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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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4 一级学科名称: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代码:081402 二级学科名称:结构工程)要求具备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掌握复杂结构系统的分析理论和设计方法,培养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的科研、设计、师资和管理人才。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一、研究方向1.混凝土及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理论及其应用2.现代预应力结构体系及计算理论3.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4.钢结构设计理论及应用5.巨型、高层结构的力学分析及应用6.大跨度空间结构体系的力学分析及应用7.土木工程施工研究二、知识域要求三、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注:1. 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3学分。

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3.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一)普通奖学金标准(二)申请条件凡经过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并经审查后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普通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的各项条例。

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或取消普通奖学金。

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一)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一等奖 1000元/年 (比例10%)二等奖 500元/年 (比例10%)(二)申请条件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硕士生,可获得一、二等优秀奖学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东南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以我们集中优质资源,着力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目前建有四牌楼、丁家桥、九龙湖等校区,四牌楼校区位于市中心,环境优美,设备先进,06年起九龙湖校区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位于江宁区,占地3700亩,其中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和基础体育设施一举俱全,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等十几个院系在此建成,众多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来校深造的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东南大学一项以科教兴国为己任,积极的开展科学研究,在国内外具有重大的影响。

08年学校的科研经费超过八亿元,专利申请和授权书都位于全国前列,这些为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国际交流活动日益活跃,先后和130多所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邀请了包括杨振宁等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一大批专家学者到学校讲课访问,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开拓他们的学术视野。

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为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实践能力,提供了基础,为研究生积极开拓创新,设置了一系列基金,为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设置了国外学术交流基金,鼓励他们参加国外学术会议,以及到国外科研院所和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交流和研究,我们学校每年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的项目,我们会选拔一百多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攻读学位,我校已逐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导师的选择考核,研究生的招生改革,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过程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09 一级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09 一级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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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关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东南大学关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东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全面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在2015级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中实施。

现对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作如下要求:一、指导思想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应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目标,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标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团队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

二、基本原则1.高水平原则:各学科应认真总结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本学科的培养方案。

2.硕博一体化原则:各学科应当在硕士\博士不同培养阶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体现贯通式培养。

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硕士\博士不同教育层次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培养的各个环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

明确不同层次的培养要求,同时要兼顾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

硕士阶段的课程原则上不应列入博士阶段学位课。

3.一级学科原则:原则上各学科应当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

培养方案一般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学科专业名称制定。

学科专业点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跨院系单位参加招生的,应共同修订或制定培养方案,由其中一个院系牵头,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小组,负责完成修订工作。

4.跨学科培养原则: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在课程体系建设、培养过程、导师指导等方面应当切实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

三、培养方案修订范围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包括以下类型: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学术型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东南大学研究生院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部分为二年)。

三、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模块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论文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6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16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8学分。

1、学位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硕士学位外语4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至少9学分2、非学位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选一门1学分其余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

3、必修环节:专业实践6学分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1学分4、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须含:①企业工程师讲授课程或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学分(累计不少于72学时,实践教学2小时折算1学时)。

②不少于5学分的基于工程实际项目研究的项目课程、企业实践类课程(含企业生产实践或运营实习)等。

(二)其它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按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09〕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学位外语、自然辩证法概论、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等课程与环节按学校规定要求执行。

(三)其他要求:1、学位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夯实理论基础,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的原则,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详见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

二、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直博生为五年。

三、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一)博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5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0个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3个学分。

1、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博士英语3学分专业学位课至少5学分2、非学位课: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3、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2学分(二)直博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理工类35个学分,医学类37个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20个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4个学分。

1、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博士英语3学分硕士专业学位课至少10学分博士专业学位课至少5学分2、非学位课: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3、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2学分说明:1、所有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直博生在一学年半)内完成。

2、非学位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3、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至少选听8次系列讲座,其中每位博士生必须选听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讲座至少各1次。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国际留学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至少选听3次系列讲座。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

附件1:河海大学关于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一、修订原则1、根据“强化理论基础、突出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的原则修订培养方案。

