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概述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组织,承担着维权、提升福利和促进员工团结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障工会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制定本《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与报废程序,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的最大化。
2. 资产购置2.1 购置申请工会成员需填写详细的资产购置申请表,包括资产种类、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价格报价单。
2.2 审批程序资产购置申请经由工会主席、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工会理事会讨论决定。
如购置金额超过预算限制,需报请上级工会部门批准。
2.3 采购渠道在购置资产时,工会应尽量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或与固定供应商签订合同等方式,确保价格公正合理。
3. 资产使用与保管3.1 资产注册财务部门在购置后,应及时登记新购置资产,并赋予唯一的资产编号,建立详细的资产目录以供管理。
3.2 资产使用责任工会内部设立专人或委托专业人员负责资产的领用、使用、维护和保管,并确保资产被合理使用于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中。
3.3 资产保管措施工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保管制度,包括定期盘点、实物财产保险、防盗措施等,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 资产维护与维修4.1 维护责任工会委派专人负责资产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与延长使用寿命。
4.2 维修措施如出现资产故障或损坏,工会应及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并记录维修过程与结果。
5. 资产报废处理5.1 报废审批工会委员会根据资产管理状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将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提出报废申请,并报请理事会审批。
5.2 报废程序报废的资产应进行封存,并登记详细的报废记录,包括资产编号、数量、报废原因等。
随后,将资产进行环保处理或委托正规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处置。
6. 监督与考核工会应建立监督与考核机制,对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绩效评估。
7. 改进与完善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及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并严格执行,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会成员的资产管理水平。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会固定资产是工会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工会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
2、专用设备:如办公设备、文体设备等。
3、一般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脑等。
4、文物和陈列品: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物品。
5、图书:工会购置的各类图书资料。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一)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经工会主席审批后,纳入年度预算。
(二)采购流程按照预算安排,由工会指定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三)验收登记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一)资产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二)资产使用明确资产的使用人和保管人,使用人应合理使用资产,保管人应负责资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
(三)资产维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对于需要维修的资产,应及时安排维修。
(四)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每年至少一次。
盘点时,要核对资产的账、卡、物是否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一)处置方式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转让、捐赠等。
(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置。
2024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概述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长期拥有并使用的资产。
为了保护、使用、防止固定资产遗失或毁损,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部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维护、保管学校固定资产的部门,它必须指定一名专职负责人,并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系统。
所有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分类、数目、数量、价值及变动记录等,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册上。
资产的购置学校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购置申请部门必须提供购买资产的详细信息和购买预算,并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资产的保管与使用学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保护资产免受人为破坏、丢失或遗失等事件的影响。
资产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交给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资产的处置学校固定资产在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已经失去经济价值时,应及时予以处置。
处置部门必须将处置资产的详细信息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盘点与检查每年底,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时,要核实每项资产的类型、名称、数量、价值等,并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账册中。
对于有遗失、损坏、毁失或变卖的资产,必须说明原因及时间,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管理账册中。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所有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及标准。
违反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对违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人员,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退回或扣除相应的工资、发放警告或者解除其工作等,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总结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有效保护学校的固定资产。
同时,必须加强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落实,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工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工会所属的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管理活动。
3、工会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1、工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勤俭节约、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预算安排,制定购置计划。
2、购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一般设备和一般办公家具的购置,由工会主席审批;专用设备和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3、购置固定资产应当进行市场调研和价格比较,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购置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4、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当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5、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验收、登记入账,并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1、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明确使用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2、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借、出租、变卖或者损坏。
3、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工会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使用部门、使用人、保管人、原值、折旧、净值等信息。
5、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维修费用较大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1、工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财务制度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由工会购买并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等。
2. 资产登记2.1 资产清单工会应建立资产清单,记录每个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买日期、购买价格等信息。
