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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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购站规章制度

废品收购站规章制度

废品收购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品收购站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环境卫生安全,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废品收购站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废品收购站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废品收购、运输、贮存及销售等环节。

第四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五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收购记录真实可查,对废品来源进行合法合规审查。

第六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保持收购站内环境整洁,防止废品污染环境。

第七条:废品收购站应当积极参与废品回收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废品收购站应当严格履行收购合同,保障废品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九条:废品收购站应当自觉接受政府监督,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废品收购第十条:废品收购站收购废品时,应当核实废品来源,查验废品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及时向废品供应商支付收购款项,不得拖欠欺诈,保证废品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废品收购站不得收购盗窃、抢夺、走私等违法来源的废品,不得参与非法交易活动。

第十三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建立废品收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每批废品的来源、数量、品质等信息,确保真实可查。

第十四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定期清理废品库存,避免废品积压造成污染和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建立废品分类管理制度,将不同类型的废品进行分类贮存,提高资源再利用的效率。

第十六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建立废品贮存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废品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

第三章废品运输第十七条:废品收购站应当合法取得废品运输许可证,具备相关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废品运输安全。

第十八条:废品收购站运输废品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运输工具和人员,保证废品安全运输。

废品收购站各项规章制度

废品收购站各项规章制度

废品收购站各项规章制度
《废品收购站各项规章制度》
一、对接收的废品进行分类和计量,并在购物凭证上加盖公章。

二、不得收购盗窃来的废品。

三、对非法所得的废品一律拒收,如有发现将积极配合公安
机关调查。

四、收购站工作人员严禁私自调换价格或瞒报收购数量。

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环保设施检查,保证厂区环境整洁,
不擅自排放污染物。

六、严格落实劳动保护措施,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员工工作
安全。

七、保证废品收购流程公开透明,不得蓄意降低废品收购价格。

八、进行公益宣传,鼓励市民减少废品浪费、进行分类投放。

以上规章制度是废品收购站为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而制定的,希望大家能够遵守并共同维护废品收购市场秩序。

废品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废品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废品收购站的卫生管理,保障收购站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废品回收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废品收购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访客以及回收的废品。

三、卫生管理职责1. 收购站站长负责全面负责收购站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卫生情况,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

2. 收购站工作人员负责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洁,确保工作环境整洁。

3. 废品回收人员负责在回收过程中,对废品进行分类,避免污染,并保持工作区域卫生。

4. 财务人员负责对卫生用品的采购、领用和报销进行管理。

四、卫生管理制度1. 工作区域卫生(1)各工作区域应保持整洁,地面、墙面、设备表面无污渍、无灰尘。

(2)每日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扫,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

(3)厕所、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每日至少消毒一次。

2. 废品处理(1)废品回收人员应按照分类标准对废品进行分类,确保废品处理过程中的卫生。

(2)回收的废品应进行初步清洗,去除表面的污渍和杂质。

(3)废品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3. 卫生用品管理(1)卫生用品(如扫把、拖把、垃圾桶等)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2)卫生用品的采购、领用和报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财务透明。

4. 健康检查(1)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如有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给站长。

5. 疫情防控(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防疫意识。

(2)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责,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收购站站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第四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废旧物资回收和报废处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六条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的鉴定、分类、回收、转化利用、处置和监管等环节。
第七条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应当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旧物资处理技术。
(1)每个部门应定期检查和清点有可能报废的物资,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2)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报废处理,并指定相应的处理方法。
2. 报废处理方法
(1)可回收废旧物资:应通过拍卖、出售或捐赠等方式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2)不可回收废旧物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交由专业的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处置。
2. 废旧物资上报:相关人员应及时发现和上报废旧物资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废旧物资清单。
3. 审核: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对废旧物资清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符合回收利用条件。
4. 分拣:设备维修部门应对符合回收利用条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拣,分类处理。
5. 修复:设备维修部门应对需要修复的废旧物资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其重新得以利用。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____相关人员作集
第1页共2页中处理。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第二十条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单位应当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收废站的日常管理制度

收废站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废站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收废站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收废员、管理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收废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3. 管理规范,服务优质;4. 严格监督,责任到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收废员职责:1. 负责接收顾客送来的废品,进行初步分类;2.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价格标准进行估价;3. 与顾客协商确定废品收购价格,签订收购合同;4. 负责废品的安全运输,确保途中无安全事故发生;5. 及时向管理员汇报工作情况;6. 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第五条管理员职责:1. 负责对收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 负责废品入库、出库的管理工作;3. 负责废品的价格审核和调整;4. 负责废品的销售和客户关系的维护;5. 负责收废站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6. 负责对收废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六条财务人员职责:1. 负责收废站的财务管理工作;2. 负责废品收购款的收缴和支付;3. 负责废品销售收入的核算和统计;4.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按时上报公司;5. 负责保管财务凭证和资料,确保财务安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废品收购流程:1. 顾客送来废品,收废员进行初步分类;2. 收废员与顾客协商确定废品收购价格,签订收购合同;3. 收废员将废品运送至指定区域;4. 管理员审核废品质量,确认收购价格;5. 财务人员收取废品收购款;6. 废品入库,管理员进行登记。

