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深圳狮子会章程(2014修订版草案)

深圳狮子会章程(2014修订版草案)修订说明深圳狮子会2013-2014年度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修订深圳狮子会章程。
为此,区理事会专门设立了“章程及规范管理部”,并专门成立了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章程修订工作小组。
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与深圳市残联、市民管局的多次沟通说明,现就修订工作总结汇报说明如下:一、广开渠道,广泛征询收集意见1、章程工作小组由理事会、监事会及公益研究中心抽调若干资深狮友及法律顾问等7人组成,有一定的代表性;2、召开前会长(前总监)及资深狮友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3、起草了若干思考提纲,面向全区会员征询意见、建议。
二、主要参考资料1、国际狮子会宪章;2、中国狮子联会章程、监事会制度、工作规则;3、广东狮子会章程、监事会制度、工作规则;4、其他民间组织如阿拉善生态协会等章程;5、深圳狮子会法人治理手册;6、深圳狮子会2002版、2007版章程。
三、修订原则1、宜粗不宜细。
战略性内容写入章程,细则性内容将另行制订工作规则;2、参照国家社团管理的规范版本。
四、修订内容对比阅读(原章程即2002版章程)第一章总则原章程: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深圳狮子会”,涉外中文为“中国深圳狮子会”,英文名称为CHINA SHENZHEN LIONS CLUB ,缩写为CSZLC。
拟修订为: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深圳狮子会”,英文名称为CHINA SHENZHEN LIONS CLUBS,缩写为SZLC。
原章程:第二条本会的性质。
本会由深圳市各界热心公益慈善活动的人士自愿组成,为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慈善组织。
拟修订为:第二条本会的性质。
本会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慈善服务活动的人士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原章程: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引导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界人士,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狮子会的礼仪礼规(新队成立)-

积极投入 行为得体
遵守会议规定
课程回顾
• • • • • • • • 狮子会礼仪礼规的重要性 服务队成立典礼的程序 介绍领导狮友的次序 会场布置 会场礼仪礼规 服饰的规范 敬酒、合影、礼品赠送、接待来访狮友的礼仪 会议的礼仪
参考文献
• LCI参考文件:授证夜筹划指南TK-26.PDF (英文版) • LCI参考文件:授证夜筹划指南TK-26 CH.PDF(中文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涉 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规定》的通知 外发 [1991]11号 颁布日期:19910415 实施日 期:19910415 颁布单位:外交部
非正式 其他
换届会议、晚会 、区会活动 区会、服务队活 动
洋装或两件式的套装, 黑色西装,或西服会 适合出席相应场合 服 穿着狮子会T恤,马甲 穿着狮子会T恤,马 或者活动详细规定带有 甲或者活动详细规定 狮子会标 礼 仪
服饰规范 仪容整洁 遵守时间
问题讨论
1.有一位以上前队长参会时介绍顺序是什么? 着装正规 2.当会议开始介绍狮友时狮兄狮姐应怎样答礼?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 无礼则不宁 。
---《荀子· 修身》
感谢聆听!
⑤ ③ ① 主 人 ② ④ ⑥
照相机
礼品赠送的意义和礼仪
纪念:纪念两国(两地),两方人员的交往 和友谊 宣传:宣传本国文化,推广民族特色
礼品赠送的意义和礼仪
• 考虑礼品数量,发放范围种类(宁可多备 一些,不可少发) • 把受礼人的名字刻在礼品上,注明赠礼理 由会使礼品珍藏价值大增 • 有狮子会特色和本地(本国)特色结合的 礼 品为最佳
*成立纪念典礼 *结盟典礼 *换届典礼─ 服务队交接典礼 *新队成立典礼─ 新队成立典礼 联合成立典礼 *年会典礼─向前主席致敬暨新一任主席及 区理事就职典礼
广东狮子会 2012-2013 年度 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决议情况通报

广东狮子会2012-2013年度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决议情况通报2012年9月26日,广东狮子会召开了2012-2013年度第二次理事会会议。
会议对广东狮子会2012-2013年度第一季度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进行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补分域和更换分域主席的提案》、《关于成立乐爱等新服务队的提案》、《关于委员会或服务队年度财务出现赤字解决办法的提案》、《关于将银行利息和两年前预收账款转为区会服务经费的提案》以及关于《广东狮子会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规则》的提案。
现予通报。
附:1、关于增补分域和更换分域主席的决议2、关于成立新服务队的决议3、关于委员会或服务队年度财政出现赤字解决办法的决议4、关于将银行利息和两年前预收账款转为区会服务经费的决议5、关于《广东狮子会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规则》的决议广东狮子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增补分域和更换分域主席的决议一、背景:本年度之初,第七分域主席陈耿狮兄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未能承担分域主席的工作职责,需要另外任命分域主席。
另本年度至今,广东狮子会新服务队发展迅速,尤其是第八分区(东莞地区)的服务队在7月份已经新成立了2支服务队,在本次理事会也有8支服务队需要审批通过,加上正在筹备的3支服务队,共有13支新服务队。
本年度之初所订立的架构并不足以能够对东莞地区服务队进行良好的管理。
二、决议鉴于此,经过理事会决议,第七分域主席改为李孔慧狮兄,第八分区架构在已划分的分域基础上增加了两个分域,第二十分域及第二十一分域,分别由吕品狮兄及邱丽珍狮姐担任分域主席。
由于第八分区地处东莞,为了分担分域主席的工作,培养东莞地区狮友,特此任命岑定基、王和文为第十六分域执行主席,夏远林为第十八分域执行主席,黄重霖和周义斌为第十九分域执行主席,曾正旭和孙圣智为第二十分域执行主席,李世哲和张明为第二十一分域执行主席。
3关于成立新服务队的决议根据广东狮子会“广东狮子会新服务队创立申报审批”决议,新服务队须召开一次创队说明会和三次筹备会,并按规定缴交所有会员的会费与资料,经理事会决议通过方可正式成立。
狮子会关爱委员会关爱制度

狮子会关爱委员会关爱制度
狮子会关爱委员会是狮子会中的一个特定职能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关注和关爱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这个委员会通常会关注儿童、老人、残疾人、贫困家庭等需要特殊关心和帮助的群体。
关爱制度是指狮子会关爱委员会所建立的一套服务和帮助机制,通过专业、有序的方式实施关爱工作。
关爱制度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调研和评估:对目标群体的需求进行调查和研究,评估其具体情况和所需支持。
2.资源协调和整合:协调和整合社会资源,包括人力、物资和资金等,以满足关爱工作的需求。
3.项目实施:通过具体的项目和活动,为目标群体提供关爱和帮助,如组织义诊活动、赠送物资等。
4.宣传和倡导:通过宣传和倡导,增加社会关注度,促进更多人参与到关爱工作中。
狮子会关爱委员会关爱制度的目标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群,传递温暖和爱心,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十代会修订版

