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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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9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9号

英文名称: 3-{1-[(3,5-dimethyl-1,2-oxazol-4-yl)methyl]-1H-pyrazol-4-yl}-1-(3-hydroxybenzyl)imidazolidine-2,4-dione
功能分类:食品用香料
(一)用量及使用范围
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各类食品(GB2760-2014 表 B.1 食品类别除外),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质量规格要求
1 范围
本质量规格要求适用于以 N,N-二甲基甲酰胺、乙基吡唑-4-羧酸乙酯、叔丁基二甲基氯硅烷、N, N-二异丙基乙胺、三乙酰氧基硼氢化钠和四氢呋喃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食品添加剂 3-{1-[(3,5-二甲 基-1,2-恶唑-4-基)甲基]-1H-吡唑-4-基}-1-(3-羟基苄基)咪唑啉-2,4-二酮。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2.1 化学名称 3-{1-[(3,5-二甲基-1,2-恶唑-4-基)甲基]-1H-吡唑-4-基}-1-(3-羟基苄基)咪唑啉-2,4-二酮 2.2 分子式 C19H19N5O4 2.3 结构式 2.4 相对分子质量 354.42(按 2007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 将试样置一洁净白纸上,用目测法观察
状态 粉末
香气 温和香气 GB/T14454.2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1: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 3 种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一、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 英文名称:ascorbylpalmitate(enzymatic) 功能分类:抗氧化剂 (一)用量及使用范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发布《食品安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发布《食品安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碳酸钠》(GB 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发文字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8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9.22【实施日期】2015.09.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碳酸钠》(GB 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 28307-2012)第1号修改单等2项修改单。

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188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188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GB 188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硝酸钠GB 188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 1886.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高锰酸钾GB 1886.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GB 1886.1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香兰素GB 1886.1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紫胶红(又名虫胶红)GB 1886.2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小花茉莉浸膏GB 1886.2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桂花浸膏GB 1886.2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姜油GB 1886.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1886.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桉叶油(蓝桉油)GB 1886.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苍子油GB 1886.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留兰香油GB 1886.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薰衣草油GB 1886.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4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886.4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钙GB 1886.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低亚硫酸钠GB 1886.4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玫瑰油GB 1886.5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GB 1886.5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1886.5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GB 1886.5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己二酸GB 1886.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烷GB 1886.5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烷GB 18。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2014年1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关怀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重要意义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

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特殊困难家庭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做好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各项工作(一)生活关怀。

1.实施紧急救助。

在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同时,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及时为特殊困难家庭发放抚慰金或补助;在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进行紧急救助。

2.开展慰问活动。

由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带队,定期特别是传统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及时了解其困难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帮助和慰藉。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12.13
•【文号】国卫办规划函〔2017〕1232号
•【施行日期】2017.1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的
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17〕1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属(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要求,推进和规范二级以上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配合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支撑《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应用,我委制定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试行)。

现印发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王泳、沈剑峰
联系电话:************、68791911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13日附件: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试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
理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4.23
【实施日期】2013.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

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

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16•【文号】国卫办医函[2014]304号•【施行日期】2014.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事故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深入贯彻《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按照《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国卫办发〔2014〕4号)要求,我委决定在2014-2015年开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

现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落实。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工作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王斐、焦雅辉联系电话:************、68791888电子邮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年4月16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贯彻《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时间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一)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

1.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29•【文号】国卫办医函[2014]107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

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

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

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三、我委制定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参考文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据此制作本辖区内统一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文本,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

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标准和 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 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 实,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 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 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目录
01 发文通知
02 文件文本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规定。
发文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1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 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 (二)人事司。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各 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三)规划与信息司。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国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 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 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四)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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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2016]24号关于发布卫生标准清理复审结果的通告国卫通〔2016〕24号我委对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进行了清理复审。

