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合集下载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试行)(2007年7月12日,卫医字[2007]62号)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具有手术室的医院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㈠人员要求1。

麻醉科医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不应少于1:1。

5(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3。

具有毒麻醉药品管理专(兼)职人员,专(兼)职人员熟悉毒麻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㈡麻醉设备要求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或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

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

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5。

附件:开口器、拉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6.每个手术台各配备1台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7。

输血、输液及病人体表的降温、复温装置.8。

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㈢监护仪器要求1.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心电监护仪(示波、记录装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体温监测仪。

2.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心电除颤监护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㈣其它1。

具有麻醉准备室、恢复室、麻醉医生办公室.2.必须有专人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

3。

必须配有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二、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

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的需增加1—2人。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3.每3-5个手术床应有1名专职麻醉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

麻醉科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㈡设备要求1。

10个手术台以上者应配备至少应有2台心电除颤仪。

2.必须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每3台监护仪中至少有一台具备该功能.3.开展全身麻醉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周围神经刺激仪及肌肉松弛监测仪。

麻醉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麻醉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麻醉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一、麻醉科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内容1.科室管理为了保证麻醉科的质量,需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能从事诊疗活动。

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和护士都必须注册。

执业医师和护士不能超范围执业。

不能发布虚假或违法的医疗广告。

卫技人员和床位比例要符合医院规定。

护士和床位比例要符合医院规定。

在任何医疗行为中不能收受红包。

在任何医疗行为中不能收受回扣。

2.建立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为了保证麻醉科的质量,需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其中,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贵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等。

此外,麻醉科的工作人员需要熟知相关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3.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为了保证麻醉科的质量,医务人员需要在临床的诊疗活动中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4.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为了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并建立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为了提高麻醉科的质量,需要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具体包括: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山东省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

山东省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

山东省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三级医院工作人员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科室用房1、医生办公室(房间面积根据人员数定);2、科主任办公室(面积15m2以上);3、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4、住院总医师值班室(面积15m2以上);5、麻醉科研究室(面积15m2以上);6、麻醉准备室(面积20m2以上);7、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储麻醉药及器具);8、示教室(面积30m2以上);9、麻醉苏醒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1:2,面积依床位数而定);10、疼痛门诊(面积20m2),诊疗室(20m2以上);11、疼痛病房(面积依床位数而定);12、图书资料档案及微机室(面积20m2以上)。

基本设备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2、监护仪: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②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③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2;④肌松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⑤麻醉深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⑥麻醉气体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6;3、心电除颤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5;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8、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麻醉科 设置 标准

麻醉科 设置 标准

麻醉科设置标准麻醉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主要负责手术患者的麻醉工作,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因此,麻醉科的设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工作流程等方面,介绍麻醉科设置的标准。

首先,麻醉科的人员配置是关键。

一般而言,麻醉科应当配备有临床经验丰富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以及一定数量的护士和麻醉技师。

在人员配置上,要根据医院的手术量和手术种类来确定具体的人数,确保能够满足日常手术工作的需要。

其次,麻醉科的设备设施也至关重要。

麻醉科应当配备有先进的麻醉机、监护仪、呼吸机等设备,以及充足的麻醉药品和急救药品。

此外,还需要有完善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紧急备用电源,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保障手术的顺利进行。

另外,麻醉科的工作流程也需要符合标准化要求。

在手术前,麻醉科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

在手术中,麻醉医生需要全程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根据手术情况及时调整麻醉深度和药物使用。

手术结束后,还需要对患者进行术后镇痛和监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此外,麻醉科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控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麻醉科技术质量评估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同时,加强对麻醉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危急情况处理机制,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麻醉科的设置标准是保障患者手术安全和提高手术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合理配置人员,配备先进设备,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才能够确保麻醉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希望各医疗机构在建设麻醉科时,能够充分重视麻醉科设置标准,确保患者在手术中得到最好的医疗保障。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2、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
①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同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②各种器官移植麻醉;
③设置麻醉重症监护室和麻醉苏醒室;
④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
⑤各种复合麻醉。
1、二级综合医院:
①腰麻、骶麻、硬膜外及神经阻滞麻醉;
②静脉复合麻醉;
③心、肺、脑复苏;
④一般胸科手术麻醉;
⑤常见小儿手术麻醉;硬膜外手术后镇痛。
6、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7、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
8、仪器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9、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0、会诊制度;
11、进修、实习医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授课制度;
12、医生交接班制度。
麻醉医疗质量基本标准
1、各种神经阻滞成功率≥95%;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生率≤0.04%;
13、万元以上麻醉设备、仪器完好率>95%;
14、医院感染率≤10%;
15、成分输血率≥90%;
16、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1、各种神经阻滞成功率≥90%;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身率≤0.08%;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6、腰麻后头痛发生率<10%;
7、“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8、麻醉记录单书写合格率>98%;
9、麻醉技术操作(实施麻醉操作和术中监护)合格率100%;
10、硬膜穿破发生率<0.6%;
11、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麻醉科是医院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设置,它负责为各种手术和治疗过程中提供麻醉服务,确保患者在无痛状态下进行手术,并维护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

