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问题
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若干问题

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若干问题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屡屡受损,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大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不重视,在“一股独大”以及“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为了自己或是公司的利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国《公司法》中虽然对此有作出相关的条文,但是对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力度还是不够的。
我们可以考虑在《公司法》的基础上从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参与成本以及诉讼条件上加强对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中小股东治理结构股东代表诉讼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公司”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是运用的越来越广了。
公司遍地都是,但是对于公司中小股东的保护却一直是个难题,尤其是近几年来,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了,例如五粮液分配案、ST猴王事件、三九医药案,这些都是我们惨痛的教训。
为什么大股东就可以这样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而中小股东在权益受损时又该如何来应对?如何能够调节好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权益的平衡?这些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在实践中我们也一直在寻找着答案。
虽然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有作出一定的条文说明,但是这些条文有些说的不够明确,有些则是要求太高,使中小股东在实际中无法利用法律条文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就结合《公司法》条文进行论述。
一、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表现从理论上讲,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股东对公司财产都无直接控制或支配的权利,他们只能期待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经营得当带来利益从而收取投资回报。
虽然不管是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他们都是具有平等地位的公司的股东,但是他们对于公司的权利却是不一样的。
因为他们作为股东是因为投资,是拿资金或是其他财产的所有权换得的,必然的,有些人出资多,有些人出资少些,而大股东作为出资多的一方自然是拥有较大的股份,也是由于这些股份,大股东拥有较大的表决权,在这个权利的支配下,势必会影响到中小股东的权益。
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甚至是公司的权益的手段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下面主要介绍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多数决定规则是在总结商业实践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公司事务决定机制,他在总体上有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有助于促进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这是各国公司法承认多数决定机制的根本原因所在。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一、平等保护原则: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平等地位,无论是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都应受到平等的保护。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包括表决权、参与权、收益权和信息权等,这些权利适用于所有股东,无论持股比例大小。
二、信息透明: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开发行的公司公开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重大事件、公司治理等。
通过公开披露,中小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决策过程和财务状况等信息,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利益。
三、股东会权力: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的权力,包括决策权、选举权、罢免权等。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行使自己的权益,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和对董事会的监督,确保自身的利益受到保护。
四、监管机构的监管:公司法规定了相关的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公司登记机构等,负责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管和管理。
监管机构通过对公司的监管,包括内部控制、财务报告、治理结构等方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救济机制:对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公司法还设立了相应的救济机制,如诉讼、仲裁等。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追究股东、董事会等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使中小股东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权益保护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机会。
由于中小股东的数量庞大、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他们的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中小股东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机制。
中小股东通常是公司中的小股东,持有相对较少的股权或分散的股权,相对于大股东在公司事务决策中的影响力较小。
他们容易受到大股东的压迫和侵害。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机制。
公司法规定了中小股东的基本权利。
法律规定了中小股东在公司管理决策中应享有相应的权力,包括参与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获得信息权等。
这些权利使中小股东有机会参与到公司的决策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公司法规定了中小股东的信息权利。
公司法要求公司及其董事会在法定的范围内对中小股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包括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的重大决策等。
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决策过程,便于他们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并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规定了中小股东的监督权力。
公司法规定了中小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议、董事会等机制来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要求公司及其董事会向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作出相关的报告并接受监督。
中小股东可以在股东会议上提问、发表意见,通过投票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确保公司的决策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四,公司法规定了中小股东的权利救济机制。
公司法规定了中小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中小股东认为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及违法行为或者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权利救济机制为中小股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他们能够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旨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这些规定和机制使中小股东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获得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参与公司的决策,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在必要时获得法律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环节。
中小股东作为公司的一部分,其权益受到公司法的保护,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方面进行分析。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体现在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方面。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必须向所有股东提供充分、及时、真实的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情况等。
这一规定是对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保护,确保他们能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权利知晓公司的相关信息。
并且,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讨论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中小股东作为公司的一部分,有权利参与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参与权。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法定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并明确了这些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公司法规定了董事会必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独立自主的决策。
监事会作为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保障了公司内部有权力的制衡,避免了部分股东或者管理层的过度行使权力,保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公司盈利分配方面。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当按照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其分配利润,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公司经营成果的一部分。
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保障中小股东在利润分配中的权益。
公司法还规定了中小股东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有权提出和提前知悉公司的决策,保障其在公司内部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这一规定是对中小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一种保障,确保他们在公司内部的地位和权益不受损害。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制度。
比如公司法规定了必须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股东大会决策制度、董事会独立性制度等,保障了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合法权益。
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一、引言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资源配置机制,股东权益保护在促进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公平和健康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意义1.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小股东往往无法通过持股比例对公司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他们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能够增强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提升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2. 提升投资者信心中小股东在市场中占据很大比例,如果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将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性和投资者信心。
