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
学校规章制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治理方法
为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治理,推进校本研修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标准化轨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治理方法。
(一)认定时间:次年年初认定上一年学时。
(二)认定部门: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李斌。
副组长:刘林,蒲笑宝。
组员:刘富文、王大鹏、黄海宏、罗丽芬、郑稳红。
本方法自2012年2月开场实行。
(三)学时认定标准:每学年度不少于40学时。
(四)学时认定操作规程
备课上课:公开课教学设计每个1学时
公开课说课稿每篇1学时
听课评课: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每节课1学时
命好题: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1学时
写一份有水平的试卷分析1学时
育好人:做一个学生的个案研究1学时
举行一次学生心理辅导1学时
研训记录: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每个专题1学时
业务学习笔记每500字1学时
教学反思每篇1学时
教研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每次分别折10、7、5、3、1学时
论文获奖:校一二三等奖折3、2、1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以此类推。
论文发表:国家、省、市、区、校级发表分别折10、7、5、3、1学时
课题研究:省市区校级立项分别折5、4、3、2学时,结题分别折10、7、5、3学时。
教学竞赛:校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时,以此类推。
学历培训:每通过一门学科计10学时
其它专题培训:据文件定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为了使校本研修真正成为一项教育内涵发展的基本战略,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抓手,成为教师团队文化建设的载体,破解教师全员成长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府教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特安排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组长:郭兴林姬成荣副组长:刘万兵胡桂林郝永兴苗占清周宏魁王勇成员:张柏树刘永林杨胜利白耀文杨海龙王旭东王占国贾荟华杨惠边飞林杨艳林张秀梅石锐杰张春苗谭瑞王巧霞杨彩霞郝夜芝郝勇高赟二、组划安排第一组:刘万兵王占国刘永林谭瑞石锐杰认定单位:府中三中职教中心二中古城麻镇麻中第二组:郝永兴张春苗杨胜利张秀梅高赟认定单位:二小四小同心路孤山新民王家墩武家庄碛塄特校第三组:胡桂林张柏树白耀文郝永郝夜芝认定单位:一小三小三道沟大昌汗老高川清水海则庙黄甫墙头第四组:周宏魁杨惠王旭东杨彩霞边飞林认定单位:高石崖华阳前石畔木瓜庙沟门哈一哈二赵五湾第五组:苗占清王勇贾荟华杨海龙杨艳林王巧霞认定单位:县幼儿园二幼四幼五幼府一府二田家寨石马川各民办园各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二人为副组长。
三、认定时间2012年12月5日—13日。
(如有变动,另行安排)四、认定办法和注意事项1、依据府教发【2012】14号文件两个附表,对照“评价”和“研修记录”的基本内容进行认定。
2、参与学时认定范围为校(园)全员,包括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各组按校(园)提供的校本研修原始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个人认定、学校认定、原始材料三合一,真正体现校本研修的真实性、公正性。
3、学校(园)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需认定原始过程性资料,整个单位将不予认定,造成后果由学校负责,第一责任人校长及所在单位不得评优树模、晋职晋级。
4、认定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认定,坚决杜绝循私舞弊。
5、每所学校学时认定结束后,填好两种表册的评审结论,组长签名,对评审认定结果负总责,对研修学时不合格者,签发限期补修通知书。
汉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细则(附件1)

教育科研成果
(1)论文或报告:教师独立完成的论文或报告。内容充实,符合实际。在校镇级(中心校以上)获奖的每篇计1学时,区级以上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3、2、1学时。省级、市级分别按4、3学时计。核心期刊发表的计6学时。同篇论文只计最高等次。以论文和获奖证书为准。
(2)课题研究:课题必须是国省市区四级批准的立项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与参与者按2:1计学时。参与者标准为国家级12学时,省级10学时,市级8学时,区级6学时,校级小课题3学时。每人每年只计一个课题,以最高级别为准。
(3)教学案例:教师独立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教学反思。字数1000字以上,计1学时。
(4)教学课例:教师经过“一课二上”的主题研修后撰写的课例。内容包括:一次执教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后设计,二次实施过程、二次教学实施的反思、困惑和感受等。计2.5学时。以提供完整的过程性资料为准。
(2)公开课:承担公开课者,每次按0.75学时计。承担省、市、区级公开课者,分别计4学时、3学时、2学时。以提供的公开课时间、教学设计及课后反思为准。和参与者按4:1计学时。以集体备课活动记录和集体备课教学设计为准。
4学时/学年
联片教研活动
策划组织者,计0.75学时,参与者按每4小时计0.75分。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为准。承担片区公开课或经验交流的,计1学时。以提供的一节完整的公开课活动安排、教学设计、研讨、反思等为准。
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指导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学时认定标准及办法
最高
限制
校本培训活动
本校或片区培训
按培训时长,每半天或4小时计0.75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以学校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主讲人、组织者和培训时长为准,主讲人提供讲稿,参培者交学习笔记或心得。
汉滨区紫荆镇沙坝九年制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

4
课时导学案每5课计1学时、案例分析、教育叙事、叙事每篇、教育随笔0.75学时
课题研究:按省、市、区每项主持人分别计6、5、4学时,参与者减半计
文本资料
过程、成果资料
4
文本成果类:包括论文评选省、市、区、校级分别计5、4、3、2学时,同一成果以最高级别计学时,不累计
证书、成果
4
学校自主特色
文本资料
2
听评课:全年听评课满30节计6学时、参加教研活动每次计0.25学时
听课、活动记录
10
研修计划、总结:有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和总结计1学时
文本资料
1
基本功考核:教师基本功考核达标计1学时,达优秀计2学时
考核成绩
2
学习读书笔记:包括政治学习,每2000字计1学时
笔记
4
联片、学科培训:主持主讲每次计2学时,参与者次计0.5学时
文本材料
2
拓展部分(最高限制25学时)
班务计划总结计2学时,学生心理辅导每4次计1学时(全年不超过2学时)
文本材料、记录
6
集体备课:每半天计0.75学时,同课异构、一课两上每次1学时
记录、教学设计
4
团队活动、安全教育、每4次计1学时,校园文化建设视效果计1-3学时
记录、效果证明
2
师徒结对:结对有制度,有活动,师每年计3学时,徒计2学时,教学沙龙:每半天或四小时计0.75学时
记录、学习记录
4
