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在现代的金融体系中,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信用卡的便利性使得人们可以轻松地消费,不必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支票。
然而,随着信用卡客户数量的不断增加,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因此,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变得越来越重要。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分类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主要可以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四类。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客户无力或不愿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的潜在损失。
具体来说,客户可能无法按时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利息和费用,同时还可能逾期缴纳支付最低还款额或其他应付款项。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银行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估系统,对客户的信用记录、收入、借贷历史和信用评级等因素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客户的信用风险水平和最大透支额度。
同时,银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地控制透支额度,以避免损失超出预期。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的市场变化或不良的市场运作而导致的银行业务损失。
在信用卡业务中,市场风险可能来自于外汇汇率波动、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变化,这将直接影响到银行的业务利润。
银行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同时,银行需要保持高度敏感性,注意市场动态的变化,以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系统、流程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业务损失。
在信用卡业务中,操作风险可能来自于拒付、欺诈、电脑故障或人为疏忽等各种意外事件。
这些操作风险不仅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经营业绩,还可能影响到客户的信用记录和信任感。
为了降低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熟悉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以避免操作失误和疏忽。
四、合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银行业务损失和声誉风险。
在信用卡业务中,合规风险主要表现为反洗钱、银行保密、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一直是金融机构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种信用卡问题频频暴露,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金融市场稳定,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办法。
一、信用卡产品设计与审批管理1.1 产品设计•各商业银行设计信用卡产品时应合理设置信用额度、费率和积分奖励等,确保产品透明、合规。
•不得违规挂钩其他金融产品或服务,不得变相提高客户负担。
1.2 审批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信用卡审批程序,确保客户资信状况真实可靠。
•不得出于不当竞争目的,放宽审批标准,或者盲目扩大信用卡发卡规模。
二、风险管理2.1 风险评估与控制•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信用卡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
•若要合理制定应对措施,积极防范和控制信用卡逾期、恶意刷卡等风险行为。
2.2 不当营销管理•商业银行不得采用误导性宣传推销手段,不得将不良资产转嫁给客户。
•严禁发售过度借款产品,不得变相引导客户透支信用额度。
三、信息披露与服务质量3.1 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加强信用卡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客户知情权。
•信息披露内容应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关键信息或虚假宣传。
3.2 服务质量•商业银行应提供优质的信用卡服务,确保客户权益。
•客户投诉应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客户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
四、监督管理机制4.1 监督部门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信用卡市场调查和监测,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4.2 行业协会监督•信用卡行业协会应积极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化,加强行业自律监督。
•协助监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内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督管理。
结语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作为重要的金融工具,对于消费者和金融市场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至关重要。
各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客户权益,推动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
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
第五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充分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揭示业务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是指发卡银行基于对客户的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约发放信用卡并提供的相关银行服务。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发卡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并承担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发卡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消费方式的多样化,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之一。
然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银行作为信用卡业务的提供者,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首先,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
在信用卡业务中,风险评估是关键的一环。
银行需要通过客户的个人信息、信用记录等多个维度来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例如,银行可以通过客户的收入、职业、还款记录等来判断其偿还能力和还款意愿。
此外,银行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来分析客户的消费行为,以预测客户的违约概率。
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银行能够更准确地识别潜在的风险客户,从而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其次,银行需要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和合规管理。
信用卡业务涉及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资金流动,因此,银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信用卡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商户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商户的合法性和信用度,防止商户利用信用卡进行非法活动。
只有通过规范的监管和合规管理,银行才能有效降低信用卡业务的风险。
另外,银行还需要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教育和管理。
信用卡的滥用和不良使用是导致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银行应通过宣传教育、客户培训等方式,向客户普及信用卡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风险防范知识。
银行还可以通过设置额度限制、风险提示等方式,对客户的消费行为进行监控和引导。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客户的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客户的异常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风险教育和管理,银行能够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减少信用卡业务的风险。
最后,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机制。
尽管银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风险的发生。
因此,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风险事件。
