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和发布忠告性通知进行控制。

2.范围

本公司产品在临床过程中或上市销售后发生的技术隐患、问题和各相关单位通报的不良事件。

3.定义

3.1不良事件

是指本公司获准上市、合格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产品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3.2忠告性通知

产品上市后,由企业发布的通知,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或建议采取的措施:

a)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b)产品的改动;

c)产品的召回;

d)产品的销毁。

3.3不良事件分为一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

3.3.1一般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但尚未达到严重不良事件的条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不良事件(例如操作

不当、未按说明书规定使用、或与医疗器械不相干的病症等)。

3.3.2严重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如下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死亡;

b)危及生命;

c)导致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d)导致永久或严重残疾/功能障碍;

e)导致先天异常或畸胎;影响工作能力或导致先天畸形;

f)其他严重症状的。

3.3.3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上述两种情况中,已经确定是由产品本身(包括设计缺陷、材料缺陷等)造成的,称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3.3.4国家相关管理当局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必要时国家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

4.职责

4.1市场部负责同不良事件的各相关方(患者、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专家、国家管理当局、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及时通报或汇报不良事件处理的进展和相关信息。负责整理和保存不良事件处理的一切资料。

4.2市场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上市后风险的分析、再评价。

4.3总经理批准发布忠告性通知和批准上报不良事件。并授权市场部对外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4.4其他相关部门按总经理和市场部的要求参与调查、处理和改进工作。

5.程序

5.1不良事件的收集方法及监测

5.1.1市场部向所有客户发放《市场信息反馈记录表》,要求客户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填写并传回公司。市场部收到后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有可疑不良事件应及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5.1.2各相关部门应将在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场部。

5.1.3公司销售部、售后服务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应当协助市场部收集相关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记录表》,并报市场部。

5.1.4市场部应当密切注意同类产品在国内外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相关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评价我公司产品是否存在相同隐患。如有,可按5.3的相关要求提前介入处理。

5.2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5.2.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使用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5.2.2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或医务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要报告。

5.2.3不清楚即报告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5.2.4免除报告原则:以下情况可免除报告。

a)使用者在应用前发现医疗器械有缺陷;

b)完全是患者因素导致了不良事件;

c)事件发生仅仅是因为器械超过有效期;

d)事件发生时,医疗器械安全保护措施正常工作,并不会对患者造成伤害。

5.3不良事件的上报程序、时限及处理

5.3.1不良事件的上报程序:市场部应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告给国家相关管理当局(一般不良事件报当地管理部门,严重不良事件报国家管理部门)。

5.3.2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发生死亡事故的,应24小时内上报;发生非死亡事故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

5.3.3不良事件的处理

5.3.3.1不良事件发生时,市场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与发生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必要时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专家参加,如经审核不属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由使用单位处理;如经审核不属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但与该产品的使用有较密切关系的,按本程序5.4中规定进行不良事件忠告性通知,提请使用者和患者注意。

5.3.3.2查明不良事件是不良反应的,应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该批次产品或附件实施召回改进或对相关机构或患者进行补偿。召回按《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5.3.3.3市场部经总经理授权向国家相关管理当局报告召回情况,并填写《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5.3.3.4在需要召回产品过程中,如果尚没有完全解决、判定相关技术问题时,相关产品必须停产、登记、清理以便进一步确定处理方式。

5.3.3.5出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后,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和预防。

5.4忠告性通知

5.4.1产品销售后,发生不良事件时采取的补救措施或补充信息;或者国家相关主管当局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应采取的措施或补充信息时,应予以发布忠告性通知。

5.4.2当需要进行忠告性通知时,由总经理批准后,市场部选择适宜的方式如电话、传真、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发布。

5.4.3对于重要参数的更改,应向国家相关主管当局进行通报并报批。

6.相关文件

6.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2《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7.相关记录

