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铁塔施工及验收规程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地要求,工程验收应以设计文件. 施工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并遵守施工质量相关专业验收规地规定.2.通信铁塔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地地质勘探报告及基础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缆和其他工艺设施地构造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地安全.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地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实验地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计量认证合格证书.4.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涉及结构安全地水泥.砂..钢筋及混凝土试块.焊件等,应按规进行见证取样检测.5.工程质量地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地基础上进行.工程过程控制应做到程序到位.签字完善.资料齐全.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企业三级质量检查验收.按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重要工序需报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地,应按工程四级验收体系执行.地基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验收;钢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预埋件及地锚螺栓工程隐蔽前,应由基础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复核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精度,并签字认可后,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监理单位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在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由安装施工单位配合,进行专业工种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6.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应按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划分成若干检验批,检验批地质量应按主控工程和一般工程验收.验收标准应执行本标准地技术要求及现行相关专业规要求.基础分部应按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地勘单位参加联合检查验收,在工程实体.文件资料两面合格地前提下,可移交安装单位施工.1独立柱基础2.1基础土工程2.1.1独立基础土开挖时,开挖地工序.法必须与设计工序相一致,并遵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禁超挖”地原则,其土工程地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围环境安全为前提.2.1.2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垫层施工,坑底标高允偏差-50mm, 长.宽允偏差+50mm,-50mm.检验法:用水准仪.钢尺检查.2.1.3土填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可填入,填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达到设计要求地密实度.检验法:依据密实度土工实验检查.2.2基础模板工程2.2.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备足够地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地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2.2.2模板接缝不应漏浆,模板与混凝土地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2.2.3基础侧模拆除时,应以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为宜.对于架空基础梁跨度≤8M 时,达到75 %强度可拆除底模,跨度>8M 时,达到100 %强度可拆除底模.检验法:依据现场混凝土试块力学实验检查.2.2.4现浇基础结构模板安装允偏差:轴线位置允偏差: 5 mm.底模上表面标高:± 5mm.截面部尺寸:± 10mm (基础),+4.-5(柱.梁). 检验法:用水平尺.经纬仪.水准仪测量.2.3 基础钢筋工程2.3.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等规定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监理见证取样复检,焊接钢筋试件应现场施焊,并见证送样.合格后可使用.2.3.2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地末段应作弯钩.钢筋加工地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 1 地规定.表 1 钢筋加工地允偏差检验法:用钢尺检查2.3.3钢筋地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地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地10 倍.2.3.4在施工现场,应按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地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地外观进行检查, 其质量应符合相关规程地规定.检验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实验报告.1.3.5设置在同一构件地受力钢筋接头宜相互错开,应避开梁端.柱端加密区.