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项目申报立项流程
保租房项目认定流程

保租房项目认定流程如下:
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委提出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愿,提交申请表、项目资料。
审查:属地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评审。
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具项目认定书。
保租房项目认定条件如下:
居住类存量住房盘活的项目应具备房屋产权明晰、无住用安全问题,产权人或获得授权的运营单位将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意愿明确等基本条件。
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的项目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满足住用的改造条件。
新建配建项目应先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协办手续,待完善项目建设用地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后开展认定工作。
住房保障职责

保障性住房工作职责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制定睢阳区内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与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住宅户型面积的审核。
工作程序:一、廉租住房申请前置条件:1、具有本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二、商丘市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申请发放流程1、申请:申请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家庭(居民)持身份证户口薄纸保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登记受理: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登记,发放《审批表》;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予受理登记。
3、初审:申请人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单位或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
4、报批:申请人持初审所有有效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报批。
(验原件、留复印件、收件人在申请表上签字)5、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报表材料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6、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每月集中在住建局网站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举报进行查处。
公示期1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7、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对象,汇总后按程序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8、发放:保障中心按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领取证》和活期存款折。
9、动态管理: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家庭应按年度分别向工作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续签协议,按政府确定的标准继续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注: 2011年我市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市区低保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人均18平方米。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27•【字号】郑政办〔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27日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辖区内,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支持政策新建以及利用存量房屋改建、改造和运营的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均可列入认定范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认定范围:(一)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非居住房屋;(二)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低于5年;(三)房屋已列入征收范围;(四)经认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条件(一)项目产权明晰项目土地和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
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利限制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并提供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意见。
(二)申请主体明确土地(房屋)产权人、房源运营机构均可作为申请人,同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申请人。
产权人与实际运营机构不一致的,实际运营机构作为申请人时,须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
(三)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项目规模不少于50套(间),且户型面积符合规定标准。
申请主体同时申报多个项目时,可集中统一核算。
(四)其他条件1.项目应满足职住平衡、供需平衡要求,位于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区域。
杭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杭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杭州公租房申请流程第一步: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1、通过电脑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手机打开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2、搜索进入“e房通”,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下的“公租房资格申请”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3、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在日常工作日时间,到户籍或单位注册所在区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表等相关表格下载入口>>>点击查看第二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住宅用地房屋的可申领货币补贴:1、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申报并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承租上述范围内房屋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申领货币补贴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号。
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第三步: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1、再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中“浙里办小程序”。
2、搜索进入“e房通”,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下的“货币补贴申领”模块。
申领操作完成后,将于次月开始每月22日后向申领人发放上月公租房补贴。
发放补贴时系统将校验申请家庭成员社保、居住证、租赁备案信息。
注意:市本级不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
市本级和其他区县公租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申请一方需注销后方可申请另一方。
二、申请条件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4.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5.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6.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7.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8.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9.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10.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桂林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桂林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
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所在区办事处提出,各区办事处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房委办。
4、复核: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市房委办。
2024年保障性住房审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2024年保障性住房审请流程及所需材料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public welfare housing in 2024 requires several steps, as well as specific documentation to be provided. 2024年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流程需要几个步骤,以及要提供特定的文件。
First and foremost, individuals must meet certain eligibility criteria in order to apply for public welfare housing. These criteria often include income thresholds, residency requirements, and other factors.首先,个人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标准,才能申请公共福利房屋。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收入门槛、居住要求以及其他因素。
Once eligibility is established, applicants must complete an application form and submit it along with the required documents. These documents often include proof of income, identification, residency, and any other relevant paperwork.一旦资格得到确认,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文件。
这些文件通常包括收入证明、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After submitting the application and documents, individuals may be required to attend an interview or assessment to further determinetheir eligibility for public welfare housing. Applicants may need to provide additional information or clarification during this process.在提交申请和文件之后,个人可能需要参加面试或评估,以进一步确定他们是否符合公共福利住房的资格。
深圳保障房申请流程

