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吃减肥胶囊后死亡 淘宝店主等3人获刑

合集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8.21•【分类】其他正文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销售假冒伪劣减肥食品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崔某诉杨某产品责任纠纷案案例二公司销售虚构生产厂家的预包装食品后被股东恶意注销的,股东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刘某诉钟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三经营者主张购买者“知假买假”,应承担举证责任——曾某诉赵某产品责任纠纷案案例四小作坊制售安全无害但未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陆某诉某酱菜坊产品责任纠纷案案例一销售假冒伪劣减肥食品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崔某诉杨某产品责任纠纷案基本案情2023年8月29日,崔某在与杨某通过微信联系达成购买某咖啡减肥食品的合意后,向杨某支付价款800元。

崔某食用后认为减肥效果好,于2023年9月9日再次向杨某购买2160元上述产品。

该产品外包装显示生产者为某生物科技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

某生物科技公司于2022年9月作出声明,该公司已于2019年11月注销生产许可证并停止生产任何产品,2020年以来网上不断出现仿冒该公司名称等信息的非法食品。

案涉食品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均为虚假。

崔某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口渴、头晕等症状,发现该减肥食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遂起诉请求杨某退还价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裁判结果审理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示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杨某销售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假冒伪劣食品,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杨某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康水英涉嫌拉人头传销案(甬仑市监处罚〔2022〕177号)

康水英涉嫌拉人头传销案(甬仑市监处罚〔2022〕177号)

康水英涉嫌拉人头传销案(甬仑市监处罚〔2022〕177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互联网【发文案号】甬仑市监处罚〔2022〕177号【处罚日期】2022.04.24【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北仑区【处罚对象】康水英【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47:26处罚名称康水英涉嫌拉人头传销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仑市监处罚〔2022〕177号被处罚对象康水英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仑市监处罚〔2022〕177号;案件名称:康水英拉人头传销案;被处罚对象名称:康水英;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尹金林、郝翠英等人通过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传销活动。

2017年年底,尹金林、郝翠英将宁波义合真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委托广州汉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开发鑫优会(含APP会员结算系统、微信公众号等)。

2018年2月,尹金林、郝翠英作为鑫优会经营人,在宁波市北仑区***街道牡丹小区等地租用办公用地,和王稳、楼许豪等人组建“风采”、“风信”、“风会”团队,以推销鑫优会商品为名,利用微信社交媒体,鼓励他人购买标价为人民币398元、3980元的套餐商品成为VIP会员(购买398元套餐成为店主、购买3980元套餐成为高级经销商)获得加入及推荐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一星至五星店主、一星至七星高级经销商、至尊高级经销商等层级,根据发展VIP会员人数支付直推奖、辅导奖、管理奖等进行返利。

同时,尹金林、郝翠英还虚构公司上市、达到一定层级免费赠送公司原始股等,引诱VIP会员加速发展下线。

经鉴定,至2020年9月17日,鑫优会平台传销资金达970余万元,VIP会员层级为金字塔型,VIP会员达7000余人。

内供模特减肥药有毒长期服用致不孕

内供模特减肥药有毒长期服用致不孕

内供模特减肥药有毒长期服用致不孕小S的经典语录中有句话很戳女人心————一个女人连自己的体重都控制不了,何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在这个看脸看身材的社会,“我要减肥”几乎成了每个女人的口头禅。

可减肥产品真不能随便乱吃,弄不好,可能吃出病来。

昨天下午,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网售减肥产品的案子,被告人卖的“模特内供秘制中药减肥胶囊”,听名字很诱人,可经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该胶囊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违禁的有毒、有害物质。

