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常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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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础知识

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础知识

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础知识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础知识一是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二是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三是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故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分类管理措施;控制着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质的形成措施;贮存过程中的监控、检测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防火防爆装置);运输过程安全措施;销毁措施;灭火与消防;危险物流向控制措施。

防止火灾的基本方法有哪些1、控制可燃物:可燃物是燃烧过程的物质基础,所以对可燃物质的使用要谨慎小心。

在选材时,尽量用难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料建筑房屋,用防火漆浸涂可燃物以提高耐火性能;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厂房,采用抽风或通风方法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空气中浓度;凡是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要分开存放等。

2、隔绝空气: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危险品,如金属钠存于煤油中,黄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3、清除火源:如采取隔离火源、控制温度、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措施,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升高而起火。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

具体措施有: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机车、轮船、汽车、推土机的排烟和排气系统戴防火帽;在压力容器设备上安装防爆膜、安全阀;在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筑防火墙等。

防灾小知识有哪些1、烫伤后,应在第一时间用冰矿泉水或清水冲伤口10分钟以上。

如烫伤较轻无伤口,可用獾油、烫伤药膏或牙膏涂在患处。

如伤口严重,不可使用烫伤药膏或油剂,不可刺穿水疱。

2、眼睛被化学物品灼伤后,应把整个面部泡在清水里,连续做睁眼和闭眼的动作。

冲洗后,应及时到医院治疗。

医院反恐防爆安全培训(13页)

医院反恐防爆安全培训(13页)

(4)抢救。有能力的人员应协助警方和医务人员抢 救伤员,就地取材,进行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伤员 时应注意使脊柱损伤病人保持水平位置,以防止移位而 发生截瘫。
(5)协助。应注意协助警方保持好现场,并及时向 警方提供可疑人员、物品等线索。
谢谢!
空间内烟味太呛,可用矿泉水、饮料等润湿布块,防止因 烟雾和毒气引起的窒息。
(3)撤离。如果发生大量人员慌乱撤离,老人、妇女、 儿童尽量“溜边”,防止被挤倒后踩伤;人员拥挤时,要用 一只手紧握另一只手手腕,双肘撑开,平放于胸前,微微 向前弯腰,形成一定的空间,保证呼吸顺畅,以免窒息晕 倒;若被挤倒,应设法让身体靠近墙根或其他支撑物。所 身子蜷缩成球状,双手紧扣置颈后,保护身体的重要部位 和器官。
分管院领导在院周会上传达部署打击涉医违法工作
深入各部位巡逻
保卫人员进行技能训练
保卫处配备警用防护器械
保卫处打击涉医违法行为进行实战演练
4、恐怖活动时个人如何应对? 根据平时掌握的有关常识,立即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必 要时利用就近的器材设施进行防护。注意不要随意翻动现 场的可疑物品,应用意识地保护好现场。 立即报警:拔打 8637110或向附近的人员发出信号。及时撤离:现场组织 人员按规定的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现场,或按要 求进入指定的场所。
5、一旦发现“疑似爆炸物”时,应如何采取行动? (1)应及时进行隔离,并向保卫处报告8637110。 (2)不要轻易翻动可疑物品; (3)迅速撤离。 6、一旦发生恐怖事件后,应如何实施自救互救? (1)掩蔽。将发生爆炸时,应就近隐蔽或卧倒,护住 重要部位。 (2)灭火。就近寻找灭火器灭火,火势较大无法灭火 时,用随身携带的口罩、手帕或衣角捂住口鼻;若在密闭
人员属应重点防范的“可疑人员”? (1)精神恐慌、言行可疑、伪装镇静者。 (2)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3)表现异常、催促检查或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 者。 (4)频繁进出隔离区、厕所、电话亭,窥视检查现场 者。 (5)着装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合者。 (6)职业、身份不明,所带证件、物品与其身份不符 的人员。 (7)神态慌张、言行鬼崇、到处流窜、窥探重要目标、 行动可疑者。

