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和民族音乐学的关系
民族音乐的学科定位

民族音乐的学科定位民族学是英语民族音乐学的意译,民族学是英语中的民族学,音乐学是音乐学,英文单词民族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复合。
从字面上看,民族音乐学应该是从民族学角度对音乐的研究。
民族学是一门主要运用田野调查方法(也称田野工作法)研究国家发展演变规律的社会科学。
它希望通过实地考察,研究各民族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和历史文化关系。
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世界各民族发展的一般规律或某一个民族的特殊规律这几个方面的历史发展演变来揭示这些规律。
在欧美一些国家,民族学也被称为文化人类学。
文化人类学是研究人类文化属性的学科,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它与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一门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人类学学科,属于自然科学。
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和民族性是分不开的。
民族学起源于欧洲,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洲和非西方国家的人类社区,不涉及西方国家。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民族学研究的范围也不局限于非西方国家。
世界上的各种人类社区,包括西方国家和西方社会的移民社区,都成为其研究对象。
由于民族音乐学是介于民族学和音乐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它深受民族学及其各流派发展的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期被称为比较音乐学。
荷兰音乐学家JaapKunst (1891-1960)最早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个名称,主张用它来代替人们过去所说的“比较音乐学”。
此后,“民族音乐学”被固定为标准学科名称。
关于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及其与音乐学其他学科的关系,一直存在诸多争论。
由于“民族学”x一词指的是非基督教或犹太教的异教徒,为了与比较音乐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相关,有人认为其主要研究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自然民族”的音乐。
例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Nettel (tl)曾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X特征研究而言,“这门学科是研究一个无言社会的音乐的”,“无言社会”是指尚未发展出一套可读可写的写作体系的现有社会。
民族音乐学

填空1: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音乐理论学科,在未使用这一名称之前,它曾被广发地称为“比较音乐学”2: 民族音乐学是将世界诸民族的传统音乐作为体现其学科对象和范围的基本内容3:民族音乐学的实地调查既是一种具体的方法又是一种自成系统的方法论4:实地调查1:横向分类形态:微型音乐调查。
地理区域音乐调查2:纵向分类形态:音乐志调查。
音乐论题调查5:搜集资料可以按他们与调查主题的远近关系,分为“直接资料”和“间接资料”6:调查提纲是调查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调查形式和内容的总体规划7:实地调查法1:直接观察法2:集会调查法3:个别访谈法判断1:1950年金斯特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他的著作《民族音乐学》一书,在这部著作中他首次使用了“民族音乐学”这一学术称谓2:“民族音乐学”是一个复合词语,它是由“民族学”和“音乐学”两个概念复合而成3:科学采集资料的基本原则1:完整性2:准确性3:客观性4:持久性4:音乐调查报告他是民族学工作者展示其调查研究成果最基本的书面形式5:绝大多数调查报告都相应的在标题之下采用常见的前言(序论)正文,总结这样的格式或最后再带一个附录名词解释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研究世界诸民族传统音乐的理论学科,它的基本特征是将某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民族成员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生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直接观察法:是调查者亲临音乐事象生存环境后,在音乐发生现场进行直接观察,记录其发生,发展和终结的动态过程的一种调查方法音乐描述:根据观察掌握的民族学资料,对其一音乐事象的存见状况加以客观叙述的陈述方式,称为“音乐描述”音乐概述:对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音乐或某种音乐类型的复杂构成进行历史的和现状的鸟瞰式总体概括,客观地反映其基本形貌和特征的著述,称为音乐概述音乐志:是一种全面,详细记述某一民族,地区各种音乐现象的历史和现状,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的综合性著述简答题消除文化隔膜的基本原则1:与被调查者及合作者统一认识,统一目标,消除他们可能存在的种种顾虑和思想负担2:诚挚交往,平等待人,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3:耐心,热情的工作态度和朴素平易的语言交流4:尊重民族情感和地方习俗5:不要滥用被调查者的时间和体力音乐调查报告的作用1:客观,真实地再现各民族社会音乐生活的时代风貌,反映音乐种类的显存状况及其文化蕴含,作为历史记录的宝贵资料为提高人们对各民族传统音乐形貌及内涵的认识能力创造条件2:为深入研究各民族传统音乐,并探索其发展和演变规律,提供和储存科学的材料和实证证据,推动民族音乐学研究课题在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轨道上健康发展3:反映传统音乐在文化生态环境中的兴衰存亡,为相关文化部门保护,保存和发展传统音乐文化制定政策和策略,提供具体事实和理论依据。