被告人高某,44岁,在嘉兴一保健品市场开了一家卖减肥产品的店,有四个年头了。

去年4月,他闲着无聊在电脑上乱逛,在淘宝上发现了一款卖得很火的减肥产品————“模特内供秘制中药减肥胶囊”。

高某还算”负责任“,为了检验产品,自己先买了一盒试吃。

“吃了后除了口干,没其他感觉。

”随后,他就以30多元/瓶的价格批发了近百瓶,以98元/瓶的价格出售,买二送一。

因为不是正规产品,他没放在货架上销售,而是放在了网上。

不过,还是没逃过食药部门的检查,去年9月,卖剩的50多瓶药被扣。

经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该胶囊中非法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有毒、有害物质。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有抑食等作用,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酚酞”是一种用于治疗便秘的临床处方药,也就是泻药,需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如果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

同时会诱发顽固性便秘、结肠炎、流产、大出血甚至肠癌等疾病,女性长期服用还可能导致不孕。

经查,高某共销售了40多瓶减肥胶囊,非法获利3000多元。

秀洲法院一审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为何法院判的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办案法官说:我们平时说的减肥药,大多属于保健品,在食品范畴内。

药品和保健品在批准文号上不一样,药品是“国药准字”,保健品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

南京玄武区法院悦聊诈骗案判决书

南京玄武区法院悦聊诈骗案判决书

南京玄武区法院悦聊诈骗案判决书案号:*****审判庭:南京玄武区法院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诈骗案件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其中,悦聊诈骗凭借其伪装成社交平台、骗取用户信任的手法,对广大用户的财产形成严重威胁。

为了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南京玄武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悦聊诈骗案。

二、案情综述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悦聊平台的功能,冒充一位富豪,在与被害人杨某某进行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后,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杨某某支付巨额款项。

经查明,李某某事实上并不具备所声称的投资项目,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三、证据分析本案中,法庭提取了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等证据。

经证人证言和物证佐证,被告人利用悦聊平台及其他手段,实施了诈骗行为,故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四、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进行处罚。

五、判决结果经法庭依法独立审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被告人李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六、裁判意义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具有积极意义。

悦聊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手段,威胁到了社会和谐稳定与个人财产安全。

此次判决使得犯罪分子受到明确处罚,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警惕,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七、结语南京玄武区法院悦聊诈骗案的判决结果,强调了保护公民财产安全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性。

广大市民应该加强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悦聊诈骗这样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减肥药假药案例和判刑

减肥药假药案例和判刑

减肥药假药案例和判刑在当今社会,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美的追求,减肥药逐渐成为了热门商品。

然而,随之而来的假冒伪劣减肥药案例也时有发生。

这些假冒伪劣的减肥药不仅无法达到减肥效果,甚至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针对这一现象,法律界也对相关案例进行了严惩,以维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近年来,各地法院陆续审理了多起减肥药假药案例,并对相关犯罪分子做出了判决。

其中,一些涉案人员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减肥药被判处了刑罚。

这些判决既是对犯罪行为的严惩,也是对公众健康和权益的保护。

在这些案例中,被告人往往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手段销售假冒伪劣减肥药,欺骗了消费者的信任,给他们带来了身体健康上的损害。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因此,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对犯罪分子做出了严厉的判决,以警示社会,维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在判决中,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刑罚决定。

这些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也对其他可能从事类似犯罪行为的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同时,也提醒了消费者在购买减肥药品时要保持理性,不轻信虚假宣传,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以免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伤害。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法律的严惩,也看到了社会对假冒伪劣减肥药的零容忍态度。

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减肥药的滋生和蔓延,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总之,减肥药假药案例的判决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公众健康和权益的保护。

我们期待,在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法律的严惩下,假冒伪劣减肥药的案例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让公众能够安心、放心地购买和使用减肥药品。

淘宝店主威胁买家“血洗全家”!警方处理结果来了

淘宝店主威胁买家“血洗全家”!警方处理结果来了

淘宝店主威胁买家“血洗全家”!警方处理结果来了•相关推荐执行期限为伍日(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1日)李海峰说,感谢媒体、社会各界及网友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及对其个人安全的关心。