防爆小常识

防爆小常识

柴油 煤油、 乙烷 石脑油
ⅡB
丙烷、 丁二 二甲
焦炉煤 稀、环 醛、丁

氧乙烷 稀醛
ⅡC
氢气 乙烷
5、 防爆标志举例 ⅡB类隔爆型T3组ExdⅡB T3 ⅡB类增安型T2组ExeⅡB T2
二乙 醚、二 丁醚
二硫化 碳
6、 防护等级 制定防护等级IP代码的目的是防止人体接近壳内危险部件、防止固体 异物进入壳内、防止液体进入壳内。一般表示为IPXX,XX代表着两 位数值 第一位:代表防护固体
0 无防护 1 防止直径不小于50㎜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2 防止直径不小于12.5㎜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3 防止直径不小于2.5㎜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4 防止直径不小于1.0㎜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第二位:代表防护液体 0 无防护 1 防止垂直方向滴水 2 防止当外壳在15度范围内倾斜时垂直方向滴水 3 防止淋水 4 防止溅水
防爆小常识
1、 防爆型(隔爆型):将正常运行时能产生电弧、火花、高温的 部件放在隔爆的外壳内或浇封、充油、正压型的空间内以达到 防爆目的并能承受内部爆炸压力不会破壳向外部空间扩散爆炸 源就叫防爆型。其标志为d
增安型:是对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的设备在结构上 增加一些防护措施的形式叫增安型,其标志为e 2、 防爆区域划分: 0区:连续出现和长期出现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环境,如存放可燃性气 体的内部气体空间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如存放和生产可 燃性气体的周边的一定范围内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是出现也 是短时的,大部分区域都属于这个区 3、 防爆电器设备分类 共分两类Ⅰ类和Ⅱ类。Ⅰ类是矿用设备,Ⅱ类是除矿井以外的其他防 爆场所使用的防爆设备 4、Ⅱ类防爆电器设备的划分

商场防爆恐安全小常识

商场防爆恐安全小常识

商场防爆恐安全小常识商场作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购物者和员工的安全,商场需要采取一些防爆恐安全措施。

以下是一些商场防爆恐安全的小常识:1. 加强安检措施:商场应设立明显的安检通道,并配备安检设备,如金属探测器和行李箱检查器。

购物者和员工进入商场时,需要接受安全检查,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加强安检措施:商场应设立明显的安检通道,并配备安检设备,如金属探测器和行李箱检查器。

购物者和员工进入商场时,需要接受安全检查,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2. 设置应急出口:商场应规划合理的应急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

应急出口应标示明确,方便购物者和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设置应急出口:商场应规划合理的应急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

应急出口应标示明确,方便购物者和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3. 培训员工:商场应定期组织防爆恐安全培训,教育员工识别可疑人物、可疑包裹等。

员工应掌握相关应急处理技能,并了解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求救方法。

培训员工:商场应定期组织防爆恐安全培训,教育员工识别可疑人物、可疑包裹等。

员工应掌握相关应急处理技能,并了解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求救方法。

4. 加强监控措施:商场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并设置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测。

监控区域应包括商场入口、出口、主要通道和停车场等重要区域。

监控录像应备份保存,以备查证和调查分析。

加强监控措施:商场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并设置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测。

监控区域应包括商场入口、出口、主要通道和停车场等重要区域。

监控录像应备份保存,以备查证和调查分析。

5. 提供安全提示:商场应张贴安全提示标语和海报,提醒购物者和员工注意安全。

内容可包括发现可疑物品或行为时应立即报警,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等。

提供安全提示:商场应张贴安全提示标语和海报,提醒购物者和员工注意安全。

内容可包括发现可疑物品或行为时应立即报警,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等。

6. 加强合作与沟通:商场应与当地警方、消防部门以及其他安全相关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进行定期沟通和协调。

防爆知识培训

防爆知识培训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
10
• 5、防爆型式
• 防爆型式是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而对电气设备结 构所采取特定的安全措施,就我国现有制定的强制性国家 标准及近几年来的技术状况来说,其防爆型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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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煤矿井下常用的型式以隔爆型、增安型、本 质安全型、特殊型及混合型为主。
6
• 3、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II类和III类。
• 3.1
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 3.2
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甲烷气体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境。 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
步再分类。 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II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II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5
• 由瓦斯、煤尘爆炸的条件可以看出,为了防止瓦 斯、煤尘工作环境发生爆炸事故,一方面要限制 它们在空气中的含量,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 够点燃瓦斯、煤尘造成爆炸的点火源和危险温度。
• 煤矿井下或其他爆炸性危险环境可能引起瓦斯、 煤尘爆炸的能量源有:电气设备的电火花、违章 放炮产生的火焰、机械撞击和摩擦产生的火花、 灯具故障产生的火花、架线电机车或电缆破坏产 生的电弧以、煤炭或其他可燃物自燃、吸烟、明 火、雷电、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 出现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 具有一定能量,可以成为点燃矿井瓦斯、煤尘或 其他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点火源。因此爆炸性危险 环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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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质安全的主要防爆措施是限制电路中的能量,使

