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病区被监管人员收治及管理办法
医院卫生监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病区、门诊、住院部等区域,以及所有从事医疗、护理、清洁、消毒、营养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医院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 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卫生管理工作。
3. 各科室、病区、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负责人负责本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
4. 所有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院卫生环境。
四、卫生管理制度1. 日常卫生管理(1)各科室、病区、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要保持整洁、干净、有序,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卫生间、洗手间等区域要随时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3)病房内要保持通风,床单、被褥等床上用品要定期更换、清洗、消毒。
(4)食堂、餐厅等餐饮区域要保持卫生,餐具、炊具等要定期消毒。
2. 医疗废物管理(1)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医疗废物运送车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医疗废物焚烧炉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3. 医院感染控制(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2)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医院感染病例。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
4. 疾病预防控制(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2)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3)做好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全院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负责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3. 各科室、病区、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负责人对本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卫生环境恶化、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的科室、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关于公安监管医疗病区和体检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公安监管医疗病区和体检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监管〔X〕55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关于加快推进设区市公安监管医疗场所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X〕18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监管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保障公安监所安全文明管理,实现对犯罪嫌疑人和违法人员依法应收尽收,更好打击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公安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模式,确保X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安监管医疗病区建设并投入使用,在岛内和岛外分别设立被监管人员体检中心,全面落实被监管人员五项检查,切实解决公安监管场所因病被监管人员集中收治问题,力争做到依法应收尽收,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二、建设模式借鉴X、X等省的成功经验,公安监管专用病区建设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确定医疗机构后,由公安监管部门与医疗机构合作设立。
同时,鉴于我市公安监管场所位于岛内和岛外的实际情况,由合作医院分别在岛内和岛外建立公安监管体检中心,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体检中心选址,合作医院负责按照体检中心设置规定和要求建设,提供医疗器械和医技人员。
公安监管体检中心全面落实被监管人员五项检查制度,对司法、行政机关送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入所五项检查(即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胸片等,对女性被送押人员进行妊娠检查)。
三、设置标准根据我市公安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公安监管医疗病区的硬件和医资设置应符合公安部门、卫生部《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规模为50—60张床位,实行男、女病区分开,普通病区和传染病区分开,并设立门禁系统、监控系统。
同时按照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标准编制场所建设改造,设置提审室、律师会见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值班室、监控室、民警休息室、医生值班室、护士站等功能用房,所需经费预算经市财政审核并按程序报批。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五篇范文)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五篇范文)第一篇: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CU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一级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病区管理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病区管理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病区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病区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是病区管理的基本法规,具有强制性。
第四条病区管理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为目标。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忠诚、廉洁、奉献、敬业。
第六条病区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条对于本管理制度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征求意见后再做出处理。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病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病区管理架构第一节管理架构第九条本病区设立管理部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病区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病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病区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2. 制定和完善病区管理制度;3. 负责病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4. 解决病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5. 负责记录和整理管理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本病区管理部门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具体职责由主任分配。
第十二条管理部门下设医生、护士领导小组,协助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十三条医生负责病区的临床医疗工作,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护士负责病区的护理工作,包括监护、饮食、卫生等工作。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负责病区的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内科、外科、儿科等科室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的临床工作,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一节人员招聘第十八条对于要求有资格证书的医生、护士等人员,应当在招聘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
第十九条对于无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招聘时要求提供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证明。
第二节人员任职第二十条新入职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入职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术后患者监管制度与处理流程

术后患者监管制度与处理流程引言术后患者监管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确保术后患者得到及时、安全、全面的护理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本文将探讨术后患者监管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处理流程。
