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债券发行条件完整汇总(终审稿)
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条件

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条件专项债券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以特定项目为发行的债券,用于筹措资金并实施具体的发展项目。
下面将详细介绍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条件。
首先,发行专项债券需要有明确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
政府或授权机构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定位、目标和实施步骤,并需评估项目所需资金。
只有具备明确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发行专项债券,引导资金流向特定项目。
其次,发行专项债券要求项目具备可行性和收益性。
专项债券的发行应基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项目在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上具备充分的基础。
同时,还需要评估项目的收益性,确保项目能够产生足够的回报,以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第三,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专项债券的发行应考虑到项目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能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只有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才能得到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第四,发行专项债券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政府或授权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合理使用借款资金。
同时,还需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
第五,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需要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政府或授权机构需要对项目的收入来源、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如果项目没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将会给债券持有人和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总而言之,发行专项债券项目需要具备明确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可行性和收益性、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债务偿还能力。
只有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发行专项债券,实现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附件2: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发行主体资格1、发行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A股上市公司和H股上市公司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人成立时间须满3年,判断依据为是否能够提供最近3年连审报告(一般不得使用模拟报表)。
4、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权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
7、未擅自改变前一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8、企业债券连续发行间隔原则不应少于1年。
二、发债规模与净资产的比例的关系1、累计债券余额的内涵:累计债券余额包括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债券等。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核算依据净资产以申报的三年连审财务报告中最近一年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且应按下列规则核算:(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均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40%。
若拟发债企业母公司发行过债券,则该企业及该企业的母公司均需满足此条件。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三、发债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关系净利润以申报的最近三年连审财务报告中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且应按下列规则核算:1、拟发债企业应具有良好盈利能力。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发行人自身发行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募投项目1、募投项目范围筹集资金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70%。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各类债券分类标准

各类债券分类标准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款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即债权人。
下面从不同的维度对债券进行分类:1. 按发行主体1.1 政府债券:由政府发行,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等。
1.2 金融债券:由金融机构发行,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1.3 企业债券:由企业发行,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债、企业私募债等。
2. 按付息方式2.1 附息债券:在债券上附有息票,定期按息票利率支付利息的债券。
2.2 贴现债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3. 按利率是否固定3.1 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期限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
3.2 浮动利率债券:在债券期限内,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变动而变动的债券。
4. 按期限长短4.1 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
4.2 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债券。
4.3 长期债券: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债券。
5. 按发行方式5.1 公募债券:通过公开方式发行,面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发行。
5.2 私募债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
6. 按信用状况6.1 无担保债券:没有担保人担保的债券,完全靠发行人的信用发行的债券。
6.2 担保债券:有担保人担保的债券,主要包括抵押债、质押债和保证债。
7. 按担保性质7.1 抵押债券: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而发行的债券,在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按法律程序将抵押财产没收。
7.2 质押债券:以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品而发行的债券,在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将担保品兑现。
7.3 保证债券: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或政府机构等单位,或者由无亲属关系的人所组成的公民联合体或财团担任保证人。
二级资本债发行条件