防爆常识大全

防爆常识大全

防爆常识一、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1.爆炸性混合物产生爆炸的条件爆炸是指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产生的光和热或机械功。

在此仅谈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气体、蒸气及粉尘与空气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

这类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能发生:第一,必须存在爆炸性物质或可燃性物质;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质,主要是空气中的氧气;第三,就是还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它提供点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

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才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不会产生燃烧和爆炸。

因此,采取适当的措施,使三个条件不同时具备即可达到防止爆炸的目的。

由于爆炸性混合物普遍存在于煤炭、石油、化工、纺织、粮食加工等行业的生产、加工、储运等场所,如发生爆炸则危害极大。

于是,人们采取了多种防爆技术方法,防止爆炸危险性环境形成2.(1) 隔爆型“d”(bulkhead)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设备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闭在一个外壳内,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参见GB 3836 2标准)把可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使设备内部空间与周围的环境隔开。

隔爆外壳存在间隙,因电气设备呼吸作用和气体渗透作用,使内部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其发生爆炸时,外壳可以承受产生的爆炸压力而不损坏,同时外壳结构间隙可冷却火焰、降低火焰传播速度或终止加速链,使火焰或危险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隔爆间隙点燃外部爆炸性环境,从而达到隔爆隔爆型“d”按其允许使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种类分为I类和IIA、IIB、IIC该防爆型式设备适用于1、2(2) 增安型“e”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的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内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现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三篇)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三篇)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的。

电气装置、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这类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禁止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

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的温度,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4.各种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

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晒,使用氧气时禁止与油脂接触。

5.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加热、摩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物质接触、混合。

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污水池、下水道内,应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

粘有油脂的抹布、棉丝、纸张,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门窗,经详细检查确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

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放置灭火工具,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1.爆炸性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

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翻、撞和摩擦。

避免存放在高温场所。

2.氧化剂: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得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混运。

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漏撒。

3.压缩气体和液态气体,不能混储混运,即使都是瓶装的气体或物质也不能混储混运。

防爆的基本知识

防爆的基本知识

防爆的基本原理一、爆炸的概念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

急剧速度释放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 )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

(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 2 )氧气:空气。

3 )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如图所示:为什么要防爆易爆物质: 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

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 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氧气: 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 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 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

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

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二、仪表防爆的原理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危险场所危险性的划分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防爆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爆炸性危险气体分类爆炸性危险气体危险性分类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 , 如下表 :美国和加拿大首先将散布在空气中的爆炸性物体分成三个 CLASS( 类别 ):CLASS Ⅰ 气体和蒸气 ; CLASS Ⅱ 尘埃 ; CLASS Ⅲ 纤维 . 然后再将气体和尘埃分成 Group( 组 ) :气体温度组别划分气体温度组别划分防爆标志仪表的防爆标志 Ex(ia)ⅡC T6 的含义 :Ex(ia)ⅡC 的含义:注: 该标志中无温度组别项, 说明该仪表不与爆炸性气体直接接触.防爆术语有关防爆术语及标准安全栅安全参数定义:∙安全栅最高允许电压:Um保证安全栅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许非本安端可能输入的最高电压∙安全栅最高开路电压:Uoc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开路时电压最大值∙安全栅最大短路电流:Isc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短路时的电流最大值∙安全栅允许分布电容:Ca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容安全栅允许分布电感:La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感防爆标志格式说明: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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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爆简介1、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易爆物质(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

(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2)空气或氧气(air or oxygen)。

(3)点燃源(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

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

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

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2、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

在工业过程中,通常从下述三个方面着手对易燃易爆场合进行处理:(1)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与氧气(空气)接触的可能性;(2)尽量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高温;(3)封闭可能引起易爆物质爆炸的元器件。

