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等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2: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为及早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病例,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WS294-2008)、《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甘肃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甘肃省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s)、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和脊灰野病毒,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
(二)规范高危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以及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的调查处置。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方案适用于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VDPVs、cVDPVs和脊灰野病毒的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
三、脊髓灰质炎疾病概述(一)病原学脊灰病毒属于小核糖核酸病毒科、肠道病毒属,按其抗原性不同,可分为Ⅰ、Ⅱ、Ⅲ 3个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
流行病学资料表明,Ⅰ型野病毒引起的传播约占80%~90%,其次为Ⅲ型野病毒,目前世界上已无Ⅱ型野病毒引起的病例。
脊灰病毒在遇热、甲醛、氯和紫外线时迅速失去活力。
对乙醚不敏感,对热和干燥甚敏感。
使用甲醛、2%碘酊、升汞和各种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漂白粉、高锰酸钾等,均能使其灭活。
(二)流行病学1.传染源脊灰的传染源为病人、隐性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
由于病毒携带者、无症状的隐性感染和无麻痹型患者不易被发现,因此在传播该病上起重要作用。
本病的潜伏期为2~35天,一般为7~14天。
患者自潜伏期末至发病后3~4周都有传染性,发病1~2周排毒率最高,可从70%以上的患者大便中分离出病毒,退热后传染性减小。
脊髓灰质炎应急预案

脊髓灰质炎(脊灰)又名小儿麻痹,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发的(Poliomyelitis、Polio)一种急性传染病,人是脊髓灰质炎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患者多为一至六岁儿童,临床表现要紧有发烧、咽痛、严峻时肢体疼痛,发生。
二OOO年十月,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宣布我国所属的西太平洋地域已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
可是,与我国交界的一些国家仍有脊灰野病毒存在,显现暴发疫情或疫情复燃的潜在要挟仍然存在。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操纵脊灰的突发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躯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保护社会稳固和经济进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那么(一)目的有效预防和及时操纵脊灰突发疫情,指导和标准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躯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二)工作原则脊灰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映、科学应付、依法治理的原那么。
(三)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方法》等为依据编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华埠镇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疫情监测、报告与发布(一)疫情监测一、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及时发觉和报告可疑病例。
二、监测重点:所有15岁以下显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症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3、(1)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组成立健全病人首诊负责制,及时筛查、报告疑似病例和搜集粪便标本。
(2)搜集的粪便标本由卫生院负责送往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并由上级部门负责送往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脊灰实验室检测。
(二)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发觉脊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治理方法》和《华埠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利用现有疫情报告网络实现网络直报。
东光县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疫情和疫苗衍生

东光县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理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确保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病毒传播,控制疫情蔓延。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沧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沧州市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可疑的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公开透明、维护稳定。
