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煤矿双控体系建设及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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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

建立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各副矿级是分管范围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负责;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目的是职责分明,程序清晰,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采煤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后勤副矿长、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开掘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调度室部长、技术科科长、瓦斯治理科科长、防治水科科长、各基层单位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审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和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审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审定安全风险管控检查与分析制度等,确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的运行等。

为保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到位,安全管理部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部门,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安排、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1)建立健全本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主体;(2)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各专业副总、各职能部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重点对矿井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双控管理制度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双控管理制度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双控”体系管理制度仁怀市梯子岩煤矿2019年01月05日仁怀市梯子岩煤矿“双控”体系管理制度为了使我矿“双控”体系顺利推进、后期“又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双控”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1、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建设)。

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煤矿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安全生产煤矿管理各环节可能有在成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

本制度不包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3、本制定适用于我矿所属各部。

第二章组织管理1、组织机构为加强“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双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 矿长(刘建军)副组长: 总工程师(谭毅)安全矿长(刘伟)生产矿长(刘红辉)机电矿长(朱应才)后勤矿长(王青帛)成员: 安全副总(王辉)地测副总(彭洪)通防副总(周鹏)调度室主任(杨存权)及各科室、队组负责人、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矿长刘伟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办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2、组织机构职责1.组长: 矿长为“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审定“双控”体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双控”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督查各分管矿长、科队长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风险管控有关问题,明确责任分工。

2.副组长: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分管科队开展专项辨识,组织召开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分析会,完善管控措施。

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管理体系规范

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管理体系规范

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管理体系Regul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coal mine double prevention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基本要求 (5)4.1安全生产理念 (5)4.2建设与运行目标 (6)4.3领导作用及职责 (6)4.4相关机构与职责 (6)4.5从业人员协商和参与 (7)4.6管理制度 (7)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7)5.1人员组织 (7)5.2风险点划分与辨识对象识别 (7)5.3安全风险辨识 (8)5.4安全风险评估 (10)5.5风险管控措施制定 (10)5.6管控责任与管控清单 (11)5.7安全风险管控 (12)5.8风险预警 (12)6隐患排查治理 (13)6.1隐患分级 (13)6.2隐患专业 (13)6.3排查方式 (13)6.4隐患治理 (14)6.5隐患治理验收 (14)6.6隐患治理督办 (15)6.7隐患台账 (15)6.8不安全行为管理 (15)7公告公示 (16)7.1重大安全风险公告 (16)7.2隐患公示 (16)8.绩效评价 (16)9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16)9.1基本要求 (16)9.2系统运维 (17)9.3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 (17)9.4信息上报 (17)9.5使用考核 (17)10教育培训 (17)11持续改进 (18)11.1每日分析改进 (18)11.2月度分析总结 (18)11.3季度分析总结 (18)11.4体系持续改进 (19)11.5动态变化更新 (19)12文件管理 (19)12.1资料建档 (19)12.2保存期限 (19)参考文献 (20)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管理体系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煤矿双重预防机制管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素及具体要求,对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督办、不安全行为管理、持续改进和信息化建设等进行了重点明确。

双控体系管理制度

双控体系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双控体系建设工作,为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双控体系的有效运行。
2、安全管理部门
(1)负责制定和完善双控体系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双控工作。
(2)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工作,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对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明确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时间。
4、风险告知
(1)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风险管控措施告知相关人员,使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在存在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五、隐患排查治理
1、隐患排查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频次、内容和方法。
2、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化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整,及时更新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调整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建立和完善双控体系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双控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隐患复查
(1)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2)复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治理效果进行准确评估。
六、监督考核
1、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双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双控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3、将双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双控体系管理制度

双控体系管理制度

双控体系管理制度一、引言双控体系,即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

为了建立健全双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部门和岗位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双控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决策,制定双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双控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双控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制定双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

2、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工作,建立风险清单和风险数据库。

3、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监督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跟踪隐患整改情况。

(三)各部门1、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工作,制定本部门的风险管控措施。

2、组织开展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落实本部门的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四)岗位员工1、参与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建议。

