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导论_10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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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的国际公约

关于环境的国际公约

关于环境的国际公约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开始意识到单个国家的努力已经无法解决全球性的环境挑战。

为了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国际社会相继达成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这些公约旨在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确保人类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几个重要的环境公约,并探讨它们的意义和影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环境公约之一。

该公约于1992年通过,并于1994年生效。

该公约的目标是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来遏制全球变暖。

公约的核心原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承担不同的责任。

该公约还为各国提供了一种机制来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如制定国家行动计划、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等。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另一个重要的国际环境公约。

该公约于1992年通过,并于1993年生效。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是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确保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该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包括建立保护区、保护濒危物种和推动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等。

此外,公约还要求各国加强科学研究、技术合作和经验分享,以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巴黎协定》是一项历史性的国际气候变化协议,于2015年通过,并于2016年生效。

该协定的目标是通过全球减排措施,将全球变暖温度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承诺制定国家减排目标,并定期报告减排进展。

该协定还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以帮助他们适应气候变化。

除了以上提到的公约,还有许多其他重要的环境公约。

例如,关于国际跨境污染的《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和《维也纳公约》等。

这些公约在全球范围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也为各国提供了合作的平台。

环境的国际公约在全球范围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环境保护知识: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与治理

环境保护知识: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与治理

环境保护知识: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与治理环境问题是当前全球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气候变化、空气污染、水资源短缺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这些环境问题不仅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的破坏和威胁,而且也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国际合作和治理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一、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在当前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的推动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许多国家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资源均已因为过度开发和污染而面临威胁,并导致了诸多问题。

例如,空气污染导致肺癌和哮喘等疾病的增加;水资源短缺导致粮食产量下降;全球气候变化使得天气变得异常,人类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

针对这些环境问题,国际合作和治理是必然的选择。

二、国际合作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全球公共事务,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协作和合作。

为此,许多国际组织已经形成了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协议和框架,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世界气象组织(WMO)等。

同时,在国际协商中,环境保护也成为了国际关系的重要议题之一。

例如,全球气候变化议题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已经得到广泛讨论,各国通过协商达成了《巴黎协定》等重要文件。

三、国际治理与环境保护环境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国际合作和协商,还需要有效的国际治理机制。

国际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之间的利益和关切,以达到全球尤其是环境保护的共同目标。

建立有效的国际环境政策协调机制,可以促进跨国企业接受环境保护义务,并防止企业转移环境污染。

同时,通过开展环境检查和排污许可制度,可以促进跨国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

四、结语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和治理需要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反复的不断尝试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实现共同进步。

环境问题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整体生态位的重要性,它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社会经济和国际关系。

只有全球范围内积极推动环境保护行动,才能实现可持续和平共处的环境,为人类创造美好的未来。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课件——环境国际合作与国际公约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课件——环境国际合作与国际公约
(2)在技术上已经找到氟利昂等化学用品的替代品; (3)在制度上采取付费和罚款并用的灵活方式,使对解
决问题有明显作用的有关方面都能参与进来; (4)预期(收益/成本)比较高,促使氟利昂生产国加快
放弃使用该化学用品; (5)全球参与,即制造或消费大量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所
有国家的参与。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
UNFCCC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 防止发生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危险的气候变化水 平上。
二、气候变化
京都议定书
三、臭氧层保护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1985年3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通过了有关保 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 约》,该公约从1988年9月起生效。
这个公约只规定了交换有关臭氧层信息和数据 的条款,但对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条款却没 有约束力。
全球环境的严峻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提出 了迫切要求,可持续发展是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 问题,需要各国超越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 异,采取协调合作的行动。
二、国际合作的机制
成立于1991 年的全球环境基金是国际环境合作的 一个最见实效的机制。
它是一个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赠款促其履行国际协议、 或为解决特定的全球环境问题而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补 贴的一个资金机制,它包括不同层次和层面的合作。
《公约》的宗旨和原则是正确的,促进了各国 就保护臭氧层这一问题的合作研究和情报交流。

三、臭氧层保护
臭氧公约是国际环境合作的一个最成功的范例。 臭氧公约的成功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世界各国能够达成共识,即对具有制冷、清洗等用 途的氟利昂等含氯、溴的化学用品破坏臭氧层所造成 的危险而高昂的代价形成共识;
第八章 环境国际合作与国际公约
第八章 环境国际合作与国际公约

