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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25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261 号)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74 号)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州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x〕154 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增强市场监管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到x 年底前,完成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盐业管理体制。

二、工作目标实行政企分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

x 年12 月31 日前,剥离x盐业(集团)x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将行业管理职能移交x市盐业主管机构,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运营。

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坚持政企分开的改革方向,调整、强化食盐安全监管职能,明确食盐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三、重点任务(一)改革盐业专业化监管体制。

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市工科局为x市盐业主管机构,原x盐业(集团)x有限责任公司盐业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市工科局,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市市场监管局。

在改革过渡期间,职能未移交前,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仍由x盐业(集团)x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有关管理机构,配强管理人员特别是执法监管人员,切实增强食盐安全监管能力。

(二)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

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新疆盐业改革方案

新疆盐业改革方案

新疆盐业改革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针对我国盐业的改革已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

新疆作为盐产量大省,也面临着改革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探讨新疆盐业改革的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一、背景介绍盐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之一,尤其是在食品加工、药品生产和化工等领域,对盐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我国的盐业长期存在垄断和行政干预的问题,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得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新疆作为盐业资源丰富的地区,盐产量占全国的重要比例。

然而,由于长期的行政干预和资源分配不均,新疆的盐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推动盐业改革,提升新疆盐业的竞争力和质量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实施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加强竞争监管,促进盐业市场的公平竞争。

2. 提高盐品质量,推动盐业向高品质、绿色生态方向发展。

3. 加大盐业科研力度,提高盐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 加强新疆盐业企业间的合作,形成盐业产业链的完善。

三、具体措施1. 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放开盐业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盐业领域,增加市场主体数量,促进市场竞争。

2. 建立健全盐业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盐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3. 提高盐品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控,推广绿色生态盐的生产和销售。

4. 加强盐业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提升科技含量,推动盐业技术进步和创新。

5. 支持盐业企业在新疆建立盐田生态保护区,促进盐业可持续发展,并加强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

6. 鼓励盐业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升新疆盐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1. 盐业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者受益,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2. 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

3. 盐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产品种类和品质得到扩展和提升。

4. 新疆盐业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2]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

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

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引言盐是人类重要的食品调味品之一,对于维持人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盐业一直实行国家垄断制度,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盐业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了进一步完善盐业体制,提高盐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本文提出了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背景我国目前的盐业体制存在一些问题:价格不透明、竞争不充分、管理不规范等。

盐业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解决这些问题,推动盐业的健康发展。

目标1.建立公正透明、市场化的盐业价格形成机制。

2.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3.提高盐业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盐业的发展和创新。

4.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盐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改革方案方案一:盐业价格市场化改革1.建立盐业价格市场化的基本原则,包括供需平衡、市场调节、价格形成透明等。

2.逐步取消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机制,引导盐价形成过程中市场主体的合理预期。

3.完善盐的价格监管机制,加强对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和处罚。

方案二:盐业企业改革和发展1.提高盐企业管理水平,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流程。

2.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高盐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3.鼓励盐企业加大对高科技和绿色生产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4.支持盐企业开展国内外市场拓展,提高盐业的国际竞争力。

方案三:盐业监管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的盐业监管体系,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2.设立专门的盐业监管机构,负责盐业政策制定、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

3.加大对违法违规盐企业的处罚力度,保障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方案四:消费者权益保护1.完善消费者投诉渠道和保护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维权问题。

2.加强对盐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测和检测,确保消费者安全使用。

三、实施措施与推进计划1.成立盐业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2.加强各方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改革共识。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1.坚持法制统一,依法行政。
2.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注重实效。
3.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4.坚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改革措施
1.完善盐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1)根据国家盐业法律法规,结合江西省实际,修订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明确盐业监管部门职责,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市县两级对应设置盐业监管机构,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3.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
-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建立食盐追溯体系,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
4.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加大对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盐产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盐业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处理市场突发事件。
江西省盐业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完。
第2篇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一、引言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提高江西省盐业监管效能,确保食盐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改革方案。
二、现状分析
江西省盐业市场目前存在监管体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导致食盐质量安全隐患和市场不公平竞争。为此,必须对现行盐业监管体制进行改革,以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第1篇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家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加强江西省盐业市场监管,保障盐业市场安全和消费者利益,提高盐业监管效率,现制定本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25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加快盐业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盐,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市场秩序。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做好盐业行政管理、市场执法监督和经营工作,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确保盐业改革稳步推进,加快形成符合国家要求,切合X实际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保证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食盐安全原则。

完善食盐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食盐质量监测,建立健全食盐质量追溯诚信制度,做好食盐储备和管理,改进工业盐管理和服务办法,确保全市食盐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确保碘盐精准供应,维护全市人民食盐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创新发展原则。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深入推进食盐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打造产销一体、股权多元的盐业企业。

实施互联网+盐业战略,打造面向行业内外的盐业电子商务平台,引领行业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放管并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确保食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

4.坚持依法治盐原则。

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明确划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市场管理方式,履行依法治盐职能,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一)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数量为上限,不再核准新增或变相增加食盐批发企业,确保食盐批发企业只减不增。

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主渠道作用,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盐业市场的变化,现行的盐业监管体制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为了加强盐业监管,改善盐品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被提出。