7.1《市场信息反馈记录表》

7.2《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7.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7.4《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术语 1.1质量事故 凡不能通过简单返工、返修处理或进行让步接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质量问题即构成质量事故,如:抹灰大面积空鼓需返工、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需加固、重要大型设备基础未达到规定强度、承重梁板裂缝超过规范要求等。 1.2严重质量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 1.2.1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1.2.2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如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 1.2.3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 1.2.4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质量事故。 1.3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 1.3.1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报废; 1.3.2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二、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2.1分公司所属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1.1分公司所属项目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 2.1.2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 2.1.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分公司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各1份; 2.1.4调查分析后,由技术部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1.5经批准的处置措施由项目生产或机电经理组织实施,分公司工程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部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2.2公司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2.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2.2.2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产品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特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 3.定义 3.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3.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3.3医疗器械再评价是指对已注册或者备案、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 3.4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危及生命; (二)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三)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4.职责 4.1供销部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质管部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4.3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4.4管理者代表负责相关文件的批准和上报工作。 4.5办公室负责收集不良事件和再评价的相关文件记录,并建立档案。 5.内容 5.1不良事件发现和报告 5.1.1供销部应当主动向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收集产品发生的所有刻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并立即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5.1.2对涉及本公司产品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进行报告。

5.1.3管理者代表发现或者知悉应报告的个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调查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在7日内报告;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在20日内报告。导致死亡的还应当在7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在20日内,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报告。 5.1.4管理者代表应当在首次报告后的20日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向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报告。出现首次报告和补充报告以外的情况或者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应当及时向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提交相关补充信息。 5.1.5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管理者代表应当12小时内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本信息,对每一事件还应当在24小时内按个例事件报告。 5.1.6质管部应当在每年一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由管理者代表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报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 5.2不良事件调查分析与控制 5.2.1发现或知悉可疑不良事件后,质管部应及时与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沟通,收集相关信息,进行不良事件调查,形成报告,上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并实施。 5.2.2若不良事件是由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如设计缺陷、材料缺陷等,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应发布适当的忠告性通知,甚至实施召回。 5.2.3若不良事件是由与使用相关的原因导致的,应发布适当的忠告性通知,避免同类事件再度发生。 5.2.4 不良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应包括:事件陈述、原因分析、风险分析、处理建议以及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等。 5.3再评价 5.3.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应对相应产品开展再评价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院不得购进、销售假劣药品。 二医院不得购进和销售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的药品。 三验收人员不得误验,漏验造成假劣药品调剂室销售。 四在xx中不得养护管理不善造成药品变质、失效。 五以上情况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质量事故发生后,各岗位人员将发生事故的该品种批次的药品收回。 六质量管理员将发生问题的情况,及时填写“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小组。 七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医院重视发生的质量问题,xx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对药剂人员进行教育,针对性的指定政改防范措施。 九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得虚报隐瞒。如发现虚报瞒报者严肃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十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要追查当事者及主管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或纪律处分。 注: ﹙一﹚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范围: 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上架。 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一般质量事故范围:

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 应认真xx事故原因,并在7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 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xx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4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5 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xx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标准规程

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标准规程 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是病人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是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处理及报告程序 1、申办者提供该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它与安 全性有关的资料,并列入研究者手册。 2、在设计方案中对不良事件应作出明确的定义,并说明不 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分类标准(如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和无法判定)。方案中要求研究者必须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3、试验开始前,研究小组成员必须熟悉该防范和处理医疗 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预案的内容。

4、遇有严重不良事件,临床医师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 向项目负责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申办单位报告。在原始资料中应记录何时、以何种方式(如电话、传真或书面)、向谁报告了严重不良事件。 5、临床研究医生根据病情实施处理,必要时,启动防范和 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6、临床研究医生在报告的同时作好不良事件的记录,记录 至少包括:不良事件的描述,发生时间,终止时间,程度及发作频度,是否需要治疗,如需要,记录给予的治疗。 7、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需立即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由 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拆阅,即称为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患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由、日期并签字。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协助研究小组追踪不良事件, 直到患者得到妥善解决或病情稳定。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动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打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不良事件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不良事件等级划分: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训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

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危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处理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可是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长临高速主体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规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方法,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及其它工程质量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三条长临高速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建设工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第二章事故的划分 第四条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及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或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具体分类及分级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通部1999年2月24日发布)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事故的报告 第六条质量事件(事故)的发生及报告 (一)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事发单位质量责任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二)监理单位认为发生了质量事故时,应书面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施工单位应按指令要求执行。 (三)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和产生原因,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立即通知长临公司,按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一般质量事故需在3天内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局,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及质量监督局,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第七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内容 (一)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二)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包括分布状态及范围、发生事故的类型、缺陷程度及直接经济损失,是否造成人身伤亡及伤亡人员数量; (三)质量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事故现场证物照片、录像、质量事故的证据资料、质量事故的调查笔录; (四)质量事故的发展变化情况(是否已经稳定,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等);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第四章事故的处理 第八条质量问题的处理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质量安全事故定义及管理控制程序

