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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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多名责任人被拘

环保部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多名责任人被拘

环保部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多名责任人被拘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期组织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1、建滔(河北)焦化XXX主营捣固焦、粗苯、焦油等产品,是邢台市重要化工企业之一。

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混合编队,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高浓度焦化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用于熄焦,属典型的恶意偷排偷放。

此外,该公司一期工程150t/h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备段二氧化硫值为35-90mg/m3之间,烟尘为45mg/m3,环保局现场手工监测二氧化硫值为166-172 mg/m3之间,烟尘为194 mg/m3;二期工程75t/h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备烟尘值为66 mg/m3,环保局现场手工监测二氧化硫值为烟尘为163 mg/m3,存在焦炉超标排放、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

邢台市环保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4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保证金100万元;因该公司肆意修改在线监控数据,其主管环保的经理张某某、仪表部经理胡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2、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通过调阅历史监控数据,发现信阳豫信轧钢实业XXX焦炉烟囱二氧化硫自动监控数据长期稳定在20mg/m3。

4月17日组织赴现场人工监测发现数据为100mg/m3-200mg/m3,检查前后自动监控数据差距较大。

经调查证实,该企业擅自拔出部分二氧化硫测量探头,使采样孔漏气,稀释排放污染物,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降低测量数据,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针对信阳豫信轧钢实业XXX的违法行为,信阳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企业存在的超标排放、干扰自动监控数据行为,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处罚,追缴2015年第一季度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排污费,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案例解析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案例解析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案例解析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例,分析环境执法的具体操作和实施效果。

二、案例一:大气污染治理某地区的一家工厂存在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这直接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收到群众的举报后,立即组织对该工厂进行现场勘查,并要求工厂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的废气排放口存在严重超标的情况。

在与工厂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工作人员责令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其整改废气治理设施。

工作人员对工厂的治理设施进行了全面评估,并重新设置了排放口并监测设备,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通过工作人员的执法行动,工厂治理了废气污染问题,并按照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

随后,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多次对该工厂进行了定期检查,确保废气排放持续符合标准。

三、案例二:水体污染整治某地区的一家工厂将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流中,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接到举报后,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废水排放,同时派遣专业人员对废水进行取样检测。

经过检测,废水的污染物浓度超过了国家标准的数倍。

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治理措施,并对其进行了罚款。

同时,工作人员还与当地政府合作,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水体修复工作,以减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随着工作人员的执法行动和修复措施的实施,废水排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水体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也加强了对该地区水体质量的日常监测,确保水质保持稳定。

四、案例三:土壤污染治理某区域存在大规模的土壤污染问题,给该地区的农田和农产品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相关举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调查研究,并与地方政府合作,制定了详细的土壤污染整治方案。

工作人员通过采集土壤样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检测。

创新执法方式的素材事例

创新执法方式的素材事例

创新执法方式的素材事例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全省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8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执法方式,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服务“六稳”“六保”的过程中,既保持执法力度,又体现执法温度。

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该厅筛选整理了8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案2021年6月17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查发现,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印刷、调墨作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及时向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陈述,表明其经执法人员指正教育后,立即对生产车间进行隔断并加装卷帘门,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保证印刷空间的密闭状态,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的陈述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认定该企业系首次违法,且经批评教育后,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

该企业行为符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印发实施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八项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案例二:池州市中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作业案2021年4月初,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池州市中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气味十分难闻。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企业未开展喷漆作业,且表示企业所有喷涂作业均在喷涂车间内进行,无法进入喷涂车间的船体大分段也采取了防护措施。

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和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判断该企业可能会在夜间露天喷漆作业。

2021年4月9日夜间,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突击暗访,发现该企业对2号船台和3号船台正在开展喷漆作业,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周边异味十分明显。

基于地理信息和定位技术的环境监察信息化平台研究——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为例

基于地理信息和定位技术的环境监察信息化平台研究——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为例

览无余地展现于管理者 面前 , 真正实现环境管
理部 门对 全辖 区进 行 全方 位 、 无盲 区 的环 境 安 全 监管 。实现 “ 统 一管理、 统一监管、 统 一执法 、 统

标准、 统一 资源 、 共享信息” 的“ 五统 一 和 一 共
体框架 , 制订了符合现场执法业务要求 的各类信 息化标准、 规范, 开发应用 了一批信息系统软件 ,
监 察信 息化 系统 的建 设 内容及 方案 。以期 为有效 提 高环 境监 察执 法 的信息 化水 平提 出较 为可 行 的
方 法和途 径 。
的整合 ; 通过移动执法前端应用 系统全面实现一 厂一档信息查询 , 执法数据标准化采集 、 传输 、 存 储、 规 整 。通过 后 台业 务 管 理 支撑 系统 实 现 决 策 分析 、 任务处理、 统计查询、 数据展示 等。环境监 察执 法业 务 流程 全 方 位 实现 闭环 服 务 , 为 以后 打 造环境监察阳光政务体系奠定 良好的基础 。系统
基本 图形操 作
专题 图展示与 输 出

