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安全系统评价与衡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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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已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已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已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出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范围储运车间已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1.1、6.1.2条,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内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12条,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最新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最新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己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己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己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岀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范围储运车间己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己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收集亍网络.如有綾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丄1、6.1.2条,液化坯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坯、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内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12 条,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 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

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

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燃油贮运系统是指用于储存和输送燃油的一系列设备、管道和设施,其安全性评价主要是评估系统在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过程中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在实际运行中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本文将从系统设计、安全管理、应急响应和设备维护等方面对燃油贮运系统的安全性评价进行论述。

一、系统设计系统设计是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中的首要环节。

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合理选择和配置设备、管道和设施,确保系统在正常和突发情况下都能安全运行。

1. 设计标准和规范:设计过程中应参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如《燃油贮存设施安全技术规范》等,确保系统设计满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

2. 设备选择和配置:根据燃油贮存的类型和规模,选择合适的贮存设备,并合理配置在贮存区域中,保证贮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和有效密封。

3. 管道布局和设计:合理布局系统中的输油管道,确保输油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使管道路线尽可能直线,避免弯曲和交叉。

4. 安全设施和系统:在系统设计中加入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系统,如火灾报警、防火阻隔设施、泄漏监测和报警装置等,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

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燃油贮运系统安全性评价中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

1. 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个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燃油贮运系统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对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有充分的了解。

3.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开展燃油贮运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的及时响应和处置。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检查和评估明确指出1.本评价标准适用于仓储物流企业,不适用于车站码头、危险品管理和储运等企业。

2.该评价标准包括13个类别、47个项目和164个项目。

3.在本评价标准的“自评/评审说明”栏中,企业和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审内容”和“评审方法”的相关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说明和描述扣分情况,并在“自评扣分及原因汇总表”中逐一列出(见附表)。

4.本评价标准中扣除的累计分数在扣除评价内容的分数之前不得为负数。

如需加分,应在评定类别内扣分,不得出现负分。

5.这个评价标准总计1000分。

最终评估分数被转换为百分位数系统,转换公式如下:最后的分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6.标准化水平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最高。

评价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评价得分和安全性能的要求,并取最低等级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在申请一级、二级、三级安全性能评估≥90 ≥75 ≥60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审查前一年内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审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 1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自我评估/审查单位:自我评估/审查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评价类别评价项目的评价内容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明确了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评价。

2 1.1目标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的规定,制定成文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根据下属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1.2监控与评估根据体系规定,监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存相关监控记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2标准分的评估方法。

如果自评/评估描述中的实际项目得分为空,则不得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下发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缺乏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评价等环节,扣1分;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未明确界定,扣1分。

仓储与配送服务的衡量标准

仓储与配送服务的衡量标准

仓储与配送服务的衡量标准仓储与配送服务是现代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通过高效的仓储与配送服务,企业可以实现产品的及时交付,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库存成本,并增强市场竞争力。

为了有效评估仓储与配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下是一些衡量标准:仓储服务衡量标准1.库存准确性:仓库管理系统的准确性对于库存控制和订单履约至关重要。

准确记录库存数量、位置和状态的能力是评估仓储服务的重要指标。

2.出入库效率:出入库的效率直接影响到产品供应链的流动性。

衡量标准可以包括操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货物的到达和发货速度以及操作过程中的错误率。

3.存储空间利用率:仓储空间的合理利用可以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

通过评估仓库的货架利用率、楼层利用率和堆垛机利用率来衡量存储空间的有效利用程度。

4.货物安全性:仓储服务必须确保货物的安全。

衡量标准可以包括货物损坏率、丢失率以及仓库的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

5.质量管理:对货物进行合格检验和合适的保护是评估仓储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相关标准包括货物的质量合规性、包装的完整性以及防潮、防尘等保护措施。

配送服务衡量标准1.交货准时率:交货准时率是评估配送服务的重要指标之一。

准时交货能够提升客户满意度,确保供应链的顺畅进行。

2.交货完整性:交货完整性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整无损。

损坏、丢失或错发的货物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并降低客户满意度。

3.运输成本:配送服务的运输成本对企业的利润率影响较大。

运输成本包括运费、燃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通过衡量运输成本控制的能力来评估配送服务的质量。

