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如何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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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及其弥补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及其弥补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及其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及其弥补关键词: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干预合理化摘要:市场并非万能,很多情况下无法合理的配置资源,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进行弥补,适当的干预市场才能促进市场更好的运作;政府在进行市场干预时需以正确的信息为前提,制定适合市场发展及解决市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内部也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竞争,缓解政府失灵造成的影响。

一,市场失灵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就需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然而,市场的功能不是万能的,包含着两方面。

一方面说明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一些方面是有所作为的,市场能够有效的配置资源、调节需求、奖优罚劣、价值评估;市场机制或者价格机制能传递充分的信息,提供刺激,形成合理的分配格局;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另一方面,市场不是万能的,意味着市场机制在经济调节中还存在重大缺陷。

这一缺陷产生于两个方面:一是由市场经济机制所决定的经济决策不能兼顾长期与短期、生产与生态、效率与道德、经济与政治等类目标;二是在需要政治、文化等决策的经济问题面前,市场机制是无能为力的。

市场失灵是指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机制在很多场合下不能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①。

市场失灵包括市场无效率和不公平两种,分类为收入分配缺陷、通货膨胀风险、信息不完备性、商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⒈无法合理的配置公共物品资源,使其不能充分发挥效用从而实现良好的资源配置状态。

不完全竞争导致“市场失灵”。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买者和卖者的数量是有限的,存在不同程度的买方垄断或卖方垄断;它们有能力影响或决定市场价格,有能力阻止竞争者进入,商品的边际替代率不再相等;由于投入品受限制,投入品的边际技术替代率也不再相等。

这样,消费品在消费者之间的配置和资源在生产者之间的配置均不能达到最优状态②。

政府失灵原因及表现

政府失灵原因及表现

政府失灵的表现及解决对策内容提要: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

实践证明,市场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市场会出现失灵,同样政府的作用也不是万能的,政府的干预也会出现失灵。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失灵,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对策一、政府失灵的涵义所谓政府失灵,是指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

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

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

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

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

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它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

一般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其三,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负效应。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一)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政府政策的低效率,即公共决策失误,是指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者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

首先,政府制定所谓的公共政策并不一定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政府的思维方式和具体行为也并非完全理性、完全符合公共利益。

如政府有关部门为维护本部门利益而出台的非公益性政策、地方保护主义等。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借社会公共利益之名行政府机构私利之实,从而导致政府失灵。

其次,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过程,而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失灵:表现、原因与对策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失灵:表现、原因与对策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失灵:表现、原因与对策市场失灵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进行解决,这就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原因。

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调节过程中也会出现“失灵”现象。

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分析政府失灵问题是为了了解现象、发现原因、并提出一些防范的措施及建议。

标签:政府失灵;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政府在全面弥补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失灵的问题,但是政府也并不是全能的,产生了政府失灵的问题。

政府失灵是当前调节市场经济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公平稳定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要研究政府干预失灵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和改善政府失灵问题。

让政府和市场这两个手,更好的结合起来。

1 政府失灵的含义及表现政府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但在干预中具有局限性,产生了政府失灵。

政府调节市场失灵所产生的效率损失,超过了市场失灵本身产生的效率损失,即为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的表现,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未达到预期;政府干预即使到达了预期目标,但成本值过高、完成效率过低;政府干预引起负效应。

2 政府失灵问题的产生原因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经济中,产生政府失灵有许多原因,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2.1 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不当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是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的基本方法,通过用政策法规还有行政手段,对市场缺陷和调控失灵进行有效的弥补和纠正。