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管理机构卫生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做好全县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2 主要职责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县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由流行病学、病毒学、应急处理和临床医学等专家组成。
负责研究分析疫情现状,预测疫情发展趋势,指导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县级卫生局可根据脊灰防控工作需要,组建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是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疫情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疫情时,要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实行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3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将脊灰相关事件分为四级。
I级事件:出现广泛流行的脊灰野病毒疫情。
II级事件:出现单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局限传播;或出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关联到两个及以上县(市、区)。
III级事件:出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局限于单个县(市、区);或在外环境、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IV级事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携带者。
4 监测与报告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脊髓灰质炎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预防接种知识竞赛选择填空

第一章免疫规划传染病及其预防第一节麻疹一、填空题(共11题)1、麻疹病毒在人体外和空气飞沫中存活时间不长,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其传染性约为小时。
(2)2、是麻疹的主要传染源。
(麻疹患者)3、是早期诊断麻疹的特异性临床标志。
(口腔黏膜斑(柯氏斑))4、麻疹的一般潜伏期为天.(7—14天)5、预防麻疹最有效的措施是。
(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6、目前我国大陆流行的麻疹病毒基因型主要为基因型。
(H或H1)7、《山东省麻疹监测方案(2014年版)》中规定血标本应在采集后日内送达本地区市级麻疹风疹网络实验室,实验室在收到血标本后应于日内完成麻疹、风疹IgM抗体检测。
(3,4)8、《山东省麻疹监测方案(2014年版)》中规定监测系统敏感性指标为:以市为单位,排除麻疹、风疹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以上。
(2/10万)9、开展暴发疫情现场调查时,应回顾搜索调查疫情所在地及周边地区近期所有的麻疹疑似病例,搜索的时间范围应从首发病例发病日向前推个最长潜伏期。
(2~3个)10、开展麻疹病例个案调查时,对首发病例和指示病例要重点调查其发病前日以及在传染期的活动情况、接触人群,了解可疑的暴露因素以及与续发病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等流行病学信息。
(7~21)11、为控制麻疹疫情,应急接种应尽快开展,越早开展越有效.对密切接触者的接种尽量在暴露后72小时内完成,对社区内开展应急接种,应在期内完成。
(一个最短潜伏期)二、单选题(共35题)1、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麻疹是哪类传染病? (B)A 甲类B 乙类C 丙类D 以上都不是2、麻疹特异性口腔粘膜斑通常出现在哪期临床经过?(A)A 前驱期B 出疹期C 恢复期D 各期均有3、麻疹的一般潜伏期是天。
(B)A 6—18B 7-14C 7—21D 10—204、麻疹的传播途径是:。
( B )A 肠道B 呼吸道C 血源D 虫媒5、麻疹的主要症状有: ( D )A 荨麻疹B 杨梅舌C 头痛、腰痛D 发热、咳嗽、流涕并伴出疹6、麻疹的传染期为:。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卫办疾控发〔2011〕6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苗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我部制定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人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曾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工作,通过各级政府及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不懈努力,于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目标,并维持无脊灰状态至今。
由于世界各国消灭脊灰工作进展不同,目前在我国周边仍有一些国家存在脊灰野病毒流行,我国依然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的风险。
此外,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及其产生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事件,也给我国维持无脊灰土作带来挑战。
1.1编制目的为快速应对、有效控制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以下简称脊灰相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脊灰相关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持无脊灰状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公开透明、维护稳定。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脊灰相关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将脊灰相关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事件:出现广泛流行的脊灰野病毒疫情。
Ⅱ级事件:出现单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局限传播;或出观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关联到两个及以上省份。
预防接种学习知识竞赛选择填空