码摄像机、 扫描棒 、 录音笔等) 、 P D A及 环境监察
执法车( 车载 数 码 摄 像 机 、 车 载 照 明灯 、 云台等 ) 在 内的一 系列 硬件设 施 。硬件 设备 的特 点是 其操 作 系统 与后 台管理 中心 能够实 现数 据信 息 的 同步 传 输 和共享 。 4 . 3 移 动执 法 前 端 应 用 系 统 。移 动执 法前 端 应 用 系统 是移 动执 法工作 的核心 。本模 块 主要侧 重 于信 息查 询 、 任务 执行 、 移 动办公 等 功能 。总 队 同 各 支 队( 大 队) 分 别 开 发部 署 移 动执 法 前 端 应 用

建设移动执法系统 添置暗管探测仪器 使用微信举报投诉 十堰环境监

建设移动执法系统 添置暗管探测仪器 使用微信举报投诉 十堰环境监

聚焦·特别策划建设移动执法系统 添置暗管探测仪器 使用微信举报投诉 十堰环境监管迈向信息化文|叶相成 张吉龙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新媒体的风起云涌,“互联网+环保”也成为推进环保执法利器,成为撬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杠杆。

面对时下焦点和市民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十堰市环保部门与时俱进,充分运用 “互联网+”思维,持续加大环境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重点在环境监察等方面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蹚出了一条“互联网+”助力环保新路子,推动环保事业持续发展,也为十堰市着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上万家企业监管难 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而生上万家排污企业,不足200名环境监察人员,2.37万平方千米的地域面积,又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地,十堰环境监管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提高监管成效,十堰加快转变环境监管模式,按照“全国第一、全省第一”建设目标,全力谋划智慧环保——环境监察一体化项目建设。

该项目十堰市共投入305万元,于2015年年底建成移动执法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两大板块,其中硬件包括13套移动执法箱(包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棒、录音笔、摄像机等),100个执法终端。

软件系统包括移动执法系统、行政处罚系统、专项行动系统、环境稽查系统、环境信访系统、考核评价系统等。

该项目还整合、集中市区两级环境监察十堰市环保局移动执法设备箱24China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September . 2016队伍力量,实现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对污染源、风险源和辐射源的协同监管、综合监管。

此外,环境监察一体化项目还建立了污染源一企一档,预置了各种类型违法行为的调查笔录等模块,指导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和勘查,与环境管理中涉及的在线监测、排污申报多个系统的数据库进行无缝对接,并自动对所有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统计,打通了监察执法业务全流程,实现了环境监察工作全覆盖。

移动环境执法 由粗放式迈向规范化前不久,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双随机”(即执法人员随机抽、检查企业随机摇)执法检查,徐飞鸿等执法人员携带移动执法箱,迅速登上环境执法车深入一家企业检查。

某市环保局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某市环保局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某市环保局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案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案⽬录⼀、概述 (1)1.1建设背景 (1)1.2建设任务 (1)⼆、总体建设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设计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设计思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系统框架结构 (2)三、建设内容 (3)3.1综合业务平台 (3)3.1.1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3)3.1.2 污染源视频监控 (4)3.1.3 环境质量监控系统 (7)3.1.4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 (7)3.1.5环保信息⽹络管理系统 (9)3.1.6 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10)3.1.7 ⼤⽓特殊污染因⼦监控系统 (11)3.1.8 放射源监控系统 (12)3.1.9 危险固废监控管理系统 (13)3.1.10 环保信息发布展⽰系统 (14)3.2应⽤⽀撑平台 (15)3.2.1 异构数据接⼝软件 (15)3.2.2统⼀权限管理 (15)3.2.3 统⼀参数管理 (15)3.2.4 短信服务 (15)3.3数据管理平台 (16)3.3.1环保基础空间⽮量及影像数据 (16)3.3.2环境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 (16)3.3.3数据服务 (16)四、软硬件配置 (16)4.1硬件平台 (16)4.1.1服务器双机集群配合数据库备份 (16)4.1.2服务器、存储硬件平台 (19)4.1.3安全中⼼架构 (20)4.1.4⽹络中⼼架构 (20)4.1.5前端视频数据采集 (21)4.1.6 DLP⼤屏幕投影系统安装注意事项 (21)4.2软件平台 (22)⼀、概述1.1 建设背景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不断对环境信息的采集、管理、发掘、加⼯提出新的更⾼的要求,全⾯、及时、准确地发掘、掌握和处理各种环境信息,是提⾼环保事业科学化管理⽔平的必要条件。