国际环境公约

国际环境公约

国际环境公约《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

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

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年5月22日于斯德哥尔摩通过2004年5月17日生效认识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产生生物蓄积以及往往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作跨越国际边界的迁移并沉积在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随后在那里的陆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中蓄积起来,意识到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中,人们对因在当地接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而产生的健康问题感到关注,尤其是对因此而使妇女以及通过妇女使子孙后代受到的不利影响感到关注,确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物放大作用致使北极生态系统、特别是该地区的土著社区受到尤为严重的威胁,并确认土著人的传统食物受到污染是土著社区面对的一个公共卫生问题《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该议定书1978年2月17日订于伦敦。

它事实上包含两份基本文伴,即:《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遣成污染公约》和《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因此,国际上通常将二者合称为“73/8防污公约”,(73/78MARPOL)。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该公约通常简称“1972年伦敖倾废公约”或“伦敦公约”1972年12月29目订于伦敦、墨西哥城、莫斯科和华盛顿。

该公约于1975年8月30日生效,1985年12月15目对中国生效。

认识到海洋环境及赖以生存的生物对人类至关重要,确保对海洋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质量和资源不致受到损害关系到全体人民的利益;同时认识到海洋吸收废物与转化废物为无害物质以及使自然资源再生的能力不是无限的;也认识到各国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有权依照本国的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并有责任保证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环境;海洋污染有许多来源,诸如通过大气、河流、河口、出海口及管道的倾倒和排放;各国有必要采取最切实可行的办法防止这类污染,并发展能够减少需处置的有害废物数量的产品和处理办法,以改进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关于环保领域的国际公约

关于环保领域的国际公约

关于环保领域的国际公约环保领域的国际公约是一种国际间达成的协议,旨在保护环境及自然资源,减缓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些公约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水资源管理等。

国际公约通过协调各国政策和行动,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

气候变化公约是国际环保领域最重要的公约之一。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4年生效,旨在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全球变暖。

该公约的重要举措是《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015年,《巴黎协定》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协定,通过全球合作来限制全球变暖幅度,保护地球生态平衡。

生物多样性公约也是至关重要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通过,其目标是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公约通过实施保护区、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等措施来保护珍稀物种和生物多样性。

臭氧层保护公约主要是《蒙特利尔议定书》,旨在保护地球臭氧层,控制危害臭氧层的物质排放。

通过该公约,国际社会逐步禁止使用氟利昂等物质,保护臭氧层。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也是国际环保领域的重要公约。

该公约目标是控制和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包括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

水资源管理公约主要是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全球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包括国际河流的管理和跨国流域的合作。

这些国际公约通过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为全球环保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然而,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公约的执行和监督不到位、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及国际合作不够紧密等。

因此,国际社会需要继续加强合作,完善国际环保公约体系,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在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各国也需要制定相应的国内法律和政策,落实国际公约的具体要求。

此外,加强环保意识教育,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行动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国际间的合作和全球范围的行动,才能有效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保护地球家园。

环境科学国际合作规范

环境科学国际合作规范

环境科学国际合作规范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环境问题已超越国界,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

从气候变化到生物多样性丧失,从海洋污染到大气质量恶化,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携手合作。

而环境科学国际合作作为应对全球性环境挑战的重要手段,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以确保合作的高效、公正和可持续。

一、平等与尊重原则环境科学国际合作的首要规范是平等与尊重。

各国无论大小、贫富、强弱,在合作中都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这意味着在合作项目的规划、决策、实施和评估等各个环节,各国都应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和参与权。

同时,各国的文化、价值观和环境观念也应得到充分的尊重。

不同国家在环境问题上可能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发展阶段和优先事项,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一种模式或标准强加于其他国家,而应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例如,一些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但在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时,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指手画脚,而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同样,发展中国家也应积极参与合作,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外部的安排。

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环境科学国际合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这一原则承认全球环境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每个国家都有责任采取行动保护环境。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排放情况和环境脆弱性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和程度上应有所区别。

发达国家通常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大的历史排放量,因此应当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并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