术后患者监管制度的重要性术后患者监管制度对于患者的恢复和康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监管制度,可以确保以下方面的操作和护理得到妥善执行:1. 术后护理:包括术后的伤口处理、药物管理、疼痛管理等,以确保患者术后恢复顺利。
2. 生命体征监测: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体温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 病情观察:对患者病情的观察,如症状的变化、并发症的出现等,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止患者跌倒、避免感染等,确保患者的安全。
术后患者监管处理流程术后患者监管处理流程是指在术后患者监管中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
1. 术后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后评估,包括体征检查、疼痛评估等,以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2. 制定监管计划: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具体的监管计划,明确各项护理任务和责任。
3. 监管执行:按照监管计划进行监管执行,包括术后护理、生命体征监测、病情观察等。
同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报。
4. 处理异常情况:如果发现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如生命体征异常、并发症的出现等,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5. 患者教育和指导:对患者进行术后护理的教育和指导,包括如何处理术后的伤口、如何正确使用药物等,提高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
6. 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和病情变化,调整监管计划和护理措施。
结论术后患者监管制度和处理流程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恢复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术后患者得到及时、安全、全面的护理。
病区管理制度

病区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区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护人员工作效率而建立的管理规范和流程。
一个完善的病区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本文将从病区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改进和培训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病区管理制度的建立1.1 制度的编制:病区管理制度应由医疗机构的管理层牵头,参预制定的人员应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确保全面、科学、合理。
1.2 制度的内容:病区管理制度应包括病房环境管理、医疗护理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内容,确保病区工作的全面规范。
1.3 制度的宣传:医疗机构应对病区管理制度进行全员宣传,确保每位医护人员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病区管理制度的执行2.1 角色明确:病区管理制度应明确医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在病区管理中的具体任务。
2.2 制度执行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病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3 纠错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纠错机制,对于病区管理制度执行中浮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三、病区管理制度的监督3.1 监督部门: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对病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监督手段: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巡视等方式对病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3 监督结果: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医疗机构管理层报告监督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确保病区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四、病区管理制度的改进4.1 反馈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区管理制度的反馈机制,鼓励医护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制度。
4.2 问题解决: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病区管理制度执行中浮现的问题,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和解决。
4.3 制度更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区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区管制制度

病区管制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区的管理与管制,确保病区的安全、有序运营,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和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并适用于全院全部病区。
2. 术语定义•病区:指医院内设立的供患者进行治疗、护理和休息调养的区域。
•病区经理:指被委任负责病区管理与运营的专职负责人。
•医护人员:指医生、护士及其他直接参加患者护理和治疗工作的人员。
•患者:指接受医疗服务的病人。
3. 病区经理职责3.1 病区经理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病区的运作,确保病区依照医院规定的标准供应高质量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3.2 病区经理应负责病区的人员调配、培训和考核,确保病区的人员配备合理、技术过硬,并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3.3 病区经理应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确保病区内各项工作的顺利推动,及时解决协调问题,保证医院内外部沟通畅通。
3.4 病区经理应及时报告病区内的紧急情况、重点事件及上级交办的事项,并依照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4. 医护人员职责4.1 医护人员应自发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依照相关操作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4.2 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遵守职业道德,与患者和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供应尽职尽责的服务。
4.3 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连续教育,不绝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确保依照最新医疗标准供应护理和治疗。
4.4 医护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保护患者隐私,遵从信息安全和医疗保密规定。
4.5 医护人员应自发遵守感染掌控制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护本身和他人的安全。
5. 病区巡查与安全管理5.1 病区经理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病区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5.2 病区经理应组织病区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用气、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5.3 病区经理应订立并组织实施病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灭火器的摆放、病区内疏散通道的设置等。
病区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病区管理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病区管理制度1. 病区管理机构设置:病区管理应设立病区主任或护士长,负责病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调配、资源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
同时,还应设立各科医生、护士、护士长等管理人员,配合病区主任开展具体工作。
2. 人员管理制度:病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人员编制,确保医护人员数量充足且合理。
对于病区内的人员分工、职责及管理权限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规定,明确各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3. 病人管理制度:病区应建立病人档案,包括病史、诊断、治疗方案等信息。
同时,对于病人的入院、住院、转院和出院等流程,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病人得到细致周到的护理和治疗。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病区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对病人的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护理质量等进行监督和评估。
建立医疗差错报告制度,确保医疗质量的安全。
5. 设备管理制度:病区内的医疗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管理,也需要建立详细的制度和流程,以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率。
6. 资源管理制度:病区应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确保病人得到恰当的治疗和护理。
