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的表述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式──行为目标的ABCD表述法

教学⽬标的表述⽅式──⾏为⽬标的ABCD表述法教学⽬标应规定学⽣在教学活动结束后能表现出什么样的学业⾏为,并限定学⽣学习过程中知识、技能的获得和情感态度发展的层次、范围、⽅式及变化效果的量度。
对每节课教学⽬标的准确表述,可以充分发挥教学⽬标在教学活动中的指向、评估和激励作⽤。
表述教学⽬标时⼀般要慎重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1.⾏为主体。
根据新课程的有关理念,在编写教学⽬标时,⽆论是⼀般的⾏为⽬标或是具体的⾏为⽬标,在描写时都应写成学⽣的学习⾏为⽽不是教师的教学⾏为,⼀般不⽤来描述教师的教学程序或活动的安排,如“使学⽣……”“让学⽣……”“提⾼学⽣……”及“培养学⽣……”等描述,⽽⽤“能认出……”“能解释……”“能设计……”“能写出……”“对……作出评价”或“根据……对……进⾏分析”等描述,要清楚地表明达成⽬标的⾏为主体是学⽣。
2.⾏为动词。
根据《⽣物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具体⽬标应采⽤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为动词来描述。
⽽传统应⽤的“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个笼统、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内部⼼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法检验。
⽽“认出”“说出”“描述”“解释”“说明”“分析”“评价”“模仿”“参与”“讨论”“交流”“认同”“拒绝”等词则是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的⾏为动词。
《⽣物课程标准》第44页在“学习⽬标的说明”中列出了⼀些常⽤的知识性⽬标动词、技能性⽬标动词及情感性⽬标动词,可作为⽣物教师备课时的参考。
3.⾏为条件。
有时需要表明学⽣在什么情况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所给的材料探究……”“通过合作学习⼩组的讨论,制定……”“通过⾃⾏设计⼩实验,体验……”等。
4.表现程度。
指学⽣对⽬标所达到的表现⽔准,⽤以测量学⽣学习的结果所达到的程度。
如“能准确⽆误地说出……”“详细地写出……”“客观正确地评价……”等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标⽔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
表述教学目标的四个要素

表述教学目标的四个要素
一、行为主体——学习者
教学目标的设计,其行为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
所以表述时应该表述为“学生要……”而不是“教师教会学生……”。
同时要注意,在表述过程中不能出现“使、让”类动词,比如:“让学生学会……”。
二、行为活动——具体行为
这种表述一定是具体可操作的,一般来说以动宾短语为主来进行表述。
如:“书写6个汉字的字形”、“能操作计算机”等。
三、表述条件——限制或范围
一般来说表述条件的限制和范围存在四种情况:一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手册与辅助手段,如“可不可以带字典”;二是提供信息与提示,如“在给定的段中,能够找出描写春天的句子”;三是时间的限制,如“在2分钟内……”;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课堂讨论时,能叙述……要点”。
四、表述标准——最低表现水平
标准的表述一般与“好到什么程度”、“精确度如何”、“完整性怎样”等问题有关。
如“至少写出三个事例”等。
行为目标有着它独特的优点,能够准确的给学生以明确的目标,让其产生具体的行为变化。
但是它也存在着不足,它只片面的强调了外在的行为变化,但是没有注意到学生内在的心理变化。
所以在进行教学目标制定时,应该考虑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
表述。
这样不仅能够关注外在行为变化,也能结合其内在的体验、感受,将行为结果与行为过程协调起来。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教学目标是指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制定的明确的、具体的、可衡量的目标。
它是教学设计的基础,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共同探讨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
一、知识维度在知识维度上,教学目标的表述应具体明确,体现学生所需学习的具体内容。
通常可以按照层次结构进行表述,从简单到复杂,从基础到拓展。
同时,教学目标的表述还应体现出知识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的知识积累和知识体系的建立。
二、能力维度在能力维度上,教学目标的表述应体现学生所需具备的能力和技能。
教学目标应明确能力的要求,如分析、解决问题、表达、合作等。
同时,还可以在教学目标中明确所需的具体技能和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情感维度在情感维度上,教学目标的表述应体现对学生情感态度的要求。
教学目标可以明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需具备的情感表达和情感体验能力,如培养学生的兴趣、积极参与、团队合作、自信等。
四、价值维度在价值维度上,教学目标的表述应体现学生价值观的培养。
教学目标可以明确所需树立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如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公正意识、社会责任感等。
五、可评价性教学目标的表述要具备可评价性,即能够明确目标的完成程度和评价标准。
教学目标应具体明确的表明教学过程的结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以便于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和反馈。
六、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教学目标的表述应包括可以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途径。
教师可以明确指导学生使用什么方法来达到目标,如阅读、实践、实验、讨论等。
这样有助于学生明确学习的方向和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七、与学生现实生活和社会需求的联系教学目标的表述应与学生现实生活和社会需求相联系。
教学目标要能够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能力、技能运用到实际生活和社会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总之,教学目标的表述应具体明确、全面细致、可衡量,并与学生的认知发展、能力培养和情感态度有机结合。
合理的教学目标不仅有助于学生的学习提高,也为教师的教学设计和评估提供了重要参考。
教学目标表述的四要素

