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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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国、日本、欧盟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禽类产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对比

中国与美国、日本、欧盟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禽类产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对比

中国与美国、日本、欧盟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禽类产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对比作者:陈晋元贺兆源卢阳谢恺舟张跟喜张涛戴国俊来源:《江苏农业学报》2021年第03期摘要:旨在對中国关于禽类产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新旧标准进行对比并将新标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关于禽类产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对比。

结果表明,中国禽类产品中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内容上已经更为完善,与国外的差距逐渐缩小。

通过对比研究发现了中国标准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禽类产品中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供参考。

关键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禽类产品中图分类号: S85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4440(2021)03-0754-09Comparison of the standards about the maximum residue limit of veterinary drugs in poultry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USA, Japan, European Union and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HEN Jin-yuan1,2, HE Zhao-yuan1,2, LU Yang1,2, XIE Kai-zhou1,2, ZHANG Gen-xi1,2, ZHANG Tao1,2,DAI Guo-jun1,2(1.College of Anim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225009,China;2.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e & Agri-Product Safe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Yangzhou 225009, China)Abstract: The aim of this study is to compare the old and new domestic standards about the maximum residue limit of veterinary drugs in poultry products, and to compare the maximum veterinary drug residue limit in poultry products between the new standard and the standards of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ntent of the Chinese new standard about the maximum residue limit of veterinary drugs in poultry products was improved compared with the old standard, and the gap between Chinese new standard and foreign standards gradually narrowed. Deficiencies of the domestic standard were found through comparative study, and relevant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to providereference for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domestic standard about the maximum residue limit of veterinary drugs in poultry products.Key words: veterinary drug;maximum residue limits (MRLs) standard;poultry products兽药的使用会使畜禽产品中存在兽药原形及其代谢产物的残留,而食用含有残留兽药的畜禽产品会产生许多不良影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1-4],如引起体内菌群失调、胃肠道感染[5]、过敏反应和变态反应等[6-8],并能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作用[9-14]。

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现状

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现状

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现状孙红梅;刘凤松【摘要】The paper studied and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food safety regulation and standard system in different countries,such as European Union,United States,Japan and China,put forward some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for food safety regulation and standard system in China to provide useful experience for building China food safety regulation and standard system.%研究了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现状,对比分析了中国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中国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经验.【期刊名称】《中国食物与营养》【年(卷),期】2018(024)004【总页数】3页(P23-25)【关键词】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现状【作者】孙红梅;刘凤松【作者单位】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529100;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529100【正文语种】中文目前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也成为国家食品安全法制体系中的重点部分[1-2]。

欧盟、美国和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制定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3-4]。

笔者通过对欧盟、美国和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现状进行研究,提出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旨在为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1 国外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现状1.1 欧盟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是建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强调对食品安全的控制是从源头开始,强调以预防为主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大米、小米、大黄米国内外法规标准中安全指标比对分析

大米、小米、大黄米国内外法规标准中安全指标比对分析

摘 要:农产品的安全是人类健康的保证,农产品在出口时都面临着严格的标准和法规要求。

本文针对大米、小米、大黄米开展了国内外法规/标准安全指标比对分析,得出了我国与CAC、欧盟、日本、韩国、美国、俄罗斯等主要贸易区域或国家间大米、小米、大黄米相关法规/标准安全指标的差异,为大米、小米、大黄米等农产品开展国际贸易提供技术支撑。

关键词:大米,小米,大黄米,安全指标,标准比对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21.01.001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afety Indexes in Domestic and Foreign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f Rice, Millet and Rhubarb RiceZHANG Ming 1 WANG Bin 1 QIU Qing-feng 2 ZHANG Li-zhen 1 LI Jing 1(1.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2.Inner Mongolia Grain and Oil Quality Testing Center )Abstract: The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the guarantee of human health,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 are faced with strict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when they are exported. The safety indexes in domestic and foreign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f rice, millet and rhubarb rice are comparatively analyzed. The difference of safety index in relativ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f rice, millet and rhubarb rice among the major trading region or countries of CAC, EU, Japan, South Korea, the United States,大米、小米、大黄米国内外法规/标准中安全指标比对分析张 明1 汪 滨1 邱庆丰2 张利真1 李 景1(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内蒙古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基金项目: 本文系标准创新管理专项“中非纺织、建筑等主要贸易领域标准比对分析”(项目编号:252019C-7273)的研究成果。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食品卫生检验管理规范
Regulations on laboratory and testing

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管理办法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工作制度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规范
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83年7月1日起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CFHL):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以第五十九号主席 令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规章
Regulations on inspec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panalties

