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期末作业

2016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期末作业
2016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期末作业

1.第1题

家庭

您的答案: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2.第2题

别居

您的答案:别居制度源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停止共同生活,免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不解除婚姻关系。别居期间除同居义务外,其他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3.第3题

旁系血亲

您的答案:相互之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除直系血亲外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的均为旁系血亲。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4.第4题

自然血亲

您的答案: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的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是被血缘纽带连接在一起的。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5.第7题

婚约

您的答案: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双发当事人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6.第8题

直系血亲

您的答案: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直系血亲间具

有直接的生育关系,如: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

女、外孙子女之间,均为直系血亲。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

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形

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7.第9题

遗赠扶养协议

您的答案:是指被抚养人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

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的财产于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

议。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8.第10题

遗弃

您的答案: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

需要抚养、扶养、赡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义务违法行为。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9.第5题

什么是家庭暴力?你认为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您的答案:所谓家庭暴力,在法律上,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

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

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

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

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司法实践中,关于家庭暴力的

认定,存在着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结果论其

认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应当以行为是否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为依据。

没有伤害后果,或伤害结果没有达到认定暴力的程度,就不能认定有家

庭暴力的存在。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只有夫妻一方的行为构成故意

伤害罪,才应当认定家庭暴力。否则只能称之为夫妻之间正常的推搡摩

擦。第二种观点,行为论。其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发生故意殴打配偶的行

为,即使没有造成伤害后果,也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在此基础上,有

人认为,对于是否构成家庭暴力,不能简单地仅伤害后果为依据,也不

能把夫妻之间日常的轻微摩擦认定为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应以情节

的恶劣程度及施暴者的主、客观因素综合予以考虑。上述关于家庭暴力认定上的分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审视家庭暴力问题的不同角度。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据此,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婚姻上的家庭暴力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其一、夫妻一方具有实施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其二、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其三、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其四、这种伤害后果和施暴者实施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

区别开来,做到既要保护自己,也要维护好稳定的家庭关系。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措施:(一)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罚力度。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的问题。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弹性空间太大,不利于掌控和执行。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较条,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因此,仅用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是不够的,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法加大对家庭暴力实施者的打击力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二)高度注重司法,加大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力度。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对司法也必须给与高度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司法比立法更为重要。再完善的法律也需要通过司法来实施。可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不把伤亲案与其它刑事、民事案件同等看待,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仅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将其淡化为“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走向了“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管”的真空地带。为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公、检、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再以“家务事”为由而互相推诿,不予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三)建立长效维权机制,构筑多层次的社会防治体系。防治、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并不只是某个人的事情,也不是某个机构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必需形成全社会重视、各机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

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

3、设立妇女热线或类似

于国外妇女庇护性质的社会求助机构,以帮助受害人及时摆脱家庭暴

力。(四)加强教育工作,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妇

女转变自身的屈从和依附观念,不要使自身的弱点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

线。特别是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切不可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要及时勇

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

强、自尊、自爱,逐步提高夫妻双方解决冲突的能力和技巧。杜绝家庭

暴力的发展和升级。(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倡导和弘扬法治、民主、

平等、文明,提高全民道德水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

二十字道德规范就教育人们要具有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我

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展开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家

庭成员间发生矛盾时,要善于克制自己,不要恶语相对,要做到互爱、互

谅、互让,共同建立平等、文明、民主、和睦、稳定的良好家庭,为构建

和谐社会清除一切隐患。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15

10.第11题

2008年,张某(男)与杨某(女)经同事介绍相识并相恋,和家人商量结婚时遭双方父母一致反对。两人不顾家长的反对和干涉,于2009年国庆,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2010年双方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住房一套,但2011年张某(男)因突发事故导致工伤当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问题: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谈谈你认为相爱同居的男女朋友应该如何依法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您的答案:1、《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

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1994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通知》:"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

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

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未按《婚

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

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

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

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

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

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

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则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另外,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材料中的张某和杨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在法律上不能算合法夫妻,而且他们是在1994年以后的2009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并且男方没有留下遗嘱,故女方杨某没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2、对于由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张某和杨某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财产的,如认定为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可以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的平均分割,同居期间支付的费用视为赠与,可以不予返回。所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平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宜依据等分原则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共有人的实际需要。