4.跟踪与追踪能力:对货物进行实时跟踪与追踪,能提高客户的信任度并减少交货问题的争议。

评估配送服务的标准可以包括实时查询、通知和更新等功能。

5.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是评估配送服务的综合指标。

通过收集客户的反馈和建议来了解配送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改进意见。

综上所述,通过仓储与配送服务的衡量标准,企业可以评估和改进其供应链管理的关键环节,提高库存控制、准时交货率和客户满意度,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二篇)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二篇)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一、引言运输安全是社会发展、经济繁荣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保障,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是保障运输安全的关键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确保运输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严格执行,提高运输安全质量。

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为确保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制定以下标准:1. 车辆设备标准(1)车辆外观整洁,无突出的外露零部件。

(2)车辆动力系统正常,无漏油、冒烟等异常现象。

(3)车辆照明系统完好,灯光亮度符合要求。

(4)车辆刹车系统灵敏可靠,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座椅、安全带等乘员设施完好,有效使用。

2. 人员标准(1)司机持有有效驾驶证,驾龄符合要求。

(2)运输人员熟悉运输安全知识,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3)运输人员遵守交通法规,不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3. 货物安全标准(1)货物包装完好,无严重破损或溢漏现象。

(2)货物固定牢固,不会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位移或脱落。

4. 道路交通标准(1)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擅自绕行或寻找捷径。

(2)运输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等。

5. 物资设施标准(1)货运站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2)货运站有充足的防盗设备,防范窃取和破坏行为。

三、评分办法为对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定,制定以下评分办法:1. 车辆设备评分对于车辆设备标准的检查结果,评分如下:(1)车辆外观整洁、无突出的外露零部件得10分,否则扣1分。

(2)车辆动力系统正常得10分,否则扣1分。

(3)车辆照明系统完好得10分,否则扣1分。

(4)车辆刹车系统灵敏可靠得10分,否则扣1分。

(5)座椅、安全带等乘员设施完好得10分,否则扣1分。

2. 人员评分对于人员标准的检查结果,评分如下:(1)司机持有有效驾驶证,驾龄符合要求得10分,否则扣1分。

(2)运输人员熟悉运输安全知识,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得10分,否则扣1分。

仓储物流管理的质量评估指标

仓储物流管理的质量评估指标

仓储物流管理的质量评估指标仓储物流是现代供应链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质量评估可以帮助企业监控和改进仓储物流运作的效率和效果。

本文将介绍仓储物流管理的质量评估指标,并探讨其在提高仓储物流绩效中的应用。

一、仓储设施仓储设施是仓储物流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评估指标主要包括仓库条件、库区划分、设备设施等。

首先,仓库条件指评估仓库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物品的储存要求,确保物品的安全和保质期。

其次,库区划分评估指标包括库位设计是否合理、储物过程是否流畅等。

最后,设备设施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货架、叉车、运输设备等,以确保物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高效、安全。

二、库存管理库存管理是仓储物流管理的核心之一,对库存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可以帮助企业优化库存管理流程,减少库存成本。

库存管理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库存周转率、库存准确度、库存安全性等。

库存周转率通过评估单位时间内实际销售量与库存量之比,来评估库存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库存准确度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库存计算的准确性,通过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保库存管理的准确性。

库存安全性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库存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以确保库存的安全性。

三、订单处理订单处理是仓储物流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评估订单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订单处理速度和客户满意度。

订单处理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订单准确性、订单处理时间、订单处理流程等。

订单准确性评估指标主要评估企业在接收和处理订单时的准确性,确保减少因错误订单而造成的损失。

订单处理时间评估指标主要评估企业对订单的处理速度,通过缩短订单处理时间来提高物流效率。

订单处理流程评估指标主要评估企业对订单处理过程的规范性和流程优化程度,以确保订单处理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四、运输管理运输管理是仓储物流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评估运输管理的效果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运输成本和提高运输效率。

运输管理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运输成本、运输时间、运输安全等。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而制定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求和评级标准的示例: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仓储物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等。