第一章免疫规划传染病及其预防第一节麻疹一、填空题(共11题)1、麻疹病毒在人体外和空气飞沫中存活时间不长,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其传染性约为小时。
(2)2、是麻疹的主要传染源。
(麻疹患者)3、是早期诊断麻疹的特异性临床标志。
(口腔黏膜斑(柯氏斑))4、麻疹的一般潜伏期为天。
(7-14天)5、预防麻疹最有效的措施是。
(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6、目前我国大陆流行的麻疹病毒基因型主要为基因型。
(H或H1)7、《山东省麻疹监测方案(2014年版)》中规定血标本应在采集后日内送达本地区市级麻疹风疹网络实验室,实验室在收到血标本后应于日内完成麻疹、风疹IgM抗体检测。
(3,4)8、《山东省麻疹监测方案(2014年版)》中规定监测系统敏感性指标为:以市为单位,排除麻疹、风疹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以上。
(2/10万)9、开展暴发疫情现场调查时,应回顾搜索调查疫情所在地及周边地区近期所有的麻疹疑似病例,搜索的时间范围应从首发病例发病日向前推个最长潜伏期。
(2~3个)10、开展麻疹病例个案调查时,对首发病例和指示病例要重点调查其发病前日以及在传染期的活动情况、接触人群,了解可疑的暴露因素以及与续发病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等流行病学信息。
(7~21)11、为控制麻疹疫情,应急接种应尽快开展,越早开展越有效。
对密切接触者的接种尽量在暴露后72小时内完成,对社区内开展应急接种,应在期内完成。
(一个最短潜伏期)二、单选题(共35题)1、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麻疹是哪类传染病?(B)A 甲类B 乙类C 丙类D 以上都不是2、麻疹特异性口腔粘膜斑通常出现在哪期临床经过?(A)A 前驱期B 出疹期C 恢复期D 各期均有3、麻疹的一般潜伏期是天。
(B)A 6-18B 7-14C 7-21D 10-204、麻疹的传播途径是:。
( B )A 肠道B 呼吸道C 血源D 虫媒5、麻疹的主要症状有:( D )A 荨麻疹B 杨梅舌C 头痛、腰痛D 发热、咳嗽、流涕并伴出疹6、麻疹的传染期为:。
中疾控疫发[2012]208号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中疾控疫发[2012]208号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4e09970403d8ce2f00662382.png)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为落实卫生部《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11]60号)的要求,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处置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相关事件,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的及时发现脊灰野病毒、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并规范相关事件调查处置方法,快速阻断病毒的传播。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方案适用于脊灰野病毒、VDPV、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相关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定义脊灰野病毒、VDPV、免疫缺陷者疫苗衍生脊灰病毒(iVDPV)、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及相关病例,以及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循环的定义参照相关诊断标准。
四、监测与报告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对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进行常规监测,并开展密切接触者、健康人群和环境脊灰病毒监测。
1. 脊灰野病毒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环境或健康人群、AFP病例标本中发现脊灰野病毒,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部,并通报相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2. VDPV和cVDPV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VDPV病例或携带者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部,并通报相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cVDPVs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3. 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及其循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录入AFP病例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并通报相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4小时内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简易记忆传染病--病毒性疾病

传染病学重点记忆内容1.O139在水中存活时间>O1群。
2.O139无家族聚集性,以成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
3.幽门螺杆菌和分支杆菌可以抵抗胃酸性环境。
4.肠球菌可以抑制艰难梭菌的生长。
5.真菌性胃肠道感染最常见的致病菌是假丝酵母菌。
粪便直接涂片需同时观察到出芽的孢子和假菌丝才能确诊。
23.大肠杆菌:有鞭毛、菌毛,发酵乳糖,产酸、产气,有O、H、K三种抗原。
O抗原为菌体脂多糖的特异多糖成分H抗原为鞭毛抗原K抗原为荚膜抗原,分L、A、B三型。
6.在肝浸液培养基中才能生长的细菌是布氏杆菌。
7.斑丘疹:麻风、皮肤炭疽、斑疹伤寒、风疹、麻疹、登革热、红斑疹:莱姆病、猩红热斑点、瘀斑:流行性出血热、流脑30.答疑?O157:H7使用氟哌酸治疗(霍乱治疗也是氟哌酸),卫生部规定禁止使用抗生素。
31.破伤风梭菌感染的重要因素是伤口位置的厌氧微环境。
35.霍乱与副霍乱的区别在于噬菌体裂解试验不同。
总论致病力:侵袭力、毒力、数量、变异性实验室检查1.血常规:细菌引起白细胞↑,但布病、伤寒G-白细胞升高不明显或减少病毒引起白细胞↓,淋巴↑,但流行性出血热、乙脑升高(特殊)。
E%↑多见于钩虫、血吸虫,↓多见于伤寒、流脑。
2.病原体检测:特异性抗原检测较抗体可靠。
寄生虫病治疗药物:疟疾:氯喹、伯氨喹;线虫:阿苯达唑、甲苯达唑;丝虫:海群生;血吸虫:吡喹酮肝片吸虫、并殖吸虫:吡喹酮、三氯苯达唑。
弓形虫:乙胺嘧啶、磺胺嘧啶、螺旋霉素国际监测:流感、流斑、疟(疾)、脊灰、回归,我国增加登革热国际检疫:鼠疫(6天)、霍乱(5天)、黄热病(6天)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源:黑线姬鼠,是南方稻田型,黄疸出血型,毒力最强)、猪(波摩那型,分布最广,北方洪水型和雨水型)、通过直接接触传播,水传播是主要感染方式。