3、随着观念的开放,现今社会中同居现象已比较普遍。它在给广大青年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危害。我认为要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做到:(1)、同居关系本身的保护。由于我国法律不保护纯粹的未婚同居关系,因此,该种关系保护更多的是依靠一种生活关系和社会关系来维持,而不是依靠法律关系来维持。相对于闪婚等感情基础不牢固的婚姻关系,未婚同居的男女双方一般都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如果想稳定和巩固这种同居关系,最好是在条件成熟时,双方登记结婚。(2)、未婚同居下的财产保护。财产是社会关系的基础,是连接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纽带。男女双方要注意保护

好未婚同居下的财产权益,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也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感情基础。如:第一,签订未婚同居财产协议,双方约定好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这样可以解除双方的经济之忧,大家心里都可以预计到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自身财产情况,在解除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论。第二,不签未婚同居财产协议,在重大财产归属上签订协议,如房产、车辆、投资收益分配等。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16

11.第6题

李波(男)与王莉经人介绍相识了3个月后,于1994年1月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由男方单位分配的公房里,次年生育一女。李波原系国有企业职工,两年前辞职,他未与妻子商量便向他人借债3万元,从事个体运输,经营状况时好时坏,除个人花用外,全部收入用于清偿债务,已还债2万元。但李波参与赌博,经常深夜不归,对母女生活极少关心,也不肯负担家庭开支。王莉在生育后不久下岗,为维持母女俩生活,已借债2千余元。夫妻关系日趋冷淡。虽经女方多次规劝,李波仍然我行我素。无奈之中,王莉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解决住房和女儿抚养费问题,并且提出2000余元债务也应由双方清偿。李波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一定要判决离婚,由于他从事个体经营,收入没有保障,故不负担女儿的抚养费;同时他还提出,他尚未清偿的1万元债务女方也应分担。此外,李波表示,女方应无条件搬出目前住房,仍由他本人继续租赁使用。以上争议,虽经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女方坚持要求离婚。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与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男方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2)男方提出,如法院判决离婚,他将不负担女儿抚养费。对此应如何解决? (3)如何解决男女双方当事人对住房问题的争议? (4)案内的两笔债

务应如何定性与偿还?

您的答案:(1)即使男方表示坚决不肯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因为第一,男方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第二,男方沾染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且属屡教不改。(2)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李波仍有抚养女儿的法定义务。至于抚养费的给付,考虑到李波无固定的收入,可依据当年总收入的20%—30%定期给付。(3)双方共同居住的公房,虽系男方在婚前承租,但婚姻关系已存续5年,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根据本案情况,应依据照顾

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生活困难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应由女方承租该公房为宜,对男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4)女方所负债务系为抚养女儿维持家庭生活所致,故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工人同财产清偿。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独自借债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亦步亦未用于共同生活,故定性为其个人债务,应由男方以个人财产清偿。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0

婚姻法作业1参考答案(同名11413)

《婚姻家庭法学》第1次平时作业 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每题0.5分,共5分) 1.婚姻家庭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 ) 2.中国奴隶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统治阶级所制定的刑法来调整的。( × ) 3.婚姻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因此其大部分规定是任意性规范。(× ) 4.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5.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方为有效。(× ) 6.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婚姻。( √ ) 7.在我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 8.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应适用关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 9.计划生育就是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降低人口的增长率, 其内容就是节制生育。(× ) 10.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二、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每题1分,共30分) 1.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 ABC )。 A .有关精神病 B .指定传染病 C .严重遗传性疾病 D .性生理缺陷 2.涉外婚姻中的外国人是指( ABD )。 A .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 B .定居在我国的外籍侨民 C .已加人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D .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 3.按照宗法制度的原则可将我国封建时代的亲属分为( C )三种。 A .宗亲、血亲、姻亲 B .宗亲、外亲、姻亲 C .宗亲、外亲、妻亲 D .血亲、姻亲、外亲 4.下列关于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陈述中,正确的理解有( ABD )。 A .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 B .婚姻法就本质而言是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 C .婚姻中的人身关系是为经济上的目的创设的 D .婚姻中的财产关系从属于人身关系 5.甲乙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法律,丙( B )。 A .可以代理 B .不能代理 C .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 D .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 6.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 ABCD )。 A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 .乡人民政府 C .镇人民政府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7.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应( C )。

