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防止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成品在生产过程中混淆或被误用,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的质量形成过程进行追溯。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成品在保管和制造过程中的标识和追溯。
3.术语依ISO9000:2000及ISO/TS16949中的术语。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传递顾客对产品标识的要求,技术部负责产品固有标识和成品包装标识的设计。
4.2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归口管理,负责对过程标识的实施和管理。
4.3质量部负责对标识的验证和监督。
4.4仓库保管员负责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4.5各生产班组负责对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原辅材料的标识进行管理。
5.工作程序5.1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的制订,规范所有工序的标识要求,具体见《工序流程卡》5.2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的标识5.2.1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到公司,经检验合格后,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编制入库产品批号,并对物资进行标识,填写“材料入库单”,内容有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入库产品批号、入库日期、供货单位等,定置存放,登记入帐。
应保持帐、卡、物相符。
5.2.2原辅材料、外协件出库执行先进先出原则,仓库保管员随物填发“物资出库单”,并注明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供货单位等,交领料员,并做好出库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5.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5.3.1半成品标识标记,检验合格的产品按顾客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包装和标识。
成品保管员对入库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检查。
5.4标识不清处理处理。
如不能确认并弥补,作为不合格品处理.生产部。
生产部应立即组织质检员等相关人员查找记录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补作标识。
不能明确确认时,质检员应重新作检验,判定其合格状态后重新标识。
5.4.3在顾客处发现产品标识不清或无标识情况,属顾客责任造成的产品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由顾客处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0 目的该程序规定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以适当的方式标识产品,以防止混淆误用,并确保能对产品进行追溯。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控制。
3.0 术语和定义无4.0 职责与权限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
品质部负责进料检验状态标识。
PMC部负责对接收阶段的物品进行标识,对交付阶段货物的外包装进行标识。
5.0 程序内容5.1来料的标识5.1.1物控接收原材料的标识:在检验前置于“待验区”,以批量为单位粘贴“物料标签”进行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以“卷(箱)”为单位,将物料编号、检查 LOT 号等信息,按批次分别写在绿色“QA PASSED”标签上,粘贴在每卷原料上,并记录在 IQC 报表上,绿色“QA PASSED”标签要保留至原材料用完为止。
5.1.2委外加工品的标识:在 IQC 检验前,同 5.1.1。
经检验合格后,如属可直接入仓或交付的成品,需进行属性标识(详见 5.3 成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详见 5.4 合格品的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如需进行后续加工处理的半成品,IQC 人员在以批量为单位的“物料标签”上注明“合格”字样。
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原物料的标识,没用完的原材料应随其标识一起存放好。
5.2在制品的标识5.2.1裁分切工序的半成品应分类存放于规定的不同规格的区域内,并用“制程标签”进行标识。
5.2.1裁切工序的成品,包装后粘贴条形码标签,经检验合格装箱后,在外包装箱上粘贴“QA PASSED”票,注明“OQC 报告单号”。
5.2.2激光封切工序以后半成品储存、搬运用的周转箱、周转车都应标识内存半成品的品名。
5.2.3包装袋粘贴“QC PASSED”标识并注明《生产通知单》号。
5.2.4在制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使用领料单可以追溯包装操作员的序列数标识可以追溯每一袋的责任人。
(完整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受控状态:发放号:编号版次A/0 拟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1.0 目的在生产、存储、交付等产品实现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对生产的产品、所需原材料进行标识,以防止混用或误用,并表明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
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由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产品追溯时,能够追溯到产品的所有信息,便于采取后续的纠正/预防措施。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不包括设计开发阶段)产品标识及其状态标识、可追溯性标识及记录的控制。
3.0职责3.1质量保证部3.1.1负责组织制定标识控制要求,并对其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1.2负责对检验记录中的可追溯信息进行确认,并记录检验结果。
3.1.3 负责监督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实施。
3.2采购管理部3.2.1负责对仓库内物品的标识。
3.2.2负责根据各产品的可追溯范围,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方提供必要的追溯信息。
3.2.3负责物资出入库、产品交付环节的追溯记录,并将产品交付的追溯信息传递给市场销售部。
3.3生产计划部3.3.1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产品的状态标识。
3.3.2负责根据产品追溯要求,在成品、半成品上粘贴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
3.3.3负责对质量判定后的物资进行状态标识。
3.3.4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性物资进行标识和记录。
3.4市场部3.4.1市场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的要求,收集保存初始分销商、用户以及购买的产品的可追溯性信息。
3.4.2市场部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维修备件的可追溯性信息的记录。
4.0工作程序4.1标识的设定4.1.1标识分类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采购进货产品、中间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标识的形式有三种:a.产品标识:区别产品,防止混用错用,如:采购件或整机成品上的标签或铭牌;b.状态标识:表示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状态;c.可追溯性标识:为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目的的标识。
4.1.2产品标识4.1.2.1产品标识的范围:a.进货产品;b.在制品;c.最终产品;d.可销售或维修备件。
IATF16949-2016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到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混用或误用,确保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可追溯产品及过程的品质状况,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材料接收、制造过程到出货等所有阶段中不同的标识和可追溯方法。
适用于原/辅材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产品监视和测量及产品可追溯均适用。
3.职责与权限3.1 品质保证部:3.1.1负责原材料批次的检验状态追溯及供应商来料检验报告归档。
