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方案
煤矿安全避险系统
评估方案
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
工作方案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六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行管〔〕5号)中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部分之规定:“按规定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设施,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总工程师)
副组长: xxx(矿长) xx (生产矿长)
xxx 安全矿长) xxx(机电矿长)
成员: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监控室、机电科
地测科、生产科、煤巷队
以上成员原则上由各科、队负责人参加,由于工作等其它原因未能参加时由部门副职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李春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配合组长搞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
成员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完成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安全避险进行有效性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并组织落实。
二、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时间
6月底之前
三、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形式及程序
1、评估形式
评估形式采用分系统、分专业的方式进行评估。具体各系统评估和负责人分工如下:
(1)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及通讯联络系统由监控室主任吕建勋负责;
(2)压风自救系统由通风科科长xxx负责;
(3)供水施救系统由机电科科长xx负责;
(4)紧急避险系统由安全科科长xxx负责。
2、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采取现场检查和查看设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四、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标准和内容
依据《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和标准如下:
1、监测监控系统
现我矿用的监测监控系统为KJ209N,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地面及井下分站、不间断电源、瓦斯断电控制器以及各类传感器、信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