[管理]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管理]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每小题5分,共20分) 1、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 2、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违法行为。( ) 3、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一样,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 二、简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2、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三、案例分析(共50分) 案例一: 1991年,张林夫妇与邻村陈武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张羽送给陈武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张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武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 责备,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 1999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武母争吵起来。陈武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武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张林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武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武夫妇同意9000元。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张林夫妇补偿他们在8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张林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武起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陈武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7分) 2、张林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陈武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6分) 4、假如解除收养关系时陈羽已经成年,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7分) 案例二: 王见(男),知识分子;李花(女),公司雇员;双方于1988年结婚。婚前李花借款1O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 1989年2月,李花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男方父母(王沅的祖父母)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见负担,李花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8万元,尚欠债2万元。 2005年因李花与他人同居,后被王见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2007年3 月,王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在下列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李花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归她所有。王见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花还提出,王见写有著作一本,尚未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另外,王见为支持其妹妹出国留学花费3万元,王见认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李花认为应由王见个人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法院应否判决二人离婚,(4分) 2、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4分) 3、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如何分割,(5分) 4、李花为购房尚欠款2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4分) 5、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答案说课讲解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答 案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 课程形成性考核册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班级: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婚姻家庭法: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l.在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的自治区是( C )。 A西藏自治区 B.宁夏回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B 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B A.因受欺诈而结婚 B.因受胁迫而结婚 C.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 D.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古代社会通行的有偿婚,包括( ABC )。 A.买卖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赠与婚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

2.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BCD ) A.双方或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3.针对亲属,法学界的通行看法,姻亲的种类包括( ABC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4.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CD )。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 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 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 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5.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CD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对偶婚制: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4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答案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 课程形成性考核册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班级:

婚姻家庭法: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l.在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的自治区是( C )。 A西藏自治区 B.宁夏回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B A.户籍机关B.民政机关C.人民法院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B A.因受欺诈而结婚B.因受胁迫而结婚 C.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D.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古代社会通行的有偿婚,包括( ABC )。 A.买卖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赠与婚 2.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BCD ) A.双方或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3.针对亲属,法学界的通行看法,姻亲的种类包括( ABC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4.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CD )。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 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 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 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5.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CD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对偶婚制: 2.“同姓不婚”:

免费在线作业答案东师2015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东师2015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答案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人工生育子女 答:人工生育子女即人工受精生育子女,法律上成为辅助生殖技术,是指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所生育的子女。 2、涉外婚姻 答:涉外婚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国籍的公民,或同一国家的公民在他国结婚、复婚或离婚。狭义的涉外婚姻,仅指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或者外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依据我国的法律结婚、复婚或离婚。 婚姻家庭法自考试题 3、诉讼离婚 答: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诉至法院,由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管辖和处理的法律制度。 4、包办婚姻 答: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条件。 答:有效的结婚合意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有婚姻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以到达法定婚龄并具有婚姻的意思能力为必要条件; 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③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 2、民族婚姻家庭特征。 答:民族婚姻家庭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 在民族婚姻家庭的主体中,双方或一方为少数民族。 (二) 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的内容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 (三) 民族婚姻家庭各方面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 (四) 民族婚姻家庭具有强烈的传统习俗特色。 3、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及其法律地位。 答: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生父母承认非婚生子女而领为自己子女的行为,旨在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它是在非婚生子女无法准正的条件下出现的, 以使其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我国法律并未对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作出相关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出现过相关案件。在诉讼中,一般由生母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专门的血液鉴定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证据确凿,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孩子的生父对其认领并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育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三、论述题(共20分) 1、试述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法期末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 A.干涉非近亲的同姓结婚 B.阻碍父母再婚 C.干涉寡妇再嫁 D.包办儿女婚事 E.胁迫一方同意结婚