音乐学中的音乐风格与流派

音乐学中的音乐风格与流派音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丰富了人们的情感世界,激发了思维的火花,传递了无数的美好。
然而,当我们谈论音乐时,经常会遇到一些词汇,例如音乐风格和流派。
它们是音乐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本文将探讨音乐学中的音乐风格与流派,了解它们的定义、特点和相互关系。
一、音乐风格的定义与特点音乐风格是指音乐作品的风格特征和表现方式,它代表了作曲家创造的个人或时代的艺术追求。
音乐风格广泛存在于各个音乐形式中,例如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爵士音乐等。
1. 古典音乐风格古典音乐是西方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独特的风格和特征。
古典音乐的风格注重对称与和谐,讲究旋律的优美和曲调的发展。
其特点包括:复杂的音乐结构、精确的节奏控制、丰富的乐器组合以及深沉而丰富的情感表达。
2. 流行音乐风格流行音乐是大众喜爱的音乐形式,它的风格多样而丰富。
流行音乐的特点是通俗易懂、曲调朗朗上口、节奏感强烈。
它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呈现,如流行摇滚、流行民谣、流行舞曲等。
流行音乐的风格特点因时代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
3. 爵士音乐风格爵士音乐是源于美国的一种独特音乐形式,具有强烈的节奏感和即兴演奏的特点。
爵士音乐强调乐手的个人才华和即兴创作,注重表达情感和感受。
其风格多样,有布鲁斯爵士、摇摆爵士、拉丁爵士等不同的音乐风格。
二、音乐流派的定义与特点音乐流派是指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地域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具有独特风格和特点的音乐类型。
流派可以根据音乐的创作方式、表现形式、演奏技巧等多个方面进行分类。
1. 古典音乐流派古典音乐流派包括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和浪漫主义音乐等。
巴洛克音乐特点是复杂而华丽,追求华美的装饰效果;古典主义音乐注重对称与秩序,追求简洁与优雅;浪漫主义音乐强调情感表达和个人创作,追求宏伟和感人。
2. 民族音乐流派民族音乐流派是特定民族或地区的音乐形式,如中国的古筝音乐、印度的印度古典音乐等。
每个民族音乐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音乐特色和风格,通过民族乐器和特定的音乐创作方式来表达。
浅谈音乐学学科三大部类的关系

浅谈音乐学学科三大部类的关系作者:肖珺来源:《艺术大观》2019年第04期摘要:此文通过历史、体系、民族音乐学,论证出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它们的划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音乐学的学科特点是对一切音乐现象进行理论的思维和研究,从中总结出其基本的规律和特点。
关键词: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区别与联系一、音乐学学科三大部类在俞人豪先生《音乐学概念》一书中,除第一章音乐学总论之外,他把音乐学分为“三大部类”,分别是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逐一介绍它们的子学科。
笔者将对这三者各自的定义、研究的对象、等做一简单介绍,并从历史的、系统的、文化的视角去阐释,从而真正体现音乐学学科三大部类的关系。
(一)历史音乐学,包括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和音乐图像学,三者都属于音乐学历史研究领域。
其中,以音乐史学为主体,从历史观点出发研究音乐及与它相关联的现象学科,音乐史学也是音乐学最主要的、中心性的领域。
它研究的对象是——音乐作品。
从定义及研究对象上看,历史音乐学是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音乐,属于纵的方向研究。
下面笔者将列举中国音乐史学,并从历史的视角去阐释它的发展过程。
中国的音乐史料状况,史料状况是决定一个国家音乐史发展的基础。
1、文献史料如:《史记》《通典》《乐书要录》;2、乐谱和考古材料如:南朝《碣石调幽兰的古琴谱》、姜夔的《白石道人歌曲》;3、古代通史和专史研究,如:《吕氏春秋》、王国维《戏曲考源》;4、21世纪的通史性著作,王光祈《中国音乐史》杨荫浏《中国音乐史纲》等。
从这些史料作品中,我们可以通过作品中所表达的音乐思想,从历史视角去体味作品的真正含义和价值。
(二)体系音乐学,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的一些学科;二是有关音乐的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
子学科有:音乐音响学、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及音乐社会学,它们都是一门具有双重属性的学科,音乐声学,是研究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
浅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

浅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不同民族、文化之间交流和传承的重要媒介。
民族音乐学作为音乐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的对象是不同民族、地域的音乐艺术,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类文化和社会背景。
本文将从音乐学的整体框架出发,探讨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的关系,并分析其独特之处。
一、民族音乐学在音乐学体系中的位置音乐学是一门研究音乐艺术的学科,主要包括音乐史、音乐理论、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等学科。