同时,感谢阿克苏警方及时立案查处,感谢郑州市公安局和辖区派出所及时响应、做出部署以保护他和家人的安全。

“希望这件事,能唤起社会各界对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思考,不让消费者因为差评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李海峰说。

事情究竟怎么回事?4月25日上午,50岁的李海峰向记者讲述了经过。

4月15日,李海峰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上,购买了两单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

在收到货物后,他发现,几样产品都有不同程度上的“缺斤少两”,此外还有一些次品。

李海峰说,他联系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没想到对方态度恶劣,并开始不断威胁。

李海峰提供的淘宝网聊天记录显示,刚开始,双方都比较克制。

李海峰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没想到,商家发来一个充满威胁的“案例”:“前天有个学生,收到我这里的蓝莓,说是假的。

我给她解释她不听,把之前买的,一起给了三个差评,然后我买了别的.3家店铺的同款,寄到了他们学校的政教处。

”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要给商家差评。

”李海峰说。

在李海峰提出全部差评后,商家表示,“你这边差评,我立马(买)机票”。

此后,是“想死的东西”“跟你客气把自己当个人”“快点蠢货”的谩骂。

另李海峰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商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去给差评,然后说出一句“血洗你全家”。

商家在聊天中还留下了一句话:你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

只是因为给差评就被商家威胁“血洗全家”。

气不过的李海峰还是给了商家差评。

仅仅2分钟后,对方就发来了4月29日下午13点10分,“阿克苏—郑州”的机票订单截图,并贴出了李海峰的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双方对话记录中看到,商家还提醒李海峰别忘了报警,并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药品安全事故课件

药品安全事故课件
药品安全事故
二、 北京嘉华裕泰“三消稳糖”事件:
北京嘉华裕泰生物公 司的三消稳糖致人死 亡。重庆市食药监局 昨日发出紧急通知, 两名患者服一种“特 效”降糖胶囊而死亡。
2009年8月7日,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 求依法查处标示为北京嘉华 裕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的“瓜瓜胶植物复合胶囊” (三消稳糖)。
药品安全事故
药品安全事故
药品安全事故
一、 平南制药“糖脂宁胶囊”事件:
2009年1月17日、19日,新疆喀什地区莎 车县分别有两名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标示为 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 (批号为 081101)后,出现疑似低血糖并发症,相 继死亡。
药品安全事故
后经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 列本脲,超过正常剂量六倍,致人死亡,根 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认定该类药品 为假药。“糖脂宁胶囊”利用正规渠道制假售 假、在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大肆进 行虚假宣传、利用义诊和免费赠药等形式推 销、跨省区作案、向偏远地区进行销售。
药品安全事故
该产品标志批准文号为卫生许可证:京卫食证字 [2007]第110114-003011号,规格0.3G/粒。“近日, 重庆市就发生了两例患者服用这一胶囊后死亡的病 例。”重庆市食药监局人士介绍,由于发现有非法添 加的药物成分,该胶囊已违反了药品管理规定。为确 保公众身体安全,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对该药进行排 查,如发现有上述产品在售,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安全事故
分析:此次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 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 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 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
药品安全事故
药品安全事故
后出现了低血压、昏迷等症状,其中

新检出 减肥果原来是盐酸西布曲名过量

新检出 减肥果原来是盐酸西布曲名过量

新检出减肥果原来是盐酸西布曲名过量四川成都十余名女性服用不同的减肥产品后,即出现精神分裂症,被送进医院就诊。

后经专业机构检测,这些减肥产品中含有盐酸西布曲明含量等西药,这些成分过量将影响神经系统。

有关部门目前正处理此事。

《成都商报》报道,10余例精神障碍女患者,入院前不久都服用过减肥产品。

患者提供的减肥产品,竟然查出氯胺酮阳性。

难道含K粉?减肥产品与这些精神障碍之间,是否暗藏着某种玄机?2000年以来,彭祖贵医生的病人里,有10余例“蹊跷”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最近几年特别突出。