,应对每个资产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查询。
2.2 资产编码为了便于管理和追踪固定资产,每个资产应有独立的资产编码,编码应唯一且易于识别。
可以采用数字、字母或组合形式进行编码。
资产编码应在资产清单中进行记录。
3. 资产采购3.1 申请流程工会成员需要采购新的固定资产时,应填写资产采购申请表,并在表格中提供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等信息。
申请需经过工会主管部门审核,并根据资产的重要性和预算情况进行审批。
3.2 供应商选择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
工会应建立供应商库,记录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评价结果等信息,便于参考和选择。
3.3 资产验收购买的固定资产在到达工会之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与采购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相一致。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对资产进行登记、编码并入库。
4. 资产使用4.1 责权明确工会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责权。
使用责权可分为常规使用和临时借用两种情况。
常规使用由指定人员负责,临时借用须填写借用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4.2 日常维护工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清洁、保养、维修等工作。
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确保资产的正常运作。
4.3 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是保障资产安全和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工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记录每个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并与资产清单进行核对。
5. 资产报废5.1 报废流程当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的固定资产需填写报废申请表,并经工会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应立即执行报废程序。
5.2 资产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组织,具有一定数量和价值的固定资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资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工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资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使用。
2. 安全可靠原则: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加强安全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可靠使用。
3. 科学高效原则:工会资产的管理应采取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资产利用率。
三、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1. 登记与档案管理工会应建立完善的工会资产档案,包括资产登记、存档、变更等信息的记录,并定期更新和核对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购置与清理管理工会在购置或清理固定资产时,应制定明确的购置与清理流程和程序,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并且在购置时,应充分考虑资产的实际需要和合理配置,以提高资产利用率。
3. 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会应制定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的范围、条件和限制,同时加强资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长久的使用寿命。
4. 盘点与审计管理工会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审计,核实资产的数量与价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正常性。
五、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1. 提高工会资产利用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工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
2. 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良好的资产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工会的组织力量和影响力。
3. 保障职工的权益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和权益保障的水平。
六、结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会效益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工会组织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工会资产管理水平,为职工的福利和权益保障做出更大贡献。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 995]17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工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固定资产的规模和数量也相应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工会的固定资产,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合理利用,本文制定本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会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三、资产登记1. 资产登记原则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登记,并分配唯一的资产编码,以便于资产追踪与管理。
2. 资产登记内容资产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入日期、购买价格、供应商、存放地点等信息。
3. 资产登记流程任何新增的固定资产都需在购入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专人进行登记。
四、资产验收1. 资产验收程序(1)固定资产采购申请:由各部门提出固定资产采购需求。
(2)采购流程: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包括询价、比价、招标等程序。
(3)资产验收:交付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确保所到货物与合同规定一致。
2. 资产验收标准资产验收要求资产外观完好、功能齐全、无损坏和缺陷,并与采购合同中的规定一致。
五、资产领用与归还1. 资产领用流程(1)资产领用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资产领用申请单,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资产管理部门。
(2)资产领用审批: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资产领用申请,确保合理性与合法性,并确定领用部门及责任人。
(3)资产领用登记: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领用申请,进行资产登记,并将登记资料反馈给领用人。
2. 资产归还管理(1)资产归还程序:资产使用完毕或者调拨至其他部门时,领用人应及时提出资产归还申请。
(2)归还审核与登记: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审核,并记录归还日期、归还人等信息。
六、资产维护与保养1. 维护责任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所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以及维修。
2. 维护计划各部门应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并及时落实。
3. 维护记录维护人员应将维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维护内容、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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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固定资产是进行教学、科研、生活服务等事务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和市总工会《上海工会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工总事〔2014〕43号)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清查资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采用固定资产卡片、实物、账目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一)院长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学院固定资产的安全和规范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院长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负有分管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协助支持院长、分管院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工作。
对固定资产重大事项通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各系、各部门(以下简称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部门内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负管理责任。
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固定资产预算,申请固定资产采购,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费用报销;安排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落实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报修和报废申请。