深圳保障房申请流程(一)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bzflh.szjs.)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
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 * 号码已被使用,请尽快携带 * 、户口本、结婚证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和申请人 * 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四)当场领取受理回执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
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
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五)终审合格,纳入轮候库并关注项目配售通告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住房建设局、市售房中心网站、报纸等公共媒体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保障性住房申报流程

保障性住房申报流程
一、申请准备阶段
1.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2.收集收入证明
(1)工资流水
(2)税单
(3)社保缴纳证明
3.缴纳申请费用
(1)缴纳申请费用至指定账户
(2)保存缴费凭证
二、申请提交阶段
1.填写申请表格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2.递交申请材料
(1)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递交至住房保障办公室
3.等待初审
(1)初审时办公室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
三、审核阶段
1.审核申请材料
(1)验证申请人身份和收入情况
(2)对房屋情况进行评估
2.初审结果通知
(1)收到初审结果通知书
(2)如初审通过,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阶段
1.面谈安排
(1)办公室通知面谈时间和地点
2.进行面谈
(1)回答相关问题
(2)提供补充材料(如需要)
五、结果通知阶段
1.收到最终审核结果通知
(1)如申请通过,领取相关资格证书(2)如申请未通过,了解申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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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出具上报项目申报请示、会议纪要(1、申报请示内容:对实
施项目基本情况以政府文件报送;2、会议纪要内容:项目用地性质、建设规模及范围、手续办理等)
1.住建局办理选址意见书(要件:1、项目申请单位〈房管局提供〉;2、
项目基本情况〈房管局提供〉;3、项目依据文件〈房管局提供国家出台的有关保障性住房文件〉;4、地形图[坐标图]〈建设局办理〉;5、会议纪要〈县
政府提供〉;6、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房管局提供〉)
2.国土局办理土地预审意见(要件:1、项目申请单位〈房管局提供〉;2、项目基本情况〈房管局提供〉;3、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国土局测绘队办理〉;4、会议纪要〈县政府提供〉;5、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房管局提供〉)
3.财政局出具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承诺函(针对廉租房、公租房,争
取中央、省补助资金项目)
二、由房管局委托咨询公司编制可研、环评文件。
编制可研报告需
提供以下附件:1、项目申报请示、项目会议纪要(以政府文件上报)〈县政府提供〉;2、选址意见书〈住建局办理〉;3、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国土
局办理〉;4、环评批复意见〈环保局办理〉;5、总体平面规划图(包含技术
参数、容集率、绿化率等)〈设计公司编制〉;6、资金承诺函〈财政局办理〉。
编制环评报告需提供以下附件:1、环评执行标准〈环保局提供〉;2、选
址意见书〈住建局办理〉;3、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国土局办理〉;4、项
目会议纪要〈县政府办理〉;5、环境监测报告〈环保局监测站办理〉;6、总
体平面规划图(包含技术参数、容集率、绿化率等)〈设计公司编制〉;7、公众参与调查表〈咨询公司提供〉
三、环评文本报环保局批复
四、可研报告及附件报发改委批复立项
五、住建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要件:1、建设单位申请〈房管局提供〉;2、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委立项批复含办理环评、可研立项]〈房管局提供〉;3、地块测量成果图〈国土局办理〉;4、委托书、身份证复
印件〈房管局提供〉)
1. 由房管局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发布代建企业、监理招标信息,确定开发公司(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
2. 由房管局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发布地勘、设计招标信息,确定设计公司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上规委会确定)及地质勘
探公司进行地质勘探
六、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件:1、建设单位申请;2、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委立项批复含办理环评、可研立项];4、土地有关证明文件;5、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上规
委后定];6、涉及消防、人防、节能等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7、平面定位图、效果图;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10、地
型图和效果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要件:1、土地使用证;2、规划许可证;3、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4、中标通知书[含建设方一整套资料];5、施工图及施工图合格证明;6、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安全措施[需技术责任人、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章];7、监理合同[附相关文件];8、质量监督登
记手续;9、资金保证函或证明;10、其他资料)
完成报批立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