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新技术、新项目准入与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一)医疗技术:指医院获准开展的非限制类、限制类、特殊级医疗技术项目。
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管理部门同意的技术项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展。
(二)人员: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一)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依据技术项目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科室实际,对技术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可参照手术分级标准对科室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目录。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确定科室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含手术),并对高风险技术项目严加控制,定期评估高风险技术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加以改进。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将科室开展医疗技术报医务科备案。
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单独列报。
(二)医务科对各医疗、医技科室提交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决定。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各医疗、医技科室执行。
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三、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人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各类技术,医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其他准入资格要求的,应为在医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授权时间:新入院员工依据培训考核结果、相应执业资质的获取情况,医院定期组织考评、授权。
重症医学科管理手册

(1)合理规划物资采购、储备、分发工作,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物资使用管理,降低消耗,提高利用率。
(3)建立物资质量监测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八、感染控制与预防
8.1感染控制
(1)制定感染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加强医护人员手卫生管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定期开展感染病例监测,分析感染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六、科室文化建设
6.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爱员工,营造和谐氛围。
6.2弘扬敬业精神,提高科室凝聚力和向心力。
6.3加强科室间交流合作,促进学科发展。
七、医疗设备与物资管理
7.1设备管理
(1)制定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
(3)建立设备使用、培训、考核机制,提高设备使用率。
(3)定期对科室管理进行总结和反思,为科室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十五、科研项目管理与成果转化
15.1科研项目管理
(1)明确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流程,确保科研项目有序进行。
(2)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3)鼓励跨学科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
15.2成果转化
(1)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分析、评估使用情况。
四、护理工作管理
4.1护理质量与安全
(1)制定护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护理质量。
(2)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技能。
(3)落实护理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护理不良事件。
4.2患者护理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范本1、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工作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一、医师在接待患者就诊时应态度和蔼,认真检查,规范、妥善处置,认真准确、客观书写病历。
对患者诊断处置措施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应作必要可信的告知和解释,不得推诿拖延。
二、门诊首诊医师在接待急危患者而病情又不允许转送急诊科时,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相关科室部门报告,协助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转运至急诊科或收入病房治疗。
三、对病情复杂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应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协商,妥善处置。
经会诊确属其他科室的患者,首诊科室应作必要的处置后,转科检查治疗。
四、对经检查确属错挂号的不属本科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向患者作必要的处置和解释后,转相应科室。
五、对错收科室的住院患者,首诊科室应在细致检查及必要的处置后,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经会诊确属错收的,会诊科室同意转科后,首诊科室应及时转诊并护送病员至相关科室。
首诊科室在会诊和转诊期间,应保证有效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拖延治疗。
六、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在对急危重症病员进行必须的辅助检查、会诊、转诊期间,就给予积极必要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治疗抢救,检查,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至相关科室,转诊病人应当面交接,经接诊后方可离去。
七、急诊科医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应突出“急”字,首诊医师查体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迅速作出初步诊断,尽快给予必须的、有效可行的救治措施,并迅速向上级医师、医院有关部门汇报。
涉及多科疾病的应迅速邀请相关科室会诊,经会诊后以某科疾病为主,由某科主持救治,其他科室协助。
ICU(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

ICU(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一)医院重症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中救治危重病人的ICU 病房,集中了医院先进监护设备和急救设施,对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ICU 病房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必需加强对ICU 病房的管理。
1.人员组成(1)主持:主管业务院长(2)成员: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管理与财务部门、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医院感染科等部门主任;ICU 病房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主任。
2.职能权限: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对工作情况提出协调与评价意见,保障ICU 工作临床正常运行。
(1) ICU 的设置与变更、人力资源的配置、设施设备配置。
(2)护士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的评价与权限认定。
(3 )定期与不定期对ICU 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重点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
(4 )对ICU 与院内各科室,提出协调意见。
(5)对ICU 临床技术的准入与培训提出意见(6)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3.工作要求:(1 )由医务处、护理部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2 )有会议记录、内容纪要。
(3 )对提出的意见,相关科室有具体整改措施,由医务处负责督导,并在下次会议上有落实的结果反馈。
(二)ICU 病房医师与护士配备1 制定与实施岗前业务培训计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2根据工作量与工作性质、监护项目、监测项目、医疗技能的不同,合理确定病人与护士比例,综合ICU 床位与人员之比为1:2.5-3,固定的重症医学护士,不应低于80%,护师以上人员不低于50%。
3 应由在ICU 从事重症医学五年及以上资历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领导护理工作,护师以下人员可定期轮换,但轮换期不应少于12 个月。
4 制定与实施ICU 护士岗前业务培训计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5 对ICU 在岗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实行分级管理。
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一、各级医护人员在科主任统一管理下,按编制、任务挑选裁定人员,并上报临床部和医院相关部门。
二、重症医学科护士必须符合重症医学科护理人员岗位资质要求。
三、主管科主任全面负责重症医学科管理工作,主管医师负责日常医疗工作,重症医学科护士长负责日常管理和护理工作。
四、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服从主管科主任和护士长管理,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五、各级医护人员须积极参加重症医学科业务学习及技能培训,达到各级职务人员岗位技术要求。
六、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大方,作风严谨。
七、实习生、进修生、轮转生须遵守重症医学科各项管理规定。
八、重症医学科护工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并安排工作。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l.努力学习妇幼卫生科学知识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
提高本科工作人员素质,全面完成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努力提高孕产妇保健覆盖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认真做好各县(区)、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妇女保健技术指导,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4.积极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努力提高产科质量。
拓宽妇科、乳腺保健、妇女三期保健、妇女更年期保健等工作范畴。
