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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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引言在现代生产制造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可以确保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溯源,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生产和服务的质量,以及满足监管要求。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概念、作用以及实施方法。

什么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指给产品附加的唯一标识符,以便识别和跟踪产品。

它可以是一串数字、条形码、二维码、RFID标签等形式。

产品标识可以包含关于产品的信息,如生产日期、批次号、序列号等。

通过产品标识,可以追踪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指为了实现产品追溯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程序。

它包括了产品标识的规定和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确保产品在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可以随时追溯到具体的生产过程、供应商、原材料等。

同时,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也可以帮助追踪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重要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实施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帮助其做到以下几点:1.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通过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问题,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2.提高供应链的可控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供应链,及时了解原材料的来源和流向,减少供应链的风险。

3.增强企业的品牌价值:通过产品标识,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展示自己的品牌和形象,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和信任度。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产品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的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2.提供产品安全信息:通过产品标识,消费者可以获取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原材料信息等,帮助其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3.追溯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通过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更容易确定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中英文)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中英文)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Product id 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procedure(IATF16949-2016)1.目的 Objective为能控制从原材料到成品出货的整个流程的质量状况及其追溯性,对各制程的产品标识追溯予以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To control the quality conditions and related traceability from the raw material to the final product delivery to ensure the product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are under control.2.适用范围 Applicable Scope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在公司范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及追溯均适用本程序。

Be applied to the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of the raw material, semi-finished product and finished product in our company.3. 职责Responsibilities3.1. 生产部:负责在线产品和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的标识储存及保护。

Production department: identify, store and protect the online productsand raw material, semi-finished product, finished product.3.2. 品质部:负责成品、半成品、不良品、原材料等对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产品进行标识。

Quality department: identify the products of different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3.3. 仓管部:负责原材料和成品入库的标识、保护以及出入库时都有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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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控制,以防止产品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与管理。

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2仓库、生产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产品标识的内容与方法4.1.1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研制阶段、关键件、重要件、例外(紧急)放行、产品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所处工序、质量状况、生产批次或编号、生产单位、生产者、检验者、制造日期、检验日期、保管期、产品处置、使用和防护、安全警示等。

4.1.2产品标识的方法可根据具体需要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或其他标记等。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4.2采购产品的标识4.2.1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公司后由采购人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向品质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仓库管理员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4.2.2采购人员在购回物资时,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应保持物资原有标识(如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编号和日期、执行的标准、储存条件、保管期、合格证等)。

4.2.3顾客提供的物资由接收人员标明名称、规格、数量、合同号以及用其本身铭牌等来标识。

4.2.4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对具有追溯性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或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和替代。

4.2.5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库管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

4.2.6检验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做好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输出的控制控制程序》执行。

4.3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4.3.1对生产过程的产品(在制品、半成品),生产车间使用《工序流转卡》进行标识,填写生产部门、生产批次和日期、生产者、检验者、不合格处理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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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1.1 确保所有物料都得到正确标识,从而防止进货、贮存、发放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制程中的半成品,出货时的成品出现混淆;1.2 减少物料流转过程中,对物料的重复确认,提高检验效率;1.3 提供产品的可追溯性。

2 范围进货、制程、出货整个过程中,所有物料,包括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标识控制。

3 涉及部门3.1 质量部3.2 生产部3.3 物流部4 定义4.1 物料:对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总称或其中之一;4.2 标识卡:对所有物料进行有效标识的卡片,卡片上的信息必须明确这些物料所处的状态;4.3 可追溯性:通过对物料进行合理的标识,可以追溯到某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特别是当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通过产品或包装上合适的标识追溯到这些产品最初在各生产车间的生产和质量检验状况,便于进一步对产品质量的分析。

4.4 不合格品:凡是偏离公司和客户批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如图纸、客户批准的文件资料、相关技术标准等)的产品;没有标识的产品视为不合格品。

5 一般原则5.1 任何物料都必须有标识,以明确该物料的身份和所处的状态。

5.2 可以对某一个零部件进行标识,也可以按箱、按筐、按袋或按捆等进行标识,但必须保证该箱、筐、袋或捆中的物料状态一致。

5.3 所有物料的标识必须在物料或物料每袋、箱等的醒目位置,要求易于识别。

5.4 所有物料用标识卡进行标识,标识卡必须按规范填写清楚、完整。

5.5 贮存在仓库的零部件,采用“零部件标识卡”进行标识(零件标识卡格式参见《来料检验》)。

5.6 制程中的半成品物料,采用“产品标识卡”进行标识(产品标识卡格式参照“附件A”);5.7 成品采用不干胶进行标识(不干胶格式由客户确定)。

5.8 如果物料是经“偏差许可”的,则该批次物料必须对其进行“偏差许可”标识,注明偏差内容(参见《偏差许可》)。

5.9 一箱、一袋等包装中,不能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物料,只能一种物料,同时进行正确标识。

5.10 仓库管理员必须确保仓库里所有零件的标识正确,如果零件标识丢失,则必须对零件重新确认,填好标识卡后方能向生产部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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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使用适当的标识、记录,能正确地识别产品或物料的特征、特性,可顺利地追溯到各阶段的状况;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括客户财产在接收、生产、交付各阶段的标识和追溯;3.定义:无。