在纵向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35d (d 为纵向受力钢筋地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地围,接头面积百分率应<50%.检验法:用钢尺检查.2.3.6基础钢筋安装位置偏差应符合表 2 地规定.表 2 钢筋安装位置地允偏差检验法:用钢尺检查2.4 基础混凝土工程2.4.1水泥.砂.进场后,应按《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及其他相关规定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可使用.2.4.2混凝土应按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地有关规定, 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2.4.3结构混凝土地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由监理见证取样,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混凝土试块,并分别作标准养护与现场同条件养护两种评价.2.4.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隔地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地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地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层混凝土浇筑完毕.2.4.5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案中明确,并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地部位,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施工缝地处理应先凿除松动及表面浮浆,用水润湿后采用比原混凝土高一等级地水泥砂浆铺底,浇筑混凝土.2.4.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 应按施工技术案及时采取有效地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浇筑完毕后地12 小时以应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普通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 天.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 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2.4.7未经设计可,在基础混凝土未达设计强度地情况下,不得附加上部结构主要荷载.2.4.8现浇混凝土结构尺寸允偏差:独立基础轴线位置偏差:10mm. 墙.柱.梁轴线位置允偏差:8mm. 标高允偏差:± 10mm.截面部尺寸允偏差:+8mm,-5mm.表面平整度允偏差:8mm.检验法:用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检查.2桩基础3.0.1 灌注桩地成桩质量检查应包括成及清.钢筋笼制作及安放.混凝土拌和及浇灌.3.0.2 泥浆护壁冲(钻)桩及人工挖灌注桩地桩位偏差应符合表 3表 3 灌注桩地平面位置和垂直度地允偏差检验法:用经纬仪.钢尺检查.3.0.3 钻桩钻进过程中如发现斜.塌和护筒围冒浆时,应停钻,报监理.业主,待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行钻进.3.0.4 灌注混凝土之前,底沉渣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端承桩:≤ 50mm, 摩擦端承.端承摩擦桩:≤ 100mm, 摩擦桩:≤300mm.3.0.5 钢筋笼制作地允偏差见表 4表 4 钢筋笼制作允偏差检验法:用钢尺检查3.0.6 分段制作地钢筋笼,其接头应在35d 及500mm 围错开50%,宜采用焊接并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规定.3.0.7 在施工现场,应按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地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地外观进行检查, 其质量应符合相关规程地规定.检验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实验报告.3.0.8 钢筋笼主筋地保护层允偏差如下:水下浇筑混凝土:± 20mm, 非水下浇筑混凝土:± 10mm.3.0.9 挖至设计标高时,底不应积水,终后应清理好护壁上地淤泥和底残渣.积水, 然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浇筑桩身混凝土.3.0.10 桩身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成功,不得留有施工缝.形成断桩,混凝土浇筑应由监理单位旁站监督.3.0.11 桩身混凝土必须留有试件,对一柱一桩地桩基,每根桩应有 1 组试块,且每个浇筑台班不得少于 1 组,每组 3 件,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3.0.12 灌注桩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人工挖桩施工应有可靠地上下井安全措施以及通风.护栏地设置.3.0.13 通信铁塔桩基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JGJ106-2003 地要求进行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测.试桩桩头一般应予加强,可在桩顶配制加密钢筋网2~3 层,或以薄钢板圆筒做成加劲箍予桩顶混凝土浇成一体,并除去桩顶浮浆,保持桩顶平整.检验法:按照桩基检测实验规定检查3基础预埋件与基础移交4.0.1 构件安装前,必须取得基础验收地合格资料(基础根开尺寸.对角线尺寸和水平标高等).基础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联合检查验收地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要求.4.0.2 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并标注在基础表面上,现浇混凝土基础.塔脚地脚螺栓位置.法兰支承面地偏差应符合表5 地规定.表 5 支承面.支座和地脚螺栓地允偏差检验法:用水准仪.经纬仪.钢尺.