(三)后勤保卫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核查和维修;安排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确定固定资产登记的具体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用途、使用部门、使用地点、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投入使用日期、原价等),明确固定资产的类别、预计使用年限等,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负责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并负责对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的指导和培训。
(四)财务处对学院固定资产总账负责。
负责固定资产预算的审核,负责固定资产的监督、核算和效益分析,负责固定资产费用报销的审核和固定资产的入账;凡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未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财务处及学院各级领导在审核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费用报销时,应同时审核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情况。
(五)图文信息中心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网上运行负责,保障网上各项操作的有效、准确和安全。
(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学院和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加强监督和管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三章固定资产界定第七条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用家具、学生用课桌椅、学生用床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分类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执行,一级分为六类,分别为:1、房屋及构筑物;2、专用设备;3、通用设备;4、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档案;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九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和缴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五)接受捐赠、赞助、奖励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七)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十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计价有误的。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盘盈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固定资产的增加按照学院《物资设备、工程建设和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和《关于小额物资、零星工程和小型服务的采购管理规定》,由各使用部门提出购建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后勤保卫处按采购程序进行购建。
第十二条购入、有偿调入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后勤保卫处会同申购部门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由申购部门和采购小组根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等凭证交财务处办理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三条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后勤保卫处会同申请部门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由后勤保卫处会同申请部门根据竣工结算审计、固定资产卡片等凭证交财务处办理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四条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由后勤保卫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使用部门将固定资产卡片、捐赠方提供的价值证明(或重估凭证)、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单证一同交财务处办理报销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五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后勤保卫处根据固定资产盘盈报批单,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或变更固定资产卡片,交财务处入账。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固定资产申购、维修预算。
后勤保卫处负责编制办公设备、公用设施设备维修预算。
第五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变更或注销的行为,包括调出、投资、毁损、报废、盘亏等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申请,后勤保卫处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和相关技术鉴定审核,经分管领导、院长审批后,变更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处核销。
单位价值或批量大于10万元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由学院审核后报市总资管委审批核销。
后勤保卫处负责每年一次汇总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清单,按照《上海工会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上报市总工会备案或审批。
第十九条对于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后勤保卫处组织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根据鉴定意见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般按照固定资产原价扣除折旧的残值由责任人予以赔偿),办理有关核销手续。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处置由后勤保卫处拟定处置方案,报学院审批后实施,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由财务处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账面的各项相关后续工作。
固定资产处置后,后勤保卫处须在卡片上注明资产处置方式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学院内部固定资产的转移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后勤保卫处进行变更、录入固定资产信息,分别报分管领导、院长审批,由财务处变更固定资产账目,并留底备查。
第六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和公用资产分类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应对精密、贵重、专业性强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各使用部门应对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等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部门提出申请,报学院领导同意后,签订合同,并建立备查账簿。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处。
第二十六条公用固定资产按分类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一)房屋、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餐厅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学员)宿舍、学生(学员)餐厅、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行政楼及分校区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固定资产管理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其中通讯网络设施设备管理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
(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文体设备等。
专用设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落实责任人。
大型体育运动设施场地归后勤保卫处负责管理,小型体育器材设备归人文艺术系体育组管理。
(三)通用设备:通用设备是指办公和事务用的桌椅、橱柜、计算机、电话机、复印机、打字机等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
通用设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四)文物和陈列品:文物和陈列品是指教学标本、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人文艺术系教学用文物和陈列品由人文艺术系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文物和陈列品由部门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文物和陈列品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管理。
(五)图书、档案:图书是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档案是指各种有形的文字、图片、音响资料和纪念物品等。
图书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各系各专业专用图书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各系各专业自行管理;人事档案由人事处负责管理,教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学籍档案由学生处负责管理,其它档案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
(六)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宿舍楼和其他场所的生活家具、校园动植物等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管理,各种用具和装具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七)其他固定资产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归属管理,跨部门的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