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师范学院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象
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均须提前一天请假并按规定报备。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一)处级干部须向院长、书记请假(副处级干部同时要向分管领导请假);科级干部一天以内向部门领导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院长、书记请假。
(二)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填写《领导干部请假条》(见附件),凡离开晋城市范围的还须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三)请假手续完善后要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时按规定报考评办。
(四)原则上均为事前当面请假。
确因紧急事项或无法抗拒因素无法当面请假的,要与相关领导电话请假,返校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执行请假和报备制度。
(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请假,都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学院办公室,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联络通畅。
(三)院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原请假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不同的,按本制度执行。
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

师范学院中层领干外出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层领干外出报备的管理工作,严格组织纪律,规范领干行为,切实做好中层领干外出报备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干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中层领干。
本制度所指外出包括在工作日或节假日因公因私出国(境)、出差、学习、应邀讲学及寒暑假期间离汉等。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是全面负责领干外出报备的存档备案工作,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履行校级领导外出报备手续。
校内各单位负责向学校办公室报备本单位领干外出情况,校内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领干外出报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工作程序第三条校内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因公离岗半天,由其本人向联系校领导口头或电话报备;外出1天(含)以上,由其本人提前3天向联系校领导报告,填报《中层领干外出报备表》(见附件)至学校办公室报备。
校内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其他领干外出半天,由其本人向本单位政主要负责人口头或电话报备;外出1天(含)以上,由其本人提前3天向本单位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填报《中层领干外出报备表》至学校办公室报备。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应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各学院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同时外出(参加上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按规定应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第三章报备工作具体要求第五条中层领干因公离岗外出,以书面形式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事由、时间、地点以及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如行程有变化,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补充报告。
第六条中层领干出国(境)的,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确定出国(境)时间后,按上述程序报告。
第七条中层领干因私请假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中层领干必须严格执行中层领干外出报备制度,学校办公室将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
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修订)

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修订)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外出管理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领导干部,指学院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外出,指工作日内离校一天(含一天)以上。
二、领导干部外出严格实行请假报批制度。
党委书记、院长外出,按上级规定办理;学院其他领导及中层领导干部离开学院外出,均应事前填写《XX学院领导干部外出审批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方可离校。
外出返回学院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口头汇报销假。
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外出应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请假,外出三天以内的(含三天,下同)可事先口头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三天以上的须填写《XX学院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单》,经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办公室备案。
四、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外出,经院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院长、党委书记批准;外出时间在15天以上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并履行相应手续。
请假外出须与本部门(系部)班子成员通气,做好工作安排。
五、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外出时间三天以内(含3天),经本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外出时间三天以上,经本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院分管领导审批,报院长、党委书记批准;外出时间在30天以上的,须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并履行相应手续。
六、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时外出(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七、因紧急事务无法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书面相关手续。
八、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因故需逾期返校的,须请示并经批准方可。
九、严肃纪律,违者追究责任。
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1.未经批准擅自外出1次的,给予谈话提醒处理;2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累计达2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通报材料存入个人档案;3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累计达3次的,给予诫勉谈话处理,酌情扣除精神文明奖金。
校级领导请假报备制度范本