5.加强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临床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医疗文件书写、技术操作常规。
定期检查医疗文件书写情况,把好质量关。
完善病房管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
7.坚决执行“母乳喂养十条标准”,巩固发展“爱耍医院”的成果。
8.积极开展妇女保健、妇科疾病、产科等范畴的科研、学术活动。
提高妇女保健工作水平。
9.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尤其优生优育、优教、不孕不育、计划生育和围产期保护工作。
降低出生遗传、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生存质量。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的医疗技术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以及已获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二、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入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2、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如《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质量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我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生部、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准入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病理、放疗等专业技术人员.3、授权时间:每两年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审核时间为次年10月;每年10月对新分配职工及新聘职称职工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审批。
4、具体审批流程:手术/操作级别的授权:开展手术/操作的医师、护理人员→填写《手术/操作级别授权申请表》(一式2份)进行申请→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手术/操作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护理部建档留存。
重症医学科、放疗室、病理科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专科权限申请表(一式2份),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技术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建档留存。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要点释义(1)(1)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要点释义目录总论 (1)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查房制度 (5)三、会诊制度 (14)四、分级护理制度 (19)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23)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8)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31)八、术前讨论制度 (35)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9)十、查对制度 (41)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45)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49)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54)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61)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66)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72)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78)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5)附件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95)附件2: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疗重点环节 (110)总论一、什么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
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呈现逐年稳步提升的态势。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和约束,实现全行业的统一管理和战线全覆盖。
2016年,我委以部门规章形式颁布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医疗质量管理各项要求,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轨道。
《办法》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的一系列制度凝练为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以下简称核心制度)。
二、18项核心制度和《要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8项核心制度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ICU医师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患者安全,保障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一、本制度包含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考核及授权制度。
二、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地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四、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五、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度、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六、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七、应当结合操作者的利率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八、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九、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估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十、医师重点项目:(一)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 (二)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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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人民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
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医务科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2、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5、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业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医务科审核符合条件的,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批,对于开展的第一类新技术、新项目,经过医院同意后即可施行,并将伦理委员会意见、院学术委员会意见记录在《新技术、新项目
审批表》(附件2)。
对于第二类、三类医疗技术,需按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要求上报到卫生厅、卫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一)、批准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及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医师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处理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等相应应急预案,科室主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报告院内学会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启动新技术、新项目中止流程。
1、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六、新技术、新项目监督管理流程:
(一)、医务科做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估。
(三)、新技术、新项目时限周期为一年,起始时间从医院批准或上级卫生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每季度科室向医务科上交新技术、新项目季度工作报告表(附件3),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等。
(四)、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周期满后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附件4),内容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对于医疗安全好、有效性好,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类新技术、新项目将不再纳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列为常规技术管理,科室可继续开展应用。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应当自准予开展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七、新技术、新项目的中止流程:
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及时向卫生厅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评奖。
九、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
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完善。
附件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附件2:《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
附件3:《新技术、新项目季度工作报告》
附件4:《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1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
附件3
新技术、新项目年季度工作报告表
(字数不限,不够可附页)附件4
新技术、新项目年年度工作报告表
(字数不限,不够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