游标卡尺检查.4.0.3 复核定位应使用原轴线控制点和测量标高地基准点.4.0.4 钢塔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地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之空隙),在主要负荷加载之前应用细混凝土浇筑密实.露出基础顶面地螺栓在钢结构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与损伤.4.0.5 铁塔主体结构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必须由基础施工单位对塔脚进行混凝土包封,包封混凝土标号C20. 一般情况下,铁塔未验收,不允包封塔脚.附录 1 铁塔基础工程竣工验收表。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1. 引言本技术规范旨在指导通信铁塔基础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安全要求。
2. 工程概述2.1 工程目的明确通信铁塔基础工程的目的和重要性。
2.2 工程范围描述工程的范围,包括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等。
3. 施工前准备3.1 施工方案审查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2 施工场地准备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条件,包括场地平整、交通条件等。
3.3 施工材料准备检查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4 施工设备检查确保施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况。
4. 施工过程控制4.1 基坑开挖规定基坑开挖的深度、尺寸和支护要求。
4.2 基础浇筑明确混凝土的配比、浇筑方法和养护要求。
4.3 钢筋绑扎规定钢筋的规格、绑扎方式和间距。
4.4 模板安装明确模板的安装要求和拆除时间。
4.5 施工监测规定施工过程中的监测项目和频率。
5. 施工安全管理5.1 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2 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5.3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 施工质量控制6.1 质量标准明确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
6.2 质量检验规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项目和方法。
6.3 质量问题处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7. 验收标准7.1 基础尺寸和位置规定基础尺寸和位置的验收标准。
7.2 混凝土强度明确混凝土强度的验收标准。
7.3 钢筋工程规定钢筋工程的验收标准。
7.4 施工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8. 验收流程8.1 初步验收规定初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
8.2 正式验收明确正式验收的条件、参与人员和流程。
8.3 验收记录要求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
9. 后续维护9.1 维护责任明确工程验收后的维护责任。
9.2 维护周期规定基础工程的维护周期和内容。
9.3 维护记录要求记录维护过程和结果。
通信施工及验收标准

通信施工及验收标准一、施工准备阶段通信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施工单位需要提前进行现场勘察,并绘制详细的施工图纸。
同时,要确保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齐全,以及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二、施工过程控制1.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施工人员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变更,应及时报告并调整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
三、施工验收标准1. 完成验收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施工垃圾和危险物品,确保施工区域安全整洁。
2. 对施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装置位置、连线是否正确,设备是否牢固稳定,保证通信设备正常运行。
3. 验收过程应有专业人员参与,对施工成果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施工标准和设计要求。
4. 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认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水平,确保施工质量。
四、验收合格标准1. 通信施工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数值。
2. 验收合格的通信施工应具备可靠的通信信号传输功能,保障通信设备工作稳定可靠。
3.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并备案留存,以备日后查验。
五、通信施工整改如果验收中发现施工存在不合格问题,应及时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需明确整改责任,并设定整改期限。
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验收。
如多次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应视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或更换。
六、总结和改进通信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做好成果汇报。
同时,应对验收标准进行反馈,不断完善和提升通信施工验收水平,确保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系统的安全稳定。