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地区性(B区)、流行性和一定的职业性。
稻田型:流感伤寒型为主,肺出血型次之。
洪水型:轻型多,以流感伤寒型为主,北方常见神经系统和眼后发症雨水型:流感伤寒型和脑膜脑炎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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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为及早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病例,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WS294-2008)、《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甘肃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甘肃省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s)、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和脊灰野病毒,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病毒的传播和循环。
(二)规范高危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以及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的调查处置。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方案适用于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VDPVs、cVDPVs和脊灰野病毒的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
三、脊髓灰质炎疾病概述(一)病原学脊灰病毒属于小核糖核酸病毒科、肠道病毒属,按其抗原性不同,可分为Ⅰ、Ⅱ、Ⅲ 3个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
流行病学资料表明,Ⅰ型野病毒引起的传播约占80%~90%,其次为Ⅲ型野病毒,目前世界上已无Ⅱ型野病毒引起的病例。
脊灰病毒在遇热、甲醛、氯和紫外线时迅速失去活力。
对乙醚不敏感,对热和干燥甚敏感。
使用甲醛、2%碘酊、升汞和各种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漂白粉、高锰酸钾等,均能使其灭活。
(二)流行病学1.传染源脊灰的传染源为病人、隐性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
由于病毒携带者、无症状的隐性感染和无麻痹型患者不易被发现,因此在传播该病上起重要作用。
本病的潜伏期为2~35天,一般为7~14天。
患者自潜伏期末至发病后3~4周都有传染性,发病1~2周排毒率最高,可从70%以上的患者大便中分离出病毒,退热后传染性减小。
病毒主要存在于患者的脊髓和脑部,在鼻咽部、肠道粘膜与淋巴结内亦可查到。
2.传播途径感染者一般通过大便排出病毒,数量多且持续时间长,可达数周至数月;粪—口途径是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在发病的早期咽部排毒可经飞沫传播。
3.易感人群人对脊灰病毒普遍易感,<4个月婴儿有来自母体的抗体,故很少发病,以后发病率逐渐增高,至5岁以后又降低。
机体感染脊灰病毒后,血清中最早出现特异性IgM,2周后出现IgG和IgA保护性中和抗体。
感染后能产生对同型病毒的持久免疫力。
(三)临床表现1.临床表现按症状轻重及有无麻痹可分为隐性感染、顿挫型、无麻痹型及麻痹型。
通常的脊灰病例是指麻痹型病例。
麻痹型脊灰约占感染者的1%~2%,病毒主要累及脊髓前角运动细胞,引起以肢体为主的急性弛缓性麻痹。
可分为前驱期、麻痹前期、麻痹期、恢复期和后遗症期。
恢复期及后遗症期是指麻痹后1-2周病肌开始恢复。
部分患儿可形成持久性麻痹,即后遗症期,受累肌群明显萎缩,可出现膝反张,足下垂和足内翻畸形。
2.临床症状与体征早期有发热、咽部不适、婴幼儿可烦躁不安、腹泻/便秘、多汗、恶心、肌肉酸痛等症状;热退后(少数可在发热过程中)出现不对称迟缓性麻痹。
神经系统检查发现肢体和(或)不对称性(单侧或双侧)迟缓性麻痹,躯体或肢体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但无感觉障碍。
麻痹60天后仍残留麻痹,且未发现其他病因(后期可出现肌萎缩)。
3.实验室检查发病后可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野病毒。
发病前6周未服过OPV,发病后未再服用OPV或接触疫苗病毒,麻痹后1个月内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抗脊髓灰质炎病毒IgM抗体,或恢复期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4倍升高。
四.监测(一)监测病例定义AFP 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高危AFP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AFP病例——1)年龄小于5岁,接种脊灰疫苗少于3次或接种史不详,且未采集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2)临床怀疑脊灰,尤其是未采集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3)来自脊灰流行国家或地区,或在发病前35天内曾去过脊灰流行国家或地区。
聚集性高危AFP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在2个月内出现2例以上的高危AFP病例。
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或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聚集性脊灰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在2个月内出现2例或2例以上的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相比,衣壳蛋白1区(VP1区)核苷酸序列变异介于0.5~1%之间(有5~8个碱基发生变异)。
VDPVs: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核苷酸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VDPVs病例:从AFP病例粪便、咽部或脑脊液、脊髓组织标本分离到VDPVs。
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鉴定,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脊灰衍生cVDPVs:由相关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引起的2例或以上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的事件。