江汉大学婚姻法作业(二)及答案-

14-15(2)婚姻法作业(二) (一)李林今年32岁,他起诉时称,1999年他在与妻子陆霞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婚后发现陆霞隐瞒精神病史,且在婚后陆霞就多次发病,认为无法共同生活,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而陆霞的监护人则认为陆女正处于发病期间,不宜处理婚姻问题。 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陆霞婚前患有轻度阵发性癫痫,2001年9月因受刺激,陆霞的病情加重,曾去当地医院精神病院治疗,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陆霞的病情缓解出院后,因未能长期坚持服药,症状有反复,未能治愈。 法院认为,被告结婚时,患有轻度阵发性癫痫,该疾病虽在医学上难以治愈,但经过治疗,病情可以控制,并非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至于婚后病情加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则不能作为李林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理由。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问题】 1、我国立法对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种类作了哪些的规定?轻度和间歇性精神疾病 能否列入禁止结婚的条件?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而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患 者,应暂缓结婚 2.患指定传染病并处在传染期内 3.严重遗传性疾病患者。 2、该案能否适用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 答:《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该案不适应婚姻法第十条。因为妻子陆霞在结婚前陆霞婚前只是患有轻度阵发性癫痫,结婚是陆霞并不是在其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 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患者,因此婚姻有效,不适用于第十条规定。 3、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以婚姻法第十条起诉离婚,法院可以驳回诉讼请求。 (二)去年12月,王和平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将邻居打成轻伤。今年2月,王和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最近王和平要和女友登记结婚,但街道办事处不给他出具介绍信,婚姻登记机关也认为王和平是缓刑犯,缓刑犯也是罪犯,对王和平与女友提出的结婚申请不予登记。王和平认为自己因打人被判处徒刑,国家的法律已经对他进行了严厉

2016年秋季《婚姻家庭法》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婚姻家庭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32分) 1、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什么? 答: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它具体表现在: (1)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 (2)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以来,就以社会一员的身份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 (3)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2、简述收养的法律特征。 答: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3)收养不能发生于直系血亲关系之间。 (4)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3、简述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 答: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我国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包括以下三点:(1)订婚不是结婚必要程序和条件。法律既不禁止订婚,也不提倡订婚。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2)对因婚约解除或短暂婚姻生活引起的财物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简述我国离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答:登记离婚制度是指允许婚姻当事人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准予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一致和真实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违反《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2)查明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子女问题的处理,包括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对于财产问题的处理,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登记离婚时,要求双方当事人已就上述

扬州大学婚姻法期末测试试题

扬州大学婚姻法期末试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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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系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装扬州大学试题纸 ( 2008-2009学年第2学期) 广陵 学院 07级 班(年)级课程 婚姻家庭法学 (B )卷(开卷) 题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总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 (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每题1分 共10分) 1、我国某解放军战士甲男与澳籍华人乙女相爱三年,现俩人要求在我国境内结婚,根据有关规定应( )处理。 A .经部队批准,可准予结婚 B .经我国外交部批准,可准予结婚 C .不准结婚 D .准予结婚 2 、某男与某女结婚五年后,某男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有不同观点。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 中,(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1页

5、按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方法,某人与其叔 叔计算为() A.二亲等B.三亲等 C.四亲等D.五亲等 6、聘娶婚中的六礼规定了结婚的完备程序。其中()是六礼中的主要 程序。 A.纳采 B.问名 C.纳吉 D.纳征 E.请期 F.亲迎 7、为了有效保障妇女与胎儿与婴儿的利益,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有下 列()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患有精神病 B.子女不满10周岁 C.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 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丧失生育能力后 第2页8、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男女结婚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每小题 分,共 分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违法行为。 、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一样,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二、简述题 每小题 分,共 分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 三、案例分析 共 分 案例一 年,张林夫妇与邻村陈武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张羽送给陈武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张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武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 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武责备,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母争吵起来。陈武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武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张林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武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武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张林夫妇补偿他们在 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 元。张林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 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武起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陈武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 分 、张林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 陈武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 分 、假如解除收养关系时陈羽已经成年,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 分 案例二