通过以上通信施工及验收标准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保障通信设备的施工质量和运行稳定性,为通信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1总则1.0.1 为加强通信铁塔基础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铁塔基础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通信工程中的自立角钢塔、自立钢管塔及拉线塔的基础施工,通信工程中其它类型铁塔基础也可参照使用。
1.0.3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验收应以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并遵守施工质量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0.4 通信铁塔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探报告及基础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缆和其他工艺设施的构造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1.0.5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0.6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
涉及结构安全的水泥、砂、石、钢筋及混凝土试块、焊件等,应按规范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0.7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工程过程控制应做到程序到位、签字完善、资料齐全。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企业三级质量检查验收。
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重要工序需报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的,应按工程四级验收体系执行。
地基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验收;钢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程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预埋件及地锚螺栓工程隐蔽前,应由基础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复核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精度,并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监理单位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
在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由安装施工单位配合,进行专业工种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铁塔建设及验收规范

3.2.4铁塔基础3.2.4.1铁塔基础施工应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征地范围,平整场地,根据施工图进行准确的定位放线,并确定±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特殊位置应判断铁塔和机房地形摆布位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3.2.4.2根据放线要求和施工图规定进行基础人工开挖,开挖时若遇坚硬岩石,严禁采用爆破方法进行施工。
3.2.4.3基础开挖必须有施工单位的技术督导现场监督,及时核对当地的实际地质条件与地勘结果,若有偏差,需立即通知设计单位,对设计进行复核和变更。
3.2.4.4基坑(槽)开挖至设计要求深度,并预留相应的管道孔位后,由建设、铁塔设计、地勘、监理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槽,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一次性浇筑砼垫层封闭地基,若有疑问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整改。
表3.2.4.4土方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3.2.4.5基础砼和钢材工程3.2.4.5.1基础用材料A水泥:宜用大厂水泥,进场水泥必须在保质期内,具有合格证,若对质量有疑问时,还应按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复验;B钢材:进场钢材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加盖销售红章和试验报告,并按检查标准进行抽样送检(进场一批抽验一批),合格后方能使用。
C模板:模板必须牢固,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接缝应严密不漏浆,砼浇筑前应对木模板浇水湿润,钢模板应刷隔离剂。
模板内杂物泥土等应清理干净。
3.2.4.5.2钢材表面清洁:材料表面必须清洁除锈。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材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2.4.5.3施工注意事项:砼浇筑前宜按设计标号进行试配,试配合格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根据现场材料出具配合比通知单;钢筋在下料、成型等加工时,应自行检验,如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不正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加工并取样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份分析。