公开课:有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的教师承担的各级公开课,分别按照每个教学单元(半天或4课时)分别按省、市、区、校12、9、6、2学时。一般教师分别计4、3、2、1学时
公开课记录、教学设计
4
单元或专题教材、教学分析每篇1学时(字数不少于600字)、课时教材、教学分析每篇0.25学时(字数不少于300字)
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定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的认定实施细则。
该细则将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提供明确的学时认定标准,以促进教育改革的有效实施。
2. 学时认定原则2.1 学时认定应基于教育改革研修内容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2.2 学时认定应与研修任务的难度、深度和广度相匹配。
2.3 学时认定应考虑实际操作和实践的时间要求。
3. 学时计算标准3.1 教育改革研修的学时计算以小时为单位。
3.2 学时计算应包括研修的理论研究、实践操作和讨论交流时间。
3.3 研修任务的难度和重要性较高的部分,可以设置相应的加倍系数。
4. 学时认定程序4.1 研修组织机构应提供研修任务的详细说明和学时认定标准。
4.2 参加研修的教职工应按照研修组织机构的要求完成研修任务。
4.3 研修任务完成后,研修组织机构应对参与教职工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4.4 根据评估结果,研修组织机构应进行学时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参与教职工。
5. 学时认定记录与管理5.1 研修组织机构应建立学时认定的记录与管理系统。
5.2 参与教职工的学时认定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保存。
5.3 学时认定结果应作为参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6. 监督与评估6.1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研修组织机构的学时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研修组织机构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学时认定工作的相关报告。
7. 实施时间7.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 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合理时间内将本实施细则下发给相关研修组织机构。
以上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
该细则将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提供明确的学时认定标准,以推动教育改革的顺利实施。
校本研修教师手册1(完整资料)

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手册( 年度)任教学校教师姓名安康市汉滨区教学研究室制(摘自陕西省教育厅文件)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校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以校为本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
一、校本研修的基本方式1.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教;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2.基于专引领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点评;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3.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4.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5.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6.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群交流等。
二、校本研修的主要内容校本研修的内容,应当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目标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构建、合理设计。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2.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3..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风、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规划与方案等。
4.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

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管理,促进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安教发〔2017〕180号)和《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的意见》(汉教体发[2017]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对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对象为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等机构教师。
二、认定机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在区教体局领导下,由所在中心校(学校)核查,区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审验。
三、认定内容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以校为本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实际,我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内容1由基本部分、拓展部分和学校自主特色三个部分内容组成。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基本部分内容。
基本部分内容为每位教师根据本职工作都能达到的校本研修的基本要求。
校本研修基本部分学时全年上限为25学时。
1.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类研修。
学校校本研修规划方案、学校办学思想、教风学风建设、备课检查、听课、教学反思等,全年上限9学时;2.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
听评课、教材与教学分析、公开课等,全年上限8学时;3.基于专业发展类研修。
个人研修计划、基本功考核、学习笔记、读书笔记等,全年上限5学时;4.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
联片研修、学科培训等,全年上限3学时。
(二)校本研修拓展部分内容。
学校规章制度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校本研修是不断深化课程改革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渠道。
为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规范管理,提高校本研修的效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研修学时根据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要求,每位教师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校本研修。
二、研修内容及学时换算1、校本学习。
