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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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x2024新版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x2024新版
消费者权益保护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烟草专卖局将积极受理 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 益。
涉及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
涉及烟草制品的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对于此类行 为,烟草专卖局将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2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种类及申请条件
01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的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具备法定资格、符合
烟草专卖品生产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02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企业,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经营烟草
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等。
超范围经营
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销售烟草制品的 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对于此类行为,烟草专卖局将责 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处罚措施
对于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除了上述的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措施外,还可能面临责令停 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更严厉的处罚。
审批
经审核,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 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 颁发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公示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 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许可证变更、延续与注销
变更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 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 续。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法

销售许可
01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
的企业才能从事烟草专卖品的销售。
销售渠道管理
02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渠道进行管理,确保销售渠道合法、规范

销售价格监管
03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管,防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
等行为。
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监管
进出口许可
对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 的企业才能从事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
02
烟草专卖制度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生产管理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
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的生产实行统 、销售烟草专卖品,禁 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
销售管理
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的销售实行统 一管理,对烟草制品的销售企业进行 监督。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 法》
目录
• 烟草专卖法概述 • 烟草专卖制度 • 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 烟草专卖品的监管 • 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
01
烟草专卖法概述
烟草专卖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烟草专卖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烟草专卖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对烟草专卖品实行垄断经 营、统一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点主要包括:专卖品的范围明确、经营 权由国家垄断、管理措施严格等。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 和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零售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 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烟草专卖师技能培训证件管理(初级)课件PPT

烟草专卖师技能培训证件管理(初级)课件PPT

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 案例3:个体经营户张三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经营 地址是解放路东22号,因政府对该路段重排门牌号,张三经 营场所的门牌号改为解放中路22号,经营场所没有搬迁,张 三应到当地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依法变更。
❖ 案例4:个体经营户张三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经营 地址是解放路东22号,因政府拆迁,张三将经营场所搬至肃 州东路88号,经营场所地址发生改变,张三应到当地发证机 关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重新申领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 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 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另外,《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还规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的烟 草专卖品,应当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 卖品准运办理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 定,“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 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 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 草专卖许可证。 4、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二节 准运证办理
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概念和类别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运输烟草专卖品必备的合法证件,准确把握烟草 专卖品准运证的含义和类别,是区分其他准运手续的依据,也是正确使 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前提。 ❖ (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概念: 1、概念:烟草专卖许可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而核发的一种证明 文书。 2、法律法规依据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讲授ppt课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讲授ppt课件

注销的情形
一种是被许可人自愿向行政机关申请注销,行政机关根据被许 可人的申请依法予以注销。另一种是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 被许可人没有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1、行政许可的证照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 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的前置许可、条件被依法撤销、撤回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延续
1、时间要求: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期限届满,申请人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除有按规 定不予延续的情形外,按照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应当依法予以 延续,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在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实施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 个人,凡不符合规划标准的,应当依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划要求。 4、烟草专卖局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可以通过集中分期分 批发布公告或者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通知书》等书面方式,把提出延 续申请的期限、途经、应当提供的材料、逾期不提出延续申请的后果等情况 告知持证人。
注销的情形 • 发生以下法定情形之一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 依据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注销该烟草专卖许可 证: • 1、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 2、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回的; • 3、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依法取消从事烟草专卖 业务资格的; • 4、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的。


• • • • •
不予延续的情形
• • • • • • • • • • • (十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的 (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 (十五)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 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十六)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 申请恢复营业的,经烟草专卖局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十七)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 (十八)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十九)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可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十)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可许可证延续申请时,提交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是涂改、伪造、变造的 (二十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 (二十二)其他依法不予以延续的情形

烟草培训烟草专卖法培训pptppt课件

烟草培训烟草专卖法培训pptppt课件

目录•烟草专卖法概述•烟草专卖品管理•烟草税收与价格管理•卷烟市场营销策略及技巧•烟草行业监管与改革趋势•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发展烟草专卖法概述01烟草专卖制度的历史与发展02烟草专卖法对烟草行业的规范作用03烟草专卖法对公共健康的影响烟草专卖法背景与意义01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02烟草专卖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烟草专卖法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烟草专卖法体系结构02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及申请流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管理烟草专卖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违反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通过以上内容的培训,使学员全面了解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提高烟草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010*******烟草专卖法实施与监管烟草专卖品管理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滤嘴棒烟用丝束其他烟草专卖品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许可制度生产许可制度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销售许可制度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品运输、储存规定运输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储存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和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