共同点是:这些患者都自称患病前不久服用了各种品牌、成分不明的减肥产品。

从药物的快速检测结果上看,均显示是氯胺酮阳性。

曲折送检这些减肥产品里真的含有K粉吗?产品标准的细则不明,怎么检测?对这些精神分裂症病例,从医25年的彭祖贵医生有很多疑问。

这样的情况,也引起了其他医生的警觉。

心理卫生中心物质依赖病房的王雪医生证实:在精神出现异样的门诊患者中,也有不少人自称吃了“减肥产品”。

“必须弄清楚,这些减肥产品里面到底有什么成分!”彭祖贵医生表示,从患者的临床表现上看,似乎是服用了某种精神活性物质。

“这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彭祖贵医生把患者服用过的减肥产品都收集了起来,最近两个月患者陈述的产品,他一共搜集了四种。

“个例没有说明性,必须要有普遍性。

”这四种减肥产品,分别是:养生有方减肥果、清脂极品荷叶清脂素、韩国瘦身1号绿尼软胶囊、6天奇迹燃脂瘦身奶茶。

彭祖贵医生苦苦思索:10多个患者,在入院前都有服用减肥产品的经历,并且起病快,病情急,停用之后情况迅速有所好转。

难道,这些成分不明的减肥产品,真的是患者急性精神病发作的直接原因或者诱因?然而,氯胺酮检测试剂盒只是一种快速检测方法,其准确度大概只有60%左右。

必须更精确地检测出这些产品中到底含有什么物质,成分如何,才能进一步得出科学的论断。

可是,从产品外包装上看,这几种产品均执行的是企业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准新娘吃减肥胶囊后死亡淘宝店主等3人
获刑
--> 三九养生堂12月24日获悉,许多爱美的女性,嫌自己的身材不够好,于是便去试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减肥,运动啊,节食啊,甚至有人去吃减肥胶囊。

但是所谓的减肥胶囊真的管用吗?据悉,在去年的8月份江苏的一个准新娘买了“绿S减肥胶囊”,吃完后猝死身亡。

这种胶囊含有西药成分,包装之后便以“纯天然”的名义在淘宝网上销售。

去年8月份,27岁的常州准新娘小洁(化名)吃了减肥胶囊后猝死,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

前两天,有记者从常州市钟楼法院获悉,包括淘宝店主王某在内的一共3名被告人,都因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钟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服用“x”准新娘不幸死亡
在2013年8月13日晚,27岁的常州姑娘小洁突然昏迷,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却没有救活。

小洁和男友已经领证,即将办酒结婚。

听小洁的家人说,因为小洁上晚班,在下午5点多,她洗完澡,叫她妈妈帮她拉一下裙子拉链。

拉链还没弄好,小洁就栽倒在床上,
昏迷了过去。

妈妈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一直到她走了,一句话都没留下来。

”
小洁的家人很悲伤,但是也就怀疑,小洁的突然猝死,和她一个月来一直在吃的“绿S减肥胶囊”有关。

小洁家人说,2013年7月中旬,小洁从淘宝网一个名叫“家乡的星空”的网店上一共购买了3盒“绿S减肥胶囊”,在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一直吃这种减肥胶囊,一直到出事。

这种减肥胶囊包装上看,其批准字号为“卫食健字(2003)第0207号”。

小洁自从吃了那种减肥胶囊后,就一直没有食欲吃东西,在这之前已经晕倒过两次。

家人于是报了警。

减肥胶囊和死者血液中都检出了氟西汀
常州警方于是开始展开调查。

经过鉴定,小洁的血液中残留有氟西汀,并且已经超过正常标准,所以才致人死亡。

小洁的死亡与服用含有氟西汀成分的“绿S”(蝴蝶亚仙人掌)减肥胶囊有很大的关系。

根据警方调查,有很多购买了绿S(蝴蝶亚仙人掌)减肥胶囊的女性,在吃了后都出现头晕、心慌、恶心等情况。

氟西汀到底是一种什么物质?根据介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禁止在食品和保健食品当中添加药物。