通过相关文件和记录要求,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 工作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仓储物流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应急设施。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背景调查机制,禁止雇佣不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3. 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仓储物流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同时,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检查频次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防火、防爆措施仓储物流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确保库内存放的物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同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应对能力。

5. 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措施仓储物流企业应设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安全监测和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通过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确保员工和货物的安全。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合规程度,仓储物流企业可被评定为不同的达标评级。

一般来说,评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完善程度2. 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和考核3. 设备设施维护和管理措施的合规程度4. 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5. 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根据上述评定标准,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评级,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优秀等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员工培训和资质要求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维护和管理措施有效,防火、防爆工作得到良好实施,并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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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瑞德化工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已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已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已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出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围储运车间已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1.1、6.1.2条,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2条,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4、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7条,管道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在防火堤雨水沟穿堤处,应设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应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两个以上人行台阶或坡道,隔堤均应设置人行台阶。

5、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8条,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应设导液管(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7m;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事故存液池应有排水设施。

6、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3条,可燃液体储罐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装置,必要时应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

7、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4、6.2.25条,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8、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3.11条,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9、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3.5条,在管带适当的位置应设跨桥,桥面最低处距管顶(或保温层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10、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3.7条,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根部处应设一个总的切断阀,每根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上还应设一个操作阀。

储罐放水管应设双阀。

11、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4.8条,罐区阀门集中处、排水井处应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器。

12、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5.4.11条,应将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测量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13、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6.3.5条,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并应满足抗震和防止储罐沉降的要求。

不宜采用软管连接。

14、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SH/T3007-2014)第6.3.9条,罐顶的仪表或仪表元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15、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2条,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16、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4条,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

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17、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7条,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 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18、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1.8条,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高度大于或等于1. 2 m 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19、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1条,同一防火堤的地上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同一防火堤,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储罐(甲B类、乙类和丙A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但不宜与丙B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常压储罐也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但应设置隔堤分开;○2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3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4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5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20、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2条,同一防火堤油罐总容量及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顶油罐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浮顶油罐混合布置,其总容量不应大于120000m3,其中浮顶、浮顶油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2钢浮盘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360000m3,易熔材料浮盘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000m3;○3外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0000m3;○4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m3时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 2座,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油罐数量可不限;○5油罐不应超过2排,但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3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润滑油罐的单罐容积和排数可不限。

21、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3条,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22、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4条,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7 m 的消防空地。

23、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5条,油罐组防火堤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油罐组一个最大油罐的公称容量。

24、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6条,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0.2m。

立式油罐组的防火堤高于堤设计地坪不应小于1.0m ,高于堤外设计地坪或消防道路路面(按较低者计)不应大于3.2 m。

25、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8条,防火堤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 5%;○2防火堤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150mm的常绿草皮;○3防火堤地面应设置巡检道;○4当油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26、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2.12条,油罐组隔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2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且小于20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4 座;○3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且小于50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 座;○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0m3时,隔堤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座;○5沸溢性油品油罐,隔堤储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6非沸溢性丙B类油品油罐,隔堤储罐数量可不受以上限制,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7立式油罐组隔堤高度宜为0.5m-0.8m 。

27、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3.5条,防火堤、防护墙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和防护墙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宜设置不小于0. 5 %的坡度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口;○2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的地面应做防腐蚀处理。

28、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3.3.6条,防火堤、防护墙场地应设置集水设施,并应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29、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4.1.1条,防火堤宜选用土筑防火堤,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堤、砌体防火堤、夹芯式防火堤,不宜采用浆砌毛石防火堤。

30、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4.2.1条,防火堤、防护墙的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冻土深度和稳定性计算等因素确定,且不宜小于0.5 m。

31、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第4.2.2条,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防火堤堤身侧应做防腐蚀处理。

32、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AQ3053-2015)第6.7条,储罐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腐蚀裕量。

对于有均匀腐蚀的储罐,腐蚀裕量应根据预期的储罐使用年限、防腐蚀技术措施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同时,还应考虑介质流动时对储罐的冲蚀和磨损等影响,并应考虑局部腐蚀的影响。

33、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AQ3053-2015)第6.13条,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

对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阀门。

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做防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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