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十代会修订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狮子联会会务管理,依据《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修订稿)》,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中国狮子联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的公益慈善服务组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狮子联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三条中国狮子联会对内发展和管理会员,组织和引导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服务活动,对外统筹与国际狮子会的关系及其它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中国狮子联会的宗旨:正己助人,服务社会。
第五条中国狮子联会的愿景:创建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公益慈善组织,做社区服务和人道主义服务的生力军。
第六条中国狮子联会的使命:身体力行,实践人道主义;扶弱济困,促进社会和谐。
第七条中国狮子联会的价值观:包容,传承,凝聚,创新,奉献,成长。
第八条中国狮子联会遵循“自主建会、独立运作、坚持宗旨、依法办事”的办会原则,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办会机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组织体系和管理运作方式。
第二章会员第九条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个人会员。
年满二十周岁,承认中国狮子联会(以下简称“联会”)章程,认同联会宗旨,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狮子会,成为联会的个人会员(以下未注明“单位会员”而称“会员”的,均指“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联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联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培训。
在相关会议中,按程序行使发言权,提案权和表决权。
(四)其它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联会章程,执行联会决议。
(二)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会议和活动,完成联会交办的工作。
(四)对联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维护联会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形象。
(六)宣传联会的宗旨和理念。
(七)推荐和发展新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类别。
(一)正式会员。
履行入会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参加会务和服务活动的会员为正式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深圳狮子会基金管理制度

深圳狮子会基金管理制度一、总则深圳狮子会根据组织建设的需要,遵循《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深圳狮子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与国际狮子会相关规定,已经设立了非营利性“深圳狮子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并运行多年。
鉴于狮子会的运作发展需要和国家、地区以及中国狮子联会的规定更新,现对深圳狮子会基金及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本年度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二、深圳狮子会基金构成深圳狮子会基金分为两大部分:(一) 深圳狮子会行政基金(以下简称“行政基金”)(二) 深圳狮子会服务基金(以下简称“服务基金”)行政基金主要构成:深圳狮子会历年累计结余的行政经费,包括会费本会会员、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团、政府等定向用于深圳狮子会行政狮务的资金与物资捐赠。
服务基金主要构成:深圳狮子会历年累计结余的慈善服务经费,包括本会会员、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团、政府等用于深圳狮子会的慈善公益服务项目的资金与物资捐赠。
服务基金的分类:服务资金按国家规定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为限定性服务基金和非限定性服务基金两大类。
(三)基金的核算管理:深圳狮子会基金按行政基金与服务基金两大类核算,设区会及服务队两个核算账户,服务队账户设部门核算,以每个服务队为一个单列核算部门。
三、基金管理机构组成与职能基金管理机构:“深圳狮子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是基金的管理机构,是深圳狮子会的内设机构。
(一)基金管委会的组成:1. 管委会主席由当届基金主席出任,总共由7名狮友组成。
包括:前三任会长(上届会长为前一任)、当届秘书长、财务长、当届基金委员会执行主席(或副主席)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狮友。
其中,前一任会长担任主席,其他狮友担任委员;2. 担任基金管委会委员遵循自愿、专业、品行良好的原则。
若前一任会长不能担任主席,则由前二任会长担任。
基金管委会成员不能担任委员职责时,均依此办法的条件由当届基金委员会主席提名,经当届会长同意后增补相应委员;3. 基金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及事务由基金主席负责;4. 基金管委会全体委员须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出席基金相关会议;5. 基金管委会全体委员的工作是非受薪和无偿的;6. 每届基金管委会任期为一个狮子年度。
[整理版]广东狮子会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2-01141.doc
[整理版]广东狮子会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2-01141广东狮子会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广东狮子会(下称“本会”)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各服务队。
本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本会财务长和结算中心行使;本会财务长和结算中心对本会会长及本会理事会负责,并接受本会监事会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提高效益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期检查。
广东狮子会(含服务队的行政经费及服务经费)的资金统一管理,并成立结算中心,帐目统一由第三方(会计公司)做账。
服务队自设资产、现金流水帐,会计公司每月为本会及服务队出具报表,年度换届时作审计报告。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一)合理编制本会和服务队的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会和服务队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金丢失。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报告等具体工作,监督各服务队经费使用及管理,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本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是财务长,由本会的主管部门广东省残联派出,并作为本会当然的理事候选人参与当年度理事会的选举。
第六条服务队按工作任务和管理权限对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负责。