民族音乐学作为音乐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的是不同民族、地域的音乐形式和其中蕴含的文化内涵。
可以说,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音乐学的补充和拓展。
二、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心理学的关系音乐心理学是研究音乐作品对人类心理产生的影响的学科。
在民族音乐学中,对于不同音乐形式和样式以及其所代表的文化内涵的理解,离不开对于人们听觉感受和情感体验的研究。
比如,不同民族的音乐往往通过不同的节奏、音色和旋律,影响着听众的情感体验和心理感受。
因此,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心理学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三、民族音乐学与音乐教育的关系音乐教育是培养学生音乐素养和艺术能力的一门学科。
民族音乐学在音乐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通过研究不同民族音乐的形式、结构和表达方式,能够更好地向学生介绍多样化的音乐艺术,并通过音乐教育的方式,传承和发展各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
此外,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生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的差异,培养跨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能力。
四、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史的关系音乐史是研究音乐发展演变历史的学科。
民族音乐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音乐史的一个分支。
通过研究不同民族音乐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能够更好地了解各民族音乐的演变和传承过程。
比如,中国古代的音乐历史研究,就涉及到了不同民族音乐的交融与发展。
因此,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史的研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五、民族音乐学的独特之处与其他音乐学学科相比,民族音乐学具有以下几个独特之处。
浅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

浅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浅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民族音乐学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科,它与音乐学其他学科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
在考察和研究民族音乐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在理论视角、研究方法、学科目标等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其中既有相互借鉴和影响,也有独立发展和差异。
首先,在理论视角上,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共同关注音乐的本质、特征和规律。
音乐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研究音乐的起源、发展、形式、结构、创作、表演等多个层面,而民族音乐学则致力于研究各民族的音乐,包括其音乐创作、演奏、乐器、音域、音色、旋律、节奏、和声等方面的特点。
在这个意义上,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一部分,但也有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
其次,在研究方法上,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也有一定的差异。
音乐学研究常使用的方法有文献资料研究、实地考察、音乐分析等,而民族音乐学则更加注重人类学、民族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方法,通过田野调查和采集民间音乐材料,从社会、文化、历史等多个角度探讨音乐与民族特性之间的关系。
这种研究方法的特点也使得民族音乐学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可以更好地了解和体验各民族音乐的魅力。
另外,在学科目标上,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音乐学的目标主要在于理论研究和教育普及,追求音乐的美学价值和艺术成就。
而民族音乐学则更加关注民族音乐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强调保护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和民族音乐的多元性。
这也与民族音乐学在实践中的特点相吻合,因为只有真正了解和保护好民族音乐,才能够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独立发展和差异。
两者相互借鉴、相互影响,共同贡献于音乐学科的发展和繁荣。
通过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欣赏各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同时也可以拓宽我们对音乐的理解和认识。
民族音乐学的发展需要与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音乐学科的繁荣与进步。
「第一章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义和基本概念」

第一章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义和基本概念民族音乐学是一门有近百年历史的边缘学科,在它的诞生地欧洲以及许多后来传入的国家,尽管对这门学科的定义、研究对象、范畴及方法诸概念至今众说纷纭,但对于它脱胎和起源于音乐学和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这两门学科,与二者均有极密切的亲缘关系这一点来说,是没有异议的。