王见 男 ,知识分子 李花 女 ,公司雇员 双方于 年结婚。婚前 李花借款 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 年 月,李花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 男方父母 王沅的祖父母 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见负担,李花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 万元,尚欠债 万元。 年因李花与他人同居,后被王见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 年 月,王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在下列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 李花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归她所有。王见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花还提出,王见写有著作一本,尚未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另外,王见为支持其妹妹出国留学花费 万元,王见认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李花认为应由 王见个人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应否判决二人离婚 分 、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 分 分 、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 如何分割 、李花为购房尚欠款 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分 、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酬的请求,是否应予正持 分 王见离婚时可以获得哪些救济 分 、 、王见为其母亲治病花费医疗费 万元应由谁偿还 分

婚姻家庭法1234次作业答案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形考作业一 1 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每小题2分,共20分。) 10.:B 第2大题 D C B B C B D 第3大题 判断题 1.错误 2.正确 3.错误 4.正确 5.错误 6.错误 7.正确 8.错误 9.正确 10.错误 第4大题 名词解释 1.婚姻: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2.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亲关系的人,通过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而创设具有血亲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对偶婚制:对偶婚是人类社会继群婚后出现的第二种婚姻家庭形态。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4.家庭: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第5大题 简答题 1.简述婚姻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婚姻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2)特点:①普遍性。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②伦理性。婚姻家庭关系本身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婚姻法所

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一些义务,即是法定义务,又是道德要求;③强制性。婚姻法中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的,当事人不得违反或自行改变。 2.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禁止性规定。 (1)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由于他人结婚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不构成犯罪,只承担民事责任。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形考作业二 1 第1大题 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每小题2分,共20分。) 第2大题 多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以上是正确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15分。) B E B C C D 4. A B C E B C D E 第3大题 判断题(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每小题1分,共10分。) 1.错误 2.错误 3.错误 4.错误 5.错误 6.正确 7.错误 8.错误 9.错误 10.错误 第4大题 名词解释(阐述下列名词的定义。每小题5分,共20分。) 1.共同财产制:共同财产制是指除特有财产外,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16秋华师《婚姻家庭法》在线作业

奥鹏17春16秋华师《婚姻家庭法》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15 道试题,共30 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的施行日期是() A. 1951年1月1日 B. 1950年4月13日 C. 1950年5月1日 D. 1950年3月8日 正确答案: 2. (B )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A. 二代 B. 三代 C. 四代 D. 五代 正确答案: 3. 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A. 双方 B. 男方 C. 女方 D. 户口在登记机关的一方 正确答案: 4. 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A. 调解 B. 宣布婚姻无效 C. 离婚 D. 撤销结婚登记 正确答案: 5.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A. 户籍机关 B. 民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 6. 公民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A. 已有亲生子女 B. 未满三十周岁

C. 已收养了一名孤儿 D. 已收养了一名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正确答案: 7. 中国古代依"六礼"程序成立的婚姻,被称为() A. 法律婚 B. 宗教婚 C. 事实婚 D. 聘娶婚 正确答案: 8. 子女对父母的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等,法律术语称为()。 A. 抚养 B. 扶养 C. 赡养 D. 教养 正确答案: 9.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到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后的多长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A. 一个月内 B. 二个月内 C. 三个月内 D. 二周以内 正确答案: 10.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 A. 婚姻缔结地法律 B. 当事人本国法律 C. 当事人住所地法律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正确答案: 11. 下列有关对离婚自由的理解,错误的是( ) A.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 B. 保障离婚自由,有利于提高婚姻质量 C. 离婚自由是一种绝对的自由,是对个人人权的充分尊重 D. 保障离婚自由与防止轻率离婚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正确答案: 12. 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属于遗弃行为() A. 经常打骂妻子 B. 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C. 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D. 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正确答案: 13.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A. 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 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 名词解释题库 (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11.对偶婚制,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13.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14.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15.救助措施,是指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依法采取的旨在保护或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16.涉外婚姻,仅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11.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12.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13.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公示、公信性。 14.家庭关系,是指以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为基础,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5.登记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即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批准,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地解除。 16.离婚效力,是指因离婚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离婚后,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从而引起在当事人之间身份、财产、亲子关系等一系列变化。 11.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它具有一般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又具有它自身的特点。 12.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13.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 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14.夫妻约定财产制,是规范夫妻对其婚前财产、 婚后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 协议的法律制度。 15.收养,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 律行为。也就是说,把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 16.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 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11.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12.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13.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又称结 婚的形式要件,是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公示、公信性。 14.家庭关系,是指以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为基 础,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5.登记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即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批准,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地解除。 16.离婚效力,是指因离婚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离婚后,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从而引起在当事人之间身份、财产、亲子关系等一系列变化。 11.对偶婚制,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13.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 子女人身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14.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 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15.救助措施,是指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 遇到障碍或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依法采取的旨在保护或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1