服务队兼职或专职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称为司库。
服务队的司库负责本服务队的相关财务工作(流水帐、备用金保管、各类票据的领用及核销、服务队对结算中心的往来报表、对帐等工作)。
第七条服务队应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加强内部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八条本会及服务队的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统一由结算中心管理,本会及服务队均采用独立核算方式,并参照民间非盈利性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深圳狮子会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规范深圳狮子会各服务队正常开展会籍管理、会务、服务活动,依据《深圳狮子会章程》、《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服务队是本会会员管理和社会服务活动的基层非法人单位,承担着本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功能。
服务队的名称必须经本会批准,不同服务队的名称应是惟一的。
服务队不能以行政地域、行业或者公司名称命名,尽量使用体现公益、慈悲或者其他积极正面意义的名称.服务队开展会籍管理、会务、社会服务活动,应当本着民主、平等、尊重、志愿和自律的原则。
每满 25 名会员及入会申请人即可申请创建一支服务队,新服务队成立 3 个月内会员人数须达到 30 人.新服务队须由本会理事会批准成立。
创队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会正式会员,且入会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对本会制度、文化及运作程序有一定了解;(二)有两名曾经担任过服务队队长的狮友推荐;(三)参加过本会组织的相关培训。
创建新服务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 创队发起人向本会提出创队申请,经所在服务队理事会推荐、分区主席签字、会长批准后成为正式创建发起人;(二) 创队发起人联络有关爱心人士及参预创队老会员组成并成立服务队创建工作小组,报本会备案,创队发起人从所在服务队转队人数不超过 20%(上限 6 人);(三)通知本会导狮团,由导狮团指派两名认证导狮担任指导狮友;(四)导狮须全程参预创队过程,期限为 2 年;(五)由服务队创队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服务队创队筹委会 ,讨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邀请入队人员名单 ,确定第一次创队说明会时间、地点及人员分工。
服务队创队具体实施方案报本会备案;(六)由创队发起人召开第一次创队说明会 ,请本会委派讲师和导狮参加 , 进行狮子会性质、基本知识等介绍和培训,发放入会申请表及其他有关宣传资料,提出交回入会申请表的时间要求;(七)由创队发起人召开第二次服务队创队筹委会 ,初步确定服务队会员名单,确定会务研讨会时间、地点及人员分工;(八)由创队发起人主持召开会务研讨会,对准会员进行培训,邀请导狮及本会理事会成员参加;(九)由创队发起人主持召开第三次服务队创队筹委会,确定服务队会员名单,商议并确定服务队创队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秘书、财务、总务、纠察和理事的候选名单,并将上述两份名单报本会审批。
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
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审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狮子会管理,依据《深圳狮子会章程》,参照《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本会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慈善服务活动的人士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正己助人,服务社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引导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界人士,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会的愿景:成为社区服务和人道主义服务的生力军。
第五条本会的使命:身体力行,实践人道主义;服务社区,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条本会的价值观:包容、传承、凝聚、创新、奉献、成长。
第七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党建工作第八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九条按照党章规定,本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
第十条本会党组织是党在深圳狮子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深圳狮子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十一条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及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十三条本会坚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本会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本会监督部门领导。
第十四条本会坚持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三章会员第十五条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十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二十周岁的中国内地公民;(二)拥护本会章程;(三)自愿加入本会;(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一定的事业、经济基础,并在各自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深圳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2.个人房产坐落于深圳市的证明;3.个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证明;4.深圳市居住证;5.在深圳市的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购买社保资料)。
关于深圳狮子会及服务队对外结友好区的规定
关于深圳狮子会及服务队对外结友好区(会)的规定为规范深圳狮子会(以下简称“本会”)及服务队与外地狮子会结友好区(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深圳狮子会章程》,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结友好区(会)的目的和意义加强各地区狮子会的交流,增进狮友友谊,推动狮子会的发展。
二、结友好区(会)的原则秉承“我们服务”的宗旨,遵循自愿原则,互相尊重狮务,不涉及政治,共同打造一个友好互助的氛围,为两区(会)的狮友提供相互学习、共同服务及交流联谊的机会。
三、服务队结友好会的基本条件(一)服务队会员人数达到人以上;(二)服务队创队时间在两年以上,会务、服务活动正常;(三)服务队财务状况良好,会费收缴及时。
四、结友好区(会)的责任和义务(一)双方的会长每年互访一次;(二)每年共同举办一次服务或联谊活动;(三)双方交往秉承尊重、平等、包容的原则;(四)双方互访时应给予同等礼遇。
五、结友好区(会)的程序(一)双方经沟通、了解、互访后,签订《结友好区(会)意向书》;(二)填写《深圳狮子会结友好区(会)申报表》(下称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本会办事处留一份存档;(三)服务队申报结友好会的,须经服务队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拟举行仪式前天向本会提出申报。
