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储运安全评价要求

合集下载

AQ2045-201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道储运实施指南评分办法》

AQ2045-201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道储运实施指南评分办法》

石油管道储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领导岗位责任制未建立,每缺领导、部门和基层岗位建立、少一个,扣1分;其它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未建立,每缺少一个,扣0.5分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未制定不得分;每少一项扣0.5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操作规程,是否全面分和操作规程评定期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无明细表,不得分;每少一年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 2 责任(15)使用明细度,扣1分施检查隐患治理及控制措施相关无相关资料,不得分;一项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 3 资料采取措施,扣0.5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任和承未制定,不得分;少一项,扣诺(30)制定符合专业实际的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 0.5分谎报、瞒报一次,不得分;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 报一次,扣1分利用文件、广播、电视或网络未承诺,不得分;承诺未公开,等形式公开承诺扣2分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公开的HSE承诺(10) 10 承诺应包括遵守国家和所在地承诺承诺不包括,扣2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诺应包括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承诺不包括,扣2分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惯承诺中应包括人力、物力、财承诺不包括,扣2分力资源的内容承诺中应包括持续改进HSE体承诺不包括,扣2分系的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或影像资未组织开展,扣2分料安全文化11.9消防日活动记录或影像资管道储运单位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5 未组织开展,扣2分建设(5)料其它活动记录或影像资料未组织开展,扣1分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 5 内容不符合,不得分要求应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符HSE方合法律法规要求的HSE方针,并传达 / 针(20)到单位员工。

内容与本单位生产实际相适应一处不适应,扣1分5 未传达,不得分;传达未全面传达到单位全体员工10 覆盖,扣2分策划危害因素原油、天然气等介质固有风险未辨识,不得分 12 (150)辨识、风辨识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险评估和长输管道、输油泵、压缩机、已辨识,因素不全,每缺一项,风险控制每年组织1次全面加热炉、锅炉、压力容器、供扣0.5分(70)的危害因素辨识活配电等设备设施辨识动站场平面布置、消防、安全标识等辨识进行危害因素加压、加热等工艺流程辨识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雷电、暴风雨、暴雪、高温、冰冻、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环境影响因素辨识承包商、供应商等在现场作业的所有人员风险辨识对于识别出的危害对于识别出的危害因素,通过因素,组织风险评抽查风险评估资料, 对确定的未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分;评估,对确定的管道泄 10 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人身伤估项不全,缺一项,扣1分;漏、火灾爆炸、人身亡等不可接受的风险,查验有未进行分级管理,扣2分伤亡等不可接受的否进行和分级管理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可接受的风险,查验针对不可接受风险所制定未制定,不得分;措施方案不制定相应的削减或10 的削减或控制措施方案完善,扣1分控制措施一级二级三级要素分值符合性判断扣分标准要素要素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的生产安全查验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事故未开展,不得分;未建档,扣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16 隐患排查;隐患档案建立齐全10分;档案不齐全,扣2分事故隐患登记建档根据风险识别与评价的结果,对大型查验领导干部承包文件和检查站库,人口稠密区、环境敏感区、穿记录,确认对大型站库,人口稠跨越特殊区域管段,码头接收站等关密区、环境敏感区、穿跨越特无文件,不得分;无检查记录, 10 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确定领导干部联殊区域管段,码头接收站等关每一人次扣0.5分系点。

储运安全系统评价与衡量要求

储运安全系统评价与衡量要求

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瑞德化工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已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已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已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出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围储运车间已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1.1、6.1.2条,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2008)第6.2.12条,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而制定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求和评级标准的示例: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仓储物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等。

通过相关文件和记录要求,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 工作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仓储物流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应急设施。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背景调查机制,禁止雇佣不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3. 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仓储物流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同时,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检查频次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防火、防爆措施仓储物流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确保库内存放的物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同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应对能力。

5. 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措施仓储物流企业应设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安全监测和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通过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确保员工和货物的安全。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合规程度,仓储物流企业可被评定为不同的达标评级。

一般来说,评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完善程度2. 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和考核3. 设备设施维护和管理措施的合规程度4. 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5. 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根据上述评定标准,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评级,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优秀等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员工培训和资质要求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维护和管理措施有效,防火、防爆工作得到良好实施,并取得显著成绩。

2024年港口安全评价相关说明(三篇)

2024年港口安全评价相关说明(三篇)

2024年港口安全评价相关说明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规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

港口建设项目应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后和初步设计会审前,经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好安全预评价报告后送舟山港务管理局、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填写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申请表,由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商舟山港务管理局确定评审时间、地点和相关内容。