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例,《巴黎协定》就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协定要求所有缔约国都要制定并提交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但同时也考虑到了各国的不同情况,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支持。

推荐资料1国际环保公约简介1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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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环境保护与国际合作有何联系

环境保护与国际合作有何联系

环境保护与国际合作有何联系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环境保护已经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局限于某个地区或国家内部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全球共同面对和解决的挑战。

环境保护与国际合作之间存在着紧密且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种联系对于人类的未来和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的特点。

许多环境问题,如气候变化、臭氧层空洞、海洋污染等,并不受国界的限制。

例如,温室气体的排放,无论来自哪个国家,都会在大气中累积,进而影响全球的气候。

大气环流会将污染物传播到世界各地,使得一个地区的污染可能会对其他遥远地区产生影响。

因此,单个国家或地区很难独自应对这些超越国界的环境挑战,必须通过国际合作来共同解决。

国际合作能够促进环境保护技术和经验的交流与共享。

不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着各自的优势和专长。

一些发达国家在清洁能源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在生态保护、可持续农业等领域有着独特的实践。

通过国际合作,各国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彼此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

比如,某个国家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上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国际合作,这一技术可以迅速传播到其他国家,帮助更多地区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国际合作还有助于制定统一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则。

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环境状况存在差异,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就可能出现“环境倾销”的现象,即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污染严重的产业转移到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通过国际合作,各国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共同遵守的环境标准和规则,确保全球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在一个相对公平和有效的框架内进行。

这不仅有利于遏制环境污染的转移,还能促进全球贸易的绿色发展,推动各国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