质量安全事故定义及管理控制程序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质量安全事故定义及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出现方式处理。 3 、权责: 3.1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报告及补救措施,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 3.2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产品事故的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 3.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展开事故调查,并汇总意见,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报送总经理。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确认。 3.4 业务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3.5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 第 2 页共 2 页

3.6 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3.7 总经理:负责质理事故最终决策,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指挥抢险。 3.8 执行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事故处理。 3.9 现场品管员: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定义 4.1 质量安全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划分: 4.2.1 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交付后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管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4.2. 2 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第 2 页共 2 页

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和发布忠告性通知进行控制。 2.范围 本公司产品在临床过程中或上市销售后发生的技术隐患、问题和各相关单位通报的不良事件。 3.定义 3.1不良事件 是指本公司获准上市、合格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产品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3.2忠告性通知 产品上市后,由企业发布的通知,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或建议采取的措施: a)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b)产品的改动; c)产品的召回; d)产品的销毁。 3.3不良事件分为一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 3.3.1一般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但尚未达到严重不良事件的条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不良事件(例如操作

不当、未按说明书规定使用、或与医疗器械不相干的病症等)。 3.3.2严重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如下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死亡; b)危及生命; c)导致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d)导致永久或严重残疾/功能障碍; e)导致先天异常或畸胎;影响工作能力或导致先天畸形; f)其他严重症状的。 3.3.3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上述两种情况中,已经确定是由产品本身(包括设计缺陷、材料缺陷等)造成的,称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3.3.4国家相关管理当局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必要时国家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 4.职责 4.1市场部负责同不良事件的各相关方(患者、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专家、国家管理当局、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及时通报或汇报不良事件处理的进展和相关信息。负责整理和保存不良事件处理的一切资料。 4.2市场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上市后风险的分析、再评价。 4.3总经理批准发布忠告性通知和批准上报不良事件。并授权市场部对外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标准规程

本院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是病人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SAE):是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处理及报告程序: 1、申办者提供该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它与安全性有关的资料,并 列入研究者手册。 2、在设计方案中对不良事件应作出明确的定义,并说明不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 断标准,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分类标准(如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和无法判定)。方案中要求研究者必须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3、试验开始前,研究小组成员必须熟悉该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 预案内容。 4、遇有SAE,研究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向项目负责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申办方、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中心伦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 在原始资料中应记录何时、以何种方式(如电话、传真或书面)、向谁报告了SAE。 5、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先报告纸质版,其中包括回执页(有PI签名)、SAE表 及处理经过{见表(一)},且一式三份。随后报告电子版PPT,发送至XYYYLLWYH@https://www.360docs.net/doc/3018946894.html,. 6、研究医生根据病情实施处理,必要时,启动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 事件的预案。 7、研究医生在报告的同时作好SAE的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不良事件的描述, 发生时间,终止时间,程度及发作频度,记录给予的治疗等。可参考表(一)。 8、发生SAE时,需立即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由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拆阅, 即称为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患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

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 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 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控制程序 1、目的: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确保本公司生产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对本公司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实施有效监测、报告、评价和控制。 2、范围:适用于已交付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不良事件的监测。 3、职责 3.1供销部、质检部负责对本公司生产上市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工作;3.2质检部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信息记录、整理和分析、评价工作; 3.3质检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开展不良事件与产品的相关性研究; 3.4质检部负责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工作。 4、定义 4.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4.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对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 4.3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4.2.1危及生命; 4.2.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4.2.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损伤。 5、程序内容: 5.1供销部应对本公司生产上市的医疗器械实施有效监测和信息收集,并及时将信息回馈给质检部。 5.2 质检部如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应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严重伤害事件应于发现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死亡事件应于24小时内报告;死亡病例还应同时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3质检部在报告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后20个工作日内,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交企业对该产品的补充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书、对不良事件的跟踪随访情况、用户联系方式、给使用者的相关信息、事件发生可能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改进方案、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名称、标识及临床应用情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内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内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院内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院内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院内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院内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院内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院内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院内、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控制程序.doc

1 目的 对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和发布忠告性通知进行控制。 2范围 公司产品在临床过程中或销售后发生的技术隐患、问题和各部门通报的不良事件。 3定义 不良事件 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产品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忠告性通知 产品上市后,由企业发布的通知,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或建议采取的措施: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产品的改动 产品的销毁 不良事件分为一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 一般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但尚未达到严重不良事件的条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不良事件(例如操作不当、未按说明规定使用、或与医疗器械不相干的病症等)。 严重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如下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死亡;