2、遵守风险管控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报告本岗位的安全隐患。

四、风险分级管控(一)风险辨识1、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法(SCL)等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辨识。

2、风险辨识应涵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人员行为、环境因素等。

(二)风险评估1、采用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等方法,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

(三)风险分级管控1、对于重大风险,应制定专项管控方案,明确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控。

2、对于较大风险,应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控。

双控管控制度

双控管控制度

贵州XX公司XXX煤矿“双控体系”建设管控制度XX煤矿2018年6月30日双控体系"建设管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得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双控”建设得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得安全思想意识,实现对风险得超前预控,坚持自检自查与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得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就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规定,或者其她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得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得物得危险状态、人得不安全行为与管理上得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得发生;而安全风险就是指某一事故发生得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得损失得组合,它就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矿属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煤矿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得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与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与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与报告。

对安全隐患与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与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与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得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得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得不得冒险作业与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得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得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没把握不生产。

煤矿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的双重预防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的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和科学化。

第四条煤矿应加强对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和信息的利用率。

第五条煤矿应加强对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运用信息系统的能力。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程序合理、安全可靠的双重预防信息系统,防止信息泄露和损毁。

第七条煤矿应加强对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煤矿应根据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章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第九条煤矿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煤矿应成立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责任和职责,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双重预防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应做好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密和备份重要的双重预防信息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和可靠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三章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流程,明确各工作环节和责任。

第十五条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及时收集和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信息管理和分析系统,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信息发布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传达到位。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管控平台建设方案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管控平台建设方案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企业间安全管理信息的共享和 交流,共同提高双重预防机制的实 施效果。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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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风险辨识、评估、预警和管控全过程纳入信息 化管理。
结合矿井实际生产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风险 防控措施。
02
双重预防机制构建
构建思路
明确建设目标
01
通过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
管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损失。
全面梳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02
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
可扩展性需求
平台应具备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企 业需求增加或扩展功能。
可维护性需求
平台应具备可维护性,方便对平台 进行维护和升级。
功能模块介绍
信息采集
风险分级
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分析
系统管理
该模块可实现对双重预 防机制相关数据的采集 ,包括安全检查、风险 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等 信息。
该模块可根据采集的数 据,对风险进行分级, 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
数据备份
采用定期备份和增量备份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 备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数据恢复
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通过备份数据和日志进行数据恢复,保证 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05
管控平台的优势及应用价值
管控平台的创新点与优势
智能化管理
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智能化安全管理和预防预警,提高管控效率。
双重预防机制
通过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全面预防和控制,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全面管控
管控平台涵盖了煤炭企业生产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采掘、运输、洗选、储存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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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三甲乡三甲煤矿“双控体系”建设及管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双控”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

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第八条矿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矿长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矿业务管理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矿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科、室、区队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区队(科)的负责人,对车间、区队(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区队(科)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节隐患分级分类第十三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矿解决不了,须由万峰矿业有限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矿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区队、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

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

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班组、区队(科室)、矿(厂)、矿。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矿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隐患;矿各业务科室和矿所属二级单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科室、区队、车间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全科备案;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全监察站(科)、矿安全监察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科室、区队(车间)对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

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区队(科)、车间和安全科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安全科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矿各专业科室要经常了解各矿(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

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

A级隐患上报集团矿,按集团矿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矿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矿专业科室整改负责人,各单位根据相关科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单位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科室组织验收。

各专业科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现场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号,安全监察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各矿长(厂长、经理)、专业副矿长负责落实,由矿(厂)明确职能科室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矿及各二级单位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科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科室组织验收、销号。

矿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

第二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相关科室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矿启动的应急预案由矿调度室负责向万峰矿业有限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三十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信息报告第三十一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矿安全监察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4日前报矿各专业科室及安全监察部;各专业科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于次月4日前发送至安全监察部;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各专业科室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报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安全监察局。

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报矿,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矿成立安全隐患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

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协调解决的,由矿以正式文件向万峰矿业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风险预控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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