第八条废品销售流程:1. 管理员根据市场行情和废品库存情况,制定销售计划;2. 管理员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签订销售合同;3. 财务人员收取销售款项;4. 废品出库,管理员进行登记;5. 废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收废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范文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范文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范文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品回收站的管理,规范废品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废品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品回收站涉及的管理范围为:废品回收人员的管理、废品收运和储存的管理、废品回收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废品回收站环境的管理等。

第三条废品回收站应保证废品的回收进程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应对废品进行储存、清理和混装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废品回收站的管理责任第四条废品回收站应设站长,并明确站长的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五条废品回收站站长有权对废品回收站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废品回收站日常工作的结果负责。

第六条废品回收站站长有权对废品回收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废品回收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废品回收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1. 定期培训废品回收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2. 定期检查废品回收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整改或处罚;3. 制定和完善废品回收工作规范,并对废品回收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八条废品回收站站长应定期召开废品回收站工作会议,对废品回收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废品回收站的收运和储存管理第九条废品回收站应制定废品回收计划,明确每天的回收量和回收种类,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和合作。

第十条废品回收站应定期巡视和清理废品回收区域,保持回收区域的清洁和整洁,并进行防火和防雨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废品回收站应采取合理的储存方式,确保废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废品回收站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二条废品回收站应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淘汰的设施设备,废品回收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合理的报废程序。

第五章废品回收站的环境管理第十四条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气、废水和废渣的处理系统,并严格执行环保标准,保护环境。

第十五条废品回收站应定期清理储存废品的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废品污染环境。

废品收购点日常管理制度

废品收购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品收购点的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废品收购点所有员工及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三条废品收购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严禁收购、销售国家禁止收购的废品。

第四条废品收购点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标明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第五条收购废品时,应认真核对废品来源,确保废品来源合法,严禁收购来历不明的废品。

第六条废品收购点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记录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废品类型、数量、收购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废品收购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废品质量合理制定,不得哄抬价格或压低收购。

第八条废品收购点应定期对收购的废品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废品得到有效利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废品收购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护手套、口罩等。

第十条收购、储存、运输废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废品收购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废品收购点应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废品收购点应提供优质服务,对客户咨询给予耐心解答,对客户需求给予及时响应。

第十四条废品收购点应设立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废品收购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内部管理第十六条废品收购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废品收购点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废品收购点应定期召开员工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废品收购点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废品收购点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废品收购点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模板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模板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模板一、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废品回收站的运营,确保废品的收集、分类、处理和回收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实现资源的最大程度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废品回收站的管理工作,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金属类等各类废品的回收和处理。

三、管理标准1. 废品回收站设立与布局1.废品回收站应设立在离员工活动区域近且便于运输和管理的地点。

2.废品回收站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各类废品的投放位置。

2. 废品的分类与投放1.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金属类等废品应分别放置于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2.废品投放时应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混杂其他非相关的物品。

3. 废品的存储和处理1.废品回收站应定期清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2.废品回收站内的废品应做好分类、堆放有序,以便于管理与回收。

3.废品不得堆放过高,以免影响安全和场地卫生。

4. 废品的运输与交接1.废品运输时应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废品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3.废品交接时,接收人员应核对废品种类和数量,记录进出废品的情况。

5. 废品回收的合作与处理1.企业应与有资质的废品回收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废品的合法回收和处理。

2.废品回收商应提供废品交接单,记录废品的数量和交付方。

3.企业应定期对废品回收商的资质进行核查,确保合作方的合法可靠性。

四、考核标准1.废品回收站设立与布局的合理性:评估回收站的位置选择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布局是否清晰明确。

(10分)2.废品分类与投放的规范性:评估回收站内废品分类是否准确、投放是否规范。

(20分)3.废品存储和处理的整洁性:评估回收站内废品存储是否有序、清理是否及时。

(20分)4.废品运输与交接的安全性:评估废品运输和交接过程中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15分)5.废品回收合作与处理的合法性:评估企业与废品回收商的合作是否合法、废品处理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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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靖江规范城区废品回收连日来,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快推进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在靖城街道的各社区(村)试点建设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并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加快推进废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

靖江市废品回收点分散,且环境面貌较差,一直存在占道经营、脏乱差等问题。

为着力解决城区废品回收市场“散、乱、脏、差”状况和安全隐患,规范废品回收市场行为,加快废品回收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近日,靖江市区政府出台《靖江市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该市在靖城街道先行试点,力争用1至2年时间,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推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龙头、以分拣中心为载体、以社区收购网点为终端的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有效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