银行应建立紧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卡风险。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6]27号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6]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c6df7142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4e.png)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正文:----------------------------------------------------------------------------------------------------------------------------------------------------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银发〔1996〕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管理信用卡业务,促进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办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持卡人和受理信用卡的特约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
信用卡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功能。
第四条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材料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I下称IC卡)。
第五条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
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经营信用卡业务。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八条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部为内部业务部门,不得办成实行独立核算、自成体系的法人机构。
第二章业务规则第九条单位卡必须在卡面左下方的左边凸印“DWK”字样,在“DWK”字样的右边凸印持卡人姓名(拼音)。
第十条各银行发行的磁条卡、IC卡,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标准,但参加国际信用卡组织并发行带有国际组织标记的信用卡除外。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控与合规管理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控与合规管理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使用信用卡的频率逐渐增高,银行信用卡业务也随之兴起,但信用卡业务存在着一些风险和合规问题,因此银行需要加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安全、合法地提供信用卡服务。
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控制1.信用风险控制:银行应该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方面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以控制信用风险。
此外,银行还应该对信用卡消费行为进行监控,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并建立不良记录数据库,避免授信给不良信用的申请人。
2.操作风险控制:银行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提供正确的信用卡服务。
此外,银行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柜面管理制度,规范柜员操作行为,加强风险控制。
3.市场风险控制:银行应该对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分析,及时调整信用卡的营销策略和收费政策,确保信用卡业务的稳健发展。
此外,银行还应该加强对信用卡合作商户的管理,防范商户涉嫌欺诈、违法等行为对银行的风险产生影响。
三、信用卡业务的合规管理1.法律合规管理:银行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信用卡业务合法合规。
此外,银行还应该加强对商户的合规管理,确保商户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避免商户的违法行为给银行造成损失。
2.信息安全管理: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银行还应该加强对信用卡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黑客攻击、系统故障等安全威胁。
3.业务流程监管:银行应该对信用卡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确保信用卡业务的规范、透明运作。
此外,银行还应该加强对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监管要求,确保信用卡业务合规运营。
四、结论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银行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银行应该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和控制,确保信用卡业务的安全、可靠和合法。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促进银行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

遵守监管要求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提出的基本要求,通 过风险管理可以确保业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
初步探索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随着信 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开始 关注风险管理问题。此时的风险管理 主要侧重于控制信用风险,采取的措 施包括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 、定期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等。
背景介绍
中国银行作为国内知名的金融机构,其信用卡业务规模 也在不断扩大,因此风险管理同样至关重要。
风险管理策略
中国银行采用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防范为一体的风 险管理策略,旨在全面提升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 。
风险识别
中国银行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信用卡业 务中的欺诈、违约等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
流动性风险
资金流动性不足
如果银行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满足 客户需求,可能面临损失。
资产负债表管理不当
资产负债表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 。
现金流量不足
如果银行的现金流量不足,可能无法正常 开展业务。
法律风险
01
02
03
法律法规变更
涉及信用卡业务的法律法 规变更可能对银行产生影 响。
合规风险
特点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具有全面性、预防性、科学性和动态性等特点,强调对 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进行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以预防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 生。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提高信用卡业务的稳健性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轻各种风险对信用卡业务运 营的影响,提高业务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信用卡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有效应对信用卡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保障银行及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信用卡业务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信用卡欺诈风险;2. 信用卡信用风险;3. 信用卡操作风险;4. 信用卡网络安全风险;5. 其他信用卡业务风险。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由银行行长担任组长,分管信用卡业务的副行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信用卡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小组:由风险管理部、技术保障部、客户服务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信用卡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 风险监测小组:由风险管理部、技术保障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实时监测信用卡业务风险,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报告风险情况。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风险监测小组发现信用卡业务风险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小组接到风险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分析风险原因,制定应对措施。
3. 领导小组根据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小组实施。
4. 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采取以下措施:(1)迅速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事件,防止风险扩大;(2)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客户沟通,及时通报风险事件进展;(3)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4)根据风险事件情况,调整信用卡业务运营策略;(5)协助客户处理相关事宜,保障客户权益。
五、应急恢复1. 风险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2. 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应急预案。
3. 应急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决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恢复工作。