经本会对外交流及合作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秘书长、会长批准,并报中国狮子联会及国际狮子会备案;(四)本会结友好区,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秘书长、会长签署,并报中国狮子联会及国际狮子会备案;(五)举行结友好区(会)仪式。
(六)秘书长、会长应在收到申报表天内签署审批意见。
条件不成熟的或未按相关规定申报的,应暂缓。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七、本规定经年月日深圳狮子会年度第三次特别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附:《深圳狮子会结友好区(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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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修订稿(经2018年4月21日深圳狮子会第十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狮子会管理,依据《深圳狮子会章程》,参照《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本会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慈善服务活动的人士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正己助人,服务社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引导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界人士,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会的愿景:成为社区服务和人道主义服务的生力军。
第五条本会的使命:身体力行,实践人道主义;服务社区,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条本会的价值观:包容、传承、凝聚、创新、奉献、成长。
第七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党建工作第八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九条按照党章规定,本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
第十条本会党组织是党在深圳狮子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深圳狮子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十一条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及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十三条本会坚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本会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本会监督部门领导。
第十四条本会坚持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三章会员第十五条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十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二十周岁的中国内地公民;(二)拥护本会章程;(三)自愿加入本会;(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一定的事业、经济基础,并在各自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深圳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2.个人房产坐落于深圳市的证明;3.个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证明;4.深圳市居住证;5.在深圳市的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购买社保资料)。
第十七条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会务活动和服务活动;(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爱护集体荣誉;(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按规定缴纳会费;(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七)积极参加本会会务活动和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会员类别(一)正式会员履行入会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参加会务及服务活动的会员为本会正式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利,并应承担会员应尽的义务。
(二)留籍会员因健康、迁居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经常参加会务和服务活动、但仍保留会籍的会员为本会留籍会员,留籍会员不得担任本会及服务队的任何职务,没有投票权,但仍需缴纳常年会费。
(三)名誉会员任何具有良好品行的社会人士,本人不便以正式会员身份全力参加本会,但仍希望支持本会活动并保持密切联系者,可经理事会批准成为名誉会员。
名誉会员可以参加会务和服务活动,但不享有正式会员应有的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入会程序(一)申请人应先参加本会所辖服务队的有关会务和服务活动,了解本会的性质和管理运作方式,认同本会的宗旨、理念;(二)申请人向服务队提交入会申请表,并由一名本会会员推荐;(三)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全额缴纳会费(包括入会费1100元,常年会费1500元);(五)进行入会承诺,接受会员徽章和证书,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十一条转队与休会(一)会员由一个服务队转至另一个服务队,需要提出转队申请,经转出服务队和转入服务队队长团队通过,报本会会长批准。
对已终止或正终止与另一服务队会籍关系的转队会员,本会可给予其转队会员资格。
转队按如下程序申请:1.已缴纳该年度常年会费;2.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转队申请表》;3.转出和拟转入服务队队长批准,在《转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4.缴纳转队费200元。
(二)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务及服务活动,但仍希望保留会籍,可申请休会,成为留籍会员。
会员休会1年后如仍需休会,则需重新申请休会。
连续休会时间不超过2年。
休会程序如下:1.申请人填写《休会申请表》;2.所属服务队的队长团队讨论通过;3.本会会长批准。
第二十二条退会与除名(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向所属服务队提出退会的,该服务队应书面通知本会。
退会应交回会员证及有关物品。
(二)会员逾期六个月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退会六个月以内的会员,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恢复会籍;退会六个月以上的会员,须以新会员身份重新加入。
(四)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行为,给本会利益及声誉造成损害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纪律处分或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审议本会的长远发展规划;(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审议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五)选举和罢免理事;(六)选举和罢免监事;(七)对本会分立、合并做出决议;(八)对本会解散、清算做出决议;(九)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项。