3.2.4.5.4钢材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汇编)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2015-1-12发布2015-1-12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录目录 (1)前言 (1)1.总则 (2)2.铁塔成品/半成品检查 (3)2.1 塔体构件的检查 (3)2.2 其他 (6)3.铁塔建设 (6)3.1 基础工程 (6)3.1.1 一般规定 (6)3.1.2土方工程 (6)3.1.3 模板工程 (7)3.1.4 钢筋工程 (7)3.1.5 混凝土工程 (8)3.1.6 灌注桩基础 (9)3.1.7 预埋件安装 (11)3.1.8 塔脚包封 (11)3.2 铁塔安装 (11)3.2.1 一般规定 (11)3.2.2 基础及支撑面 (11)3.2.3 安装和校正 (13)3.2.4 单管塔安装 (14)3.2.5 角钢塔及钢管塔安装 (15)3.2.6 拉线式铁塔 (16)3.2.7 走线架、过桥和爬梯馈线支架的安装 (16)3.2.8 避雷针、支架、避雷带安装 (16)3.2.9 防雷接地 (17)4.机房工程 (18)4.1 土建机房 (18)4.1.1基坑开挖和垫层 (18)4.1.2主体墙砌筑 (19)4.1.3钢筋绑扎 (19)4.1.4混凝土浇筑 (20)4.1.5墙面粉刷工程 (20)4.1.6地面铺耐磨砖工程 (21)4.1.7防水及排水 (22)4.1.8门窗工程 (22)4.1.9电气照明 (23)4.1.10空调、通风 (23)4.1.11防雷接地 (24)4.1.12消防设备 (27)4.1.13防护网 (27)4.2 彩钢板房、一体化机房 (27)4.2.1 一般规定 (27)4.2.2 彩钢板房基础及防水 (28)4.2.3 彩钢板房安装 (28)4.2.4 防雷接地 (29)4.3电源设备 (29)4.3.1.交流设备安装 (29)4.3.2.进机房电源线 (29)4.3.3.开关电源设备安装 (30)4.3.4.直流变换(DC-DC)设备安装 (30)4.3.5.直流电缆 (30)4.3.6.直流输出端子 (30)4.3.7.电池安装 (30)4.3.8.标签 (31)4.3.9.设备外观 (31)附录1 铁塔工程原材料检查及加工要求 (32)附录2 铁塔基础工程验收表 (41)附录3 铁塔主体验收表 (42)附录4 铁塔地网记录表 (43)附录5 机房验收记录表 (44)前言本规范的编制目的是通过标准化验收要求,满足通信铁塔、机房建设和工程验收的需要,规范验收流程和验收内容。
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其验收规范标准《技术规范标准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2015-1-12发布2015-1-12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录目录 (1)前言 (1)1.总则 (2)2.铁塔成品/半成品检查 (3)2.1 塔体构件的检查 (3)2.2 其他 (6)3.铁塔建设 (6)3.1 基础工程 (6)3.1.1 一般规定 (6)3.1.2土方工程 (6)3.1.3 模板工程 (7)3.1.4 钢筋工程 (7)3.1.5 混凝土工程 (8)3.1.6 灌注桩基础 (9)3.1.7 预埋件安装 (11)3.1.8 塔脚包封 (11)3.2 铁塔安装 (11)3.2.1 一般规定 (11)3.2.2 基础及支撑面 (12)3.2.3 安装和校正 (13)3.2.4 单管塔安装 (14)3.2.5 角钢塔及钢管塔安装 (15)3.2.6 拉线式铁塔 (16)3.2.7 走线架、过桥和爬梯馈线支架的安装 (16)3.2.8 避雷针、支架、避雷带安装 (16)3.2.9 防雷接地 (17)4.机房工程 (19)4.1 土建机房 (19)4.1.1基坑开挖和垫层 (19)4.1.2主体墙砌筑 (19)4.1.3钢筋绑扎 (19)4.1.4混凝土浇筑 (20)4.1.5墙面粉刷工程 (21)4.1.6地面铺耐磨砖工程 (21)4.1.7防水及排水 (22)4.1.8门窗工程 (22)4.1.9电气照明 (23)4.1.10空调、通风 (24)4.1.11防雷接地 (25)4.1.12消防设备 (27)4.1.13防护网 (27)4.2 彩钢板房、一体化机房 (27)4.2.1 一般规定 (27)4.2.2 彩钢板房基础及防水 (28)4.2.3 彩钢板房安装 (29)4.2.4 防雷接地 (30)4.3电源设备 (30)4.3.1.交流设备安装 (30)4.3.2.进机房电源线 (30)4.3.3.开关电源设备安装 (30)4.3.4.直流变换(DC-DC)设备安装 (30)4.3.5.直流电缆 (30)4.3.6.直流输出端子 (31)4.3.7.电池安装 (31)4.3.8.标签 (31)4.3.9.设备外观 (31)附录1 铁塔工程原材料检查及加工要求 (32)附录2 铁塔基础工程验收表 (41)附录3 铁塔主体验收表 (42)附录4 铁塔地网记录表 (43)附录5 机房验收记录表 (44)前言本规范的编制目的是通过标准化验收要求,满足通信铁塔、机房建设和工程验收的需要,规范验收流程和验收内容。
中国联通铁塔验收规范

中国联通铁塔验收规范一、铁塔基础验收1、基础位置和高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基础不得出现不均匀沉降。
3、铁塔基础顶面应平整,标高允许偏差±3mm,水平度允许偏差1/1000, 多边形铁塔的各对应基础顶面相对高度最大偏差±3mm。
4、支承表面(法兰或塔柱脚上端面)标高允许偏差±3mm,水平度(法兰或塔柱脚上端面)允许偏差1/500且不大于3mm。
5、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长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螺栓应垂直,不得变形。
多边形铁塔的各对应基础螺栓中心间距允许偏差±3mm。
6、基础根开及对角线符合设计要求。
7、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规格、水泥标号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8、砼基础符合设计标准,不准出现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缺棱掉角等现象。
9、各种材料证明、施工记录和隐蔽验收资料齐全。
二、铁塔验收(一)铁塔支承面1、钢塔柱脚下面的支撑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需要填钢板时必须填实75%以上,每叠不得多于两块,垫入后其边缘应与基础锚栓定位版焊接,并做防腐处理。
2、钢塔柱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之空隙),在终验结束后应用微膨胀细石砼浇筑密实。
3、地脚锚栓露出基础顶面部分进行热镀锌处理或防腐处理,并妥善保护,防止锈蚀与损伤。
地脚螺栓埋入基础部分严禁镀锌处理。
(二)金属结构1、材料(1)铁塔材料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材料合格证、出厂证明及理化试验报告。
(2)各塔段主材以及主梁必须是整条材料,严禁出现接头,单管塔必须是整条板材,严禁环缝拼接,焊缝不能开裂。
(3)塔桅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