六、应急演练1. 银行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应急演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风险事件模拟;(2)应急响应程序;(3)应急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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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保证银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维护银行、特约商户、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必须遵循“严密制度、严格管理、严肃查处”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的分类
第三条信用卡业务风险分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社会风险。
一、违规风险是指本行工作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违规经营给本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二、信用风险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所用款项给本行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三、社会风险是指不法分子恶意透支、骗领、冒用、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卡以及特约商户诈骗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信用卡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具体负责本行信用卡的资信审查、信用额度审批、风险监控、透支催收等工作。
第五条本行信用卡发卡业务实行集中审批、集中监控、集中追
透和持卡人档案集中管理。
第四章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本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包括发卡审批、信用风险监控、透支催收等内容,应设置受理岗、征信审查岗、审批岗、异常交易监控岗、电话提醒催收岗、信函提醒催收岗、上门及司法催收岗,另设置一名信用风险业务主管。
发卡审批流程包括受理、审核、资信调查、审批四个环节。
透支催收流程包括电话、信函、上门及司法催收四个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岗位设置可一人多岗,但受理岗、资信调查岗、审批岗、上门及司法催收岗不得一人多岗。
第八条岗位职责
一、受理岗
本岗设在各支行,负责受理信用卡申请。
具体职责:
1、负责核对资料是否相符,申请表填写内容与所附证明文件是否一致:
2、审核申请表上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3、负责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二、征信审查岗
1、电话核实申请人填写工作单位内容是否真实;
2、电话核实申请人填写住宅电话以及住宅地址的真实性;
3、电话核实联系人资料是否属实(联系人是否同意作申请人的联系人);
4、对申请人电话核实无法确认的,可采用信函方式核实,即要求申请人收到信函后回电联系,以便进一步调查。
5、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征信记录进行审核;
6、向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身份证、户籍是否属实及申请人是否有不良记录;
7、查询我行现有数据资料,核实申请人是否有不良记录:
8、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资信资料。
三、审批岗
1、对是否批准办卡申请做出审批结论;
2、确定申请人信用额度;
3、根据持卡人申请、持卡人消费行为及行内相关规定对其帐户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四、异常交易监控岗
负责监控异常交易,防范欺诈行为。
1、每日通过风险管理系统分析或检查各种交易清单,对较大金额或违反常规的支付交易(如支付频率突增、交易地点突变)等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必要时应立即与持卡人取得联系,核实交易的真伪;
2、对于新办卡后即在限额内足额透支的帐户进行监控,并密切关注;
3、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要立即向风险业务主管报告。
五、电话提醒催收岗、信函提醒催收岗、上门及司法催收岗岗位
职责参照《信用卡催收管理办法》。
六、信用风险业务主管
1、负责风险管理各岗位人员设置和管理;
2、负责监督各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3、提出发卡政策调整和风险管理建议;
4、负责催收管理工作。
第五章违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九条违规风险遵循“事权划分、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原则加强防范与控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内部工作人员操作级别,不同的级别授予不同的授权权限,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建立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既有分工负责,又有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从而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一、事权划分
事权划分是本行通过基本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相互制约,岗位轮换,达到降低和防范风险目的的一种手段。
本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根据业务开展状况、规模、人员配备情况,合理地进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劳动组合,但必须执行以下基本岗位相分离的规定,不得混岗:
1、资信审查的初审与复审;
2、制卡审批与资信审查的复审;
3、制卡与建档、开户、数据传输、空白卡片保管、发卡、;
4、业务操作与风险评定;
5、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
6、系统管理与业务操作;
7、业务风险损失的确认与核销。
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在业务处理过程中,通过严格执行有关业务规章制度以达到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降低风险目的的一种手段。
本行各营业网点、相关部门开展信用卡业务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在大额索授权业务、大额结算业务(包括大额存取款业务和消费业务)及特殊业务中,必须严格按照业务工作程序,根据不同权限级别,在授权权限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三、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是对银行卡业务经营的处理依据、处理手续和处理结果进行事后全面复审检查的重要监督制度,是进一步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系统,是有效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的重要措施。
1、通过对已完成的银行卡业务的会计核算、授权、止付、透支追偿管理等业务进行审查,规范业务行为;保证处理依据合法有效,处理手续符合规定,处理结果真实可靠,资金收付正确安全;
2、发现并纠正会计核算和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各种差错,揭露各种违章、违纪、违法等事件,防止风险损失的发生;
3、监督银行卡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建议,提高防范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
第六章信用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十条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本行要高度重视透支风险的管理,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恶意透支的催收和追讨,切实降低和转化信用风险。
一、透支催收是透支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防范银行卡信用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本行应通过每月向持卡人寄发对帐单或透支催收通知单(还款通知书),加强对透支户的监督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催收透支欠款,根据持卡人透支的不同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并予以处理:
1、持卡人透支超过额度,或透支超过期限,或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应通知持卡人,提醒其在额度内用卡或按时还款;
2、持卡人连续2个月以上超过额度透支,或单笔透支超过60天,或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打电话或发还款通知书向持卡人催收债务;
3、持卡人连续3个月以上超过额度透支,或单笔透支超过90天,或连续2次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本行可将其卡片收回;卡片无法收回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止付。
经催收债务人仍不还款时,可通过司法部门的诉讼程序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等途径追收透支款项:
二、透支催收应建立催收档案,每次催收应详细登记催收情况,并妥善保管催收登记档案。
第七章社会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十一条对社会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严格资信审查。
不得擅自降低发卡标准,严禁为无稳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固定住所的申请人发放信用卡,严防用假身份证骗领信用卡的现象;
二、加强营业网点和特约商户的业务培训。
包括对信用卡真伪的识别、商户受理信用卡一般业务的操作流程、商户机具的一般维护等;
三、加强发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制度培训,严格内控管理;
四、及时编发止付名单,通知有关机构加强防范。
第八章风险的分析与报告
第十二条信用卡业务的分析与报告是指对信用卡业务风险定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形成业务风险报告。
业务风险报告分为年度业务风险综合报告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题报告。
一、年度业务风险综合报告必须在次年1月内上报,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业务风险发生情况、风险结构分析成因、防范措施、经验与教训、整改措施。
二、重大突发事件专题报告:对商户诈骗、伪卡及内部作案等重大突发事件要逐件专题报告,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相应采取补
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九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