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避难场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三)安全可靠,功能完善,设备齐全;(四)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应急响应;(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避难场所的应急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
第二章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第五条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因素,科学确定避难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分布;(二)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安全可靠、易于疏散等条件,合理规划避难场所的选址;(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四)与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避难场所与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筑结构安全可靠,抗震等级符合国家标准;(二)场地平整,排水设施完善,防潮、防霉、防虫;(三)室内通风、采光、保暖、隔音等设施齐全;(四)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厕所、淋浴、休息区等;(五)设置应急广播、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等;(六)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
第七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编制避难场所建设规划;(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进行施工图设计;(四)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五)组织实施建设;(六)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避难场所的管理第八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三)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村居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

村居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村居的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村居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该方案旨在规范村居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安全避难场所。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
1.1 选择位置,应急避难场所应位于村居中心地带或者离村居较近的地方,便于村民在灾害发生时快速到达。
1.2 场所环境,场所周围应尽量避开易受灾地段,如河边、山脚等,同时要考虑场所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村民。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2.1 建筑结构,应急避难场所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灾减灾的要求,建筑材料要坚固耐用,能够抵御自然灾害的袭击。
2.2 设施配备,应急避难场所内应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如饮用水、食品、医疗箱等,同时要保证通风、照明等基本条件。
2.3 安全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确保村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
3.1 人员组织,村居应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小组,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灾害发生时的组织疏散工作。
3.2 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村民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熟悉度和应对能力。
3.3 安全保障,加强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定期检查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
4.1 宣传教育,通过村居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2 信息发布,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村民能够及时了解场所位置、设施配备等相关信息。
以上即是村居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希望各村居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潜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潜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一)以人为本。
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思考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状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学规划。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
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透过城市改造和发展,构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
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校园、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
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配备救灾所需设施(设备)后,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重大灾害时作为避难、避险使用,二者兼顾,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
应急避难场所应具有抵御多灾种的特点,即在突发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事件时均可作为避难场所。
但多灾种运用时,应思考具体灾害特点与避难需要的适用性,注意应急避难场所的区位环境、地质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思路根据国内外资料和经验,笔者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设想:(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一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以上。
为个性重大灾难来临时,灾前防灾、灾中应急避难、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城市生活秩序等减轻灾害的战略性应急避难场所;二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5万平方米,可容纳1万人以上。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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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性:
1、防灾避难场所应满足安全要求,其设计应考虑可能发生的
灾害类型、灾害程度、灾害范围等,以确保避难场所的安全性。
2、防灾避难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确保避难场所的结
构牢固,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
3、防灾避难场所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灾害。
二、设备设施:
1、防灾避难场所应配备适当的设备和设施,如应急照明、照明、通讯、应急救援和医疗等,以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
2、防灾避难场所应有足够的应急储备,如食物、水、衣物和
药品等,以保证避难人员的生活质量。
3、防灾避难场所应有完善的应急管理系统,以确保避难人员
的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三、管理制度:
1、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2、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消防管理制度,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3、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4、防灾避难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首先,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至关重要。
场所应远离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比如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
其次,场所周边应有便捷的交通工具和交通道路,以便人员疏散和救援车辆进出。
此外,场所应具备充足的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以满足人员生活和救援需求。
在场所建设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考虑建筑结构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建筑物应符合当地的抗震、防火等建筑标准,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
同时,建筑物内部应设计合理,包括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等,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和获得必要的救援。
除此之外,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运营也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同时,应急避难场所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以确保设施和人员的应急准备和反应能力。
总的来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需要综合考虑选址、建筑结构、设施配备、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各个方面都符合标准要求,我们才能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面对灾害时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避难场所。
学校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在突发事件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1.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师生生命安全;(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3)就近就便,便于师生疏散;(4)平灾结合,平时作为公共活动场所。
2.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应满足以下条件:(1)面积充足,能够容纳学校师生及邻近居民;(2)设施完善,包括供水、供电、卫生设施等;(3)交通便利,便于师生疏散。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1. 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与管理由学校负责,具体责任人为学校校长。
2. 应急避难场所的标识、标志应清晰明了,便于师生识别。
3. 学校应定期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巡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
4. 学校应定期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的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启用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2. 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 学校应按照应急预案,有序组织师生疏散至应急避难场所。
4. 在应急避难场所内,学校应确保师生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五、应急避难场所的关闭1. 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师生可以安全疏散时,学校应立即关闭应急避难场所。
2. 关闭应急避难场所时,学校应做好善后工作,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六、责任与奖惩1.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落实。
2. 对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最新国标

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所涉及的平时管护、急时使用、检查评估等各环节的管护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运维相关方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管理运维相关方包括应急避难场所管理部门、管理单位、运维单位、产权单位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4012应急避难场所术语GB/T44013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GB/T44014应急避难场所标志3术语和定义GB/T440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要求4.1管护使用内容包括平时管护、急时使用、检查评估等。
4.2平时管护要求4.2.1应急避难场所平时管护中,应按照GBT44013的分级要求分级管护,各级管护目标与安置要求如下:a)省级、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省级、市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所有类型突发事件的受灾居民安置为管护目标,兼顾周边省域、市域转移安置需求,不要求兼顾紧急避险;b)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区县域管辖范围内主要类型突发事件受灾居民紧急避险和应急安置为管护目标,兼顾周边区县转移安置需求;c)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主要类型突发事件受灾居民紧急避险和短期应急安置为管护目标,不要求兼顾周边乡镇村社区转移安置需求。
4.3急时使用要求4.3.1应急避难场所急时使用时,应按照GB/T44013的分类要求分为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分类运行管理。
5平时管护5.1制度建设5.1.1应急避难场所应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a)平时管护的责任主体及职责;b)平时运维工作计划;c)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及使用情况登记与备案;d)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和更新情况登记与备案;e)设施设备物资保障机制、周边社区联系机制、应急志愿者队伍联系机制;f)宣传与演练方案;g)就近疏散社区范围划定和疏散预案制定修订;h)急时管理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i)急时启动、运行和关闭恢复预案;j)平急转换流程与方案,应急运行时设施设备使用手册。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受到突发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规范、推动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使其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美观,确保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的功能与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区县新建、改建、扩建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
1.0.3 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为地震、战争等破坏性灾害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城市绿地、开放型体育场、学校操场、广场等室外场地空间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场地。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并配置了应急配套设施,同时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室内场所。
应急避难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出入口通道。
应急避难通道 emergency evacuation passage指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行的道路。
场地(所)有效避难面积 ground(venue)effective area of evacuation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源的场地(场所)面积中可供人员避难的、配套保障设施设置的以及应急通道和出入口区域等可用于避难场所建设的场地(所)面积。
2.0.10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per capita effective area在应急避难场所中,避难人员人均所占有的场地有效避难面积。
次生灾害 secondary disaster由于灾害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其他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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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
(2)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5)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2、选址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
(2)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2)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室避难场所
3、服务半径、有效用地面积和人均有效用地面积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
(2)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2)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