运输、堆放、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但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对构件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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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为加强通信铁塔的施工质量管理及运营维护,保证铁塔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通信工程中的自立角钢塔、自立钢管塔及拉线塔,通信工程中其它类型铁塔也可参照使用。
1.0.3 通信铁塔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铁塔的制作必须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图应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编制,如制作时需修改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
1.0.5施工及质量检验所用量具、检测仪器等均应具有相应的精度,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1.0.6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工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1.0.7铁塔的施工质量验收及维护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原材料及紧固标准件2.1 钢材2.1.1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确需采用代用钢材时,必须经设计同意后方可采用。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1.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检,并出具理化试验报告,其复检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钢材混批。
2.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3.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4. 进口钢材或采用国外标准生产的钢材。
检验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物理及化学分析试验。
2.1.3 钢板厚度、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2.1.4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且累计误差在负允许偏差内。
2. 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结疤、夹杂和重皮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测量。
2.2 焊接材料2.2.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2.2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2.3.1 连接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片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抽样复检,且出具复检报告。
2.3.2 紧固件的锌层厚度满足本规程4.1.3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用涂层测厚仪检测。
2.4 其他2.4.1 镀敷材料(热浸锌、热喷涂锌、铝和富锌涂料等)以及涂料(底漆及面漆)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2.4.2 钢丝绳、钢铰线等材料,其性能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3零件及构件加工3.1 放样3.1.1 构件或零件放样,应以设计图纸确定的基准为依据。
3.1.2放样和样板允许偏差按表3.1.2规定。
表3.1.2 放样和样板允许偏差3.1.3 放样时应注意是否存在平台构件及非主要受力构件与塔体构件干涉问题,如存在干涉问题不能解决时,应与设计协商解决。
3.1.4 放样时应考虑封闭构件或由于流锌不畅对热镀锌质量有影响的构件,在不影响构件受力的适当位置开工艺孔。
3.2 切割3.2.1 钢材切割后,其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超过1.0mm之缺棱,切割处切割平面度为0.05t(t为厚度)且不大于2.0mm,割纹深度不大于0.3mm,局部缺口深度允许偏差1.0mm。
3.2.2 切割的允许偏差按表3.2.2规定。
3.3 标识3.3.1零件应按工程代号(必要时)、塔型、零件号的顺序,以钢字模压印作标识。
3.3.2 标识的钢印应排列整齐,字形不得有缺陷。
字体高度为8mm~18mm,钢印深度0.5mm~1.0mm。
钢印附近的钢材表面不得产生凹凸面缺陷,并不得在边缘有裂纹或缺口。
表3.2.2 切割的允许偏差单位:mm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1 长度L或宽度B ±2.02 切割面垂直度P≤t/8且不大于3.03 角钢端部垂直度P≤3b/100 且不大于3.04钢管端部垂直度Pd<102 1.0d:102~179 1.5d:180~377 2.0d>377 2.5 检验方法:用钢尺、直角尺检查。
3.3.3 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
3.3.4 对于不宜直接用钢字模压印作标识的构件,应采用其它方法作标识,但标识应清晰且易于保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4 制弯3.4.1通信铁塔横隔面图中未注明零部件需开合角或制弯时,应保证横杆与隔面构件间的安装夹角不大于5°。
大于5°时,相应构件应开合角或制弯。
3.4.2 塔靴斜杆连接板与斜杆安装理论间隙大于3mm时,应根据塔靴具体结构,在组焊时使两斜杆连接板成90°角;或采取斜杆连接板制弯,保证两斜杆连接板成90°角。
3.4.3 其它需制弯的零部件由放样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3.4.4 零件制弯后,其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应大于0.5mm。
3.4.5 制弯允许偏差按表3.4.5规定。