编制好的评价报告经评审通过后,业主单位将修改完善的评价报告报备市、区两级港口、安监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和建设。

舟山港务管理局纪委监察室投诉可通过邮信、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通信地址:舟山定海港1号港务大厦。

电话2067213,舟山港航网信箱。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型港口建设项目、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的重要依据。

业主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好安全评价报告后,将评价报告送舟山港务管理局、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填写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申请表,由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商舟山港务管理局确定评审时间、地点和相关内容。

编制好的评价报告经评审通过后,业主单位将修改完善的评价报告报备市、区两级港口、安监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和建设。

物流仓储行业安全评估国标

物流仓储行业安全评估国标

物流仓储行业安全评估国标
物流仓储行业安全评估是根据物流仓储行业的特点和安全风险,对该行业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物资和信息的安全。

首先,物流仓储行业的安全评估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例如,国家标准GB/T 32091-2015《物流园区安全评估导则》
提供了物流园区安全评估的基本流程和方法,以及相关的评价指标和要求,可以作为评估的依据。

其次,物流仓储行业的安全评估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

一是要评估物流仓储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

包括仓库、货架、叉车、防火设施等的安全状况评估,以及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评估。

二是要评估物流仓储行业的作业安全。

包括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评估,作业流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评估,以及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评估。

三是要评估物流仓储行业的信息安全。

包括物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评估,数据的备份和防护措施评估,以及数据流转的安全评估。

在物流仓储行业的安全评估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评估的过程应该全面,覆盖所有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要素。

二是要针对不同的物流仓储场所和业务特点进行评估,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三是评估的结果需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是评估的结果应该具有指导性,即能够为物流仓储企业提供具体可行的改进方案和建议。

综上所述,物流仓储行业的安全评估国标应该明确评估的方法、指标和要求,同时全面评估物流仓储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作业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为物流仓储企业提供具体可行的改进方案和建议。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仓储物流企业是现代物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货物储存、配送和流转等关键职责。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货物的安全,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体系,并对企业进行评级标准。

一、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详细规定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防止事故和应急处理方案。

2.建立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制度。

确保仓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修理和维护,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3.制定职工培训和教育制度。

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养员工灵活应对各种危险环境的能力。

4.建立安全生产监控和检查制度。

通过视频监控、巡检等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并完善整改落实台账,确保每一个问题得到解决。

6.加强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和报告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告系统,及时记录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治理过程,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二、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级标准1.安全管理制度达标情况。

企业应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安全设施和装备达标情况。

企业的仓储设施和装备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并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3.员工培训和教育情况。

企业的员工应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4.安全监控和检查情况。

企业应建立起相应的监控和检查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6.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和报告情况。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上报相关安全信息。

根据以上标准,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评级,可以分为A级、B 级、C级,评级结果根据达到的标准程度而定。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是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评定的原则,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要求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设备设施安全:要求企业对仓储和物流设备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

企业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应急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等。

要求企业在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安全检查和评估:要求企业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对物流和仓储环境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

企业应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要接受专业机构的安全评估,确保企业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

6. 安全宣传和教育:要求企业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宣传企业安全方针和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了解和重视。

上述是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企业在评定过程中应全面贯彻执行,注重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物流和仓储业务的安全运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继续写相关内容:7. 安全技术措施: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来防范和控制危险源。

产品储运安全要求(2篇)

产品储运安全要求(2篇)

产品储运安全要求产品储运安全是指在产品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中,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产品在整个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下面将从产品储运安全的要求、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产品储运安全的重要性产品的储运安全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对于企业来说,储运安全的保障可以避免产品遭受损坏或灭失,降低企业的损失。

对于消费者来说,储运安全的保障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确保消费者获得合格、安全的产品。

二、产品储运安全的要求1. 质量控制要求在产品储运过程中,应对产品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包括确保产品的外观、尺寸、功能等符合要求,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2. 包装要求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产品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包装要求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运输方式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式。

3. 温度控制要求对于一些特殊的产品,如食品、药品等,需要进行温度控制,以防止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温度的影响而发生质量问题。

温度控制要求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评估,确保产品处于适宜的温度范围内。

4. 湿度控制要求对于一些对湿度敏感的产品,如电子产品、化妆品等,需要进行湿度控制,以防止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湿度的影响而发生质量问题。

湿度控制要求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评估,确保产品处于适宜的湿度范围内。

5. 防护措施要求在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包括防潮、防尘、防震、防挤压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完好。

6. 安全管理要求在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储运安全。

包括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对设备和仓库的维护和检查,对运输车辆和运输过程的监控等。