教师每学年业务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计5个学时。
2、校外学习研修。
学校派出参加上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报告会、研讨会、听课学习等业务活动等,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6学时。
3、校内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
每次均计1学时。
4、教师听课。
每学年不得少于30节,每节课计0.5学时。
5、承担公开课。
校级、县级及以上,一次分别计4学时、6学时。
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
6、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随笔、教学反思文章,内容新颖性、典型、能就事论理,计3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7、教学设计。
教师依要求上交独立完成的一课时教学设计计3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不含公开课设计)8、论文、报告。
教师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在县级以上获等次奖,登记题目、类型、获奖等次,分别按省及以上、市、县计4、3、2学时,省级以上或市级发表分别计16、6学时。
县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报告,获县、市、省及以上等次奖的,课题主要参与者(至多4人),分别计6、8、10学时。
同篇只计一次最高等次,每学年认定1篇。
三、学时登记校本研修学时登记以校为单位,每学年(7月)登记一次,登记单位建立专项档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表及汇总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等)。
四、学时认定程序为教师个人申请(填写认定表)、学校审核、县教研室认定、县进校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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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促进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安教发〔xx〕180号)和《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 ___》(汉教体发[xx]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对象为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等机构教师。
二、认定机构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在区教体局领导下,由所在中心校(学校)核查,区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审验。
三、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以校为本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实际,我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内容
1
由基本部分、拓展部分和学校自主特色三个部分内容组成。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基本部分内容。
基本部分内容为每位教师根据本职工作都能达到的校本研修的基本要求。
校本研修基本部分学时全年上限为25学时。
1.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类研修。
学校校本研修规划方案、学校办学思想、教风学风建设、备课检查、听课、教学反思等,全年上限9学时;
2.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
听评课、教材与教学分析、公开课等,全年上限8学时;
3.基于专业发展类研修。
个人研修计划、基本功、学习笔记、读书笔记等,全年上限5学时;
4.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
联片研修、学科等,全年上限3学时。
(二)校本研修拓展部分内容。
拓展部分内容指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和学校条件,超出基本部分的校本研修内容。
拓展部分学时全年上限25学时。
1.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课堂教学类研修。
学校办学思想、班务管理、学生心理辅导、团队活动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同课异构、一课两上、案例分析等,全年上限6学时;
2.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
集体备课、导学案、师徒结对、教学沙龙等,全年上限6学时;
3.基于专业发展类研修。
教育叙事、教学论文、小课题研究、规
2
划课题研究等,全年上限6学时;
4.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
大学区研修、教学论坛、对口支援等,全年上限2学时;
5.研修成果。
区以上评选或发表的文本类成果、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以及自制教具类成果等,全年上限5学时。
(三)学校自主特色工作。
各学校围绕课堂教学改革,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重点所确定的校本研修内容,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等。
全年上限10学时,以学校制定的校本研修工作计划和学时认定标准细则为准。
(四)鼓励具有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骨干教师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并按承担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课程(包括教学观摩课)主讲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分别按照每个教学单元(半天或4课时)12学时、9学时、6学时、2学时登记学时。
(五)校本研修学时要求。
校本研修按单元计学时,每个研修单元(半天或4小时)计0.75学时。
每位教师每年须修满30学时,其中必修学时不得少于15学时,每5年一个培训周期内,校本研修须修满150学时。
年度间学时互不冲抵,实际超出部分不可冲抵集中
培训和远程培训学时。
必修学时可冲抵选修学时,选修学时不能冲抵必修学时。
四、认定程序
(一)教师申请。
教师依据学校及个人年度研修计划提供相应资料如实申报并填写《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申
请表》一式四份(教师个人、学校、中心校各留一份,上报区教研室一份)(见附件1);教师申请要在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学校组织初审。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对教师校本研修情况进行初审,在教师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学校初审要在每年12月15前完成。
(三)中心校审查。
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教师校本研修情况和学校初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本镇全体教师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汇总,以镇办为单位填写《安康市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区教研室(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中心校审查要在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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