特殊情况,如本行布置原因而出现的差错,由分管行长、会计部经理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写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4、差错责任认定。
对信贷类差错由信贷内勤和经办柜员各承担100%责任,同时对相关信贷员扣减考核分,扣分标准按信贷岗位责任制执行,如信贷员全年保持无差错,加管理分3分;对会计类差错涉及告知类差错的由经办柜员承担100%责任,涉及即时整改和限时整改类差错的由记账柜员、复核柜员、授权柜员各承担100%责任。
(六)具体处罚标准1、告知类差错。
主要指无需采取弥补措施的业务差错,如漏盖、错盖会计专用章,错用内部记账凭证等。
本行根据事后监督中心反馈的差错单,按每笔25元的标准处罚,但本行布置原因而出现的差错除外。
2、即时整改和限时整改类差错。
主要指必须采取弥补措施的业务差错,如涉及帐务处理、凭证要素、开(销)户手续、重要凭证处理、特殊业务处理等差错。
需要
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差错。
本行根据事后监督中心反馈差错单情况,按每笔50元的标准处罚,如为信贷类差错、无效票据、丢失票据、远期票据等重大差错,但无损失的加大处罚力度,按每笔100元的标准处罚。
但本行布置原因而出现的差错除外。
3、报告类差错。
主要指存在事故案件隐患或可能危及银行、客户资金安全的重大差错事项,如涉及嫌内部人员贪污、挪用、违规经营、私设小金库,涉嫌外部人员诈骗、冒领、盗用银行资金、盗用银行信誉等重大事项。
本行立即组织人员查清错误原因,书面上报事后监督中心。
如为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处理。
(七)考核奖励办法(一)当月柜员无差错的,按下列标准奖励。
1、临柜柜员当月达到本行平均笔数 1.2倍(含)以上的,按月奖励500元;2、低于本行平均笔数1.2倍但高于本行平均笔数的(含),按月奖励400元;3、低于本行平均笔数的但高于1000笔的(含),按月奖励300元;4、低于
1000笔的但高于500笔(含),按月奖励200元。
5、低于500笔(不含)的当月不计奖。
6、信贷内勤、主出纳不计业务量,当月无差错的,信贷内勤按月奖励200元、主出纳按月奖励100元。
(二)对当月无报告类、即时整改类、限时整改类差错的,告知类差错低于1‰的(不含),按下列标准奖励。
1、临柜柜员当月达到本行平均笔数1.2倍(含)以上的,按月奖励300元;2、低于本行平均笔数1.2倍但高于本行平均笔数的(含),按月奖励200元;3、低于本行平均笔数的但高于1000笔的(不含),按月奖励100元。
(三)对当月有报告类、即时整改类、限时整改类差错的,一律不计奖金。
(四)柜员业务量确定。
根据总行风险影像系统按月查询确定,对代发工资业务根据入账清单按8户算1笔计入柜员业务量。
对上述差错情况与员工等级和网点、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
本暂行办法由仁和支行负责制定、解释。
第三章附则本规定未明确的违规行为按照《ⅹⅹ银
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ⅹⅹ银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ⅹⅹ银行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起执行。
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责任编辑:杨雪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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