在资金方面,环境保护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尤其是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可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国际合作可以为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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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六)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根据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 的决定,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建立联合国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CSD)。1993年2月该委员会正式成立,属于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设的职司委员会。 (七)联合国区域委员会 联合国在经社理事会下设立了五个区域委员会(The Regional Commissions):欧洲经济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 员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非洲经济委员会和西亚 经济委员会。这些区域委员会也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地区的区 域环境合作。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第二节 国际环境公约
一、国际环境公约及其影响
国际环境公约是国际公约的一种,它是为了保护、改善和合理 利用环境资源而制定的国际公约。它规定国家或其他国际环境 法主体之间在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环 境资源等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环境合作公约化、法律化,避免和 解决环境冲突及由此引发的政治冲突和 经济冲突,是国际环境合作的必然发展 趋势。所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最常见 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国际环境公约。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四)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前景 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已获得广泛认可。 但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最终能否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关键 在于自身能否处理好以下矛盾。 第一,如何在政府和企业合作,尤其是接受政府和企业支持的 同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第二,如何在保持对国家、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的压力的同时, 加强与它们的合作? 第三,如何在尊重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多样性的同时,保持其 立场的协调性? 第四,如何改善全球环境治理中环境非政府组织(含国际环境 非政府组织)代表性严重失衡的局面?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我国已经缔约或签署的国际环境公约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召开《联合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 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 目前,我国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等温 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 短期来看,《京都议定书》的 生效对我国有利,但长远看, 不确定性很大,我国面临的压 力会越来越大。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六)国家间环境合作的发展方向 1.国际环境制度的进程加快 全球环境恶化的趋势增强了国际社会制定和执行国际环境公约 的紧迫感,必须寻求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的保障。一些国 家对跨界环境问题呼声很高,主张建立争端解决和赔偿机制, 这也将加快法律化的进程。 2.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日益具体化、量化和指标化。 3.进一步加强国际环境管理 由于环境问题不受边界限制的扩散蔓延,首先由西方国家提出 了设立“世界环境组织”的建议,这个组织类似于世界贸易组 织(WTO),对全球环境进行全面、统一和有权威的管理,包 括建立环境法庭。但建立这样的组织绝非易事。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UNDP)的总部设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开发计划 署是联合国技术援助计划的管理机构,于1965年由联合国的 两个技术合作计划署合并设立,是以开发援助为目的的多边资 金援助机构。 (五)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简称联合国粮 农组织,1945年设立,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以食品、农产 品的生产,农业生产的开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消灭饥饿为 目的。与环境相关的活动有:①热带森林行动计划;②荒漠化 防治计划;③降水、植物生态监测系统。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国家间环境合作的原因与背景 1.越境环境污染 2.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或直接 投资引发的环境破坏 3.发达国家过度消费的生产方 式与现行贸易规则问题 4.贫困和环境破坏的恶性循环 5.全球共有财产的环境破坏 (三)国家间环境合作的发展历程 环境外交的实践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 1972年,联合国人类 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次大会首次将环境问题列入全 球政治议程。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环境外交从此兴起。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九)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于1946 年成立,是为预防传染病、地方病,增进人民健康而设立的国际 合作促进机构。 (十)经社理事会 经社理事会(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是联合国六 大主要机构之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设在经社理事会之 下。(十一)全球环境基金 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GEF)是联合国环 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于1991年共同建立的多 边资金机制。该组织是一个针对日益恶化的全球环境现状而成立 的国际性公益机构,专门为申请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拨发用 于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和约
(一)世界自然基金会 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WWF)是 世界最大的、经验最丰富的独立的非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在全 球拥有470万支持者,以及一个在96个国家活跃着的网络。 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最终目标是制止并最终扭转地球自然环境的 加速恶化,并帮助创立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未来。 (二)绿色和平组织 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 International)是当今世界最活 跃,影响最大,最激进,以抗议性活动为特点的环境非政府组 织,于1971年9月15日成立。该组织的总部设在伦敦,在25 个国家设有分部,其成员达350万人,每年的会费就达1亿美 元。资金来源于捐赠或销售杂志。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鹿特丹公约》 条约的全称是《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 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其目标是通过便利就国 际贸易中的某些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进行资料交流,为此类化学 品的进出口规定一套国家决策程序并将这些决定通知缔约方, 以促进缔约方在此类化学品的国际贸易中分担责任和开展合作,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此类化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推动 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加以使用。 该公约于1998年9月11日在鹿特丹通过,2005年6月21日正 式对我国生效。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贸易大国,一直非常重视《鹿特丹 公约》的谈判和履约工作。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国际环境机构
国际环境机构通常以4种方式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成果产生影响: ①在国际社会决定什么课题需要解决,并决定全球范围行动的 议程;②开始国际环境制度交涉,并施加影响;③对于各种各 样的环境问题,制定规范的行动规则;④就国际社会尚未进行 交涉的事项影响各国的政策。 国际环境机构以联合国专门机构和辅助机构为主,另外还有亚 洲开发银行、欧共体环境局等其他组织。 (一)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The General Assembly)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 机构,按《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拥有广泛的权利。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三)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 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IUCN), 又称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系由各国政府的有关单 位、民间机构、环境学工作者参加的非官方组织。其宗旨是在 世界范围内促进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成立于1948 年。参加该组织的有100多个国家的机构和专家。设有生态学、 保护区、濒于绝灭物种、环境规划、环境政策、法规及环境教 育等6个委员会。于1980年3月5日公布了一项保护世界生物资 源的纲领性文件《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一)概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信息化的势头迅猛。 全球互动与国际合作正在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 国际环境合作是国际社会保护和改善环境、处理和解决环境 问题的各种措施和活动的总称。迄今为止,国际环境合作已 走过30年的历程。 环境问题具有全球化、国际化、政治化、经济化,特别是与 贸易联系化的典型特征,日益成为全球互动与国际合作的一 个主要问题,成为联合国外交舞台工作的重点。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八)联合国其他机构和专门机构 成立于1966年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一直是联合国系 统开发活动的核心。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朝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发展、根除贫困、加强管理和能力开发的 方向行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落实《21世纪议程》方面,特 别是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和制定国家环境战略等领域 做出突出贡献。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UNHABITAT)则在与城市环境和人 类住所有关的问题上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联合国贸易与 发展会议(UNCTAD)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贸易组织 (WTO)合作探讨贸易、投资、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促 进贸易、环境和发展的有机联系。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英文 名字是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以推进各国间的教育、文化、科学 合作为目的,也是世界上最大、最有影响的国际环境机构。 (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197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997(XXXI)号决议,决定在联合 国大会下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其目标 是:通过鼓舞人心、传播信息并使各国人民能够在不损害子孙后 代的情况下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从而在对环境的关爱中承担 领导责任并促进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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