4.权责:4.1仓库:存放与仓储生产物料的标识、记录;4.2生产车间:生产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记录;4.3品管部:各控制阶段,检验与测试状况的标识、记录;5.作业内容﹕5.1 产品存放区域的标识:“物料暂放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待检区”;5.2 产品质量状况的标识:“合格”、“不合格”、“退货”,标识方式可用标签、印章或笔写;5.3 产品的标识:5.3.1 原材料的标识:由仓库用物料标签标识出产品的状况;品管部标识出产品的质量状况;仓库再将产品存放在相应的区域;5.3.2 (半)成品标识:生产过程的物料由生产车间用物料标签标识出产品的状况;品管部标识出产品的质量状况;生产车间再将产品存放在相应的区域;5.4 图样的标识:由开发部制作或开发完成的图纸作产品型号、客户等内容的标识;5.5产品的存放:产品需按产品的流动和质量状况存放在相应的区域,不得随意摆放,不同产品应分开包装和分开摆放或存放,以防误用。

5.6 产品的追溯:5.6.1 来料的追溯:可按物料标签和各产品对应的《检测报告》追溯到仓库的收货记录,再按仓库的收货记录追溯到采购部的采购记录,从而追溯到供应商,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追溯和处理。

5.6.2 (半)成品的追溯:可按物料标签和各生产车间岗位的《测试记录》,ERP系统或者各车间产品随工单追溯到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从而追溯到具体产品。

5.6.3 客户退货或投诉追溯:当有客户退货或投诉时由客户提供产品的收货记录,从而追溯到本厂的送货记录,再可追溯到各岗位的生产和检验记录,从而追溯到具体产品。

5.6.4 产品的可追溯性,由品管部负责追溯,相关部门协助追溯。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 目的通过对工程设备、原材料及施工过程的产品和工序状态在接收入库、发放、安装各阶段加以标识控制,防止设备和材料混用、错用或产品状态的混淆,并有可追溯性要求时进行追溯、查寻。

2 范围程序适用于工程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管理与控制。

3 职责3.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设备、材料出库前的标识管理与控制;3.2 领用部门负责设备、材料出库后的标识和标识维护;3。

3 质量管理部门、检测部门负责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管理;3。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检查.4 材料和设备的标识4.1 设备、材料接收后,仓库管理员对未经验证的采购设备和材料,保持其原标识,并加以应醒目标识,如划分区域、挂待检标识牌等。

4。

2 设备、材料接收后,经验收合格,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手续,放入合格库存区,上架和分区存放,并进行标识,标识遵守如下规定:a)对有原标识的设备、材料(设备铭牌、材料编号或货号等),仓库管理员要保持原标识。

b) 对无原标识,而有国家规定标识的材料、设备,按国家规定进行标识。

c)对无原标识,又无国家规定标识的设备、材料,采用挂牌、涂色等方式进行标识。

d)入库产品采用“四定位"标识,做到清楚、易懂、不易消失。

4。

3 仓库管理员对验证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隔离存放,醒目标识,如挂不合格标识牌等。

经处置合格后放入合格库存区.4.4 仓库管理员还应根据检验和试验报告或证明通过登记台帐的方式进行状态管理,表明此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合格与否。

4.5 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应加以唯一的标识,并对标识进行记录。

4。

6 设备、材料出库时,物资管理部门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库存物资的标识移植工作。

4.7物资管理部门仓库管理员对库存设备、材料的标识予以维护.当标识损坏或丢失时,由检验人员或仓库管理员确认后追补标识,对需重新标识的设备及材料,重新标识前严禁发放。

4。

8 施工人员领用工程材料后,对有原标识的设备、材料维持原标识,也可根据需要对设备、材料重新标识,并维护标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为防止混用,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或物料。

当合同、法律规定或管理需要有追溯性要求时,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需要标识的产品或物料。

3. 定义:
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检验与试验状态:指材料或产品有无进行检验和/或试验,以及经检验和/或试验的后合格与否的状态。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来料接收、生产各阶段产品的标识、维护。

财务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和维护。

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 工作流程:
6. 相关文件:
6.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YH-B-19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YH-B-24
6.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YH-B-13
6.4《销售管理程序》 YH-B-09
6.5《搬运、贮存、包装与防护管理程序》 YH-B-17
7. 引出文件:
认证标志使用保管要求
8. 相关记录:
质量跟踪卡JL-B-17-01
X。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13485程序 )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13485程序 )

程序文件编号:NK/QSP-753-01版号:A/0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实施:2018年02月01日拟制:审核:批准:受控编号:受控印章:1.目的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当有规定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3.1.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

3.2. 质量部负责确定生产过程各阶段产品可追溯性的唯一性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和方法。

3.3. 质量部负责所有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检验状态或印章使用。

3.4.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入库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和不同品种、规格、批次、货源单位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防止混用。

4.5.仓库、车间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4.1.进货物料4.1.1.物料进厂,仓管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做产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料,需贴物料标识卡,注明物料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

4.1.2.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1.3.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保持原有产品标识,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4.对于紧急放行的物料用“紧急放行”标签或印章对其进行标识,便于追溯(本公司不执行紧急放行)。

4.2.生产过程中的标识4.2.1.对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如未能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车间可在盛装的容器上直接标明其名称、型号(规格),进行标识。

4.2.2.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盒,对于合格品,需放置于合格品区,对于不合格品(包括物料),需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3.成品标识4.3.1.加工完成或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如包装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后,可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

4.3.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4.3.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直接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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