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图书报损制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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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六篇)

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六篇)

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1. 借阅图书的条件是读者需持有有效的个人图书室借阅卡。

此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2. 若借阅卡丢失或损坏,须立即通知图书室管理人员。

行政部门在收到通知后将办理新卡,同时会收取一定的补办费用。

3. 读者可在图书室内查找所需图书,选择感兴趣的书籍进行借阅。

对于已被借出的图书,读者可进行预约,图书归还后,系统将通知读者取书。

4. 每本图书的借阅期限为30天。

若超过还书日期,将产生逾期费用。

若逾期超过15天,图书将被视为丢失,读者需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5. 图书到期前,读者可申请续借。

然而,图书室有权拒绝续借请求,并可能根据情况收取一定费用。

6. 读者应按规定的日期归还图书,并在归还后确认图书已被正确记录。

如发现图书损坏,应立即向图书室管理员报告。

7. 若读者忘记归还图书,图书室将采取催还措施,包括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

8. 在图书室内,禁止擅自移动书籍、涂写或损坏图书,且不得将图书私自带出。

9. 图书室有权对读者的行为进行规范,若发现违规行为,如恶意损坏图书或干扰他人借阅,将采取相应处罚,并可能暂停其借阅权限。

10. 图书室有权根据需要修订借阅规则,并会及时通知读者。

读者有责任了解并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11. 上述规定旨在维护图书室秩序,保护图书资源,以及保障读者的借阅权益。

违反规定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二)图书室借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书室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借阅环境,保障读者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图书室为学校(或单位)设立的资源中心,旨在为读者提供图书、参考资料的借阅服务及相关支持。

第三条图书室的借阅对象包括本校(或单位)学生、教职员工及有合法借阅需求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建立基于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读者均须遵守图书室的借阅规则,以确保借阅服务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图书室负责人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修订,并负责其执行。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订立以下规定:一、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需严加珍惜,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室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管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归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管,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全部;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室退回赔偿费。

六、若有心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判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短时间停止图书借阅。

篇2:学校图书借阅制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

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订立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1、图书室的图书未作特殊规定的全部图书均可借阅。

2、内部图书,资料,工具书,报纸均在图书室查阅。

二、借书要求及期限1、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暂借两本,借期一月。

2、学生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出一周3、借书必需办理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到期必需归还,若到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并按所借书价的二倍罚款。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2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

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

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3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范本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范本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保护书刊资源,促进读者文明借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的书刊资源包括图书、报纸、期刊、杂志等,借阅者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借阅。

第三条所有借阅者在使用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前,必须办理借阅证,并遵守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第四条借阅者应当妥善保管借阅证,不得私自借用他人的借阅证。

如果发生遗失或者被盗,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报告,并补办新的借阅证。

第五条借阅者借阅书刊后,应当妥善保管,确保不污损、遗失。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书刊损坏、遗失,应及时赔偿。

第六条当借阅者遗失或者损坏书刊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一)已经停刊或者绝版的书刊,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二)有新版的书刊,按照购进当时的价格进行赔偿;(三)没有新版的书刊,按照购进当时的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

第七条借阅者赔偿时,应当准确填写赔偿单,并按照图书室工作人员的指引,及时缴纳赔偿费用。

第八条借阅者遗失 or 损坏图书、报纸、期刊、杂志等书刊后,应当暂停借阅资格,待赔偿完成后恢复借阅资格。

第九条一年内,如果借阅者在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的书刊遗失数量达到三本及以上,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第十条对于故意损坏图书、报纸、期刊、杂志等书刊的借阅者,图书室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其借阅证,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和补充图书、报纸、期刊、杂志等资源,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第十二条借阅者应当遵守图书室的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在图书室内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破坏书刊的整洁。

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进行相应的警告或者处罚。

第十三条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巡视、管理,并向借阅者提供咨询和帮助。

第十四条对于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图书室维护制度(五篇)

图书室维护制度(五篇)

图书室维护制度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

外单位如需借阅、查阅资料,必须经校长批准。

2、图书管理员必须做好借阅记录。

3、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

每人最多一次借阅2本,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

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照赔偿制度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

不得在图书上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或撕毁书页,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籍是否完好,如发现有圈、折、划等任何损坏现象,应告知图书管理员,双方备录,否则还书时一经发现,且未经备录,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5、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照赔偿制度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排队有序的借书。