脊灰野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核苷酸变异超过15%,或者是既往国内外流行过或与既往国内外流行过的脊灰病毒高度相似的病毒。
脊灰野病毒病例:粪便、咽部或脑脊液、脊髓组织标本脊灰野病毒检测阳性,临床诊断符合脊灰的病例。
脊灰野病毒由境外传入者,为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
(二)AFP病例常规监测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诊断。
1.AFP监测医院的设置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均为AFP监测医院,承担AFP 监测任务。
必要时可扩大至人口集中的、交通不便的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
2.主动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发现的AFP病例;AFP监测医院每旬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AFP病例主动搜索情况;辖区疾控中心每旬开展医院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1.高危AFP病例医疗机构发现怀疑为脊灰的高危AFP病例,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高危AFP病例的定义对报告的AFP病例进行审核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是否为高危AFP病例。
并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按照《监测方案》的病例分类标准,由省级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对已报告的AFP病例进行分类,并确定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跨省份的聚集性脊灰临床符合病例通报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4.VDPVs病例或携带者、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VDPVs病例或携带者、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相关检测通报后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5.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感染病例相关检测通报后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6.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症、可能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五、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一)病例个案调查接到报告后,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48小时内派调查小组赴现场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二)事件调查1.组织准备根据《甘肃省应急预案》中不同响应级别由省级调查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收集背景资料包括:当地人口资料(最新人口总数、年龄别构成、流动人口数);医疗机构及预防接种门诊分布情况;既往5年AFP监测资料;免疫预防相关资料(卡、证建立情况、常规接种率报告、既往接种率调查结果、脊灰抗体监测资料等相关资料)3.核实诊断对病例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了解患者发病过程、治疗情况、脊灰疫苗免疫史、发病前3~35天内的旅行史和接触史。
拍摄病例影像资料,记录残留麻痹情况和现场调查工作进展。
4.现场调查与采样核实诊断后,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AFP病例主动搜索、采集密切接触者和周围健康儿童粪便标本和血液标本等工作。
分析疫情发生的可能原因及可能波及的范围。
六、实验室检测(一)病例标本采集要求在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间隔24-48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大拇指末节大小)。
(二)接触者标本的采集接触者是指曾与处于传染期的病例共用卫生间的人员;处置过病例的医护人员或检验过标本的实验室检测人员以及其他存在传染或共同感染可能性的人(如与患者同吃、同住的家庭成员以及有过密切接触的玩伴);原则上为5岁以下儿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采集一定数量的近6周内未接种过OPV疫苗的接触者粪便标本。
1.高危AFP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及其聚集情况,采集5~10名接触者粪便标本。
2.若发现VDPVs病例或携带者,至少采集50名接触者(近6周内未接种过OPV疫苗儿童)粪便标本,分离脊灰病毒。
并每间隔7天采集一次病例或携带者的粪便标本,直至连续两次采集的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性后为止。
若VDPV来源于免疫缺陷患者(iVDPV),第1~2个月每间隔7天采集一次,但从第3个月开始,每间隔1个月采集一次粪便标本,直至连续三次采集的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性后为止。
3.若在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应在卫生条件较差、暴露机会相对较多的人群中,至少采集50名近6周内未接种过OPV疫苗儿童粪便标本。
若在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每间隔7天采集一次携带者的粪便标本,直至连续三次采集的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性后为止。
4.发现cVDPVs病例或脊灰野病毒病例,在cVDPVs和野病毒可能传播的地区,至少采集100名密切接触者或健康人群粪便标本。
5.若临床怀疑AFP病例为原发性免疫缺陷患者,在取得知情同意后,采集病例2ml血清进行定量免疫球蛋白(QIG)或细胞免疫功能测定(三)原始标本运送1.标本采集后要在72小时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包装完整。
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2.采集的标本应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一并送达省脊灰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