经复审,82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21项强制性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1.废止的标准目录2.性质由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的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12月28日附件1:废止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日期1WS/T194-1999改灶降氟效果评价2016-12-282GBZ167-2005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2016-12-283GBZ/T183-2006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2016-12-284GBZ/T208-2008基于危险指数的放射源分类2016-12-285WS/T366-2011核或辐射紧急情况威胁类型2016-12-286WS/T17-1996尿中铅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WS/T19-1996尿中铅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2016-12-288WS/T21-1996血中铅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2016-12-289WS/T24-1996尿中汞的双硫腙萃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0WS/T28-1996尿中砷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三乙醇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1WS/T31-1996尿中镉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2016-12-2812WS/T33-1996尿中镉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2016-12-2813WS/T35-1996尿中钒的催化极谱测定方法2016-12-2814WS/T36-1996尿中铬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5WS/T43-1996尿中镍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6WS/T48-1996尿中酚的分光光度测定法2016-12-2817WS/T52-1996尿中马尿酸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8WS/T55-1996尿中对氨基酚的分光光度法2016-12-2819WS/T57-1996尿中对硝基酚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20WS/T60-1996尿中五氯酚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21WS/T64-1996尿中三氯乙酸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WS/T65-1996尿中杀虫脒及对氯邻甲苯胺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23WS/T68-1996研制生物样品监测检验方法指南2016-12-2824WS/T91-1996尿中铅的示波极谱测定方法2016-12-2825WS/T108-1999血中铅的示波极谱测定方法2016-12-2826WS/T174-1999血中镉和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2016-12-2827GBZ72-2002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2016-12-2828WS/T119-1999生存质量测量表2016-12-2829WS/T122-1999全血中血红蛋白的测定2016-12-2830WS/T123-1999红细胞比积的测定2016-12-2831WS/T124-1999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质量检验总则2016-12-2832WS/T223-200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酶免疫检验方法2016-12-2833WS/T228-2002定量临床检验方法的初步评价2016-12-2834WS/T251-2005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2016-12-2835WS/T252-2005体外诊断用品标识2016-12-2836WS/T100-1998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2016-12-2837WS/T200-2001儿童少年斜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2016-12-2838WS/T201-2001儿童少年弱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2016-12-28WS/T202-2001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2016-12-2840WS316-2010胃癌诊断标准2016-12-2841WS317-2010十二指肠溃疡诊断标准2016-12-2842WS318-201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43WS319-201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诊断标准2016-12-2844WS320-2010成人自发性脑出血诊断标准2016-12-2845WS322.1-2010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2016-12-2846WS322.2-2010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2部分:胎儿染色体异常的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技术标准2016-12-2847WS323-2010原发性肺癌诊断2016-12-2848WS324-2010 骨组织库管理2016-12-28 49WS325-2010 眼库管理2016-12-28WS330-2011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2016-12-2851WS331-2011妊娠期糖尿病诊断2016-12-2852WS332-2011急性阑尾炎诊断2016-12-2853WS333-2011胰腺癌诊断2016-12-2854WS334-2011 子宫颈癌诊断2016-12-28 55WS/T336-2011 前列腺癌诊断2016-12-28 56WS337-2011 食管癌诊断2016-12-28 57WS338-2011 乳腺癌诊断2016-12-2858WS339-2011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诊断2016-12-2859WS340-2011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质量控制2016-12-2860WS382-2012肺炎诊断2016-12-2861WS383-2012支气管哮喘诊断2016-12-2862WS384-201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2016-12-2863WS385-2012先天性胆道畸形诊断2016-12-2864WS386-2012结直肠癌诊断2016-12-2865WS387.1-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1部分:心肺复苏2016-12-2866WS387.2-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2部分:催吐、洗胃2016-12-28WS387.3-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3部分:氧疗及人工气道建立2016-12-2868WS387.4-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4部分:呼吸道分泌物吸引2016-12-2869WS387.5-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5部分:外伤患者紧急止血、包扎和搬运2016-12-2870WS/T388-2012早产诊断2016-12-2871WS/T393-2012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2016-12-2872WS397-2012糖尿病筛查和诊断2016-12-2873WS/T398-2012缺血性脑卒中诊断和诊疗质量控制2016-12-2874WS/T422-2013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2016-12-2875GBZ109-2002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76GBZ110-2002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2016-12-2877GBZ111-2002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2016-12-2878GBZ162-2004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2016-12-2879GBZ190-2007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80GBZ214-2009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81GBZ241-2012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2016-12-28GBZ242-2013放射性肝病诊断2016-12-28附件2:性质由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的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GBZ141-2002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2WS236-2003生殖器疱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3WS195-2001军团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4WS191-1999软下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5WS277-2007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6WS302-2008食物中碘的测定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7WS192-2008地方性氟骨症诊断标准WS192-19998WS309-2009华支睾吸虫病诊断标准9GBZ232-2010核电厂职业照射监测规范10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11WS321-2010广州管圆线虫病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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