而氟西汀是一种抗抑郁药,用于神经性贪食症等。

只要超过一定的量会使人体中毒甚至可能死亡,因为它不属于食品原料,所以不应该添加在
绿S减肥胶囊这种减肥食品中。

急着挣钱网上买“效果更好”的原料
在今年的2月份左右,警方抓获了销售这种减肥胶囊的淘宝店主王某以及胶囊的生产销售者舒某以及何某。

据他们交代,在2009年,舒某和何某一起花30万元买下了北京一家生产“千姿美减肥胶囊”的空壳公司,并取得该公司卫食健字(2003)0207号“千姿美”牌减肥胶囊的批文。

按照这份批文,这种减肥胶囊的主要成分只能是决明子、薏苡仁等中药。

舒某、何某一开始也是找正规厂家生产。

但两人又认为,从春节后到6月份,一般是减肥产品销售旺季,但是如果拖得太晚,就没有钱可以赚。

于是舒某就决定租用了一处场地,自己购买了灌装胶囊的设备。

在这之后,舒某通过网络找到广东佛山一处卖家,购买了减肥原料。

舒某说,他购买原料的时候不明说要加什么西药,但只要说要减肥效果更好的,卖家都会知道是要增加西药成分。

舒某购买原料后,再自行添加大黄和面粉,生产成减肥胶囊。

胶囊生产好后,再把它装进瓶子里去。

号称“纯天然”成本4元,淘宝上卖128元
何某之后通过联系了杭州的王某,也就是小洁购买绿S减肥胶囊的淘宝卖家的店主。

王某设计了“绿S减肥胶囊”的商标,何某编写了文字说明。

该商标没有获得审批,而是用了之前舒某、何某两人购买的“千姿美”牌减肥胶囊的批文。

之后,何某将印制好的标签贴到装了胶囊的瓶子上。

这样,“绿S减肥胶囊”就出来了。

虽然连生产者舒某都不清楚减肥胶囊里有些什么成分,但包装上却有着“纯天然植物配方”声明。

舒某等三人还说道,舒某生产的减肥胶囊,每瓶成本大概在4元左右,以8元的价格卖给何某。

然后何某再贴上商标包装好后,用28元左右的价格卖给王某。

王某在淘宝上再以128元的价格卖给其他消费者。

法院判决3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刑
钟楼法院审理查明表示,从2010年到2012年期间,舒某在没有生产保健食品条件的情况下,购入了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减肥原料,并且加工成裸瓶的减肥胶囊卖给何某,由何某套用该批文进行包装再卖给王某。

王某在经营的淘宝网店“家乡的星空”销售,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这六个月,舒某、何某、王某共计生产、销售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绿S”减肥胶囊1819瓶,销售金额一共达202492.47元。

经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纤姿秀
”、“绿S”减肥胶囊均为伪劣商品。

法院还查明,2013年8月13日下午,小洁在服用从王某处购买的“绿S”减肥胶囊后死亡,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小洁的死亡与服用含有氟西汀成分的“绿S”减肥胶囊有很大的关系。

法院判决,舒某、何某、王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

在民事赔偿部分,3人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同赔偿死者家属80万元。

总结:通过上面的文章介绍,我们知道了江苏的一位准新娘在吃了绿S减肥胶囊一个月后猝死身亡,经过调查,这种减肥胶囊掺了西药成分,并且过量就会导致人死亡。

并且生产并销售的人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注意,减肥药不能乱吃,如果吃的话,最好到相关部门检验一下,是否符合减肥胶囊的成分,有没有其他有害成分在里面。

<!--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