环保移动执法系统

环保移动执法系统

环保移动执法系统解决方案1.系统概述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是为提高环保现场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而开发的执法辅助工具,帮助执法人员随时随地了解污染源详细信息、处理执法任务、汇报工作进程。

帮助管理人员实时了解执法人员的去向和任务执行情况,监督其执法过程,并进行绩效考核。

2.功能概述图2.1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组成示意图指挥调度软件指挥调度软件依托固定的场所与配套的指挥基础设施,集成丰富的指挥资源,对在外进行执法的终端进行指导与指挥。

软件主要功能如下:1、现场数据收集管理:在移动执法系统中,需要收集与整理现场数据。

现场数据一般包括由现场终端上传的文字、地理坐标、图片或视音频等。

2、综合评判:综合评判是指计算机程序或者人工按照一定的规则,对上传的资源,结合指挥中心已有的资源,进行时间、空间、事件等关联,并产生某种评价或判断。

如移动执法系统中,在GIS地图上标定各移动用户的坐标,判断用户轨迹,是否在运动等。

图3.2移动执法系统指挥中心人员定位软件截图3、业务规则制定与分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业务安排,对移动人员进行任务下发、指令下达。

如环保移动执法中,系统自动将工作指令发送给外勤执法人员,管理者可通过后台查看处理情况,进行事件的全程监督。

4、通用数据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需要对通用的数据进行管理,如业务数据、业务指导数据、用户信息与权限等进行管理。

5、终端信息安全管理:对移动终端用户的信息安全进行监管。

如配置的手机丢失,系统会根据启用警报系统,自动清除手机中的信息,回收或者删除通讯录和照片。

6、统计分析:利用各类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

如移动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对管理、执法人员进行派遣率、处理率、受理案件等各方面的绩效评比,系统也会自动为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日考核,月考核,年考核等,形成激励竞争,激发环保移动执法者的工作热情。

7、与环保其他系统进行对接:系统可实现与项目审批、排污申报、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环境监察等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最高法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第二批)

最高法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第二批)

最高法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第二批)【法规类别】司法案例发布【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6.03.30【实施日期】2016.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最高法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第二批)(2016年03月30日)案例1吴轶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一)基本案情2015年1月20日,吴轶通过“江苏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网上受理平台”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投诉,反映其住宅距离沿江高速公路18米,噪声白天达70分贝、夜晚达60分贝以上,其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要求履行对噪声的管理和监督义务。

省环保厅收到投诉后,网上转交无锡市环保局办理,该局网上签收又转交江阴市环保局办理。

2015年1月,江阴市环保局通过邮局给其寄出《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称:“你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已向江阴市法院提起诉讼,目前针对你的部分诉讼请求江阴市法院已作出予以支持的判决。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受理的第二类情况。

”吴轶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省环保厅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

(二)裁判结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沿江高速公路涉案地段环保验收工作系被告省环保厅直接验收并公示的。

被告在验收涉案工程时已经检测到该工程在夜间都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并称正在实施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计划2006年6月完成,故对于该工程所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管理职责。

被告对于原告吴轶提出的履责要求,未采取切实措施,仅作为信访事项转交下级环保部门处理。

原告诉请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遂判决确认被告不履行环保行政管理职责行为违法;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针对原告的投诉履行相应法定职责。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本案属于规范环保机关履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职责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不少地方因高速公路车流量增长迅猛,加之过去规划不当等原因,噪声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群众不堪其扰、身心受损,需要有关部门以人为本,解民之忧,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符合相关降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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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案例
发布源: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建设背景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监察执法全覆盖、开展环保大查检、推行执法信息公开;同时要求2017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

二、提升客户价值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的新发展、新需求,以更好提升地方执法效能以及更加契合网格化管理为突破口,切实推进市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功能完善,地域、一线执法人员的全面覆盖。

最终实现市环境监察总队与各区县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执法数据共享交互,为全市执法工作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更便捷的工具、更强大的管理平台。

根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的实际业务需求,本项目建设不仅要与环保部监管平台、市法制办系统进行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还要与市环保局环境数据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环保大检查系统、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等实现数据对接工作,保障数据共享服务。

项目在全国树立了应用的典范,对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起到了极大的影响,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加强了执法监管,大幅提高了全市的环境监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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