对此,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安姆(Alan P. Merriam,1923—1980)的看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他说:“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学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任务是并不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把双方都考虑进去的这种特征性的办法,使其融为一体。
”(Merriam 1964:3)从学科定义和基本概念的角度看,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主旨是人类文化,即文化的民族或区域个性、特定居民的典型特征,特别是现代民族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之间存在的差异(C.恩伯等1988[1985],第20页)。
同时,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作为与文化人类学关系异常密切的学科,其学者们长期以来也一直在围绕音乐与文化的关系问题进行思考。
首先人们会问:民族音乐学的任务是什么?是研究音乐!那么,从文化哲学(或艺术哲学)的一般层面上看,“什么是音乐?”“音乐是指一种人类文化,还是指音乐现象本身?”。
若从具体的学科方法论上看,学者面临具体的研究对象,是优先关注和探讨其中的音乐因素,同时也兼顾考察其他文化背景因素?还是从一开始就带上文化的眼光,将音乐因素置入音乐与人类的关系及其文化背景(context,上下文)中,考察音乐在整体文化中的生存状态?上述不同的音乐观念如今不仅在民族音乐学领域都有所表现,而且在该学科领域形成了在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上长期对峙的局面。
由此可见,民族音乐学与一般音乐学所不同的是,无论它对音乐问题有着何等程度上的关注,它也始终摆脱不了去认识音乐与文化的关系问题。
因此可以说,民族音乐学的观念,从某一个侧面看,乃是文化人类学观念的具体体现,或者是后者学科观念上细分的结果。
音乐与音乐学的关系

调查思考音乐与音乐学的关系袁亚婕(河北省沧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河北沧州061000)摘要:音乐是门艺术,音乐学是门学术。
音乐和音乐学作为2个不同的事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本文从音乐和音乐学的产生时间、最终目标以及对人的要求对二者进行了简要论述。
正是因为有了音乐,才能产生音乐学这门学科。
关键词:音乐;音乐学;区别;联系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着音乐。
大家对音乐并不陌生,但若是提起音乐学,人们就不能给出什么确切的说法,认为是和声乐、器乐有关的一个学科。
音乐学的研究对象的确是音乐,但又不限于音乐这种音响艺术本身。
⑴音乐是一门艺术,音乐学是一门学术,它们二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1音乐与音乐学的区别1.1音乐和音乐学作为2个不同的事物,首先二者的定义和产生时间是不同的音乐是物体振动发声产生乐音,由一系列的乐音有组织地连接起来表达人们的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艺术被称为音乐。
而音乐学是对音乐的学术性研究,是有关音乐的知识总和*1.2二者产生的时间而言笔者认为人类社会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音乐已经无从可考,但很早的远古先民已经知道利用声音的高低和强弱来传递信息*中国音乐史上记载的河南舞阳贾湖骨笛距今大概有9000年的历史,这只是可考历史*音乐学是对音乐进行研究的,所以它的产生必然要晚于音乐的产生,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音乐学这个词大约出现在18世纪的德国。
所以,音乐与音乐学这二者产生时间不同是显而易见的。
1.3音乐和音乐学这二者对应的人的群体数量和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有区别的音乐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对应的应是全人类*比如对于儿童,他的长辈会唱一些童谣哄他玩乐;对于劳动群体,有号子为他们统一步伐;对于恋爱中的男女,有情歌为他们互诉真情。
所以,音乐与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但是音乐学所面向的群体是一些有一定的文化积累和接受过专业音乐知识的人。
所以音乐学的受众群要远远少于音乐的受众群*生活中无处无音乐,音乐可以让我们直抒胸臆,可以用来表达情感,发表看法*它作为一种感性的艺术,是为了满足人民大众的审美需要*而音乐学不属于音乐艺术和实践范畴,它归属与人类另一个精神活动的家族,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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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学科上看,民族音乐主要指中国传统音乐,民族音乐是产自于民间,流传在民间的,表现民间生活、生产的歌曲或乐曲,也包括中国历史传下来的各类古代音乐。
主要包括民歌、器乐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间歌舞和古代音乐等。
可参看书目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的《民族音乐概论》,伍国栋写的《中国民族音乐》、刘正维写的《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等。
比较音乐学的产生与研究对象民族音乐学最初被称为比较音乐学。
比较音乐学的名称是进入20世纪后首先在德国开始使用的,英文为“Comparative Musicology”,其实比较研究的方法用于非欧洲音乐研究最早在17世纪就开始了,但是这一学科的建立是以1885年阿德勒的《音乐学的范畴、方法和目的》和亚历山大约翰·艾利斯的《各民族的音阶》为标志的。