阅览室规则一、阅览室均实行开架阅览,凡本院师生,在开馆时间内,均可凭借阅证直接选取自己需要的书刊,在室内阅览。

二、每次选取书刊时,必须正确使用代书板,以便书刊准确归位。

三、选取书刊时,每人每次只准选取一册,不准多占书刊。

阅后放回原位,不准乱放。

四、读者对报刊应加以爱护,如发生以下损坏现象,则按罚款处理。

(一)请勿勾画、圈点、批注、污损。

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

违者罚款。

(二)读者选取书刊时,须自己检查书刊内有无裁剪、撕页、污损、勾划等问题,如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检查注记,否则由本人赔偿。

(三)爱护室内设施,保持良好学习环境,严禁破坏桌椅,违者按公物原价加倍赔偿。

不准在桌面上写画,座椅轻拉轻放,不准用任何物件占用座位,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严禁用衣物裹带书籍出馆,违者罚款。

六、在阅览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赃物等。

七、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

图书室各种制度

图书室各种制度

图书室各种制度
1.借阅制度:读者需持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借书期限一般为2-4周,超期还书需要缴纳罚款。

2.预约制度:读者可提前预约图书,预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图书室办理借阅手续。

3.开放时间制度:图书室设定开放时间,在此时间段内读者可进入借阅馆藏图书。

4.图书归还制度:读者需按借书期限归还图书,归还时需要办理还书手续。

5.逾期罚款制度: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的读者需要缴纳逾期罚款,罚款金额根据逾期天数而定。

6.咨询服务制度:图书室设有咨询台,为读者提供相关图书信息、馆藏位置及借阅等服务。

7.阅览室规定:阅览室设有安静、整洁的环境,读者在阅览室内需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移动图书等。

8.损毁和赔偿制度:读者需妥善保管借阅图书,如因遗失、污损或损坏图书,需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9.个人借书限额制度:图书室根据读者身份和借阅需求有不同的借书限额,如学生可以借阅3-5本图书,教职员工可以借阅更多。

10.违规处理制度:对于违反图书室制度规定的读者,如严重违纪、损坏图书等,图书室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暂停借书权或取消借书资格等。

图书室借阅赔偿制度

图书室借阅赔偿制度

图书室借阅赔偿制度
(一)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

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

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遗失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图书室归还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二)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剪裁等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较轻微污损更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三)偷窃惩罚:
1、凡偷窃图书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同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

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2、利用其它书籍偷换学校图书室书籍者,没收全部书籍,并处以所换书籍价格3倍的罚款。

(四)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图书室管理员开具罚款单。

2、学生持罚款单到总务处出纳人员处缴纳罚款。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5篇)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5篇)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一、图书室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全面归还清所借图书。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师生所持借书证只限本人借用,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

教师每次可借阅图书三册,借书总数不超过十册。

借书期限不超过两月。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图书室书刊赔偿制度》赔偿。

6、当月期刊、工具书和孤本书原则上不外借,图书室书刊不对校外人员借用。

二、阅览室1、到阅览室读书的班级要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每位学生每次借阅的书刊只限一册,阅完后及时和同学交流。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阅览室书刊不外借。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小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由学校制定并执行。

第二章图书室借阅制度第二条学校图书室设立在校园内,提供各类少儿读物供学生阅读借阅。

第三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第四条学生在图书室借阅书籍需要持有学生证,并由班主任或家长签字同意。

第五条学生每次借阅图书的数量不得超过三本,借阅时间为一周。

借阅期满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为一周。

第六条图书室设有管理员,对借阅的图书进行管理和归还,借阅完毕后需要及时归还。

第七条学生如意外损坏或遗失图书,需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第三章阅览室借阅制度第八条学校阅览室设立在校园内,提供学生阅读杂志、报纸等期刊。

第九条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第十条学生在阅览室阅读不需要借阅证,但需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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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

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博流通和图书资料的统统,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大凡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危机、影响图书内容统统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大凡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报损制度
一、图书若发生损坏,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及时追查责任,做好图书损坏赔偿登记,由学校图书管理员查清原因,视图书的损坏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对损坏图书做出修补或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借阅中正常损坏的图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对无法修好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认定,确实不能再使用,可以申请报废。

三、凡有修复价值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使用,暂不能修补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四、每年年终应对图书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图书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注销。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使我们进步的更快,我们必须经常对“阶梯”加以维护保养。

一、管理员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1、严把借还图书关,对借出和归还图书的状况要有记录。

除赔偿制度处罚外,还应该对有损伤的图书及时粘贴、修补、保养等。

2、对图书应该严格做到五防:
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

二、全校师生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1、养成优良的读书习惯,读书时做到四不:
不要在书上乱写乱画;不拆角、不撕页;不粘着唾液翻书页;不洗手不得看书。

2、若发现书有损伤,应该向管理员说明并主动将其粘贴、压平、修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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