二、防爆标准1、IEC1.1、标准列表IEC 60079-0: 易爆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第0 部分:一般要求。

IEC 60079-1: 易爆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第1 部分:防火外壳“d”。

IEC 60079-2: 易爆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第2 部分:增压外壳"p"。

IEC 60079-4: 防爆电气设备.第4 部分:点燃温度试验方法IEC 60079-5: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第5 部分:q 型IEC 60079-6: 防爆电气设备.第6 部分: 油浸型"O"IEC 6007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 部分:增安型"e"IEC 60079-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0部分:危险场所的分类IEC 60079-11: 防爆电气设备.第11部分:原设计安全性"i"IEC 60079-14: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 矿井除外)中的电气装置IEC 60079-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n" 防护型电气设备IEC 60079-17: 易爆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第17部分:危险场所( 矿井除外)电气设备的检验和维护IEC 60079-18: 防爆电气设备.第18部分:封装"m"IEC 60079-19: 防爆电气设备.第19部分:防爆电气设备( 矿井或爆炸除外) 的修理和检修1.2、危险场所的分类0区(Zone 0):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或长期地存在的场合,连续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年。

0区(气体),20区(粉尘)。

1区(Zone 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合,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 ~ 1000小时/年。

1区(气体),21区(粉尘)。

2区(Zone 2):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短时间存在的场所,事故状态下存在,危险性0.1~10小时/年。

2区(气体),22区(粉尘)。

1.3、防爆形式介绍1.3.1 本质安全(ia,ib)本质安全设备是指其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即该电路在标准规定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本质安全是基于限制电气线路中储能原理为基础的防爆技术.按本安电路使用场所和安全程度分为ia和ib两个等级。

Ex ia ---- 出现两个元件故障时仍具有安全特性,可用于0区,1区,2区, 它是唯一能用于0区的防爆方式。

Ex ib ----出现一个元件故障时仍具有安全特性,可用于1区,2区。

1.3.2 隔爆(d)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

其隔爆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传播。

基本结构参数为隔爆接合面的长度和隔爆接合面的间隙。

1.3.3 增安(e)增安型电气设备是一种在正常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这些现象的电气设备,即它是一种依靠高质量的材料,设计和装配来消除电火花或局部过热的结构技术。

典型应用为:感应电动机、照明设备、接线盒及防冻加热器等。

1.3.4 正压(p)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正压型电气设备,即该外壳能保持内部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且能阻止外部混合物的进入。

正压型是一种相对复杂的防爆技术,但有时它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它通过消除外壳内部的爆炸性气体,使其内部形成一个“安全区域”,未经认可的电气设备可以不受约束地在外壳内使用。

1.3.5 充油(o)充油型电气设备是一种将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它是借助浸油的方法,阻止可能的点燃源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通常用于开关装置和变压器等。

在充油型电气设备中,允许接点动作和产生断开火花。

其充入的油品,只允许使用矿物绝缘油,不允许使用硅油。

1.3.6 充砂(q)充沙型电气设备是一种外壳内充填砂粒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充沙型电气设备是基于阻止点燃源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防爆原理,其填充物通常是碎玻璃或石英砂,常用于危险场所所用电话和照明器中的电子组件。

1.3.7 胶封(m)浇封型电气设备是一种将整台设备或其中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浇封型电气设备采用的是典型的阻止点燃源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防爆方法,浇封设备以前被认证为Exs特殊型防爆电气设备,通常可和Exi一起使用,用来处理储能或功率耗散元件。

1.3.8 无火花(n)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得产生火花及超过温度组别的最高表面温度,但在特定外壳(限制呼吸外壳)内允许火花或热表面存在。

目前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 Ex nA - 无火花型设备(传统技术)2) Ex nR - 限制呼吸外壳3) Ex nL - 限制能量设备4) Ex nZ - 简单正压5) Ex nC - 有火花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只适用2区危险场所。

在2区使用时,只考虑正常工作情况,不必考虑短时存在的故障情况;在2区使用可有效地降低成本和费用。

1.4、设备类别I 类为矿井用设备,II类为除矿井以外其它爆炸性环境用设备。

Ⅱ类设备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级如下: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温度组别如下:1.5、防爆标识一般在可燃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电气产品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产品。