建立资源使用的审核和监督制度,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
二、病区管理流程1. 病人入院流程:病人入院前应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和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入院时,需填写入院登记表、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手续,之后由护士进行病人的入院护理工作。
2. 病人住院流程:病人入院后,需进行住院护理工作、对病情变化进行监测、定期进行随访和评估,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
对于病人的饮食、作息、自理能力等也需进行相应的管理。
3. 病人转院流程:当病人需要转院时,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床位情况进行安排,填写转院申请表、联系接收医院等手续。
在转院过程中,应确保病人的安全和舒适。
4. 病人出院流程:病人出院前应进行详细的出院评估和指导,包括用药指导、饮食指导、复诊安排等。
出院时需填写出院医嘱、缴费结算等手续,确保病人的顺利出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管病区被监管人员收治及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01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监管病区住院被监管人员的收治工作,明确收治对象,加强被监管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的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职责,防范事故,确保安全,制定本细则。
1-02 收治对象
1、监管病区收治对象为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即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
2、对于办案机关在送押过程中遇到符合监所不予收押情形,被作出拒收或暂缓收押的,经协调后,并经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入所收押手续,可以送至监管病区住院治疗。
1-03 收治条件
监所在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送至监管病区住院治疗:(一)突发疾病,监所无医疗条件的;
(二)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的;
(三)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的;
(四)突发严重病伤或原有疾病加重的;
(五)突发不明原因意识丧失等有死亡危险的;
(六)其他病情严重,需到医院诊断治疗的。
1-04 职责划定
1、监管病区:负责收治人员的疾病治疗;负责办理送治人员的收治手续,组织协调看护、管理和教育等工作。
2、监管支队:负责办理送治人员的收治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出院人员的出院审批手续;负责人员调配和费用。
3、原所在监所:负责送治人员的换押、提讯、提解、律师会见等所有法律手续办理及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带出监管病区检查、鉴定等工作的安全警戒;负责住院在押人员的日常护理工作;配合监管病区看管送治人员;负责因病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05 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
第二章送治和收治
2-01 送治
1、对经协调可以到监管病区住院治疗的被监管人员,由其所在监所填写《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审批表》,监所医生提出建议,经监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监管支队领导审批并开具《监管病区住院治疗通知单》,凭《监管病区住院治疗通知单》及监所收押凭证由监管病区办理收治手续。
2、现押于全市公安监所(看守、拘留、戒毒)的被监管人员,遇患病需要送治的,由所在监所负责。
3、送押过程中遇不符合监所收押情形,经协调后办理收押手续后需要送治的,由送押单位负责。
2-02 收治
1、查验法律文书
由监管病区负责查验以下法律文书:
(1)看守所送押的需提交: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和在押人员《收押登记表》收押。
(2)拘留所送押的需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通知书》、《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
(3)强制隔离戒毒所送押的需提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上述凭证原件交由负责收押的监所存档。
在送治时需提交复印件并由所在监所加盖公章提交。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印章不清、凭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治。
2、查验相关凭证
由监管病区负责查验以下收治凭证,没有以下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治:
(1)监管场所收押凭证。
(2)《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审批表》。
(3)《监管病区住院治疗通知单》。
以上证明文书,前两项由送治监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审批表》原件交监管病区存档;《监管病区住院治疗通知单》原件交监管病区存档。
3、开具回执
监管病区办理完收治手续后,应当开具《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回执》交由送治单位。
4、履行告知
监管病区对收治的被监管人员,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如同在监管场所羁押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同时,还应当告知其在监管病区治疗期间,必须遵守如同在监管场所羁押所必须遵守的规定。
5、人身和物品检查
监管病区收治被监管人员,应当对其人身、体表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被监管人员捺指印后,交监管场所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送押单位代为送治的直接交由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章管理
3-01 被监管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监管病区可视情依法对其加戴械具;确保民警二十四小时双人值守,并建立值班、巡视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值班民警、领导查班及民警交接班、械具检查和办案或律师会见等情况。
3-02 对于收治的被监管人员,男性与女性、同案人员、传染病人与普通病人,应当进行分类关押。
对于需要单独关押的人员,由送押单位提出,并报告支队主管领导批准后实行。
应当以病室为单位配备相应的责任民警进行管理,女性被监管人员应由女民警负责管理。
3-03 监管病区对收治的被监管人员要制作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本办法所列指的证明文书以及被监管人员治疗期间的表现和疾病治疗情况记录等。
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查阅档案须经支队主管领导批准。
3-04 为便于对收治人员进行有效的治疗、管理和教育,监管病区要与监所同步掌握收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诉讼进程,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要及时通报监管场所;同时通过谈话摸底、向办案人员及原所在监所了解情况等方法,随时掌握被监管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被监管人员思想教育工作;住院被监管人员每人每周不少于一次谈话教育,并且做好谈话教育记录,对女性被监管人员的谈话教育,应当由女性民警或者两名以上民警进行。
3-05 对被监管人员所住的病室,监管病区值班民警应当每日入病室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可供行凶、脱逃、自杀或进行破坏活动的违禁物品,并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第四章执法
4-01 住院被监管人员的提讯、提解、律师会见等法律手续均在所在监所办理,办完手续后持上述凭证复印件(加盖监所公章)及监所开具的通知单到监管病区安排或办理;判决生效的住院被监管人员可以安排家属会见,但要严格控制会见次数和会见人数,不得在下班时间安排会见;收发信件及顾送物品由所在监所予以审查、审批,由监管病区进行登记移交。
4-02监管病区对因公来院的人员,应当认真查验身份证明和上述凭证;要建立提讯、提解、律师会见、家属会见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提解、律师会见、家属会见的单位、人员、被提讯(提解、会见)人以及起止时间等进行登记,提讯及提解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监管病区应当建设配备必要的提讯、律师会见、家属会见等功能设施,提讯、律师会见、家属会见应当在上述指定场所进行;监管病区应当对提讯、律师会见进行依法监督,对家属会见进行现场监视。
第五章出院
5-01办案需要出院
收治人员提解出院、带出鉴定或其它临时出院时,应将《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回执》留存于监管病区,待收治人员收回后再予以退证。
5-02 病情需要出院
被监管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病情加重需要转其它医院治疗或变更强制措施,以及病情好转应予收监关押的,由监管病区填写《监管病区出院通知单》并出具意见,经监管支队领导批准后,由监管病区通知所在监所作出相应处理。
5-03 出院文书归档
收治人员出院时,监管病区要将以下文书收回存档:
1、《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回执》。
2、《监管病区出院通知单》。
第六章修订
本办法实施后视情修改完善。
洛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14年2月26日
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审批表
监管病区住院治疗通知单
监管病区:
被监管人员因,根据相关规定,需将其转监管病区进行住院治疗。
特此通知
(监管支队公章)
年月日
监管病区住院治疗回执
(送治单位):
贵单位送来住院治疗的被监管人员已办理完入院手续,并在监管病区住院治疗。
送押民警:
值班民警:
值班领导:
此回执
(监管支队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