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收购数量、收购价格及相关的责任等内容。

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的收购量不得低于烟叶种植者近三年烟叶平均交售量。

烟草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购价格全额支付收购价款,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收购。

烟草专卖经营户培训课件:持证须知

烟草专卖经营户培训课件:持证须知
宣城
D 常见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
4.无证运输卷烟
D 常见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
5.销售假冒伪劣卷烟
无防 伪标 识
无证 运输
假冒 伪劣
未在当 地批发 企业Leabharlann D 常见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
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 发企业进货;
D 常见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
不要徘徊, 您的进货渠道 只有1条。
回顾
B 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开业
2.恢复营业 停业期满或欲提前恢复营
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 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B 许可证的申请
3.歇业 因故需要终止零售业务,
应向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 ,经发证机关审批同意后, 终止零售业务,并由发证机 关收回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予以注销。
B 许可证的申请
3.歇业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零 售许可证后满 个月尚未开展零 售业务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
B 许可证的申请
4.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零售业
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提出 延续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从事 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C 卷烟32位条型码的说明
宣城市卷烟条型码
C 卷烟32位条型码的说明
年、月、日 件烟序列号 条烟序列号
宣城烟草 行政区划 个体 零售户代码
A 持证经营的基本注意事项 B 许可证的申请 C 卷烟32位条型码的说明
D 常见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
祝:各位生意兴隆! 身体健康!
A 持证经营的基本注意事项
3.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接 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的监督检查;
B 许可证的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工作规范培训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工作规范培训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 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 规定条件的;
❖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 证的;
❖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 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 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 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 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 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 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 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 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
❖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 可证的其他情形。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管理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应当向当地区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 管理所提出申请,填写新办证申请表,同时提 报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相应资金证明等有关资料。
❖ (四)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 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PPT课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PPT课件
据)是否向社会公布(包括主体资格、 行政许可依据梳理表等向政府部门备案 及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布);
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程序是否在许可 办理场所公开;
行政许可实施的结果(包括方便公众查 询的许可明细或名录)是否公开。
14
4.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零售户监督检查情 况。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定期对零售户监督检查的 记录内容(包括亮证经营、守法经营、检查 登记事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延续等使 用情况以及检查方式、检查人员签字等)是 否齐全、完整; 监督检查记录是否放置在办公场所,并允许 公众查阅。
2
二、发改委51号令关于零售 许可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体制 监督管理包括一是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35条);
二是专卖机关内部监督检查(36条)。 (二)监督检查方式
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书面检查、现场 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37 条)。目前,专卖部门采取的方式多为现场检查,但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51号令的相关规定,书面检 查应成为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
7
3.撤销(第46条、第47条) 撤销的两种情形: 一是第46条规定的因发证机关的过 错造成错误发放许可证,发证机关可以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 烟草专卖许可证。 二是第47条规定的因为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的过错取得许可证的,烟草专 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 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监督管理
法规处 廉江 2011.4
1
一、当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存 在的主要问题:
(一)集中办理许可证、集中审批许可 证、随意暂停办理许可证的问题。
(二)依职权的行政许可行为缺少依据 的问题。
(三)依申请类的行政许可存在审核申 请材料不严格、实地核查内容不详实等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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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培训课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培训课件
1. 培训课程简介
1.1 课程目的
1.2 培训对象
1.3 培训内容
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概述
2.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定义
2.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作用
2.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种类和分类
3.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与流程
3.1 申请条件
3.2 申请流程
3.3 申请所需材料
4.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与监督
4.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
4.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监督
4.3 违法行为与惩罚
5.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年检与变更5.1 年检制度
5.2 变更申请程序
5.3 变更申请所需材料
6. 社会责任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6.1 烟草销售的社会责任
6.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与青少年保护
6.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合规要求
7. 附件
7.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格
7.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年检表格
7.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格附注:
1.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指依法取得的从事烟草产品零售销售
的许可证书。

- 申请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年龄、资质、经营场所等。

- 申请流程:申请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的过程,包括填表、提交材料、审核等。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指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
有效管理的措施,包括签发、登记、注销等。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监督: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有人
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 违法行为与惩罚:违反烟草相关法规和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
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等。

- 年检制度: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有人建立年度检查制度,确保其合规经营。

- 变更申请程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有人需要变更经营场
所等信息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 烟草销售的社会责任:指烟草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包括合法经营、防止青少年吸烟等。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与青少年保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有人需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防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合规要求:持证者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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