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3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2,分数:56.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A项是对刑法典的修改,是现行刑法典的组成部分。
B项是立法解释。
C项是附属刑法。
D项是单行刑法,D 项正确。
4.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5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5题)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C项正确;洗钱罪是作为犯罪,A项错误;BD项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本题选C。
5.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 )(2013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4题)A.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D.非法拘禁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或者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017年真题)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该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
事后查明,该男女系夫妻关系,事发时男子阻止女子回娘家。
甲的行为成立( )。
A.事前防卫B.假想防卫C.正当防卫D.防卫过当正确答案:B解析: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而实施防卫,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本题中,甲误以为该男子欲行不轨而实施防卫,构成假想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2.(2012年真题)甲得知某单位财务室的保险柜中有10万元工资款将于次日发放,遂携工具深夜潜入财务室撬保险柜。
因保险柜十分坚固,甲用了3个小时都没有撬开,便离开。
甲的行为属于( )。
A.未实行终了的中止B.实行终了的中止C.能犯未遂D.不能犯未遂正确答案:C解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本题中甲盗窃时,由于保险柜十分坚固,甲用了3个小时都没有撬开,便离开了。
这属于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故是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A、B选项错误。
根据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为标准可以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前者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实际有可能完成犯罪,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
本题中甲虽没有撬开保险柜,但仍有撬开的可能性,因而属于能犯未遂,C 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3.(2013年真题)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 )。
A.继续犯B.结合犯C.状态犯D.连续犯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一罪与数罪。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30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30(总分130,考试时间90分钟)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 犯罪未遂表现为。
A.未实现犯罪目的 B.未完成某一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犯罪行为未实行终了 D.未发生犯罪人所追求的结果2. 李某到王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忽听到屋外有多人脚步声,只好仓皇逃走。
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3. 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了在溯及力问题上的。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4. 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各种要件说明是犯罪成立所要求的。
A.一般的事实描述 B.案件全部事实的总和 C.基本事实特征 D.案件的全部情节5.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6.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的下列表现中,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是:。
A.交代了自己所犯数罪中的次要罪行 B.共同犯罪的主犯交代了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C.共同犯罪的从犯承揽了共同犯罪其他共犯的全部罪行 D.如实供述了所犯之罪的主要情节和基本过程7. 王某花8000元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 B.强奸罪 C.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D.拐卖妇女罪8.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不构成间谍罪? A.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的 B.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C.参加间谍组织的 D.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9. 某出版社与某印刷厂签订图书复印合同,约定印刷厂复印某图书1000套,5月10日交货付款100万元。
5月10日印刷厂只复印了图书800套。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出版社对印刷厂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B.出版社对印刷厂享有不安履行抗辩权 C.出版社有权以印刷厂仅交付800套图书为由拒绝支付全部价款 D.出版社有权拒绝支付与未交付的200套图书复印费相当的部分价款10. 下列犯罪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017年真题)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
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正确答案:C解析:《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C选项表述正确。
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B选项表述错误。
对被判处罚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A选项表述错误。
是否应当并处罚金,要根据具体犯罪而定,并不是对累犯一律应当并处罚金。
D选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2.(2017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
A.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正确答案:A解析:应当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可以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
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58,考试时间90分钟)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销赃得款6万元,甲分得5万元,乙分得l 万元。
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09年单选15)A. 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20万元处罚B. 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6万元处罚C. 对甲按照盗窃6万元、乙按照盗窃1万元处罚D. 对甲按照盗窃5万元、乙按照盗窃1万元处罚2.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继续犯的是( )。
(2009年单选17)A.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5万元后逃匿B. 乙非法剥夺武某人身自由10天C. 丙一夜之间盗窃同一住宅楼3户人家财物共5万元D. 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受害人重伤且久治不愈3. 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甲的犯罪属于( )。
(2009年单选18)A. 吸收犯B. 连续犯C. 牵连犯D. 想象竞合犯4.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1年单选8)A. 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的都是牵连犯B. 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C. 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择一重罪处罚D. 牵连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牵连意图,还要求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5. 下列情形中,属于牵连犯特征的是( )。