其研究对象是欧洲以外的种族、民族的音乐文化,正如萨克斯所定义的异国文化的音乐。
这一学科的建立和研究对象的确立是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研究者的立场有着密切关系的。
首先,比较音乐学的产生和发展与欧洲殖民主义的兴起和扩张有密切的联系。
以18世纪为开端,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跨入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入这些地区的西方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化学家首先向外部世界开启了这些非欧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之门。
他们用西方学者的观点和方法试图了解、认识和把握这些国家和民族所具有的令他们新奇的特殊文化,想将这些相异于欧洲文化,不被欧洲人所知的文化公诸于众,加之古典进化论学派和马克思、恩克斯对于人类进化和原始社会经济的科学认识,至19世纪60—70年代,民族学作为一门科学在欧洲和美国产生并兴起,Enthnology一词1830年首先由法国人让·雅克·昂佩勒提出,30-70年代民族学、人类学学会先后在法、美、英、德和意大利建立起来。
比较音乐学则是在民族音乐学进入80—90年代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时应运而生的。
这一时期的欧美出现了一支受过专业训练的民族学队伍,开展了世界范围的、有目的的民族学田野调查工作,异国的民间艺术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
与此同时,欧美的许多城市建立起了人类学和民族学的博物馆,收藏了许多非欧洲的乐器和有关的音乐文物与手稿,记录亚洲、非洲、美洲民族音乐的材料大量增加,使人们对于非欧洲地区音乐文化的注意力进一步增加,加之1877年爱迪生发明了留声机,对无文字非欧民族音乐的研究产生了无法估量的推动作用。
在这些基础上,比较音乐学这门学科在民族学诸多研究的影响下,应强烈而广泛的社会和时代需求产生了。
英国语言学家兼物理学家和数学家艾利斯和阿德勒、艾斯比塔等欧洲学者为比较音乐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由此可见,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异国音乐文化是相对于当时殖民者的主体文化而言的,也是相对于起初参与比较音乐学研究的这些欧洲学者自身的文化体系而言的。
相对于其原本欧洲音乐文化知识体系的未知领域就成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异国音乐文化=非欧洲音乐文化,即形成了欧洲文化特别是欧洲城市艺术音乐文化相对于非欧洲音乐文化的比较研究。
实质上是一种以欧洲整体作为一个中心以欧洲大民族为立场而进行的研究。
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整个人类文化研究的进步和不同种族的非欧洲国家的学者对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参与,比较音乐学的研究环境和立场出现了变化和拓展,其研究方向和对象也出现了扩大和性质的变化,最初的比较音乐学的名称被民族音乐学所代替。
比较音乐学到民族音乐学的确立我们不得不承认,音乐的发展往往是在别的学科带动下进行的,在创作方面,西方城市艺术音乐的派别经常是步文学、美术之后尘,如古典派、浪漫派、印象派的产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史学、比较学、民族学的发展都深深地影响和引导着其对应的音乐学的学科发展。
比较音乐学的建立受到民族学研究的影响,并在民族学发展的影响下最终成为了民族音乐学。
进入20世纪后,民族学产生了众多学派,提出了不少新观点。
传播学派是20世纪40年代在欧洲民族学界影响较大的一个学派,这一学派的先驱——德国学者拉策尔提出了把文化研究置于具体的地理环境中,同时重视各民族自身的历史条件的研究方法;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列诺夫斯基认为每种文化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要重视当前生活与现状的研究,反对殖民者对土著居民文化的粗暴干涉;美国波阿斯学派又称文化相对主义学派提出了文化标准是相对的,各民族文化珍品不能进行比较等观点和理论思想。
这些立场、观点和理论我们都可以在比较音乐学的研究中找到其对应的影子。
特别是波阿斯为代表的美国学派的兴起,使得二战后的比较音乐学有了较大的发展,即在重视非欧洲民族音乐研究的同时,开始重视对本民族音乐的研究。
波阿斯提出的各种文化价值平等、文化不可比较、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使得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对象的相对基础,即欧洲整体作为一个大的中心民族的基础动摇了,突破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非欧洲音乐的局限,对文化是否要相互比较提出了质疑。
同时,美国人类学家开始认为人类学的种种研究方法不但可以研究非母系文化,而且应该更多地用来探究其自身所属的文化,从而使美国人类学家开始以更多的精力研究美国的自身文化。
与此同时,其中一部分人类学家开始带着这种思想积极地参与民族音乐的田野采录工作,而这在欧洲比较音乐学领域是不多见的。
美国人类学家的参与虽由于本身音乐能力的限制,无法将其深入,只形成了一种思想趋向,但这种思想趋向却使比较音乐学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
它使得美国的一些音乐家从音乐界转入人类学界,一些人类学家去研究音乐行为(并从技术上分析),同时还带动了这一思想趋向在欧洲研究机构的出现。
这一切的结果是,二战以后几乎所有的比较音乐学者都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现存的自然民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方向。
于是,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和立场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地理性民族和欧洲中心看世界的角度转向了文化相对论,即站在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平等的立场全面考查研究各民族(包括本民族)的音乐文化。