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
主席团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日开始执行工作。
主席团的职责是:主持代表大会;决定提交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确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理事、监事等候选人。
主席团成员从下列人员中产生:在中国狮子联会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本会会员代表,业务主管单位代表,现任会长、监事长、上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顾问委员会代表,区年会委员会代表,会员代表。
主席团主席由会长担任。
第二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应于每年5月15日之前举行,具体开会时间和地点由会长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最长不超过当年的6月10日。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或者理事会决定,或者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联名书面请求,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有效。
其决议须经参会会员代表超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以下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会员代表同意方为通过:(一)制定、修改章程;(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三)本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决议。
第二十五条会员代表产生程序和名额分配本会前会长、当届理事、当届监事自动获得代表资格,不占其会籍所在服务队的代表名额。
本会所辖服务队,每15名服务队会员可以推选1名正代表和1名副代表。
会员代表应亲自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和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正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副代表出席。
若正代表和副代表均不能到会,视为放弃行使权利。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人数不超过39人,且人数为奇数。
理事会由会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理事组成。
理事每届任期为一年,从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
监事不可兼任理事;理事可竞选连任,除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外,其它理事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上届会长及秘书长为当然理事。
秘书长由主管部门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第一副会长经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当选的会长、第一副会长为理事。
第二副会长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其候选人须经竞选成为理事后方可参选。
其他理事经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在理事会和监事会任职。
本会理事的产生应充分考虑广泛性、代表性,每支服务队推荐的理事会候选人不得超过2名,其人选由服务队队长团队决定。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理事会议。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的理事召集和主持。
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提议,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服务队队长提议,可举行理事会临时会议。
会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五日内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召开,理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会决议必须经出席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若有一名理事提议并由至少一名理事复议,可采用无记名方式表决。
第二十七条理事在本会工作均为无偿义务性质,不得从本会领取任何报酬。
第二十八条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本会利益相关联时,不参与决策相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理事在任期内两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不含临时理事会)的,其职务自动丧失,并由候补理事递补。
第三十条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二)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曾担任过两届本会理事且届满,会龄满六年,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四)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未受过刑事处罚;(八)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九)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三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十)由所在服务队队长团队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书面推荐;(十一)竞选承诺的个人捐款和筹款已经兑现;(十二)较好完成当年度本职位的工作任务;(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秘书长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四)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未受过刑事处罚;(八)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理事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三)曾担任过服务队队长,会龄满三年;(四)对本会发展有较大贡献;(五)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七)未受过刑事处罚;(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九)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十)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两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十一)由所在服务队队长团队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书面推荐;(十二)较好完成当年度本职位的工作任务;(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