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标准化-精选文档
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细则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06)、《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时,应结合《长沙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制定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计划,并发送电子版到****************。
第二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一、申报程序及条件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当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30%(房屋建筑按总楼层数,市政基础设施按主体工程量)前,符合以下条件的,由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市质监站综合科申报。
对于拟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二)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重点工程可以提前介入手续代替)等手续已依法办理;(三)未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编制并通过施工企业、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现场已全面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五)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七)已完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的评分分值在85分以上(市政基础设施不作要求)。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标准化

各级项目考评主体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0日前,汇总上季度本地区所有项目考评情况 (详见附表4),并通过平台将考评结果向社会 公布。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州、县(市、 区)项目年度历次考评平均得分高低排序,以 及监督抽查符合率等情况,通过平台自动归集 各地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以下简称“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名单 及项目相关信息(详见附表3),并于次年一季 度统一行文公布。全省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的数量为年度考评项目总数的15%左右。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结合企业自评情况对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
证动态核查,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
许可证动态核查不合格,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对外省入湘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参照本细则对该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规
企 定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责任,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项目
施工过程中企业每月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月度评价(以下简称“企业自评”)
和安全监督机构自项目办理了安全生产监
督手续后至项目竣工终止监督期间每季度
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以
下简称“项目考评”)。
项目中途停止施工三个月以上的,中
止该项目考评并在当次结果栏中注明“中
业 考
部门。
评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
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
奖 价、项目招投标、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模板(三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组织方式、具体要求等内容的文件。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适用的原则,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能低于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责任是平等的,不分大小;各员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有义务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修订和调整工作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其始终与相关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的时间、任务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应当全员参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三)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四)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五)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活动;(七)加强对承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八)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奖惩与考评第十四条对于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和部门,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0〕22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0〕220号湘建建〔2010〕22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省管建筑施工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及评选工作,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我厅《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通知》(湘建建〔2010〕213号)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将纳入“2010年上半年湖南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及评选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标准化示范工程”)是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能对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范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定条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是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创建项目”)最终结果的反映。
本办法所称“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纳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施工进度完成主体结构工程50%以上,仍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重点反映创建项目施工过程控制情况。
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1:年(季度)质量行为标准化考评表工程名称:施工阶段: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中带“*”的为否决项,出现1项及以上“不符合”则本表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考评得分为0分。
2、本表80分及以上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施工企业可参照本表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行为标准化检查表》。
4、施工样板和可视化交底:施工现场实施样板引路和可视化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大面积施工前,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在工程实体上设置典型工艺工序实体样板及图文说明,有标准层(段)的工程,应在首层(段)设置单元分项分部工程工艺工序样板区。
实体样板完成后应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确认(详见附件1-1《施工样板验收及可视化交底记录表》);实体样板及图文说明应能充分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具体工艺做法、标准要求、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法等。
鼓励设置施工样板工艺展示区或可视化交底视频。
(二)项目各道工序施工前应组织质量技术交底,交底应以经审查验收合格的实体施工样板、视频影像、示范操作、动漫等直观形式进行可视化交底,明确各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和奖罚措施等要求(详见附件1-1《施工样板验收及可视化交底记录表》)。
可视化交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工序施工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参加,在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必须到场,建设单位应派员参加,交底内容和参加人员的签名及影像资料应建档留存。
(三)对成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重要工序,交底时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明确可视化交底符合性检查控制点。
对于监理单位明确的符合性检查控制点,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单位全数检查认可并填写《施工样板可视化交底符合性检查记录》(详见附件1-2)在,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验收的影像资料鼓励采用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材料、技术、质量验收和检测等信息进行标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目的是通过标准化考评,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优势互补、综合考评。
二、考评的范围和时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考评时间一般分为季度考评、半年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到位,培训效果如何。
3.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得到有效使用和维护。
4.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操作。
5. 紧急救援预案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6.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真实。
四、考评方法考评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的安全生产考评人员进行考核。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将提出整改要求,监督其整改。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五、考评结果发布和奖惩机制施工单位的考评结果将在工程承包资质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同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细则的具体实施机构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应配合考评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能力进行客观评价,为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评定和工程项目的承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建〔2016〕44号及湘建建〔2016〕15号