危及生命; 导致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导致永久或严重残疾 / 功能障碍; 导致先天异常或畸胎;影响工作能力或导致先天畸形; 其他严重症状的。 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4职责 市场部负责同不良事件的各相关方(患者、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专家、国家 管理当局、公 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及时通报或汇报不良事件处理的进展和相关信息。负责整理和保存不良事件处理的一切资料。 市场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上市后风险的分析、再评价。 总经理批准忠告性通知和批准上报不良事件,并授权市场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相关部门按总经理和市场部的要求参与调查、处理和改进工作。 5作业流程 不良事件的收集方法及监测 市场部接到客户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反馈公司,市场部进一步调查、核 实,如有可疑不良事件应及时报备总经理。 各相关部门应将在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场部。 市场部在与客户沟通时收集相关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备总经理。 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质量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1.目的 建立质量事故报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质量事故的处理。 3.职责 供销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 质量部:产品的检测,生产工艺监控,纠正预防监督,质量问题处置,改善对策的执行与跟进,并对相关部门开展质量事故的教育,预防类似质量事故再发生。。 研发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总经理室:文件及质量报告的审批,最终裁决。 4.定义 质量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工艺质量、生产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未满足,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信誉损失、停工返工、退赔或人身伤亡的责任事故。 5.内容 5.1.质量事故分类 5.1.1.从责任上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5.1.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为责任事故: a)因生产、检验、贮存、公司内运输装卸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 b)因部门单位或个人不按正确的规范或程序操作而造成质量问题。 c)因部门单位或个人的不作为行为造成质量问题。(不履行职责) d) 因个人故意破坏行为造成质量问题。 5.1.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为非责任事故

a)生产、检验、贮存、公司内运输过程中有不可抗拒外力造成质量问题。如:突然停水、停电、停汽等,或遇自然灾害,或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或人身伤害而紧急避险。 b)经认证确因技术水平局限,未整改前的质量事故。 c)确认无法确定原因的质量事故。 5.1.2.从事故性质上分为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5.1.2.1.一般质量事故 a)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及以上。 b)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c)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次返工。 d)不按标准操作规程执行造成返工 5.1.2.2.重大质量事故 a)未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执行,造成整批产品报废 b)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 c)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2.质量事故报告 5.2.1.所有质量事故的第一发现者必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2.2.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质量部负责人和主管厂级领导。 5.3.事故应急处理 5.3.1.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3.2.发生质量事故时,车间负责人应到现场指挥,必要时设警戒线。 5.3.3.质量事故的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应注意保护现场或取得有关凭证。 5.4.质量事故调查 5.4.1.质量事故发生部门对质量事故应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 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 5.4.2.质量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以便作进一步调查。 5.4.3.对一般质量事故,由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事故责任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事 故调查报告,并报质量部及厂级分管领导审批。 5.4.4.对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负责全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联 合调查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厂级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

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 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 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 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科室医务人员发现并上报安全(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科、院办室、护理部、感控科等) 严重事件一般事件 上报院领导 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事故报告控制程序(含表格)

质量事故报告控制程序 (ISO9001-2015/ISO13485-2016) 1.0目的 建立质量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0范围 本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 3.0权责 市场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品质部:医疗产品的检测,生产工艺监控,纠正预防监督,质量问题处置。 研发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总经理室:文件及质量报告的审批,最终裁决。 4.0定义 质量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质量隐患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5.0作业内容 5.1质量事故报告程序 5.1.1质量事故分类 5.1.1.1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质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5.1.1.2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产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者 (3)已出货的产品发现混淆、严重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4)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1.2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置 5.1.2.1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报部门主管及品质部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5.1.2.2召集相关部门成员组成质量事故调查小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取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若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方法,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 5.1.2.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处理。 5.1.2.4对质量事故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1)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 5.1.2.5品质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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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附件:2、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XX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事件发生日期:年月日时分

患者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患者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患者或部位错误)。 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 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手术事件: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患者体内的事件。 麻醉事件: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 察病情变化。 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不当等引起的不良事件。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管路事件:如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输血事件:医嘱开具、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 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不良事件;特殊药品管理事件:患者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感染暴发事件。 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 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通道、其它工作物、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治安事件:如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 伤害事件:如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患者不满:患者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 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 患者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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