(2008年单选13)A. 实施某个犯罪,其手段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B. 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C. 数个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D. 犯罪既遂状态与犯罪造成的不法状态同时存在6. 甲酒后到一洗浴中心进行足浴,发现为其洗脚的女服务员乙很漂亮,于是提出要与乙发生性行为,遭乙拒绝。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2018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11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正确答案:A解析: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本题在2011年法学的真题中以多选题的形式出现过,2018年又以单选题的形式出现,说明熟练掌握真题非常重要。
知识模块:刑法学2.我国1997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
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
D项正确,ABC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A.重婚罪B.遗弃罪C.绑架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正确答案:B解析: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0,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年真题)甲因自己不能生育,花l万元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一男婴。
3个月后,甲嫌抚养孩子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并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甲的行为构成A.遗弃罪B.拐卖儿童罪C.诈骗罪D.拐卖儿童罪√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拐卖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本题中,甲嫌抚养收买的男婴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构成拐卖儿童罪。
故本题选D。
4.(2013年真题)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对甲的行为A.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B.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C.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D.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2023级法硕联考(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参考答案与解析【回忆版】

2023级法律硕士联考(法学)专业基础课参考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说法正确的是()。
A.甲(11周岁)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B.乙(13周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C.丙(15周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D.丁(17周岁)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处死刑1.【参考答案】C【解析】2.下列情形中,符合自动投案的情形是()。
A.甲在去投案的过程中被抓获B.乙被亲友捆绑至司法机关C.丙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主动归案D.丁在有关机关发现其犯罪工具后,如实供述2.【参考答案】A【解析】3.海外留学人员李某,毕业回国后从甲国邮寄“快乐草”卖给吸毒人员,获利数十万元,后被警察查获。
经鉴定李某所销售的“快乐草”系毒品。
李某辩称:①自己具甲国永久居留权,因而享有外交豁免权;②不清楚“快乐草”成分,没有贩毒的故意;③吸食、售卖“快乐草”在甲国合法,因此也不违反中国刑法;④即使“快乐草”是毒品,也应当按纯度折算数量。
根据我国刑法()。
A.①③成立B.②③成立C.②④成立D.均不成立3.【参考答案】D【解析】4.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办事”并收受一张银行卡,后将银行卡交给妻子乙,并催促乙尽快“处理”。
乙用银行卡的300万元购买了股票,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B.洗钱罪C.受贿罪D.包庇罪4.【参考答案】B【解析】5.某村民委员会主任甲,未经集体讨论和表决同意,擅自将协助政府管理的社会捐助公益资金100万元借贷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甲的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B.挪用公款罪C.挪用资金罪D.挪用特定款项罪5.【参考答案】B【解析】6.甲购买乙开发的赌博软件,用于开设赌博网站,并和乙约定由乙维护网站。
截至案发,该网站结收赌资1300万元。
乙收取开发及维护费10万元。
乙的行为构成()。
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B.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C.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D.开设赌场罪6.【参考答案】D【解析】7.关于行贿罪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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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33(总分:7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是( )。
A.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B.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C.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可责性在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上,考试大纲坚持哲学与法学根据说。
就法学根据而言,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仅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仅有犯罪构成,都不可能成为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只有它们密切结合形成犯罪构成事实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才是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可见,选A项。
2.就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而言,我国采取的比较可取的学说是( )。
A.罪、责平行说B.基础理论说C.罪、责、刑平行说√D.犯罪构成说就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而言,我国有罪、责平行说,基础理论说和罪、责、刑平行说三种学说。
基础理论说认为,刑事责任在价值功能上具有基础理论的意义,它所揭示的是刑法的基本原理,其具体内容应当有犯罪论、刑罚论和罪刑各论。
罪、责平行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与犯罪相对应并发生直接联系的概念。
犯罪是刑事责任的前提,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罚虽然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但不是唯一的实现方式,非刑罚处理方法也是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
所以刑罚与非刑罚处理方法,同是刑事责任的下位概念。
罪、责、刑平行说认为,犯罪、刑事责任、刑罚是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个范畴,刑事责任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联结犯罪与刑罚的纽带。
刑事责任与犯罪的关系是:犯罪是刑事责任的前提,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是:刑事责任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
我国采取的比较可取的学说是罪、责、刑平行说。
故选C项。
3.《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该刑罚处理方式属于( )。
A.消灭处理方式B.定罪免刑方式√C.定罪判刑方式D.转移处理方式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包括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灭处理方式和转移处理方式,其中,定罪免责方式是指法院对犯罪人认定有罪作出定罪判决而免除处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对中止犯的免除处罚,就属于定罪免刑方式,故选B项。