3.1.2 出货时出货信息的记录,建立电子表单。
3.1.3 负责生产执行状况的巡查,并要求制造各部对不符合进行改善。
3.1.4 负责所有结批批次的流程单档案的归档,并及时转给企管管理。
3.1.5 负责检查报检物料批次与实际供应商来货批次是否相符。
3.2 供应链管理部:3.2.1入库原辅材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及产品的标识,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控制,并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协助相关部门。
3.2.2负责原材料存储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及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3.2.3定期对仓库超期、优先使用、不合格物料的处理,负责组织呆滞物料的处理。
3.2.4仓库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报检时负责按照供应商批次进行报检,领料时按批次进行发料。
3.3 制造各部:3.3.1负责生产过程原辅材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及产品的标识。
3.3.2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负责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3.3.3电芯产线负责生产过程批次的区分,各工序辅批号的编制、标识和区分,流程单的填写和归档,以便于查阅,并建立电子档追溯记录,及其它有可追溯性要求的标识管理。
3.3.4 Pack产线负责各工序成品、半成品打码标识,流程单的填写。
3.4计划管理部:负责计划批次的确定、下达及管理。
3.5 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
4.术语和定义4.1 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4.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防止不同类型、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以及追、退回产品的标识。
3.定义无4.职责和权限4.1 IQC:负责在检物料的标识;4.2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标识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在库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4.3质量管理部:是产品追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产品可追溯性的需求并组织实施追溯及在检成品标识。
5.程序5.1 产品标识5.1.1原材料的标识5.1.1.1仓库管理员负责进库原材料的正确标识,具体编号方法参考《物料批号管理规范》;5.1.1.2对于同期投产易混淆的原材料,仓库管理员还应做明显的区分标识(如放置不同的区域或颜色区分)。
5.1.2半成品的标识5.1.2.1由生产车间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标识,标识的方法可以分区放置,确保不误用、混用;5.1.2.2质量管理部应确认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方法,对不合要求的标识提出纠正要求,并监督立即整改。
5.1.3产成品的标识生产车间下生产线的产品办理入库前或入库时,装箱员应按其规定进行组箱包装前的产品加贴标识工作,如:贴上注有批号、名称、型号、规格、标准号、注册证号、CE标签等表明产品信息的标签,组箱包装前,库管员予以监督。
5.1.4完工产品的标识按要求装入外包装箱后的完工产品,以外包装箱上的信息作为最终标识, 外包装箱上应按规定的标签内容、使用语言,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标准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欧盟代表名称、地址、CE标志等信息。
5.1.5返回公司内产品的标识对返回公司内产品,库管员可以放置固定区域或外包装箱上做标记的方法标识,对易混淆的返回产品的标识应明显、清晰。
发货前,仓库管理员、业务员应按检查外包装箱上的标识、标签,不得错用、误用、遗漏。
5.1.6状态的标识和唯一性标识的记录1)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进货产品实施状态标识,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负责对半成品、包装前产成品实施状态标识;2)状态标识可采用区域划分、标牌警示等方法,采用标牌警示的方法时,其使用应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性能;3) 状态标识应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保持,只有通过所要求的检验与试验(或授权让步放行)时,产品才可交付,当有追溯要求时,应记录作为唯一性的标识(如: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引言在现代生产制造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可以确保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溯源,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生产和服务的质量,以及满足监管要求。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概念、作用以及实施方法。
什么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指给产品附加的唯一标识符,以便识别和跟踪产品。
它可以是一串数字、条形码、二维码、RFID标签等形式。
产品标识可以包含关于产品的信息,如生产日期、批次号、序列号等。
通过产品标识,可以追踪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是指为了实现产品追溯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程序。
它包括了产品标识的规定和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确保产品在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可以随时追溯到具体的生产过程、供应商、原材料等。
同时,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也可以帮助追踪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重要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实施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帮助其做到以下几点:1.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通过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问题,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2.提高供应链的可控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供应链,及时了解原材料的来源和流向,减少供应链的风险。
3.增强企业的品牌价值:通过产品标识,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展示自己的品牌和形象,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和信任度。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产品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的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2.提供产品安全信息:通过产品标识,消费者可以获取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原材料信息等,帮助其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3.追溯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通过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可以更容易确定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控制,以防止产品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与管理。
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2仓库、生产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产品标识的内容与方法4.1.1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研制阶段、关键件、重要件、例外(紧急)放行、产品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所处工序、质量状况、生产批次或编号、生产单位、生产者、检验者、制造日期、检验日期、保管期、产品处置、使用和防护、安全警示等。