三、产品储运安全的控制措施1. 设备安全控制在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储运安全评价一、评价目标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储运车间安全评价目标如下:1、确认危险物的安全性和关于可能威胁生产工作人员安全或导致操作问题的工序的操作性问题;2、确定在工艺操作性上损害的严重性,确认已识别的问题的实用性;3、确认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已包含在设计中,使之减少已识别出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的可能性或严重性;4、确认哪些属于关键操作程序,使得这些程序可以突出关键程度;5、评估现有的工程和程序上的安全设施的适当性;6、建议必要的附加安全设施或操作程序。

二、评价范围储运车间已建成1、2、3、4#罐区和装卸车栈台,新建5、6、9#和2#装卸车栈台。

三、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四、评价程序由储运车间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各专业成立评价小组并进行评价。

在确定分析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分析结果的应用目的;2、分析处于系统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3、可能处于风险中的人或财产,如:员工、公众、环境、系统;4、可操作性问题,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5、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包括系统安全和操作性能两个方面的标准。

首先由车间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说明。

五、评价依据(一)储罐区设施安全对策措施1、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1.1、6.1.2条,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基础、防火堤、隔堤及管架(墩)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内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2、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2条,储存甲B类的液体,应用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12条,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4、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17条,管道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设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应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设置两个以上人行台阶或坡道,隔堤均应设置人行台阶。

5、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18条,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应设导液管(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7m;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事故存液池应有排水设施。

6、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23条,可燃液体储罐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装置,必要时应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

7、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2.24、6.2.25条,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8、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6.3.11条,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9、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第5.3.5条,在管带适当的位置应设跨桥,桥面最低处距管顶(或保温层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10、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第5.3.7条,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根部处应设一个总的切断阀,每根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上还应设一个操作阀。

储罐放水管应设双阀。

11、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第5.4.8条,罐区内阀门集中处、排水井处应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器。

12、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第5.4.11条,应将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测量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13、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第6.3.5条,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并应满足抗震和防止储罐沉降的要求。

不宜采用软管连接。

14、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第6.3.9条,罐顶的仪表或仪表元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15、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1.2条,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16、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1.4条,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

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17、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1.7条,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 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18、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1.8条,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高度大于或等于1. 2 m 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19、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1条,同一防火堤内的地上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同一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储罐(甲B类、乙类和丙A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但不宜与丙B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常压储罐也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但应设置隔堤分开;○2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3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4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5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20、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2条,同一防火堤内油罐总容量及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顶油罐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内浮顶油罐混合布置,其总容量不应大于120000m3,其中浮顶、内浮顶油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2钢浮盘内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360000m3,易熔材料浮盘内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000m3;○3外浮顶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0000m3;○4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m3时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 2座,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油罐数量可不限;○5油罐不应超过2排,但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3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润滑油罐的单罐容积和排数可不限。

21、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3条,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22、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4条,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7 m 的消防空地。

23、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5条,油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公称容量。

24、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6条,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0.2m。

立式油罐组的防火堤高于堤内设计地坪不应小于1.0m ,高于堤外设计地坪或消防道路路面(按较低者计)不应大于3.2 m。

25、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8条,防火堤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 5%;○2防火堤内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150mm的常绿草皮;○3防火堤内地面应设置巡检道;○4当油罐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26、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2.12条,油罐组内隔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2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且小于2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4 座;○3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且小于5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 座;○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1座;○5沸溢性油品油罐,隔堤内储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6非沸溢性丙B类油品油罐,隔堤内储罐数量可不受以上限制,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7立式油罐组内隔堤高度宜为0.5m-0.8m 。

27、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3.5条,防火堤、防护墙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和防护墙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宜设置不小于0.5 % 的坡度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口;○2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内的地面应做防腐蚀处理。

28、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3.6条,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应设置集水设施,并应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29、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4.1.1条,防火堤宜选用土筑防火堤,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堤、砌体防火堤、夹芯式防火堤,不宜采用浆砌毛石防火堤。

30、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4.2.1条,防火堤、防护墙的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冻土深度和稳定性计算等因素确定,且不宜小于0.5 m。

31、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4.2.2条,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防火堤堤身内侧应做防腐蚀处理。

32、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3053-2015)第6.7条,储罐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腐蚀裕量。

对于有均匀腐蚀的储罐,腐蚀裕量应根据预期的储罐使用年限、防腐蚀技术措施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同时,还应考虑介质流动时对储罐的冲蚀和磨损等影响,并应考虑局部腐蚀的影响。

33、根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3053-2015)第6.13条,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