婚姻法期末复习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A.血缘群婚? ?B.对偶婚 C.乱婚? ?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 ?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 ?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 ?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 ?D.互相敬重 4.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 A、遗产分割的时间 B、遗产保管的时间 C、继承开始的时间 D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时间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 ?B.一年 C.六个月? ?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 ?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 ?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 A.男女平等原则? ?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 ?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 ?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 ?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 ?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 ?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 ?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 ?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 ?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A.不予受理? ?B.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应进行调解? ?D.不予支持 1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变、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

17春北理工《婚姻家庭法》在线作业

2017秋17春北理工《婚姻家庭法》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构成( )。 A. 虐待 B. 遗弃 C. 虐待罪 D. 遗弃罪 正确答案: 2.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A. 户籍机关 B. 人民法院 C. 民政部门 D. 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 3. 婚姻自由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开始实现于( )。 A. 封建社会 B. 奴隶社会 C. 社会主义社会 D. 资本主义社会 正确答案: 4. “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的原则,首先出自( )。 A. 1791年法国宪法 B. 1896年《德国民法典》 C. 1804年《法国民法典》 D. 1926年《俄罗斯联邦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 正确答案: 5.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定夫妻财产制通常采用( )。 A. 劳动所得共同制 B. 统一财产制 C. 管理共同制 D. 分别财产制 正确答案: 6.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 1年

B. 2年 C. 20年 D. 任何时候 正确答案: 7. 贾某8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周某打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这一损失因由()来承担 A. 贾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学校承担,如果贾某有过错,贾某承担连带责任 C. 贾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给与适当的赔偿 D. 学校承担,如果贾某有过错,贾某给与适当的赔偿 正确答案: 8.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 ) A. 夫妻共同财产 B. 夫妻生活时间较长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C. 复员军人个人财产 D. 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9. 结婚登记制度在中国首创于( )。 A. 清朝末年 B. 北洋军阀时期 C. 解放前的革命根据地时期 D. 国民党政府时期 正确答案: 10.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须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A. 全部 B. 一部 C. 一部或全部 D. 一半 正确答案: 11.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与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养子女年满()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A. 7 B. 14 C. 16 D. 10 正确答案: 12. 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 A. 群婚制 B. 对偶婚制 C. 一夫一妻制 D. 亚血缘群婚制 正确答案:

婚姻家庭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题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中。) 1、按照罗马法的计算方法,已身与姑父间的亲等数为()亲等。 A.二 B.三 C.四 D.五 2、在我国,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拟制直系血亲 B.自然直系血亲 C.直系姻亲 D.旁系姻亲 3、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 A.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的当事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与当事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现双方的婚姻关系,()恢复。 A.不准 B.协议 C.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后 D.自行 5、在下列父母子女中,双方无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是()。 A.生父母与除被收养者外的生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D.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6、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A.一律补偿 B.适当补偿 C.补偿1/2 D.不得补偿 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至少是二亲等。 B.养子女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妯娌属于配偶的血亲。 D.继父母子女属于直系姻亲。 8、在隔代收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以养祖孙相称,依我国司法解释,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 A.父母子女 B.祖父母与孙子女 C.继父母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力与张芳原系姨表兄妹关系,后张芳被他人收养,现两人进行节育手术后可结婚。 B.继父母子女一律可以结婚。 C.某甲(男)的外祖母是某乙(女)的曾祖母,故甲乙属禁止结婚的亲属。 D.精神病人并非均不得结婚。 10、女方因人工流产或早产的,男方在()内无权起诉要求离婚。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择答案的番号填写入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况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婚前患有性病并致配偶感染的 D.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 E.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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