教学目标表述的四要素
1. 目标的描述:明确表述学生需要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这些目标应该清晰、具体、可衡量,并与课程内容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相一致。
例如,学生能够掌握某个技能、理解某个概念或应用某种方法。
2. 目标的层次:将目标按照难易程度划分为不同层次,从初级到高级或从简单到复杂,以便逐步引导学生学习和提高。
3. 目标的条件:描述学生达到目标所需要具备的先决条件,包括对背景知识的了解、已掌握的技能、相关的学习经验等。
这些条件可以帮助教师确定学生可能面临的困难,从而制定相应的教学策略。
4. 目标的标准:明确学生达到目标的标准或要求。
这些标准应该具体、可衡量,并能被学生和教师所理解和接受。
例如,学生能够在某次测试中达到一定分数,或者能够在实际应用中成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要达到的教学效果和学生所要学习的内容。
教学目标的明确和清晰是教学工作的基础,也是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
下面我们来分别探讨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
一、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1.客观、明确教学目标的表述应该尽量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词语,要客观明确。
目标要具体,不能笼统。
目标的表述要让学生知道他们学了什么,学会了什么,能做什么。
只有这样,学生才会有学习的方向和目标,才能有所期待和努力。
2.可操作性、可达成性教学目标的表述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达成性。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年龄、智力水平、兴趣特点和学习能力等,制定相应的教学目标,并且使目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达成性。
目标的表述应该具体到学生能够明确地感受到自己做了什么,学习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成绩。
3.结果导向教学目标的表述应该是结果导向的。
学生在学习中应该明确自己的目标,然后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而不是为了学习而学习。
结果导向的目标表述可以让学生清楚自己在学习中的方向和目的,带给学生学习的动力和信心。
4.分层次、递进性教学目标的表述应该是分层次、递进的。
学生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教学目标的表述也应该是按照学生的学习过程来分层次、递进地表述。
学生可以根据目标的不同层次,来逐步改善自己的学习水平。
5.与学生现实需求联系教学目标的表述应该是与学生现实需求联系的。
教学目标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实际需求,要让学生能够明白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更好地学习和取得学习成果。
6.可量化、可检验教学目标的表述应当是可量化、可检验的。
教师应该将目标分解为若干要求、可以实现的小目标,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是否达到了这些小目标,然后才能确定自己是否达到了整体目标。
7.具体、直观教学目标的表述要具体、直观。
目标的表述要能够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行为和表现来实现。
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语文核心素养教学目标表述(最新完整版)

语文核心素养教学目标表述(最新完整版)语文核心素养教学目标表述语文核心素养教学目标是指通过语文教学活动,学生应该具备的语言运用、思维发展、审美创造、文化自信等四个方面的核心素养。
以下是具体的表述:1.语言运用:学生能够正确、熟练、有效地运用语言文字,包括听说读写、语言交际、语言思维等方面。
2.思维发展:学生能够运用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创新思维等多种思维方式,进行问题分析、思考和解决。
3.审美创造:学生能够在文学、艺术、音乐等领域中获得美的体验,形成独特的审美观念,并能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审美体验。
4.文化自信:学生能够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了解和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以上是语文核心素养教学目标的表述,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要求,合理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策略,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语文教学目标应该如何设定语文教学目标设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整体性原则:语文课程目标是一个整体,各个层次的目标之间相互联系,共同促进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
在设定教学目标时,应注意各个层次目标之间的联系,注重语文课程整体目标。
2.科学性原则:语文教学目标的设定应该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教师应该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的教学目标。
3.全面性原则:语文教学目标的设定应该全面、完整,涵盖语文素养的各个方面。
教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
4.层次性原则: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时,应该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制定出符合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
5.突出重点原则:每篇课文、每节课都有不同的教学重点,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时,应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注重教学效果的提高。
6.可行性原则: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时,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教学目标。
新课标教学目标四个维度怎么写的