于是,比较音乐学在研究对象和立场发生巨大变化和没有进行更多比较的情况下引退,取而代之的是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前叶,中国、日本和东欧学者对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参与,对于这一学科的转型也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
他们在美国开始重视研究自身民族文化之前就开始了对其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
实事求是地说,最初美国学者对本土音乐文化的研究还不如这些国家学者来得纯正,毕竟美国的学者也大都是英、德等欧洲国家的移民或后裔,他们的文化体系和观点和欧洲同出一辙,而他们对于本土文化的研究起初是热衷于北美大陆印第安民族音乐的探根溯源,从某种角度上说,属于一种异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但其提出的对本土文化的研究观点及其后来的发展,对突破欧洲中心论是极为重要的。
而在这之前,的确有不少学者真正作了对本土音乐文化的研究。
在东方比较音乐学研究中,中国的王光祈早在1926年就著有《东西乐制之研究》,其后又有1929年的《东方民族之音乐》和1934年的《中国音乐史》,日本的田边尚雄于1936年创立了东洋音乐学会,1948年著《东方的乐器及其历史》;匈牙利作曲家、音乐家巴托克和音乐学家柯达依分别于1906年和1905年开始对匈牙利的民歌进行收集研究,并分别出版了《匈牙利民歌》和《论匈牙利民间音乐》。
虽然他们仍是用比较音乐学的观点和方法对本土音乐文化进行研究,力图从东、西方音乐的比较中得到某些结论,尚属比较音乐学的范畴,但是他们参与研究的这一行为本身,和他们自身的非欧洲特质和立场已经使比较音乐学的研究发生了立场上的变化,虽然和美国学者的指导思想不同,却起到了异曲同工的作用,打破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异国文化的框框,促使了民族音乐学的建立。
二战后,荷兰人普·肯斯特提出了用Enthno-musicology这个术语代替Comparative Musicology,首先被美国人所接受并固定下来。
1959年,孔斯特的《民族音乐学》问世,这一学科正式成立。
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各家学说的分析及思考自从比较音乐学因研究对象的变化而更名为民族音乐学以来,学术界就如何划界才属民族音乐学领域进行了不少讨论,有趣的是,这种讨论尚未终结而社会的发展却使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不断在拓展,民俗音乐和伴随着产业化社会而迅猛发展的大众音乐已无可争议地成为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
所以,如何来划定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领域更加成为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各家各派的观点。
孔斯特在他的《民族音乐学》的开头就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从所谓未开化的人一直到文化民族的一切种族、民族的音乐,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洋艺术音乐。
民族音乐还把外来音乐的传入现象,即不同性质的音乐要素相结合而产生的影响这类社会学方面的问题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
[1]梅里亚姆在他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目的和着眼点与其他学科的目的和着眼点并没有什么明显不同”,“它的特殊之处就是使用的特殊的方法,尤其在认为有必要使人类学与音乐学这两类资料相结合这一点上”,并强调“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双方都考虑进去这种特征性的方法,使其融为一体”,提出“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2]。
有人便据此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所有的音乐文化,可以替代音乐学成为一个没有边缘的音乐学科。
笔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梅里亚姆在谈到民族音乐学者的工作的第一个阶段时阐明:“资料的收集,一般意味着对欧洲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
”[2]这句话应代表着他对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或者说是着眼点的看法。
涅特尔在《什么叫民族音乐学》中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分类,他认为这门学科“主要探讨三类音乐,第一类有关无文字社会的音乐(music of nonliterate),第二类亚洲及非洲北部文化中的种种音乐,即中国、日本、爪哇、巴厘岛、西南亚、印度、伊朗以及阿拉伯语系诸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文化,第三类是民俗音乐(folk music)可定义为,在上述亚洲高级文化和西方文明中,以口述方式来传承的音乐。
”[3]美国学者胡德在他的《民族音乐学导论》中则就美国的具体情况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他不仅提到了对美国以外的异国文化的研究、美国本土土著音乐的研究、民俗音乐的研究,还涉猎了新兴的电子音乐的研究——著名的甲克虫乐队[4],但同样回避了欧洲城市艺术音乐。
以上是欧洲和美国学者的看法,20世纪中后期兴起的以日本学者为代表的东方民族音乐学家们以他们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和视角逐渐为世界民族音乐学界所注目,他们对这一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认为:“比较音乐学成为民族音乐学主要是学者们对自然民族的研究,后来又加入了东方高文化民族的艺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