4.1.2产品标识的方法可根据具体需要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或其他标记等。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4.2采购产品的标识4.2.1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公司后由采购人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向品质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仓库管理员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4.2.2采购人员在购回物资时,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应保持物资原有标识(如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编号和日期、执行的标准、储存条件、保管期、合格证等)。
4.2.3顾客提供的物资由接收人员标明名称、规格、数量、合同号以及用其本身铭牌等来标识。
4.2.4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对具有追溯性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或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和替代。
4.2.5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库管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
4.2.6检验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做好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输出的控制控制程序》执行。
4.3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4.3.1对生产过程的产品(在制品、半成品),生产车间使用《工序流转卡》进行标识,填写生产部门、生产批次和日期、生产者、检验者、不合格处理结果等内容。
1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十四、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QSS/GC-D-14-2010)批准:刘雅音审核:刘雅音修订:徐占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物资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进行标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及安全防护的标识。
3.管理职责3.1工程管理部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标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质检监理公司对质检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安全防护标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4物供站负责采购的物资标识。
3.5质检员、试验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砂石骨料、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标识。
3.6库房保管员负责做好各类库存、露天存放物资的标识。
3.7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记录控制,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危险物资、危险部位布置防护设施和设置警示标牌。
4.工作程序4.1物资采购过程标识4.1.1采购单位对采购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保护,对“三证”情况和复检报告进行记录,并随物资转交给物资使用单位。
4.1.2采购物资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标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4.2施工现场物资标识4.2.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标识,标识形式可采用标识牌、印记、分区域、颜色涂刷、记录等。
具体见附表。
4.2.2标识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质量等级、出厂日期、入库日期、检验试验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等。
4.2.3对已验证并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由保管员建立物资台帐,并按本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标识。
4.2.4物资领用发放时,由领用人在领用单上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领用日期及使用部位。
4.3施工过程产品标识4.3.1施工过程半成品标识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是指砂石骨料,加工制造的钢筋、金属构件、预制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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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f. 生产单位;
g. 生产者;
h. 检验者;
i. 制造日期、检验日期;
j. 保管期限(库存期限)。
具体标识允许含有5.1.2条款中的部分内容,但该标识应为追溯其它内容提供依据,过程的标识必须是唯一性的。
5.1.3 原辅材料产品标识要求
5.1.3.1 仓库管理员在预验收进货产品时,应检查产品标识的完整性、正确性。
5.1.3.2 为便于内部管理,仓库管理员将供方提供的产品批次号/炉批号转为本组织批次号。
本组织批次号为:
xx — xx xx
顺序号
年份
产品特征代号
具体由采购部作出规定,编制《原辅材料、外协件批次号对照表》。
5.1.3.3 仓库管理员在“送检单”上注明进货品名、规格型号、批次对应关系及数量等提交检验。
5.1.3.4 进货产品验证后,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记录单”上的批号将合格的进货产品分批次存放在合格区,并记入“原材料管理台帐”。
5.1.3.5,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领料原辅材料实行分批次投料单上均应有批次号标识。
5.1.4 过程产品标识要求
5.1.4.1 各车间填写“产品流转卡”,注明生产批次号及所用原辅材料批次号,与产品同步流转,分批加工,一批一卡。
5.1.5 最终产品标识要求
5.1.5.1 检验员核对“产品跟踪卡”,产品内包装内含说明书、合格证,外包装注明批次、数量、执行标准等内容,确保产品标识的完整、正确。
5.1.5.2 操作人员、搬运人员、仓库保管员要保证产品在库期间标识的完整性、清晰性。
5.1.5.3 销售部必须保证成品在送到顾客前标识的完整性与清晰性。
5.1.6 产品批次管理
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实施产品批次管理,具体按《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执行。
产品追溯顺序(见附录A)。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2.1 检验和试验状态主要是通过带色标的标签来表示,并辅以“产品跟踪卡”和有关的质量记录。
废品应标以红色永久性的标识放置废品隔离区。
5.2 .2
放置在规定区域内,并挂上表示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签。
a. 产品经检验合格的,使用绿色“合格”标签;
b. 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使用红色“不合格”标签;
c. 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但经评审可返修或返工的,使用白色“返修/返工”标签;
d. 产品待检验或经检验尚待判定的,使用黄色“待处理”标签。
做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转移和保护,无“合格”标识的材料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5.2.4 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随产品同步流转,无标识的产品,操作工人应拒绝加工,检验人员应拒绝验收。
5.2.5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经检验人员签字有效,放置于醒目的位置,不准随便涂改。
5.2.6上工序失效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由下工序操作人员回收,交检验员统一处理。
5.2.7
5.2.8 若顾客对验证标识方法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要求执行。
6.相关文件
《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
7. 相关记录
原辅材料\外协件批次号对照表
产品流转卡
附录A:
产品追溯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