4.下列关于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收容教养属于一种非刑罚处理方法B.只有刑罚才是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C.对行为人作有罪宣判但免予刑事处罚的,不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D.没收违禁品和追缴犯罪所得不属于非刑罚处理方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如对行为人作有罪宣判但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非刑罚处理方法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只不过对行为人采取了非刑罚处理方法而已。
收容教养并非属于非刑罚处理方法,而是一种社会保护措施,与刑事责任的实现毫无关系。
可见,A、B项表述错误。
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灭处理方式和转移处理方式,C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定罪免刑方式,故C项表述错误。
没收违禁品和追缴犯罪所得不属于非刑罚处理方法,而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可见,D项表述正确,选D项。
5.《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这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的( )。
A.转移处理方式√B.定罪判刑方式C.定罪免刑方式D.消灭处理方式解决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消灭处理和转移处理四种方式。
转移处理方式是指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是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6.《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这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的( )。
A.转移处理方式B.定罪判刑方式C.定罪免刑方式√D.消灭处理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是指法院对犯罪人认定有罪作出定罪判决而免除刑罚。
本题表述的情形就属于定罪免刑方式。
此外,《刑法》第10、19~22、24、27、28、67、68、383、390、392条都有可以或者应当免除处罚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以定罪免刑方式解决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不论是给予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处理,或者是免除处罚,都没有否定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存在。
它们都是以有罪宣告为前提,而宣告有罪,就意味着存在刑事责任;宣告有罪的判决,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和对犯罪人的谴责,从而定罪免责也就成为解决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是解决刑事责任的辅助的次要方式。
可见,选C项。
7.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剥夺或限制犯罪人的某种权益,使犯罪人感到痛苦,这体现的刑罚功能是( )。
A.教育改造功能B.安抚功能C.惩罚功能√D.威慑功能刑罚具有剥夺功能、惩罚功能、教育改造功能、安抚功能、威慑功能和教育鼓励功能等。
刑罚具有惩罚功能,即刑罚是惩罚犯罪人的手段,它以剥夺犯罪分子的某种权益为内容,同时也体现着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严厉谴责。
任何人只要实施了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即剥夺或限制犯罪人的某种权益。
权益的剥夺或限制对于犯罪人而言是痛苦的,刑罚正是通过对这种犯罪人的惩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这就是刑罚的惩罚功能。
可见,选C项。
8.刑罚威慑功能的对象是( )。
A.有可能犯罪的不稳定分子√B.人民群众C.犯罪人D.被害人国家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
因此,刑法威慑的对象只能是有可能犯罪的不稳定分子。
可见,选A 项。
9.下列选项是刑罚一般预防对象的是( )。
A.人民群众B.犯罪被害人C.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D.犯罪人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
一般预防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由于看到了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从而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犯罪。
因此,犯罪一般预防的对象是可能实施犯罪的不稳定分子,不可能是人民群众、犯罪被害人,也不是犯罪人。
故选C项。
10.我国对刑罚的目的采取的学说是( )。
A.报应主义学说B.威吓主义学说C.功利主义学说D.相对报应刑论学说√我国采取相对报应刑论学说,即认为刑罚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惩罚犯罪的正义要求,同时也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可见,选D项。
11.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得刑法的规定从抽象变成具体,从而使得社会上一些有犯罪倾向的人不敢实施犯罪,这体现了刑罚具有( )。
A.剥夺功能B.教育功能C.威慑功能√D.惩罚功能国家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这就是刑罚的威慑功能。
12.通过对实施经济犯罪的人适用财产刑,剥夺其再次实施经济犯罪的资金,这体现了刑罚的( )。
A.一般预防B.特殊预防√C.教育功能D.鼓励功能通过对实施经济犯罪的犯罪人适用财产刑,剥夺其再次实施经济犯罪的资金,这是对犯罪分子再犯能力的剥夺,体现了刑罚的特殊预防。
可见,选B项。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3.下列情形构成集合犯的是( )。
A.数次实施非法行医行为的√B.以赌博为业的√C.连续实施抢劫行为的D.以牟利为目的数次传播淫秽物品的√集合犯是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即行为人不是意图实施一次犯罪行为即行结束,而是预计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
数次非法行医,行为人就是意图实施不定次数的非法行医行为。
可见,选A项。
集合犯有常业犯和营业犯之分。
常业犯是指以一定的行为为常业的犯罪,对于这种犯罪,实施一次性为,如实施一次赌博行为,犯罪还不能成立,只有反复实施赌博行为,才能构成犯罪。
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是集合犯,故选B项。
营业犯通常是指以营利或牟利为目的,意图反复实施一定的行为为业的犯罪,例如传播淫秽物品,只要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一次可能构成犯罪,实施数次仍然构成犯罪。
可见,D项表述属于集合犯,故选D项。
C项表述构成连续犯,而不是集合犯。
从数个同种行为构成一罪来看,集合犯和连续犯相近似,连续犯和集合犯的关键区别在于: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是数罪但只作为一罪处理。
14.下列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C.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人死亡√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是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一前提基础上,再行考虑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本属于侮辱罪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不是侮辱罪以外的重结果,因而A项表述不是结果加重犯。
C、D项表述的情形与A项表述的情形相同,也不是结果加重犯。
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并由此产生了重结果,但刑法不是对其单独规定较重刑罚,而是规定按照另一较重犯罪定罪处罚,不是结果加重犯,而是转化犯。
根据《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可见.B项表述的情形是转化犯,而不是结果加重犯。
1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必须是数个不同的犯罪√B.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C.吸收犯成立的前提是数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D.同种数罪不能成为并罚数罪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原为刑法规定为数个独立的犯罪,所谓独立的犯罪,是指不依附于其他犯罪、符合独立的犯罪构成的行为。
数个独立的犯罪即数个不同的犯罪。
可见,A项表述正确。
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即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可见,B 项表述正确。
吸收犯成立的前提是必须有数个犯罪行为,而且数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不同的,以此区别于想象竞合犯。
可见,C项表述正确。
数罪有并罚数罪和非并罚数罪之分。
一般而言,异种数罪要并罚,而同种数罪不:并罚,但在特殊情况下,同种数罪也可能成为并罚数罪。
例如《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里所说的新发现的罪,即包括同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