表3.4.5 制弯允许偏差单位:mm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1 曲点(线)位移S 2.0续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2 制弯ƒ钢板5L/1000 接头角钢,不论肢宽大小 1.5 L/1000非接头角钢b≤50 7 L/100050<b≤100 5 L/1000100<b≤200 3 L/1000注1:零件制弯后,角钢边厚最薄处不得小于原厚度的70﹪。
注2:b为角钢肢宽。
检验方法:用角度尺、钢尺检查。
3.5 制孔3.5.1 制孔一般采用冲孔或钻孔。
制孔表面大于0.3mm的毛刺应清除。
冲孔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面缺陷。
C级螺栓孔,孔壁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25µm。
3.5.2 制孔的允许偏差按表3.5.2规定。
表3.5.2 制孔的允许偏差单位:mm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1孔径非镀锌件 D+0.8镀锌件D+0.5-0.2D1–D ≤0.12t2 圆度D m–D ≤1.23 孔垂直度S ≤0.03t 且≤2.04 准距a1a2多排孔±0.7接头处±0.7其它±1.05 排间距离S ±1.0续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6 同组内不相邻两孔距离S1±0.7 同组内相邻两孔距离S2±0.5 相邻组两孔距离S3±1.0 不相邻组两孔距离S4±1.57 端边距端距和边距S d±1.5切角边距S g±1.5注1:序号 1、2 偏差不允许同时存在。
注2:冲制孔的位置测量应在其小径所在平面进行。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钢尺检查。
3.5.3 不合格的螺栓孔必须经设计同意后才可扩钻或焊补后重新钻孔。
扩钻后的孔径不得大于原设计孔径的2.0mm;补孔应用与母材材质相同的焊条补焊,严禁用钢块填塞。
每组孔中焊补重新钻孔的数量不得超过20﹪。
处理后均应做出记录。
3.6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3.6.1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一般采用刨削或铣削加工,加工面表面粗糙度R a不应大于25μm。
3.6.2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的允许偏差按表3.6.2规定。
表3.6.2清根、铲背和开坡口的允许偏差单位:mm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1 清根t≤10+0.8-0.410<t≤16+1.2-0.4t>16+2.0-0.62 铲背圆弧半径R1+2.0角钢铲背也可铲成直线,两侧圆弧半径r+2.0续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3开坡口开角α±5°钝边C ±1.0检验方法:分别用深度尺和R规,钢尺和角度尺检查。
3.7 材料拼接3.7.1 设计允许拼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且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拼接达到不小于母材强度。
3.7.2 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对于爬梯、走线架主柱长度大于6m时,允许材料拼接且每根材料只许拼接一处,焊接处必须熔透,且应做探伤检查(拼接接头不应在同一断面)。
通信铁塔其他部位构件不允许材料拼接。
检验方法:用超声波探伤仪、焊缝量规检查。
3.8 焊接件组装3.8.1 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3.8.2 组装应在工作台上进行,并由胎板等辅助装置控制构件的尺寸、位置精度。
3.8.3 组装点焊所用的焊接材料的型号应与后续焊接的焊接材料相同;焊点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当焊缝高度大于12mm时,焊点高度不得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1/2;点焊应牢固;当定位装置拆除后组件不应产生变形。
3.8.4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按表3.8.4规定。
表 3.8.4装配的允许偏差单位:mm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1 重心Z0主材±2.0 腹材±2.52 端距S d±3.03 无孔节点板位移e ±3.O4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离 S ±1.0 5搭接构件同心孔中心相对偏差kl.0 6 搭接间隙mb≤50 1.0b>50 2.0续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7 T接板倾斜距离ƒ有孔±2.0无孔±5.0 T接板位移S有孔±1.O无孔±5.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角尺检查。
3.9 焊接3.9.1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焊条、焊丝、焊剂在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3.9.2 焊工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3.9.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345或GB3323的规定。
检验方法:用超声波探伤或X射线探伤检查。
3.9.4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保持圆滑过渡。
3.9.5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与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3.9.6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按表3.9.6规定。
设计未注明的焊缝质量等级按三级焊缝质量检验。
表3.9.6 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焊缝质量分级一级二级内部缺陷超生波探伤评定等级ⅡⅢ检验等级B级B级探伤比例100% 20%内部缺陷射线探伤评定等级ⅡⅢ检验等级AB级AB级探伤比例100% 20%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 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