பைடு நூலகம்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食品卫生监督员守则 卫生监督统计管理办法 食品广告管理办法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The Chinese food hygien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in contrast to international relevant codes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一、中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简介 二、中国食品卫生法与国际有关法律比较 三、中国食品卫生标准概况 四、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
Food hygiene regulation system in China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比较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比较

xx中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比较姓名黄昭宇学号************专业法学摘要:《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 月1 日施行。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完善, 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困难, 也使得食品安全存在较多隐患。

本文对中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进行初步地比较, 以增进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了解。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法律是整个食品安全体系的基石,健全的法律体系将决定食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作。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由于尚存系统性和协调性缺乏的弊病,难以应对现实生活中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凸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国外,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美国是世界公认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在建国之初就开始了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

目前,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联邦肉类检验法令(FMAI),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令(FDFCA), 禽类产品检验法令(PPIA), 食品量保障法令和公共健康事务法令等。

此外, 由众议院制定的美国联邦法典(CFR)是联邦政府发布的综合的永久性法规, 共分50 卷, 与食品有关的主要是第7 卷(农业)、第9 卷(动物与动物产品)和第21 卷(食品与药品)。

“9·11”事件后, 美国又相继制定了《动物健康保护法》、《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应对法》, 在法律中规定了一系列食品反恐的措施, 如建立国内外食品厂商登记制度等。

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 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对进口食品的认证、包装、标识及检测、检验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 构成了一张非常严密的食品安全保护法规网。

1980 年欧盟颁布实施了《欧盟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2000 年欧盟又发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 将现行各类法规、法律和标准加以体系化, 后又提出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理论, 即把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原则纳入卫生政策, 使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包括农业生产和工业加工的各个环节), 强调食品生产者对食品安全所负的职责, 并引进HACCP 体系, 要求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成分具有可追溯性。

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及国际食品法典.docx

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及国际食品法典.docx

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及国际食品法典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 o d e x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是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政府间组织,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致力于全球食品安全与标准的协调。

自1961年开始制定国际食品法典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已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食品贸易仲裁标准成功转变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以及国际食品贸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原则有300余部,该法典的制定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得到了各个国家的广泛支持,该法典增强了各个国家对食品安全和标准的意识,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国际食品法典》的运作据纽迪希亚生命早期营养品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规事务总监赵学军博士介绍,由于科研的进步和创新产品的不断问世,《国际食品法典》的制定显然已成为一项越来越艰巨的任务。

食品法典委员会在法典的制定和运作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委员会制作了规范的科学范文,并多次召集专家委员及在食品和相关领域中优秀的个人和组织出席此类国际会议,食品标准在经过专家的协商同意后才会确定并编入法典。

在法典的制定过程中,专家的选用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专家须具有较高的素质。

标准只有在所有国家都一致时,才能达到保护消费者和方便贸易的目的,这是食品法典最根本的目标。

《国际食品法典》一般准则指明成员国应“接受”的法典标准,但接受程度可略有不同,这取决于该标准是商品标准、一般标准还是关于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的标准。

然而,准则一般提倡成员国最大限度地接受法典标准;同时,在一般准则中对接受的方法也有明确规定,不同成员国的接受方法也由法典委员会按一般准则据具体情况而定。

该法典在运作过程中,其委员会与很多成员国结成了良好的伙伴关系,可进行信息共享,还可向成员国提供先进的解决方案。

我国的GMP与国际上GMP的比较

我国的GMP与国际上GMP的比较

我国的GMP与国际上GMP的比较一、GMP要求我国目前执行的GMP规范是由WHO制定的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GMP规范,偏重对生产硬件比如生产设备的要求,标准比较低,而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执行的国际GMP(即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简称CGMP)。

也叫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它的重心在生产软件方面,比如操作人员的动作和如何处理生产流程中的突发事件。

以美国现行的GMP认证规范与我国的GMP认证规范的目录比较,就能看出两者的区别和要求侧重点不同:美国GMP的目录:A.总则B. 组织与人员C. 厂房和设施D. 设备E.成分、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控制F.生产和加工控制G.包装和标签控制H.贮存和销售I.实验室控制J.记录和报告K.退回的药品和回收处理中国GMP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四章设备第五章物料第六章卫生第七章验证第八章文件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第十二章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则从目录上可以看出,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三要素——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和人员,美国CG MP要比中国GMP简单,章节少。

而对这三个要素的内在要求上差别就大了,我国GMP 对硬件要求多,美国CGMP对软件和人员的要求多。

这是因为,药品的生产质量根本上来说取决于操作者的操作,因此人员在CGMP管理中的角色比厂房设备更为重要。

在国际上,GMP已成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制度。

实施GMP,不仅仅通过最终产品的检验来证明达到质量要求,而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施科学的全面管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

实施GMP可以防止生产过程中药品的污染、混药和错药。

GMP是药品生产的一种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当今时代,竞争愈来愈激烈,产品质量是各个制药企业恪守的、苦心经营的竞争法宝。