修订培养方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学科理论发展相适应,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要利于促进新兴和交义学科的发展、利于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有博士点的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内的各二级学科跨度过大,或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3、科学设置课程,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来确定,应将惮、硕士生课程设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两阶段的课程内容既要合理衔接,乂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

要精简课程设置, 应在一级学科或至少在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学科公共平台课程,可采用“一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二级学科专业模块”和“二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方向模块”的模式,坚决杜绝博士生与硕士生课程或各学科间课程相似或相近其至重复的现象。

上一轮培养方案中未开设或开课次数及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本轮培养方案。

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均应纳入本次培养方案中。

4、改革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合研究生特点的课程内容及课程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体现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

5、英语课程要求分类教学,为基础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方式和考核模式。

为基础一般的学生开设英语精读课,为基础较好的学生开设英语应用课。

6、改革硕士政治课内容,将以往培养方案中的“自然辨证法”(或马列著作选读)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合并为一门为学位必修课,共2学分,另增设1学分的“学术道德”非学位必修课。

7、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在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培养的同时,也强调对创新人才的特色化培养途径。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部分为二年)。

三、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模块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论文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6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16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8学分。

1、学位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硕士学位外语4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至少9学分2、非学位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选一门1学分其余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

3、必修环节:专业实践6学分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1学分4、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须含:①企业工程师讲授课程或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学分(累计不少于72学时,实践教学2小时折算1学时)。

②不少于5学分的基于工程实际项目研究的项目课程、企业实践类课程(含企业生产实践或运营实习)等。

(二)其它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按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09〕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学位外语、自然辩证法概论、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等课程与环节按学校规定要求执行。

(三)其他要求:1、学位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2、非学位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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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4 一级学科名称: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代码:081402 二级学科名称:结构工程)
要求具备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掌握复杂结构系统的分析理论和设计方法,培养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的科研、设计、师资和管理人才。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一、研究方向
1.混凝土及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理论及其应用
2.现代预应力结构体系及计算理论
3.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
4.钢结构设计理论及应用
5.巨型、高层结构的力学分析及应用
6.大跨度空间结构体系的力学分析及应用
7.土木工程施工研究
二、知识域要求
三、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注:1. 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3学分。

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3.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
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标准
(二)申请条件
凡经过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并经审查后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普通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的各项条例。

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或取消普通奖学金。

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
(一)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 1000元/年 (比例10%)
二等奖 500元/年 (比例10%)
(二)申请条件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硕士生,可获得一、二等优秀奖学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1、本科期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总平均位于年级前列,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推荐免试生。

2、参加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家统考课程总分成绩居同类考生前列,专业课程考试良好的品学兼优考生。

3、在校学习期间,总学分工科修满30学分以上,文科修满36学分以上,医学类32学分以上,学位课程单科考试成绩80分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80分以上的品学兼优研究生。

4、学习成绩合格,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

5、推荐并批准的硕—博连读生。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评比与中期筛选工作、研究生评优工作同步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
(一)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二)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不可兼得,但可兼得普通奖学金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

四、单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的种类
1、创新创业奖:奖励在本学年中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的研究生;奖励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的研究生。

2、社会实践奖:奖励在本学年中参加校、院(系、所)组织或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3、社会工作奖:奖励在社会和社团中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投入较多并取得较大成绩、任期一学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4、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5、其他特殊贡献单项奖:奖励在除前述四方面外的某一领域作出特别贡献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奖可据需要设立)。

(二)评奖办法
1、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以外,单项奖学金评定根据评定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奖金额为500元/人,总获奖人数一般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以内。

2、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优秀奖以外的一种单项奖,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

3、每学年初评选一次,原则上与硕士生优秀奖学金同步进行。

五、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普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汇总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组织按月发放。

(二)凡符合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经院(系)考评推荐,上报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专项奖学金由研究生院汇总上报校基金会审核认定后,财务处负责发放。

六、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待遇,凡有合同或协议确定由学校负责的,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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