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严肃政府系统请假报备和会风会纪十条规定(最新)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象
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均须提前一天请假并按规定报备。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一)处级干部须向院长、书记请假(副处级干部同时要向分管领导请假);科级干部一天以内向部门领导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院长、书记请假。
(二)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填写《领导干部请假条》(见附件),凡离开晋城市范围的还须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三)请假手续完善后要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时按规定报考评办。
(四)原则上均为事前当面请假。
确因紧急事项或无法抗拒因素无法当面请假的,要与相关领导电话请假,返校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执行请假和报备制度。
(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请假,都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学院办公室,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联络通畅。
(三)院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原请假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不同的,按本制度执行。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请大家参阅!近年来,全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会风会纪取得明显成效,但违反会风会纪要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切实提升会议质量和效果,推进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审批。
严格控制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各口、各线部署工作召开的会议,不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
二、严格会场纪律。
凡党委、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自觉将手机关机或调到静音状态。
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在会场内吸烟、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不准交头接耳、打瞌睡、开小差,不准在会场外大声喧哗,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在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三、严格讨论发言。
安排了讨论发言的会议,发言时要直奔主题、言简意赅,多提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安排了汇报发言的会议,发言时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讲短话、讲实话,力戒假话、空话、套话。
四、严格请假程序。
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原则上所有会议不得请假,不得随意调整人员代替参会。
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需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
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的,也应履行请假程序。
五、严格督查问责。
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由镇纪委、镇党政办负责督查会风会纪情况。
坚持从严治会,对不履行有关请假程序、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风会纪要求、影响会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因此贻误工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区政府会议请假等相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区政府会议请假等相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区政府会议请假等相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各委办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闵府发〔2017〕16号),为规范区政府会议制度,确保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现就进一步严格执行区政府会议请假等相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一、严格遵守参会范围有关要求1.各委办局及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当根据区政府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出席(或列席)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
2.除出席市级或区委主要领导的重要会议、经组织批准的学习培训、因公外出考察及个人健康原因外,原则上不允许缺席会议或安排他人代会;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的,应严格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向区府办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说明原因,由区府办报经召开会议的区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
二、参加上级会议有关要求1.关于出席上级会议并作交流发言的有关要求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主要领导根据上级会议通知要求,需在上级部门(国家或市级)召开的综合性大会上作交流发言的,会前应将交流发言材料报区政府领导审阅,经同意后方可报上级部门作为会议的交流发言材料。
2.关于出席上级会议并代表区政府提出表态意见的有关要求对各委办局主要领导出席上级部门(国家或市级)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并需对有关议题提出明确意见的,事先应认真做好研究讨论,并与议题涉及的区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充分沟通,统一后的意见报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在会上提出。
三、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对区政府重要会议特别是涉及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的全区性大会应提前预告,方便统筹安排其他工作;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自行召开的会议应尽量避开区政府重要会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转变会风严肃会纪和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转变会风严肃会纪和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6•【字号】宝政办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转变会风严肃会纪和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与效率,规范县区、部门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和明确如下:一、规范议事决策内容市政府全体会议,主要讨论拟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安排部署市政府全面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审议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部署的具体意见,市政府的重大行政措施,政府规范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的重要请示事项,市长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单项具体工作应通过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研究确定,需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按公文签发规则审签或传签。
二、做好会前议题准备切实提高拟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的办理质量,主办单位在提请前必须按规定履行完所有程序,包括协调有关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公示、听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
涉及其他部门职权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提出明确意见,充实完善后上会。
审定后的议题如有重大原则变动,应按程序重新提请。
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汇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到会的,议题暂缓上会。
经市长同意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主办单位要及时准备专题汇报、主报文件和有关背景资料,专题汇报内容必须与市长审定的议题请示件相一致,字数在1500字以内,所有材料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快议题办理进度对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涉及研究后需提交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的事项,要倒排时间,提前20个工作日报送市政府研究;涉及规范性文件议题,主办单位需提前20个工作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涉及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议题,要提前向上级机关汇报衔接,且有明确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如下机关部室和市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人员)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一、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严守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到会,手机一律关闭、静音或振动,不得讲小话或随意走动.同时,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1小时向主管会议领导请假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结果向综合办公室报备复核。
三、坚守工作纪律:维护办公秩序,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庄重;不准上班时间进行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闲聊。
四、遵循请假制度:部室负责人和以下人员请假一天内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按劳资规定办理;部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向主管领导请假审批,两天及以上的向局长请假并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禁酒后工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饮酒。
工作日(包括正常上班和安排加班)中午休息时间除公务接待外,不得饮酒。
严禁机关人员酒后驾车。
六、公干管理规定:部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外出公干的,由部室主要负责人审批;部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公干的,须提前报主管领导审批,要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效、有反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两个部门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联合外出公干的,先向主管领导报批,再向综合办公室报备综合协调,经局长批准后执行。