而GMP提供了保证药品质量的制药企业的基本制度.二、GMP历史GMP是英文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for Drugs或者Good Practice in the Manufacturing and Quality Control of Drugs的缩写。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四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四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美国研制HDTV(高清晰电视)技术时,一开始便充分应用数字 压缩技术,较好地解决了利用现有的TV设施传送和播送问题。 为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ECC)规定:①美国的HDTV应当既 能用卫星,又能利用现有的地方广播电视设施播送;②美国的 HDTV必须与现有的普通电视机和电视节目兼容。这两条“合理 ”的规定,一举把日本和欧盟的HDTV技术排斥出美国市场。
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6 一节 国际组织食品法规与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
(四)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体系的组成 食品法典包括:标准和残留限量、法典和指南两部分 包含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 原料的标准。 有关食品卫生和技术规范、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评估 及其残留限量制定和污染物指南在内的广泛内容。 食 品 法 典 体 系 中 的 标 准 可 分 为 : 通 用 标 准 、 专 用 标 准 。
质量、技术协调一致和贸易便利化。
质量法规,例如:要求蔬菜和水果达到规定尺寸方可进入 市场。
食品标准与法规
1第6 一节 国际组织食品法规与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各成员在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的门槛, 具有二重性。合理的措施对贸易有积极作用,如保证了合 格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了不同国家合格产品之间的 公平竞争;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对合理的要设法跨 越。
(2)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与SPS协议的出发点不同,各国出台相应的法规为使处于水、 大气和土壤污染中的动植物免受濒于灭绝的危险。
食品标准与法规
1第5 一节 国际组织食品法规与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
(3)保护环境 (4)防止欺诈行为:主要是通过标签(分等、包装要求和 尺寸规格、质量等)规定的信息来保护消费者。 (5)其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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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inspec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panalties
✓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 食品卫生监督员守则 ✓ 卫生监督统计管理办法 ✓ 食品广告管理办法
中国卫生部
Ministry of Health, China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一、中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简介 二、中国食品卫生法与国际有关法律比较 三、中国食品卫生标准概况 四、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
一、中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简介
食品立法主要模式 Main Models of Food Law
设备的卫生 ➢ 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 ➢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 第七章 食品卫生监督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CFHL的主要法律规定(1)
Main legal prescriptions (1)
➢ 立法目的:防止食品污染,保障身体健康 ➢ 明确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中央和地方
➢ 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过程,场所 和人员
➢ 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 ➢ 食品有关的卫生评价及安全性评价制度 ➢ 确定上市前需审批的产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
品、添加剂新品种、利用新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 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新品种 ➢ 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关卫生标准、管 理办法和检验规程
CFHL的主要法律规定(3)
Main legal prescriptions (3)
➢ 对产品包装和说明书提出基本要求 ➢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制度以及检验和索
证制度 ➢ 进出口的监督检验制度和要求 ➢ 建立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监测制度 ➢ 中毒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 法律责任及其它
中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规章
Regulations on food processing and handling
✓ 消毒管理办法 ✓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办法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与设备管理规章
✓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 禁止食品加药管理办法 ✓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乳与乳制品管理办法 ✓ 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 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 ✓ 食糖卫生管理办法 ✓ 酒类卫生管理办法 ✓ 粮食卫生管理办法 ✓ 食用植物油卫生管理办法 ✓ 茶叶卫生管理办法 ✓ 食用菌卫生管理办法 ✓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 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食品法 Food Law:如欧洲某些国家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 Food,Drug and Cosmetic Act:如美国
食品卫生法 Food Hygiene (Sanitary) Law:如日本,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83年7月1日起 实施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与国际有关法典标准对比
The Chinese food hygien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in contrast to international relevant codes
阚学贵 Dr. Kan Xuegui 张志强 Dr. Zhang Zhiqiang
Regulations on containers,etc.
✓ 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 ✓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 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 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Food hygiene regulation system in China
食品及食品原料
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 规章
食品卫生 标准规范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 具与设备
食品卫生监督与行政 处罚 食品卫生检验
强制性
推荐性
食品及食品原料管理规章(举例)
Examples of regulations for foods and raw materials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CFHL):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以第五十九号主席 令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食品卫生法》(CFHL)框架 共9章57条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 ➢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 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
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职责 ➢ 适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
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提出基本 卫生要求
CFHL的主要法律规定(2)
Main legal prescriptions (2)
食品卫生检验管理规范
Regulations on laboratory and testing
✓ 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管理办法 ✓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 ✓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工作制度 ✓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规范 ✓ 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二、CFHL与国际有关法律比较
Comparison of CFHL with relevant foreign laws
国际上对改进食品安全立法的看法 FAO/WHO模式食品法 Model Food Law 其它国家食品立法
国际上对改进食品安全立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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