对于市场经济条件,有两种决策类型:非市场决策和市场决策。

非市场决策就是公共决策。

政府若没有制定好合理的或者可执行的公共政策,则会导致公共政策失灵。

这即不能补充市场机制,还会对市场失灵起到加剧的作用,造成资源浪费的增加。

2.1.1 现有的公共决策体制及方式的缺陷以多数原则为基础的民主制,通常被大多数现代国家采用。

但是,通过投票选出的代表,则拥有“经济人”特性,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选民或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选民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一、政府失灵的界定所谓政府失灵就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已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即政府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引起了经济关系的扭曲,加剧了市场缺陷和市场混乱,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政府的干预效率低下,成本高昂;二、政府失灵的根源一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差异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是符合逻辑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在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当市场协调在一定领域表现为“失灵”时;政府自然要充当纠正、弥补或者恢复市场功能的角色,除此之外没有第三者能承担这一任务;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的神灵,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方组成的;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机构都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的;二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问题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纠正和弥补市场的功能缺陷;然而,当政府试图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手段弥补市场功能缺陷时,常常会产生某种难以预见的副作用和消极后果,这就是作为非市场活动的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在政府干预调节经济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有时会产生没有预料到的后果,而政府对于这种后果又缺乏控制力,这突出表现在政府推行的各种管制和福利性政策之中;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寻租现象的普遍存在,它是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制紧密相联的;三制度缺失政府行为有时会导致某些违背公共利益的社会效应,主要是因为现行的政治制度缺乏合理的制约政府官员的限制结构和约束机制,从而使得公共范围和私人范围的界限一直在向不利于经济市场而有利于政治分配的方向移动;布坎南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如政府部门、立法部门和利益集团的“缔约过程”;“阿罗不可能定理”也表明:试图找出一套规则或程序来从一定的社会状况下的个人选择顺序中推导出符合某些理性条件的社会选择顺序,一般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一定推导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其中还有一个制度因素;特别是在政府部门中,制度的缺失最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偏离公共利益;“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它们追求个人目标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总要比在政府部门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三、政府失灵治理对策一必须认识和把握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市场失灵”可以靠政府去弥补、纠正,但是不能把政府的作用神化,认为政府能够完全有效地弥补和纠正所有的市场缺陷,是不合乎实际的一种假设;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即使能解决也不一定比市场解决更有效率;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不存在政府替代市场、解决市场缺陷的简单规则;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选择问题上,一方面,必须看到政府能够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以及各种经济政策,改善和扩大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应认识到市场力量在改善政府功能上也有其重要作用;在承认政府功能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过高地估计和夸大政府弥补、纠正市场功能缺陷的能力,要看到政府也有“失灵”的一面;二治理“政府失灵”的核心问题是提高政府机构效率如何抑制政府机构的过度膨胀,提高政府机构的效率,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如下改进措施:第一,在公共部门恢复竞争;只要打破了政府独家生产公共产品的垄断,建立竞争机制,就可以克服政府官员制度无效率的问题;允许办事机构负责人把他们在生产中节省的成本以奖金的形式发给官员或用作预算外开支;第三,应对政府的税收和支出进行约束;政府活动的支出依赖于税收,因此,约束了政府的税收和支出,就从根本上限定了政府的行为,通过对预算的监督与约束,遏制政府预算增长,防止政府机构膨胀、扩张,以及由此造成的低效率;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同样,政府的经济行为也应该有法律来约束、规范;政府的干预行为应规范化,必须通过一定的法规、制度和条例,对政府干预的具体职能、干预方式、调控经济的地位、管理经济的手段以及干预经济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形成政府对经济干预行为的法律规范,限制政府的“越轨”干预;要通过一定的制度组织形式,形成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制衡机制,把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并明确政府干预的责任;加强社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监督、约束是一种反向激励,没有监督和约束就没有合理的行为,经济生活如此,政治生活也是如此;政府机构及其官员都握有重要权力,如果没有约束,权力就会变成谋求个人及组织私利的手段而偏离社会公共利益目标;从外部看,社会监督包括公众监督、新闻媒介、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从内部看主要是政府机构从上至下的纵向监督和同级机构之间的横向监督;。

治理政府失灵的措施

治理政府失灵的措施

治理政府失灵的措施市场不是万能的,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往往采取政府干预政策,然而扮演“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往往会显露一些弊端,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

诸如政府机构臃肿庞大、效率低下……可见,相对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现象同样存在着。

政府失灵,是指政府由于对非公共物品市场的不当干预而最终导致市场价格扭曲、市场秩序紊乱,或由于对公共物品配置的非公开、非公平和非公正行为,而最终导致政府形象与信誉丧失的现象。

简单说来,政府失灵就是指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也即公共决策失误(2)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3)政府的寻租(4)政府的扩张。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三种,第一政府机构运转的无效率第二政府决策的无效率第三政府干预的无效率(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因此要想解决政府失灵,必须从以上的政府失灵表现和原因着手去解决这一问题。

既然现行机制实失灵的,那么出路就在于改革。

第一是市场化改革: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

建立公开公正的人才选拔制度,优胜劣汰的岗位竞争制度,刺激政府公务员提高办事效率。

我国政府每年都要招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即通过公开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俗称“国考”来选拔优秀的人员。

但是,即使如此,仍然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内幕操作,造成不利于其他考生的不公平现象。

因此,市场化改革也要加大力度和深度,妥善处置,发挥其真正的实效。

第二:要明确政府在市场所扮演的角色,政府干预是针对市场失灵而言的,市场失灵的部分就是政府干预的部分,干预过多或干预不够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把握好政府干预市场的度,不能干预太多,也不能放任自流。

第三:加强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组织构架,抑制政府权力的过度增长。

对于机构臃肿,人员冗余等现象要及时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对政府职能进行并构或重建,合理缩减政府规模,降低开支,使资源效用达到最大化。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地方政府在规制政策执行过程中,经常面临着诸多问题,导致政策失灵。