HNPR—2016—1600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建〔2016〕44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14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2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识别和控制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模版(3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1.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旨在规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3. 遵循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4. 本实施细则的内容应与国家、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应遵循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的原则。
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监督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3. 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并将其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中。
4. 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执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运行。
三、安全生产计划1.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目标和工作任务,并按照计划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
2. 安全生产计划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的安排、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内容。
3. 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应参考相关标准和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安全生产措施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各岗位和工作环节中。
2. 安全生产措施应包括设备安全措施、操作安全措施、防护措施等,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五、安全生产培训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2. 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救援培训、安全风险防控培训等内容,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doc
3.安全工作例会记录不全或不真实的,每月扣1分。
询问
抽查人数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的10%(不少于5人)
员工应充分了解安全工作会议有关内容。
1.员工不清楚安全工作会议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2、管理人员配备
①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10
★★★
2.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3分。
现场检查
办公场所及指示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固定办公场所并设置指示牌。
1.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扣5分;
2.没有机构指示牌的,扣2分;
3.办公场所没有机构框架图和主要工作职责公示牌的,扣2分。
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1.每缺少一个季度的考核,扣2分;
2.每缺少一个年度的考核,扣1分;
3.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扣2分。
二、管理机构和人员
35分
1、安全管理机构
①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委会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5
★★
查资料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安全责任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明确,职责清晰;
3.企业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包括安全生产指标、安全职责、考核奖惩规定等内容。
1.未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0分;
1.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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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 施细则》(湘建建【2019】44号, 2019年4 月1日实施) 2、 《衡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办法(试行)》 (2019年1月7日实施 结合 项目考评) 3、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 建【2019】109号) 4、安全检查标准要点 5、jgj59-2019 6、观摩工地图片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 管理,规范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2019】111号)、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9】44号) 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 定《衡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办法(试行)2019年1月7日优良”、“合格” 和“不合格”。具体评价标准严格按《建筑施工检查标 准》(JGJ59—2019)执行。 建筑施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 化季度考评“不合格”。 1、未按规定进行项目企业自评工作的: 2、项目考评等级不合格的: 3、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监督科室日常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得到有 效落实的: 5、上级项目考评主体监督抽查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6、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被公布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7、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 8、其他(未按规定录入项目考评结果等)。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每月25日前依据《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进行项目安全生产 标准化项目自评工作,考评3日之内将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 情况表》交市站各监督科室。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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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 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区施工项目安全生 产标准化考评,各县(市)、南岳区施工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可参照执行。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受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实施建筑施工项目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并接受省住建厅 和省质安总站的指导。
各监督科室在主管站领导带领下,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9), 按照每季度且“地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 等每个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的频次,对项目进 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项目季度考评应 于每季末月的25日之前完成。 首次考评时项目地基基础施工阶段工程进 度应完成30%以上。 各监督科室应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 全监督时开展项目考评工作,并指导监督项目 企业自评工作,对项目企业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核实。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监管信息平台” 自动归集,本季度本年度本地区项目考评结果 “不合格”项目名单以及项目相关信息(详见附 表5)汇总后统一行文公布。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 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 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 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 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有效识别和控制项目施工 安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 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各监督科室项目季度考评后,每个月 25日之前应将本片区施工项目季度考评情 况报站考核领导小组,站领导小组汇总, 经组长审定后统一录入“监管信息平台”。 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汇总本地区 项目季度考评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对考评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实行告知、 认定程序。 在认定考评不合格之前,应当以书面方式 告知相关企业项目负责人,接受企业在规定期 限内的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的期限为自企 业接到告知书(详见附表1)之日起3个工作日, 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则视为认可。 经企业陈述和申辩后,项目考评主体确认 项目考评结果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 情况书面(详见附表2)告知企业。 各级项目考评主体认定项目考评不合格的 有关证据资料要及时固定、整理、归档、保存。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建筑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站长任组长,分 管站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站领导为成员。
(细则第一章第四条)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为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性和延 续性以及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 责任,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项目 施工过程中企业每月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月度评价(以下简称“企业自评”) 和安全监督机构自项目办理了安全生产监 督手续后至项目竣工终止监督期间每季度 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以 下简称“项目考评”)。 项目中途停止施工三个月以上的,中 止该项目考评并在当次结果栏中注明“中 止施工”。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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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督科室项目考评后,每月25日前 汇总报考评领导小组. 站考评领导小组按在建工程项目10% 的比率对各监督科室已考评的项目进行监 督抽查,被抽查项目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以抽查考评结果为准。 抽查考评项目有50%以上与原考评结 果不符的,该监督科室本季度项目考评由 考评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重新进行。 该监督科室季度绩效考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