为了确保麻醉科的正常运作和提供高质量的麻醉服务,麻醉科的设置和麻醉质量控制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标准。

一、麻醉科的设置1. 人员配置:麻醉科应当配备合格的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

麻醉医师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手术的麻醉工作。

麻醉护士则需熟悉各类麻醉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能够提供相应的协助和监测工作。

2. 设备配置:麻醉科需要配备完善的麻醉设备和监测仪器,包括呼吸机、监护仪、麻醉药剂等。

这些设备和仪器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

3. 无菌区域:麻醉科应当设置相应的无菌区域,确保手术和麻醉过程的无菌操作。

无菌区域应当配备洗手间、准备间和麻醉室等区域,同时保证严格的无菌操作流程和消毒措施。

4. 气体供应:麻醉科需要有稳定的供气系统,提供纯净的氧气和各类麻醉气体。

气体供应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配备相应的氧气和气体储备设备。

二、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1. 技术操作:麻醉医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评估患者的麻醉需求,选择适合的麻醉方法和药物。

在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随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麻醉深度,并能够及时调整麻醉药物的剂量和浓度。

2. 安全监测:麻醉过程中,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应负责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指标。

监测仪器应保持准确可靠,数据应及时录入和分析,以便判断患者的麻醉深度和身体状况。

3. 麻醉记录:麻醉过程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患者基本资料、评估结果、麻醉方法、药物使用、监测结果等内容。

麻醉记录要规范、准确,便于日后参考和分析。

4. 麻醉并发症的处理:麻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并发症,如过敏反应、低血压、呼吸抑制等。

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应熟悉各类并发症的处理方法,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工作人员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
④至少有一台肌松监测仪;
⑤至少有一台麻醉深度监测仪;
3、至少有一台心电除颤仪;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疼痛门诊配有: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11、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12、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13、微机2~3台;幻灯机、投影仪一套。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4、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放麻醉常用药品及器具);
5、储藏室(面积15m2以上,存放麻醉备用物品或放置麻醉科档案);
6、疼痛门诊及诊疗室(面积20m2以上);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试行)(2007年7月12日,卫医字[2007]62号)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具有手术室的医院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㈠人员要求1.麻醉科医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不应少于1:(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

3.具有毒麻醉药品管理专(兼)职人员,专(兼)职人员熟悉毒麻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㈡麻醉设备要求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或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

5.附件:开口器、拉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6.每个手术台各配备1台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

7.输血、输液及病人体表的降温、复温装置。

8.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

㈢监护仪器要求1.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心电监护仪(示波、记录装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体温监测仪。

2.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心电除颤监护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㈣其它1.具有麻醉准备室、恢复室、麻醉医生办公室。

2.必须有专人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

3.必须配有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二、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的需增加1-2人。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

3.每3-5个手术床应有1名专职麻醉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麻醉科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㈡设备要求个手术台以上者应配备至少应有2台心电除颤仪。

2.必须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每3台监护仪中至少有一台具备该功能。

3.开展全身麻醉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周围神经刺激仪及肌肉松弛监测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试行)(2007年7月12日,卫医字[2007]62号)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具有手术室的医院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㈠人员要求1.麻醉科医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不应少于1:1.5(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

3.具有毒麻醉药品管理专(兼)职人员,专(兼)职人员熟悉毒麻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㈡麻醉设备要求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或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

5.附件:开口器、拉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6.每个手术台各配备1台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