防爆型产品的外壳上一般有以下标志,具体含义如下:例如:Ex d Ⅱ B T4①②③④⑤①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防爆标志②防爆形式(d:隔爆;ia/ib:本安;e:增安;……)③设备类别(I:煤矿、井下用设备;II:除煤矿、井下用之外的电气设备)④爆炸性气体的环境级别(A: MESG≥0.9, MICR>0.8;B:0.9>MESG>0.5,0.8≥MICR≥0.45;C:0.5≥MESG,0.45>MICR)⑤设备最高表面温度℃(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2、ATEX2.1 概述ATEX 94/9/EC指令为欧盟所采用的一项指令,这项指令涵盖了准备用在易爆气体(由易燃瓦斯、蒸汽、雾气或尘土所引起) 的危险环境下的设备以及保护系统。

指令的范围包括了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及校准仪器。

另外用于外部易爆环境的设备其必要或促使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安全运作,亦在ATEX指令的规范内。

这项指令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的制造商,应用A TEX指令条款并贴附CE标志,不用考虑应用其他更多的要求就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其防爆设备。

.目前由CE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满足ATEX指令要求的协调标准三十余项,具体标准目录如下:CEN制定的防爆标准:EN 1127-1:1997 爆炸性环境-爆炸的预防及保护-第一部分:基本概念及方法EN 1127-2:2002 :爆炸性环境-爆炸的预防及保护-第二部分: 基本概念及方法(用于矿业) EN 1755:2000工业车辆的安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的操作-用于可燃性气体、蒸汽薄雾和粉尘EN 1834-1: 2000 往复式内燃机车-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机车的设计和结构的安全要求-第一部分:用于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环境的II组机车EN 1834-2: 2000 往复式内燃机车-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机车的设计和结构的安全要求-第一部分:用于有含有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地下工作场所的I组机车EN 1834-3: 2000 往复式内燃机车-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机车的设计和结构的安全要求-第一部分:用于可燃性粉尘的II组机车EN 12874: 2001 火焰阻止器-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使用限制EN 13012:2001 汽油加油站-用在加油机上的自动油枪的结构和性能EN 13463-1:2001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非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EN 13821:2002 潜在爆炸性环境-爆炸的预防及保护-粉尘/气体混和物的最小引燃能量的测定EN 13980:2002潜在爆炸性环境-质量体系的申请程序CENELEC制定的防爆标准:EN 50014:1997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对EN 50014:1997的修正A1:1999对EN 50014:1997的修正A2:1999EN 50015:1998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油浸型“O”EN 50017:1998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充砂型“q”EN 50018:2000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隔爆型“d”对EN 50018:2000的修正A1:2002EN 50019:2000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增安型“e”+勘误表2003.4EN 50020:2002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本安型“i”EN 50021:1999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保护型“n”EN 50054: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EN 50055: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空气中甲烷不高于5%(V/V)的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EN 50056: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空气中甲烷不高于100%(V/V)的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EN 50057: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爆炸下限不高于100%的I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EN 50058: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易燃性气体含量不高于100%(V/V)的I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EN 50104:1998 用于氧气的探测和测量-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EN 50241-1:1999 检测易燃或有毒气体和蒸气的开放通道设备规范-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EN 50241-2:1999 检测易燃或有毒气体和蒸气的开放通道设备规范-第二部分:检测易燃气体设备的性能要求EN 50281-1-1:1998 用于易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第1-1部分:外壳保护的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勘误表1999.08对EN 50281-1-1:1998的修正A1:2002EN 50281-1-2:1998 用于易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第1-2部分:外壳保护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和维护+勘误表1999.12对EN 50281-1-2:1998的修正A1:2002EN 50281-2-1:1998 用于易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第2-1部分:试验方法-测定粉尘最小点燃温度的方法EN 50284:1999 II组1G类电气设备装置的结构、试验和标识的特殊要求EN 50303:2000 甲烷和/或煤尘危险环境中维持正常功能的I组M1类设备EN 62013-1:2002在含有甲烷的矿井中使用的帽灯-第一部分:基本要求-涉及爆炸危险的结构和试验2.2 危险环境的分区和防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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