校级领导请假报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级领导的日常管理,严肃组织纪律,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级领导因公外出报备(含办事、开会、学习、考察、出国出境等)或因私离岗请假等事项。
第三条校级领导外出,必须按本制度事先报备或履行请销假手续,同时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职工劳动纪律考核、教师教学纪律等规章制度中与请假有关的具体规定。
第二章请假和报备方式第四条校级领导因公外出报备制度(一)校级领导因公外出,须提前一天口头通知校长办公室主任,同时履行以下手续:1.校级领导外出一天以上,须相互沟通告知。
2.校级领导外出,须提前向校长书面报告。
第五条校级领导因私离岗请假制度(一)校级领导因私离岗请假,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校长,并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校级领导请假批准后,向校长办公室报备。
(三)校级领导请假期间,如有紧急事项,应及时与校长办公室联系。
第六条校级领导临时外出制度(一)校级领导临时外出,应及时电话通知校长办公室主任,并在事后书面报告校长。
(二)校级领导临时外出,如需报备相关部门,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
第三章请假和报备时限第七条校级领导因公外出报备,应在出发前完成。
第八条校级领导因私离岗请假,应在请假前一周完成。
第四章请假和报备撤销第九条校级领导因公外出报备撤销,需书面报告校长,并经校长批准。
第十条校级领导因私离岗请假撤销,需书面报告校长,并经校长批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校级领导未按规定请假、报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分。
第十二条校级领导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学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实行请销假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实行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工作高效、政令畅通,发扬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学校党委、行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二、适用条件正常工作日期间,凡遇离阜外出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招标采购、出差、开会、事假、病假、探亲、休假、出国(境)等情况,均须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三、审批权限1、校级主要领导按上级有关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通报学校办公室知悉。
校级领导副职请假,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各部门(含群团组织)正职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不在时由院长审批,并明确请假期间所在处室(单位)的临时负责人。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总支书记请假,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2、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副职请假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3、各职能部门(含群团组织)、各教学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4、各部门(含群团组织)、各教学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除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制度外,应及时向学校外事办公室备案。
5、请假人在事假、病休、正常休假期间准备外出的应在请假时予以说明。
四、请销假程序1、请假人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告单》(报告单样单附后)书面请假,并按以上审批权限报批。
确属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审批人和学校办公室告知、登记,并在返回单位后及时补办书面报批手续。
2、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请假获准后,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请假人必须在请假时间返回两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1、请假人请假获准后,须将本单位工作或本人分管工作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岗位,以确保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于2015年6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5〕12号),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作出具体规定。
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经十二届28次常委会研究,现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1.党委书记、校长出差,须互相审批;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差,须向党委书记、校长请假。
2.校领导离汉外出,原则上于前3天提出请假申请;工作任务特殊或紧急的,可于当天请假。
外出请假报备需填写《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表》(见附表1,可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下载)。
3.考虑到工作实际,请假报备可用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但须于出差回校后一周内填报《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表》。
4.《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表》由学校办公室留存管理。
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1.中层党政正职干部离汉外出的,需互相请假,同时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外出时间达一周以上者,须同时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2.中层副职干部离汉外出的,须向本单位党政正职报批。
外出时间达一周以上者,须同时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报告。
3.中层干部离汉外出,原则上于前3天提出请假申请;工作任务特殊或紧急的,可于当天请假。
外出请假报备需填写《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见附表2,可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下载)。
3.考虑到工作实际,请假报备可用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但须于出差回校后一周内填报《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
4.《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由各二级单位办公室留存管理。
三、请假报备具体要求1.各二级单位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汉外出。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同时外出的,应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报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办公室报备;同时要确定1名班子成员临时主持本单位工作。
2.领导干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因公离汉外出仍需请假报备。
学院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学院领导干部请假制度为严明纪律,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根据《XX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校领导,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正、副职领导。
二、请假事由(一)因公请假1.由学校或所在部门安排参加有关单位或组织举办的会议、培训、访问、访学、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2.因工作需要外出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3.因工作需要出国(境)的各类活动。
(二)非因公请假1.自行安排外出学习考察;2.自行接受外单位邀请参加各类论坛、节庆活动;3.自行外出参加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4.事假;5.病假;6.其他法定假期(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三、请假程序(一)校长、党委书记外出1天以内的,应互相知会。
外出2天及以上的,应向董事长报备;(二)副校长外出1天以内的,应向校长报备。
外出2天及以上的,应向董事长报备;(三)各部门、二级学院的正职领导外出2天以内的,应向分管校领导请假。
外出3天及以上的报校长审批;(四)各部门、二级学院的副职领导外出2天之内的,应向部门正职领导和分管校领导请假。
外出3天及以上的报校长审批;(五)学校组织的外出重大活动,由组织单位统一向校长报备;(六)领导干部请假,均需本人通过OA请假流程报人事处备案;(七)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先通过电话、微信或短信请假,后在OA上补办手续。
四、请假规则(一)原则上错开学校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和会议,并妥善安排好工作;(二)严格控制领导干部集体外出,部门领导为2人以上的,原则上不同时外出;(三)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或逾期返回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四)学校将中层领导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列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销假领导干部外出请假返校后,须根据审批权限告知相关领导,同时按销假手续向人事处备案。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1. 引言干部作为组织中的领导者,责任重点,执行公务时必需符合肯定的规定。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旨在规范干部的请假行为,加强组织对干部外出行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透亮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干部外出请假的情况。
3. 请假程序干部外出请假必需依照以下程序进行:3.1 提交请假申请干部在外出前提前适当的时间向上级提交请假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外出日期和时间;•外出地点和目的;•请假天数;•是否需要临时代理。
3.2 上级审批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包括:•审批通过;•审批不通过。
3.3 请假报备上级在审批通过后,将请假信息报备给组织内的相关人员,包括:•同级其他干部;•组织秘书。
3.4 备案登记组织秘书在接收到请假报备后,将请假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内容包括:•请假人姓名和职务;•外出日期和时间;•外出地点和目的;•请假天数;•是否需要临时代理;•上级审批看法。
4. 请假事项处理4.1 代理布置假如请假干部需要临时代理,组织秘书依据请假事项和干部层级,布置合适的临时代理人员。
代理人员需要供给代理期间的联系方式。
4.2 外出期间联系请假干部在外出期间,应保持与组织的有效联系。
请假干部应向组织秘书供给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并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进展。
4.3 事后填报请假干部在外出回来后,应依照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和组织秘书填报外出期间的工作情况。
填报内容包括:•外出期间的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碰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5. 请假汇报制度的监督和纪律5.1 监督责任组织秘书负责对干部请假汇报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组织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定期检查请假申请和备案登记情况,并追踪外出期间的工作进展。
5.2 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不按规定汇报的干部,将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批判教育;•记过;•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6. 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干部的请假行为管理,确保干部外出任务的有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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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师范学院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日常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及时统筹协调安排学校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请假报备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应于本校全体在职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第二条领导干部在工作日因公、因私离开AA(以下简称外出),须按本制度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在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间外出须按本制度履行报备手续。
第三条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外出,应按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其他校领导外出的,党委委员应事先报请党委书记同意,并告知党委办公室,副校长应事先报请校长同意,并告知校长办公室。
第四条各单位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外出,须提前(2天)履行请假手续,填写《AA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
(一)各单位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外出,应向本单位班子成员通报,外出1天以上的,按党务、行政性质归口,要分别报请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同意。
(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须在请假时说明,并报请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批。
(三)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口头请假,并告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报备手续。
第五条各单位副职领导外出,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填写《AA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
(一)各单位副职领导外出3天以内的,须经本单位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外出3天以上的,须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同意。
(二)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口头请假,事后按规定补办书面请假报备手续。
第六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经批准同意后,须向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提交《AA 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履行报备手续。
第七条领导干部参加校属单位组织的本系统学习培训考察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由承办单位按规定,集中请假报备,干部个人不再单独请假报备。
第八条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第九条请假报备的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的要及时报告并续假。
第十条学校对领导干部执行外出请假报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文件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单位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外出请假报备规定。
AA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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