7.输血、输液及病人体表的降温、复温装置。

8.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

㈢监护仪器要求1.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心电监护仪(示波、记录装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体温监测仪。

2.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心电除颤监护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㈣其它1.具有麻醉准备室、恢复室、麻醉医生办公室。

2.必须有专人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

3.必须配有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二、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的需增加1-2人。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

13.每3-5个手术床应有1名专职麻醉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麻醉科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㈡设备要求1.10个手术台以上者应配备至少应有2台心电除颤仪。

2.必须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每3台监护仪中至少有一台具备该功能。

3.开展全身麻醉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周围神经刺激仪及肌肉松弛监测仪。

4.应用麻醉机进行全身麻醉,监护仪中需含有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或单独的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仪。

5.开展全身麻醉的,每3个手术台必须具备1台麻醉深度监测(脑电或诱发电位)。

6.每日周血量大于800ml以上的,必须配备自体血液回收装置。

7.开展心脏直视手术及脏器移植手术,必须配备心排血量监测。

三、三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麻醉科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为1:2。

开展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的,还应酌情增加麻醉医师人数。

3.应有1名技术工程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

4.麻醉科主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㈡设备要求1.必须配备麻醉气体监测仪、生化血气分析仪、血糖测定仪等。

2.配有纤维束咽喉镜或纤维光气管镜。

3.具有幻灯机或投影仪,用于示范和教学和学术交流。

4.设有外科ICU病房的应配备监护仪器(可行心电监护、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脑电监护、肌松监护及体温监测)、呼吸机、心电除颤监护仪、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等。

5.设有麻醉恢复室(使病人安全度过麻醉恢复期),应配备监护仪器(可进行心电监护、脉搏血氧饱和度、脑电监护、肌松监护及体温监测)、呼吸机及急救器材。

床位数根据各医院的情况和需要配置,如床位数与手术台数之比为1:1.5-2或床位与24小时手术例数之比1:4。

并有办公台、治疗室等。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和人员要求一、麻醉科是医院建制中的一级临床科室,手术室一般由麻醉科主任和护理部双重领导。

二、麻醉科医护人员编制: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具有手术室的医疗机构,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手术台与医师比例为1:1.5,医2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比例为1:2。

承担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等麻醉任务,还应酌情另加编制。

综合医院麻醉医生人数,应为单位医师总数的1/20以上。

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增加1-2人。

二级以上医院应创造条件开设疼痛门诊、疼痛病房。

疼痛病房编制按外科病房的医生编制。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床位与护士比例为2:1。

ICU编制另设。

麻醉科应配备麻醉护士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加强麻醉药品、器械、监护仪器以及麻醉资料的管理工作。

手术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为6:1。

三、麻醉科医师需具备相应学历,经规范化培训,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医师执业注册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执业。

麻醉科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施行麻醉操作。

四、二级以上医院麻醉科要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和)主任医师的结构比例合理,三级甲等医院麻醉科主任一般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

五、二级以上医院麻醉科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组,如临床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麻醉与疼痛治疗等。

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麻醉应根据医院专科发展情况和科室人才专长,发展专科麻醉,如普外科麻醉、神经外科麻醉、心胸外科麻醉、产科麻醉、小儿麻醉等。

六、三级医院必须建立麻醉恢复室,也称麻醉后监护病房(Post-Anesthetic Care Unit, PACU),是对手术结束后的病人进行短时间严密观察和监护的场所,主要接收全麻后尚未清醒或呼吸通气功能恢复不全、循环功能不稳定的病人,是保证病人麻醉后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级医院应建立疼痛门诊或开展麻醉与疼痛治疗工作。

第三部分技术标准要求麻醉科开展麻醉工作的技术标准要求如下:一、二级综合医院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腰麻、骶麻、硬膜外及臂丛神经阻滞麻醉。

2.静吸复合麻醉。

3.心肺复苏。

4.一般胸科手术的麻醉。

5.常见小儿手术的麻醉。

6.硬膜外麻醉后镇痛。

二、二级医院重点专科在开展上述项目的同时,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困难的气管内插管技术、复合麻醉、硬膜外阻滞、腰麻及神经丛阻滞麻醉。

2、心、肺、脑复苏。

3、为外科各专业所进行的各种手术提供合适的麻醉。

4、急、重症病人的麻醉。

3级 5、各种术后镇痛及病人自控镇痛三、三级综合医院在开展上述项目的同时,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除具备二级医院的标准外,应开展心血管手术麻醉。