从执行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情况有很多,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也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将从执行的视角探讨造成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原因,同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是导致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

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之后,往往缺乏监督和检查机制,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对政策的执行不够重视,导致政策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在环保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排污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对政策执行不力的政府部门和官员进行问责。

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政策执行过程存在腐败现象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存在腐败现象,导致政策执行不公平,甚至出现了违法乱纪的行为。

例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往往会以违法手段强行征地,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一些官员通过贿赂行为,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也使得政策的执行失去了公平性和合法性。

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部门和官员的道德水平,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惩腐败现象,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和合法性。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一些政策的目标和内容并没有得到全面的传达,导致执行不到位。

例如在扶贫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全面了解到扶贫对象的真实情况,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一些贫困人口没有得到有效的帮扶。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政策的内容和目标得到全面的传达。

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路欣2064878 [摘要]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通过分析和研究转轨时期政府失灵的原因,提出矫正政府失灵的措施,目的在于使人们更好地认识体制转轨中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关系,把握好政府干预的范围、方式和力度等。

研究政府失灵不是要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为了矫正和防范政府失灵,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政府失灵现象及其原因并且提出了防范政府失灵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政府失灵市场职能为了缓解市场机制在调节经济活动时必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灵或失效,政府职能的方向、性质、内容等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而更新。

政府在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必须承担更重要的职能,也面临着更艰巨的挑战。

“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关现象,防范和化解“政府失灵”现象,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法制尚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也不完善,例如曾出现的“苏丹红事件”、“安徽阜阳假奶粉案”,大量不卫生的、有毒的食品充斥市场,对人民的健康构成威胁;房地产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泛滥,导致房价过高,普通居民难以接受;“山西的黑煤窑事件”严重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上述种种现象要求政府实施干预,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有效的政府干预能够弥补市场失灵。

本文试就“政府失灵”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作一些探讨。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政府失灵”,又称“政府失效”,一般是指用政府活动的最终结果判断的政府活动过程的低效性和活动结果的非理想性,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缺陷、失误等的可能与现实所带来的代价。

换句话说,它是指政府干预达不到弥补“市场失灵”的预期目标,或是虽能达到了目标,但其代价超过“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缺陷。

对此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指出:“应当认识到,既存在着市场失灵,也存在着政府失灵。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政府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1.有限作用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即便政府公务员比较优秀,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看问题比较全面,也存在时间、精力、能力、阅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所以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

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1)有限控制。

政府在对私人市场的限制主要是通过某些公共政策,对私人市场可能的反应和对策往往无能为力。

例如一些国家为了使收入均等化对高收入者征收高额累进税,却把一些人力资本和资产感到了税率低的国家。

又如,政府采取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政策,却对医疗费用的急速上涨束手无策。

(2)有限信息。

如前所述,政府本身是一种不完善的制度,现实生活是相当复杂和难以预计的,政府同市场一样,很难掌握充分的信息。

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结果没有切实的利益关系,对于微观经济信息而言,政府的信息敏感度、信息传递速度、信息处理能力、对信息的关切度、信息的总量,往往不如企业。

因此,现实生活中,政府根据外部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决策。

(3)有限决策。

即使政府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还存在着限制,因为公共政策的受众是多数人,而决策者是少数,不管决策者产生的方式如何,都不可避免的会倾向于自己所代表的阶层的利益或偏好,影响公共决策的代表性。

(4)时滞限制。

公共政策从议题到决策再到颁布需要时间配合,社会关注度社会热点进入议题需要时间,针对政策议题的解决方案同样需要时间,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以前的政策惯性或执行者的素质等问题,可能产生执行时滞。

有可能针对某个问题的政策真正起作用时,该问题已经发生质变了。

2.公共决策(1)公共决策的复杂性。

一般通过投票进行的公共决策,其取舍都由选民或选民代表投票决定的。

首先,这种决策方式是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才能实施,其方式是公平的,但不一定有效率。

其次,政府工作人员存在经纪人行为,按照公共选择的理论,政治市场的代理人一一政治家也是追求个人私利的普通人,加上公共决策的委托代理所造成的政治家权力的实际扩大,可能使公共政策更多的体现的是在公共决策中具有优势一方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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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如何防治
一、什么是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其主要类型有:
(1)短缺或过剩。

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

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

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

政府不一定知道其政策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也不十分清楚其政策的后果,难以进行政策评价。

(3)官僚主义。

政府决策过程中也许高度僵化和官僚主义严重,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和繁文缛节。

(4)缺乏市场激励。

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他们的作用,干预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5)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

如果政府干预的政策措施变化得太频繁,行业的经济效率就会蒙受损失,因为企业难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也即公共决策失误
(2)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
(3)政府的寻租
(4)政府的扩张
二、政府失灵的原因
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

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
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