该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系统完善、能够适应盐业发展的监管体制,提高盐产品质量,加强行业治理,提升公众对盐品牌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并促进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1.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设置调整建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的“国家盐业监管总局”,并将原盐政界面化解,盐政职能整合为监管职能。

国家盐业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盐业监管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盐业监管工作,执法监管和执法主体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2. 盐业监管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现行《盐业管理条例》,提高对盐业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修订盐业监管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要求,加强对盐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确保盐品质量安全。

3. 盐品质量监管强化加强对盐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完善盐品质量抽检标准和频率。

严格执行食盐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对盐业生产过程和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盐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

4. 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改革盐业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环境,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审核和监管。

鼓励和支持盐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盐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商品价格监管,防止不合理涨价和恶性竞争的发生。

5. 盐业企业管理和服务创新推动盐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盐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培育盐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

加强盐业企业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6. 盐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盐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盐业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50号)精神,更好地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保证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盐业管理体制,促进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贯彻落实《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如下:一、积极探索食盐市场专业化管理机制(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继续保持现有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

市粮食局是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保证全市盐行业发展稳定。

县级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盐业主管机构与工信、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保证辖区内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

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原则,尽快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加强食盐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动食盐质量检验、监测职能整合,不断完善提升市、县两级食盐质量检验、监测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流通和食用、使用食盐环节的质量监督,加大对各种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的打击力度,保证全市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食盐。

(二)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会同市、县两级工商部门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要求,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产销一体、兼并重组,严格坚持并制止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擅自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二、保障食盐供应安全体系建设(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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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盐业体制改革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划。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供应体制改革。

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盐储备,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系。

(2)基本原则。

强调盐的安全性。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条件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化,通过并购不断做强做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整体规划。

确保用盐安全与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遵守盐法。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依法治理。

2 、加强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3)完善定点制盐体系。

不再批准增设定点制盐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加。

鼓励盐业生产和批发企业产销结合。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盐业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连锁特许经营体系。

坚持批发特许经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地,不再批准增设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国有盐业批发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在保持国家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盐业专业监管体系。

现有的专业化盐业监管体系不变,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盐业管理和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

它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保障盐业稳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加强盐业安全监管。

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食盐批发企业行政职能分离,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能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转移创造条件。

加快食盐电子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三个、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完善盐储备体系(6)改革食盐生产和批发的区域限制。

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向定点批发企业销售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和销售数量,建立销售渠道,以自己的品牌进行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或者委托具有食盐批发资格的企业代理销售。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规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允许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食盐并进行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进行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在本省(面积、市)范围内经营。

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模式,开展综合商品流通服务。

(7)改革盐业政府定价机制。

食盐出厂价格、批发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质量、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

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八)工业盐营销管理改革。

取消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各地实行的许可制,取消对小型工业盐和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种限制,放开小型工业盐和盐产品的市场和价格。

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工业盐运销监管自由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加强监督检查。

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建立、的完整生产和销售记录,并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盐市场。

质检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9)改革食盐储备制度。

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社会盐储备体系,将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紧急情况时盐和粗碘的安全供应。

各省(区、市)根据当地盐的供需情况建立政府盐储备。

储备金额不得低于全省(区、市)一个月的用盐量。

可以依靠现有食盐批发企业的储存能力,也可以选择有资质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

本级财政预算应当安排资金给予食盐储备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

加强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制食盐生产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批发企业,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其中最低库存量一般不得低于企业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

具体股票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应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当供需关系稳定或生产能力大于需求时,鼓励企业建立基于最小库存的成本承担社会责任准备金。

原碘供应按现行方式管理,中央政府对购买原碘和生产碘添加剂、供应给予适当支持。

加强盐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食盐供应安全(十)严格规范盐业生产和批发企业资质。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技术水平、卫生安全条件等因素,制定了食盐生产标准条件、批发企业。

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新的标准条件,对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的站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依托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政府指定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盐业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在入场前应进行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每年定期公示。

对违法失信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依法实施联合处罚。

如果后果严重,影响食盐安全,应依法采取禁止进入行业等措施。

各级盐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二)加强科学补碘工作。

充分发挥制盐、批发企业在保障碘盐供应中的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足特定人群的非碘盐消费需求。

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孕妇、儿童和碘缺乏地区群众的科学补碘意识。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并公布区域人口碘营养状况;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划定边远贫困缺碘地区,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救助范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交通运输和营销费用补贴或直接扶贫补贴,确保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人口能够负担得起食用、合格碘盐,并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价格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保障标准。

(十三)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负责协调和处理全国的盐供应紧急情况。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报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发生紧急情况时,盐业主管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政府储备、和调度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盐业市场的稳定。

(十四)推动盐业企业做强做大。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变管理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活力和活力。

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金融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增加对优势企业的资本投资,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

,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

为解决中央盐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纳入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要对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和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十五)完善盐业法律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精神,抓紧清理现行盐业管理法规和政策,按照程序提出立法、改革和废止建议,推进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盐业健康发展。

(16)建立过渡期,逐步实施改革。

从本规划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XXXX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标准条件等政策措施,对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从1月1日起,XXXX将放开所有盐产品的价格,取消食盐运输许可证,允许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进行跨区域经营。

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将不再重新颁发,有效期将延长至XXXX 12月31日。

从1月1日起,XXXX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以按照新的规定申领许可证,并根据许可证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十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体制改革。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边远贫困地区政府盐储备、和欠发达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联合监管力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研究和提出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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