2.控制性降压麻醉。

3.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及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

4.完善处理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

5.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

6.能完成内分泌疾病(含肾上腺疾病)手术的麻醉。

7.参与危重病例的抢救工作。

四、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开展上述项目的同时,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同三级综合医疗机构。

2.各种器官移植麻醉。

3.设置麻醉重症加强监护室(专科 ICU )、麻醉恢复(苏醒)室(PACU )。

4.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包括癌症疼痛治疗)。

5.各种复合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以及满足临床各科的各种麻醉。

五、统计指标要求(包括相关指标)1.急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2.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3.麻醉死亡率≤0.02%4.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缺麻醉记录和术前、术后访视属丙级病案。

5.医院感染率:二级医疗机构≤8%,三级医疗机构≤10%6.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医疗设备、 仪器完好率≥80%7.完成指令性任务 100%8.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9.成份输血使用率:二 医疗机构≥7O %,三级医疗机构≥90%10.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第四部分常备药品要求 麻醉科常备药品:吸入麻醉药:安氟醚、异氟醚、七氟醚、氧化亚氮。

静脉麻醉药:异丙酚、氯胺酮、依托咪酯、硫喷妥钠、羟丁酸钠。

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普鲁卡因、布比卡因、罗哌卡因、地卡因。

肌肉松弛药及拮抗药:松弛药:维库溴铵、潘库溴铵、哌库溴铵、阿曲库铵、琥珀 胆碱。

4拮抗药: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依酚氯胺、加兰他明。

镇痛药及拮抗药:镇痛药:吗啡、哌替啶、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曲马多。

拮抗药:纳洛酮。

血管扩张药:硝普钠、硝酸甘油、乌拉地尔、三磷酸腺苷等。

神经安定药:安定、咪唑安定、氟哌利多、异丙嗪。

拮抗药:氟吗泽尼。

抗胆碱药:东莨菪碱、阿托品、卡托宁。

强心药:毛花苷丙K(西地兰)、毒毛花苷K、氨力农、地高辛。

拟肾上腺素能药: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苯肾上腺素、麻黄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胺、多巴胺、多巴酚丁胺。

抗肾上腺素能药:艾司洛尔、酚妥拉明、拉贝洛尔。

中枢兴奋药:尼可刹米、洛贝林、回苏灵。

抗心律失常药:利多卡因、苯妥英钠、普萘洛尔(心得安)、溴苄胺等。

钙通道阻滞药:维拉帕米(异搏定)、尼莫地平、心痛定、佩尔地平。

受体激动剂:可乐定。

α2止血药:对羧基苄胺、氨基己酸、立止血、凝血酶、鱼精蛋白、维生素K。

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用药: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氯化钾、葡萄糖酸钙、乳酸钠、碳酸氢钠、乳酸钠林格氏液、氯化钙。

血浆代用品:贺斯、血定安、右旋糖酐40、706羟乙基淀粉。

脱水药:甘露醇。

利尿药:速尿、利尿酸。

抗凝血药:肝素。

激素类药:地塞米松、氢化考的松。

其它常备药品:地氟醚、丙烯吗啡、拉贝洛尔(柳胺苄心定)、甲氧胺、苯福林、咖啡因、利他林、美解眠、多沙普仑、奎尼丁、止血敏、枸椽酸钠、抑肽酶、胰岛素、垂体后叶素等。

第五部分附属设施要求一、办公室: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如晨会、病例讨论、业务学习、资料书写等,配备写字桌和办公台。

二、麻醉准备室:提供麻醉用药、器械和用具的场所,进行麻醉前各项准备工作和麻醉后清理、消毒工作,其面积一般在15m2左右。

三、仪器室:仪器室面积每个手术台一般不少于3m2,用于存放各种麻醉基本设备及仪器。

四、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应设有麻醉研究室或麻醉实验室:包括研究场所和各种实验研究设备、药品及计算机处理系统等。

五、资料室或资料图书柜:储存科室各种资料、图书、文件等。

六、示教室:教学医院的麻醉科应配备教学示教场所,进行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

5七、男、女值班室和总住院医师值班室。

八、储藏室:储存备用麻醉记录和各种登记本和常用药品、用具的库房。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