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

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

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活动的结果未必能校正市场失灵,政府活动本身也许就有问题,甚至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主要原因包括政府决策的无效率、政府机构运转的无效率和政府干预的无效率。

(1)政府决策的无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在用经济模型分析政治决策时指出,民主程序不一定能产生最优的政府效率。

第一,投票规则的缺陷导致政府决策无效率。

投票规则有两种,一是一致同意规则,二是多数票规则。

常用的投票规则是多数票规则。

多数票规则也不一定是一种有效的集体决策方法。

首先,在政策决策超过两个以上时,会出现循环投票,投票不可能有最终结果。

其次,为了消除循环投票现象,使集体决策有最终的结果,可以规定投票程序。

但是,确定投票程序的权力往往是决定投票结果的权利,谁能操纵投票程序,谁也就能够决定投票结果。

再次,多数票规则不能反映个人的偏好程度,无论一个人对某种政治议案的偏好有多么强烈,它只能投一票,没有机会表达其偏好程度。

第二,政治市场上行为主体动机导致政府决策无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现实中,政府是由政治家和官员组成的,政治家的基本行为动机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因此,政治家追求其个人目标时,未必符合公共利益或社会目标,而使广大选民的利益受损。

第三,利益集团的存在导致政府决策无效率。

利益集团又称压力集团,通常是指那些有某种共同的目标并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有组织的团体。

在许多情况下,政府政策就是在许多强大的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下做出的。

而这些利益集团,特别是还可能拥有部政党政治权势的利益集团,通过竞选捐款、院外有水、直接贿赂等手段,对政治家产生影响,左右政府的议案和选民的投票行为,从而市政府做出不利于公众的决策。

(2)政府机构运转的无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机构运转无效率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缺乏竞争、缺乏激励两个方面。

第一,缺乏竞争导致的无效率。

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缺乏竞争,因为大部分官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是逐级任命和招聘的,且“避免错误和失误”成为政府官员的行为准则,故他们没有竞争的压力,也就不能高效率的工作。

其次是在政府部门之间缺乏竞争,因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的服务是特定的,无法直接评估政府各部门内部的行为效率,也不能评价各部门间的运行效率,更难以设计出促使各部门展开竞争、提高效率的机制。

第二,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导致的无效率。

从客观来看,由于政府部门的活动大多不计成本,及时计算成本,也很难做到准确,再加上政府部门具有内在的不断扩张的冲动,往往出现公共物品的多度提供,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主观来看,政府各部门对其所提供的服务一般具有绝对的垄断性,正因为有这种垄断地位,也就没有提高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

此外,由于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比较复杂,他们可以利用所处的垄断地位隐瞒其活动的真实成本信息,所以无法评价其运行效率,也难以对他们进行充分的监督和制约。

(3)政府干预的无效率。

为了确保正常而顺畅的社会经济秩序,政府必须制定和实施一些法律法规。

但是,有些政府干预形式,比如政府办法许可证、配额、执照、授权书、皮纹、特许经营证等,可能同时为寻租行为创造了条件。

因为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人为地制造出一种稀缺,这种稀缺就会产生潜在的租金,必然会导致寻租行为。

寻租行为一般是指通过游说政府和院外活动获得某种垄断全或特许权,以赚取超常利润的行为。

寻租行为越多,社会资源浪费越大。

三、如何防治
既然现行机制实失灵的,那么出路就在于改革。

公共选择理论为此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其二,宪法制度改革。

前一种思路主要是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后一种思路主要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弗吉尼亚学派提出。

所谓市场化改革是试图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

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明晰和界定公共物品——公有地、公海、公共资源——的产权,借此消除在这些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逃票乘车”和掠夺性消费。

(2)在公共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重构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

(3)重新设计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机制,使投票人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其偏好。

所谓宪法改革,是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来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通过改革决策规则来改善政治。

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最关键的是要在宪制上做文章,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的行政过程,首先必须改革规则,因此,“公共选择的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

”布坎南等等人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制定的规则和约束经济和政治活动的规则或限制条件,即他们并不直接提出具体的建议供政策制定者选择,而是为立宪改革提供一种指导或规范建议,为政策制定提出一系列所需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使政策方案更合理,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市场化改革。

政府市场化改革就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功过市场竞争和交换制度的运作而不是完全依赖政府权威制度的运作来实行政府职能的调整。

①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化,②政府职员雇员化。

2、分权改革。

分权是解决组织官僚化的有效途径,能一定程度上克服行政低效、增加官员与公众获得信息的机会,使社会系统减少或免受政府决策失误的有效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矫正政府失灵。

3、厉行法制。

克服政府行为的自利性,避免政府失灵的关键是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权力限制,建立法治政府。

4、促进公民的参与与监督。

5、宪政改革
6、引入竞争机制
7、激励激励机制
8、改革税制
9、监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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