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合集下载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粤卫函[2012]308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308号)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12320 ”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 2006 〕376 号)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 2012 〕14 号),要求各地做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

“12320”卫生热线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公众传播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引导群众科学就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监测、分析与反馈等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传递政府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传播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卫生政务公开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手段。

“12320” 卫生热线的主要功能是: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应急事件的投诉与举报;向社会公众提供防病与保健咨询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咨询。

本着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我省决定选择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等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先期开通“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作为全省的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功能,逐步在全省各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

各试点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12320”卫生热线建设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设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加紧本市“12320”卫生热线建设筹建工作,力争在2012年8月份前开通。

粤科成字〔2007〕68号 签发人:李兴华

粤科成字〔2007〕68号 签发人:李兴华
王成勇朱佰喜李文红
李焕昌周莉周玉海
杨绘吴建军吴华钊
秦哲宋月贤翟雨佳
张志勇王启民郑李娟
广东省教育厅
21
B10-0-1-01
车辆及电子工业用铝镁合金等温挤压、压铸与控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北京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华南农业大学
朱红惠姚青羊宋贞
王永红冯广达邓名荣
陈美标李良秋张鲜姣
李燕旋张秀秀赵国振
谢小林段锦梅陆雪影
广东省科学院
10
B01-2-1-01
红树林快速恢复与重建技术研究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电白县红树林保护区管理总站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田兴山吕利华刘海军
高燕胡学难齐国君
岳茂峰顾渝娟蓝国兵
汤亚飞冯莉符悦冠
谌爱东曾涛陈婷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9
B01-1-1-03
热带亚热带微生物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共享利用
主要完成人
推荐单位
一等奖项目(共30项)
1
A02-0-1-01
峨眉山地幔柱及其成矿作用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香港大学
徐义刚何斌王焰
周美夫肖龙黄小龙
罗震宇
广东省科学院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5.21
•【字号】深卫人中医[2012]16号
•【施行日期】2012.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优秀
中医临床人才名单的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2〕16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中医药局文件《关于关于公布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名单的通知》(粤中医[2012]14号)转发给你们。

我市共有深圳市中医院的张剑勇、曹大农、魏志军、蒋顺琬,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曹田梅、付明举,罗湖区中医院的何泮、李道阳,宝安区中医院的叶世龙,蛇口人民医院的刘潮,龙岗中心医院的温天燕共11位中医临床工作者于2007年3月入选为“建设中医药强省百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通过读经典、做临床、跟师学习、研修提高等,经广东省中医药局结业考核,给予颁发了“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结业证书”,并授予“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称号。

希望以上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今后的临床工作中不断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疗效,不断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和中医药学术水平,充分
发挥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作用。

号召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向他们学习,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为我市中医药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7.22•【字号】粤卫函[2011]613号•【施行日期】2011.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的通知(粤卫函〔2011〕61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各单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部属和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为适应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作用,提高卫生信息化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经各市和有关单位推荐、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厅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聘请25名专家为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成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咨询专家组的职责。

(一)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关研究,对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标准、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出谋献策。

(二)参加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考察调研、重要会议、人才培训及重要学术交流活动。

(三)对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立项评审、招标采购、绩效评价等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承办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委托或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咨询专家成员的聘任。

由省卫生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给获聘专家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为两年。

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聘或调整,未获续聘的自动解聘。

三、咨询专家组的协调管理。

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咨询专家组在厅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咨询专家组的有关工作及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完善组织架构。

请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获聘专家所在单位对各位专家的咨询研究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卫[2016]10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10.18【实施日期】2016.10.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卫〔2016〕10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财政(税)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我省全面推进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需要,我们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可结合本地工作进展实际情况,在此框架上制定本地化绩效评价方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区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评价与指导,充分调动基层医护人员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2016年10月18日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签约服务补偿与激励机制,现制定《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评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效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绩效。

一、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通过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以首诊性、连续性、可及性、综合性、协调性为特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构建分级诊疗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二)指导性原则:在省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基础上,依据不同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差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本地化评价方案。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规范化性病实验室验收合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粤卫办函[2015]4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22
【实施日期】2015.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规范化性病实验室
验收合格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5〕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广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2012年版)》(粤卫〔2012〕146号),经评估验收,广州开发区医院等52个单位符合规范化性病实验室要求,其中广州开发区医院等18个单位的性病实验室达到“广东省二级性病实验室”要求,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等34个单位的性病实验室达到“广东省一级性病实验室”要求(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做好备案,规范实验活动,确保生物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
规范,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性病检测和质控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附件:规范化性病实验室验收合格单位名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附件:规范化性病实验室验收合格单位名单
(共52个)。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粤卫办[2013]33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12.03【实施日期】2013.12.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3〕3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根据《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省暂不设一级眼科医院。

附件:1.《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2.《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3.《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3年12月3日附件1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眼科诊所不设手术室,不开展手术。

一、科室设置设有急救室、诊室、治疗室、药房、检查室等功能室,不设眼科二级专业,不设住院床位。

二、人员(一)不超过2名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为眼科,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10年以上眼科执业经历并具有眼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二)不超过2名眼科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护师以上职称;(三)不超过2名药房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师级以上技术职称;(四)设置人应具有眼科专业执业范围5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房屋(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二)各功能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视力表、裂隙灯、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镜片箱、三面镜、房角镜、前置镜、紫外线灯、快速消毒炉;(二)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培训
师资库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粤卫办[2016]6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0.14
【实施日期】2016.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粤卫办〔2016〕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我省已全面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今后一段时期,提高基层在岗人员全科服务能力核心胜任力是关键。

为逐步提高我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加大对城乡家庭医生全科团队的培训力度,我委组织遴选出一批业务能力强、普通话水平良好、授课能力强、从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年以上的家庭医生师资和护理师资(见附件师资库),供今后一段时期各地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核心能力培训时使用,也用于全省各地的交流、授课。

各地可根据本地家庭医生团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课程,从师资库中挑选师资进行培训,以提高全科诊疗核心团
队的基本核心胜任力。

请师资库中的师资积极配合受邀市(县)的地方培训,加强交流,教学相长,为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作出贡献。

附件: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师资库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师资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 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 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 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 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