每个社区设1个废品收购点设立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是该市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建立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的关键一步。

为保护环境、方便居民,该市城区回收网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村)设立1个。

根据布点方案,先从现有废品收购点中筛选,对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愿意承担收购职能、严格执行统一解交规定、服从考核管理的废品收购点进行达标改造,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体系,由靖江市市场监督局核发执照。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卢杰介绍,目前,靖城街道已初定辖区各社区(村)废品回收网点选址。

确定后,这些网点将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式、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这些回收网点不能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要做到不焚烧、不拆解、不污染周围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每天17∶00前(夏季延长至18∶00)必须及时将所回收的物品妥善整理,及时通知分拣中心或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上门清运,做到“日清日洁”。

社区废品回收网点均以居民生活性废品为主进行收购,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废旧家电等生活性日常废品,不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废旧商品的再加工。

专业公司经营分拣业务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兴办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90亩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已陆续吸纳数十户废品收购户入驻,目前正在市场内加紧建设近3000平方米的废品分拣加工中心。

分拣中心承接社区汇集的废旧商品,并对其进行简单分拣处理、打包。

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招引的专业公司负责经营分拣业务。

该专业公司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适时发布网点收购价和公司接收价,相应提供收购网点备付金。

各保洁员即兼职收购员每天对责任区内住户的废品按收购价收购后,解交至社区(村)回收点,由兼职管理员称重按实结算并进行适当分类整理,根据收购量适时联系专业公司上门收购并转运至分拣中心分拣、打包对外销售。

各社区(村)将在所辖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废品收购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群众及时联系销售废品。

网络体系内的收购点收购的废品统一解交至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逐步实现辖区内无外来收购点和流动收购的目标。

清理整治违规经营行为卢杰介绍,在通过价格杠杆统一回收废品的同时,靖江市供销总社将联合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城管、消防等部门,对无照经营、污染环境、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等废品收购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该市将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户;对达不到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的经营户,动员搬迁至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对不愿搬迁的经营户进行达标整治,促其规范经营;筛选改造符合条件的现有经营户纳入靖江全市统一的再生资源经营网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减少非规划内的废品收购点,杜绝新增非规划内的经营网点。

据悉,该市还将不断推进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在靖城街道完成社区建网试点后,适时向城北、城南、滨江新区辐射。

关于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的建议废品收购是对报废、淘汰的可再生利用的生产、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是进行废物利用的重要环节,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加,生产的废品越来越多,废品回收逐渐成为了比较火爆的行业。

当前,废品收购点在居民小区内或沿街店面都不难看到,给居民卖废品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亟需治理的严重问题。

一、影响市容市貌,噪声扰民。

废品收购站从业人员环保、卫生意识淡薄,收购的废品往往要存放一段时间,臭味冲天,在流通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卫生产生较大影响;金属废品通常要切割,噪音刺耳,夜间常常有大货车装运废品,噪声严重扰民。

二、易燃易爆,安全隐患。

废品收购站大多数租用临时或违建房屋或沿街店面,从业人员流动频繁,消防意识薄弱,加之废品收购站内存放着很多废纸、泡沫、塑料、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一些经营者还在室内用煤气或电炉做饭、烧水,形成火灾隐患,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个别废品回收站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点。

由于废品收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警觉性差,对于盗窃来的电线、电缆、井盖、交通等公共设施和自行车、电瓶、广告牌等居民生活用品以及企业产品和设备也照收不误,为盗窃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甚至有些废品收购站与盗窃分子互相勾结,形成一个盗窃、销赃的固定团伙,为盗窃分子提供收赃站、销赃窝点。

不法收购站的存在,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四、无证经营,管理疏漏。

废品收购作为特种行业,目前,多数的废品收购站都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而有关职能部门对这种“无证”经营大多视而不见。

生产、生活必然要产生废品,而废品回收行业恰好解决了城市废品分类、处理、再利用的问题。

整顿废品收购市场,规范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打击非法收购行为,堵住盗窃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是遏制盗窃犯罪的治本之策,也是建设平安湖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此,建议:一、要对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化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对不符合特种经营条件的废品收购站不予办证;对噪音扰民、卫生脏乱、存在安全隐患、违反相关规定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坚决予以取缔;撤消现有的不规范废品收购站;严禁在居民小区、市区街道、城市主干道等地搭建废品收购站,以防环境受到二次污染,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要加强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的管理。

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其知法、守法,对违法者要从严处理,促使废品收购行业自律。

同时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废品收购站卫生脏乱、噪声扰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在日常巡查监管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对废品收购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一照多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依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废品收购站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废品收购站从申领执照、备案登记、日常经营等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及时跟进、及时监管,都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

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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