新课标教学目标四个维度怎么写的
新课标教学目标的四个维度分别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
度与价值观、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在撰写教学目标时,可以按照以
下方式来表述:
1. 知识与技能:这部分目标强调学生通过学习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
本技能。
例如,学生能够理解并记忆某个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和主
要人物,或者能够正确使用某个数学公式解决实际问题。
2. 过程与方法:这部分目标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和策略,以及他们如何通过这些过程来构建知识。
例如,学生能够通过实
验探究物理现象,或者通过小组讨论来分析文学作品的主题。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部分目标涉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情感
态度和价值观,包括对学科的兴趣、对学习的态度以及对社会和文化
的理解。
例如,学生能够对环境保护产生积极的情感,或者能够尊重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
4.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这部分目标强调学生在学习中展现的创新思
维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例如,
学生能够设计一个创新的科学实验,或者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社区
的实际问题。
在撰写教学目标时,应该确保每个维度的目标都是具体、可测量的,
并且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
这样可以帮助教师更有效地规划教学活动,同时也便于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
教学目标的语言表述

教学目标的语言表述《标准》指出:"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三个维度设计。
三个方面互相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每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知识和能力"属教学目标的基本层面,是语文学习的基础,是考量教学效果的主要显性因素;"过程和方法"首次列入课程目标,是语文学习的重点,它是隐性的,但其作用极为重要。
"知识和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两个维度是要靠"过程和方法"来实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语文课程标准》突出强调的目标,内容是隐性的,而其形式是外显的,它是语文学习的动力,也是人的发展所必须的。
教学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内容与目标一一对应,将"三个维度"割裂开来,而是要在钻研文本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落实"三个维度"的目标。
在课程改革实验中,教师们倾心于课程理念的实践,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但比较忽视教学目标的研究和探讨。
在教学实践中,重教法而轻目标的现象屡有发生:(1)目标定位过高,或有所偏差,或不尽合理;(2)目标表述笼统,不明确,不具体;(3)强调德育目标而忽视情感目标的设定;(4)错将教学内容当作教学目标;(5)没有将学生作为表述目标的主体,没有将预期的教学结果作为表述的内容;(6)目标的设定随意性太大,有的教师甚至习惯了照抄教学参考资料上的教学要求,等等。
对教学目标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是导致教学效果不佳以及一些公开课"失败"的主要因素。
如何制订语文教学目标?这里提四条原则:第一,要全面。
制定教学目标的时候,应充分挖掘教材的各种因素,体现三个维度的要求。
既根据具体的学习内容,制定明确的语文知识、能力目标,又要有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目标,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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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的表述,一般包括以下四个要素:一、行为主体:是指学习者,是学生不是教师。
若写成“教给学生…”或“培养学生…”都是不妥的,这样,行为的主体就变成了教师,而教师的行为不是教学目标加以描述的对象。
教师的行为应放在具体的教学流程中。
二、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
用以表述“知道”这一目标的行为动词有:“说出、填出、指出、写出”等。
例如,讲述《中法战争》一节,如果把目标表述为“使学生清楚中法战争的过程”,就显得比较模糊,教师无法知道学生是否清楚。
如果改为“学生能在《中法战争形势示意图》上指出战争开始、结束的地点,并能标明时间;能指出四场重要战役的地点(马尾、淡水、镇海、镇南关、临洮中的四个)”,就比较容易确认学生是否掌握。
用以表述“理解”这一目标的行为动词有:“解释、说明、分类、归纳、举例”等。
例如,在讲授《鸦片战争的影响》一节时,如果把目标表述为“使学生理解南京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危害”的话,那么教学活动结束时,学生对《南京条约》的危害到底是理解了还是没理解,教师往往当堂难以明确验证。
但如果把目标具体化为“学生能举例说明《南京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就比较容易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目标。
再如,理解“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
“A、用自己的话说出战争爆发的一般原因及侵略战争爆发的一般原因;B、在课本上找到有关战争原因的内容;C、用自己的语言解释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
用以表述“应用”这一目标的行为动词有:“示范、评价、修改”等。
例如,《鸦片战争》一节,如果把目标表述为“教会学生分析战争性质”,就有问题。
若改成“学生从不同角度比较两次鸦片战争,分析两次战争的关系,归纳出鸦片战争的侵略本质”,就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
三、条件或情境: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主要说明学生在何种情境下完成指定的操作。
如“借助工具书”、“无需参考资料的帮助”、“根据地图”等。
对条件的表述有三种类型:(1)使用辅助手段或不使用。
如:不用计算器来计算…;(2)提供信息或不提供;(3)完成行为的情境。
如:“在课堂讨论时,叙述…要点”等。
四、表现水平或标准: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
如:“二十题中至少答对十五题”、“达到99%的正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