二级资本债发行条件
二级资本债发行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发行主体资质:发行人需要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
2. 发行规模限制:发行规模通常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最高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一定比例。
3. 债券期限:发行人需要确定债券的期限,一般可以是固定期限或可赎回期限。
4. 债券利率:发行人需要确定债券的利率,一般可以是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5.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发行人需要确定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一般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
6. 债券发行费用:发行人需要确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费用,包括承销费、交易费等。
7. 承销方式:发行人需要确定债券的承销方式,可以是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
8. 债券评级:发行人可以选择对债券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可以影响债券的发行利率和投资者信心。
9. 投资者准入条件:发行人可以设定一定的投资者准入条件,例如对投资者的资产要求、投资经验要求等。
以上条件只是二级资本债发行中的一些基本要素,具体的条件可以根据发行人的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绿色公司债券是指以募集资金用于环保项目为目的,发行主体为企业的债券。
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是指企业在发行绿色债券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要求。
下面我们来看看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相关内容。
首先,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企业需具备一定的
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具备环境保护相关的经营管理体系和政策,确保项目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企业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审核,确保债券资金用于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企业需与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项目的环保效益和合规性。
其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还包括资金募集和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要求。
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和环保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资金的透明使用和环保效益的实现;企业需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监督制度,接受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和审计,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环保标准和合规要求。
此外,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还包括法律合规和风险管理要求。
企业需要遵
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确保债券发行和项目执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企业需要进行环保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的环保效益和可持续性,降低环保风险和不良影响的发生。
总的来说,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
环保、透明、合规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和条件。
企业需要建立环保管理体系和政策,进行环境评价和审核,保证资金的透明使用和环保效益的实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降低环保风险和不良影响的发生,确保绿色债券的发行和项目的执行符合环保标准和社会责任,实现环保和经济的双赢。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通常是有经济营运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有较
高抵押品担保的企业才能发行债券。
一、经济营运能力: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经济基础,有较强的生产力、发展能力和运营能力,能够持续的为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要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财务报表要真实可靠,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得存在违规的融资行为。
三、有较高抵押品担保:公司发行债券时,应提供抵押品担保,抵押品一般须具备充足的抵押价值。
四、其他要求:公司发行债券时,还要满足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披露公司发行债券的相关信息。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条件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条件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资格:商业银行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债券发行主体资格。
2. 财务状况: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前,其财务状况应良好,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通常要求发行前一年利润覆盖利息支出,且资产质量良好。
3. 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符合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一定水平以上,以保证银行稳健经营。
4. 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应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债券发行和偿付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5. 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在债券发行过程中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 监管批准: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需获得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
7. 其他条件:商业银行还需满足其他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发行条件可能会随着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如需了解最新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条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和金融顾问,或查阅最新的监管文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向公众发行的债券,其发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行对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通常包括个人、机构、银行等各种投资者。
发行人需要确定债券的发行对象,并根据不同的投资者类别制定不同的发行方案。
2. 债券种类: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定期债、浮动利率债、可转债等,发行人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债券种类。
3. 债券利率:公司债券的利率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债券的利率水平。
4. 债券期限:公司债券的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发行人需要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的期限。
5. 债券评级:公司债券的评级是评估其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发行人需要根据自身信用状况选择合适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
6. 债券发行规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需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和市场需求确定,同时需要考虑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7. 信托保管:公司债券的发行一般需要设立信托保管,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债券安全。
8. 发行费用: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评级费、律师费等,发行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行费用。
以上是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发行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行方案,并遵守债券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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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债券发行条件完整汇总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各类债券发行条件完整汇总(2015年11月更新)2015-11-05孙海波中国债券市场因为监管各异,交易场所相对分割,形成了交易所和银行间几大类不同债券品种,各自的发行审核规则频繁变动,窗口指导原则也时有调整,笔者对银行间和交易所10几种债券做了一个完整总结供收藏!鉴于近期微信圈流程一篇相同主题文章广泛流程,然后部分内容不够更新和完整,监管君重新整理在此分享。
部分内容因篇幅限制只能省略。
同时监管君整理的报告《》(点击超级链接参见报告详情)开始接受预定。
第一篇: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目录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一、地方政府债券(一)一般责任债券1、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 5]64号)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68号)2、监管机构:财政部3、发行主体:地方政府4、审批方式: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的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5、发行条件: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6、发行流程: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一般债券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
(二)专项债券因篇幅限制部分内容略,具体参见报告《》,预定联系微信二、企业债券(银行间为主,因此归类为银行间)1、法规依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 34号)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 7号)2、监管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审批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省级发改委预审)4、审批方式:企业提出申请,发改委审批《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 2]3451号)规定将企业债券分为: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包括项目属于当前国家重点支持范围的发债申请和信用等级较高,偿债措施较为完善及列入信用建设试点的发债申请;从严审核类,包括募集资金用于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等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的发债申请和企业信用等级较低,负债率高,债券余额较大或运作不规范、资产不实、偿债措施较弱的发债申请;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包括以上两类除外的所有债券5、发行主体: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6、发行条件: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
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券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发行流程(1)申报央企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申报流程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 3]1890号)的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预审,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家发改委收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预审后转报的材料和预审意见,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发改委在审核发债申请有关文件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有关文件材料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提供的,按退回处理。
根据10月发布的最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申报程序改为“地方企业直接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企业债券申报材料,抄送地市级、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
”申报材料根据《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规定,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文件;(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三)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 (四)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五)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七)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 (八)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十)承销协议; (十一)承销团协议; (十二)第三方担保函(如有); (十三)资产抵押有关文件(如有); (十四)信用评级报告; (十五)法律意见书; (十六)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七)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八)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十九)其他文件。
而根据最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简化诸多申请材料,诸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预审意见(包括土地勘察报告、当地已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占GDP比例报告等)、募集说明书摘要、地方政府关于同意企业发债文件、主承销商自查报告、承销团协议、定价报告等。
只要求发行人对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等于与债券偿债直接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公示,纳入借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2)审核国家发改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及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重要问题应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发改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和修改申报材料的时间除外)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说明理由。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 3]1890号)规定,从接收到审核后上报委领导的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有特定原因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最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新增了两条豁免条款:1、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可豁免委内复审环节;2、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可直接向发改委申报发行债券(须同时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由其并行出具转报文件),第三方技术评估时间进一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大幅度简化了审核流程。
(3)资金使用规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规定,企业发债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规定,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单个企业发行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全额补充企业营运资金,但须由所在地市政府承诺其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改电[2015]353号)规定,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A,且债项级别不低于AA+的债券,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最新的法规明确,支持企业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支持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建设、允许债券资金用于保本投资、补充营运资金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用途,从而增强了债券资金的使用灵活度。
(4)数量指标限制《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改电[2015]353号)规定,主体信用等级为AA的发债主体,以自身合法拥有的资产进行抵质押或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债券,或项目自身收益确定且回报期较短的债券,亦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最新的法规明确放宽信用优良企业发债指标限制。
债项级别在AA+以上的发债主体(含县城企业)、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此处略去了担保要求,对发债主体信用评级没有要求,而只强调债项评级在AA+以上。
三、金融债券(一)金融债券1、法律法规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2、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3、发行主体:金融机构4、发行条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规定:发行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发行。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申请应包括发行数量、期限安排、发行方式等内容,如需调整,应及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2)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5、发行流程: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
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