公务接待按相关办法执行,除年度表彰、团拜会和局长特批的其他情形外,内部接待一律只使用邮政分销酒(200元/瓶内);市局机关人员下县市局调研、检查、考核等公务接待,一律在县市(区)局食堂就餐。
七、电子办公规定:各部门机关人员要加强电子办公学习,掌握电子办公操作技能。
上班时间须即时登录OA办公系统和局长办公QQ群处理公务。
凡中途外出公干,局长助理以上管理人员须在局长办公群中报告。
八、机关服务规定:遵守“首问责任、层级管理”原则。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为了规范和强化领导干部的请销假管理,确保干队伍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做如下通知:一、请假管理1. 请假手续1.领导干部请假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请假申请应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长期请假(超出5个工作日)的领导干部,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其同意。
2. 请假审批1.请假申请应由上级领导审核并决议批准与否。
2.上级领导应依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合理评估请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复。
二、销假管理1. 销假手续1.领导干部在请假结束后应立刻返岗,并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领导干部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销假申请,并填写请假期间工作情况的汇报。
2. 销假审批1.所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审核销假申请及工作汇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2.如有特殊情况,所在部门负责人可以与领导干部进行面谈,核实请假期间工作情况。
三、管理标准1. 请假缺勤管理1.领导干部未经批准请假或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应依据相应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领导干部累计请假天数超出公司规定的限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通报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2. 扣发薪酬1.领导干部擅自请假或通过巧立名目规避工作责任的,可以依据违规情况,扣发相应的薪酬。
2.已确认的事先请假,假如未定时返岗,可以扣发相应的薪酬。
四、考核标准1. 考核内容1.领导干部的请销假情况将成为工作考核的一项紧要内容。
2.工作考核将综合评估领导干部的请销假及工作表现,并将考核结果用于嘉奖和晋升的评定,以及绩效奖金的调配。
2. 考核要求1.请假申请和销假手续必需规范及时、认真办理。
2.请假期间必需依照规定联系保持工作联系,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3.销假后必需及时填写请假期间工作情况的汇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
高工作效率,现通知如下:
一、请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假,应当事先征得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且向机关、企事业
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行政办公室报告。
2.领导干部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
的,应当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然后交单位行政办公室备案。
3.请假条应当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期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涉及到
工作任务和接班交班的领导干部,请确保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
二、销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后,务必按照规定返岗工作,并在工作开始当天即时办理销假手续。
销假时,应当填写销假表,经请假时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并报单位行政办公室备案。
三、督促检查
各单位应当建立假期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
好假期管理工作。
特别是对于长期请假和多次请假的领导干部,应当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假期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对于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单位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
彻以上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假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各中心: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淮审批发〔2018〕5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工作人员外出请假和报备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全系统工作人员外出请假和报备工作是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
局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提前确定外出活动安排,自觉做好外出请假报备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请假和报备工作。
1、关于请假。
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工作日离开XX,应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作日离开XX,应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其他科级干部工作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工作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请假。
2、关于报备。
局系统全体人员按照《XX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淮审批发〔2018〕59号)规定,请假获批后应向办公室报送报备单。
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局主要领导报备;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备;其他科级干部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报备;一般工作人员周末、节假日离开XX,应向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备。
三、进一步严格督促检查。
要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和职工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局办公室应通过不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出现问题的当事人将视情予以通报。
附件:XX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报批表注: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组织人事处存档;第二联交办公室备案;第三联由因o 公外出本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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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严肃政府系统请假报备和会风会纪十条规定
一、严格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县出差、休假、学习(含赴省市对接工作),应提前3天按程序请假报备;紧急事项临时离开的,必须先口头请假,并及时履行补报手续。
二、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
凡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会,并按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会的,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安排他人替会、代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实行一会一请假。
会议请假须提前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向县政府履行书面请假报备手续,并及时反馈县政府办公室;需另派人员参会的,应在书面报备文件中注明。
三、严格会议签到制度。
各镇(办)、各部门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至少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严格履行签到手续,不得找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
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应按桌签摆放位置对号就坐,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四、严格执行迟到席制度。
全县政府系统会议一律设置“迟到席”,凡在会议开始之后进入会场的参会人员,一律在迟到席就坐参会,迟到人员会后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抽烟、打瞌睡、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严禁随意进出会场,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准确领会会议精神。
六、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与会人员要全面落实会议有关要求,会议材料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进行准备,严格控制字数,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会议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不讲套话空话,提倡脱稿,不得超时;对讨论的议题,与会人员要在会前认真准备,会上讨论时要陈述明确意见,不得含糊其辞;要按会议通知要求着装,不得着奇装异服。
七、严防会议内容泄密。
与会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会议资料,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
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凡属尚未决定或不能对外公开的,不得擅自引用或对外扩散,凡注明“会后收回”的会议材料应及时交回,不得带离会场。
一旦发生泄密,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高效落实会议精神。
凡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与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迅速汇报传达、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确
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九、严格会风会纪督查。
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县政府系统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通过会议室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等媒介,全程做好会风会纪情况督查并定期通报(X市级驻X单位的,将通报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十、严格实行倒查问责。
凡违反会风会纪相关情形、受到通报的,将按规定扣减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应分值。
同时,对受到一次通报的,受通报单位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受到二次通报的,受通报单位要向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因会风会纪问题受到三次以上通报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委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