因此,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维系股市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问题1. 现状分析a.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法》、《证券法》等。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b. 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原因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控股股东滥用权力、信息披露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存在的问题a. 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也缺乏有效的救济渠道。
b. 信息不对称问题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存在不对称,导致中小股东无法获取真实、全面的信息。
四、加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建议1.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加大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救济渠道和程序,增强中小股东的维权能力。
2. 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中小股东获取到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提升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五、结语通过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意义和必要性。
浅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

浅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浅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引言在中国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是股东投资的主要目标。
然而,在上市公司中,股东权益并不是均等的,大股东通常能够在决策中占据较大的优势地位,而中小股东的权益则更容易受到侵害。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中国法律制度中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浅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我国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在公司法中,对于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公司股东会议制度和股东诉讼制度。
根据公司股东会议制度,股东会议是上市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方案决策的权力集中在其中。
中小股东通过股东会议来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保护自身权益。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应当尊重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中小股东,也不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另一方面,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诉讼制度。
中小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股东诉讼进行维权。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诉讼的范围、起诉条件和程序等,为中小股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二、证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在我国资本市场中,证券法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
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有多方面规定。
首先,证券法规定了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披露与投资者权益有关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获取充分的信息,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状况,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证券法还规定了内幕交易禁止和违法行为处罚。
内幕交易指的是股东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证券法明确禁止内幕交易,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保护中小股东不受内幕交易的侵害。
三、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措施证券监管机构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力量。
中国证监会作为最高的证券监管机构,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论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论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法》规定的小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小股东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决策,参加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议等。
二是《证券法》规定的小股东权利和义务。
《证券法》规定,小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决策,参加股东大会,参与股东大会的审议,参加股东大会的表决,提出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三是《证券市场法》规定的小股东权利和义务。
《证券市场法》规定,小股东有权获取有关公司的信息,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决策等。
四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小股东权利和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小股东有权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决策,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参与投票等。
此外,小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向公司提出投诉、申请仲裁等权利。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控股股东的权力过大、内幕交易等问题,中小股东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因此,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于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对中小股东的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对于信息披露不准确、误导性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同时,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将与公司运营相关的信息披露给中小股东。
其次,加强中小股东的参与和监督权利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关键。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大会制度,保障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权利。
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应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
此外,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严惩内幕交易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再次,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保障。
中小股东往往由于个体力量的弱小,不具备与控股股东进行权益争议的能力。
因此,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小股东提供便捷的投诉和申诉途径。
监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建立专业的仲裁机构,受理中小股东的投诉和申诉,及时解决纠纷。
同时,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中小股东提供独立公正的鉴定和评估服务,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起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有效的执法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同时,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虚假陈述、操纵股价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的制裁,彰显法律的威慑力。
只有通过严肃的执法,才能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之,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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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问题
作者:赵伟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12期
摘要:目前,在我国关于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焦点,与国外相比,在我国中小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往往更加突出,这种状况使得我国的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在本文中,笔者对于我国中小股东权利屡受侵害的原因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对策,希望能够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提供一些拙见。
关键词: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权利侵害;公司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6-0186-01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通过公司制度,可以使得资合与人合达到完美的结合,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当今的时代就是公司的时代。
通过公司制度的实施,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而这些投资者并不需要公司运作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也不需要花很多的精力去对公司进行管理,他们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资金投入到公司,使得公司获得增值,而公司则会给投资者相应的利润分配。
为了保障这种利益分配的合理化和公平化,借助一定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是非常必要的,而《公司法》在其中就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在《公司法》中,在对股东权利进行保护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倡导利益平衡的理念,而为了有效践行这一理念,加强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就成为了《公司法》中关于股东权利保护内容的焦点部分。
一、中小股东的概念
在谈到中小股东权利保护问题时,我们首先要对中小股东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而在界定中小股东概念之前又必须要先了解股东的概念。
所谓股东,广义上是指向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而在具体的实际情况中,由于由于公司的类型、投资人的出资时间等情况的不同,股东的涵义也会略有差别。
那什么是中小股东呢?所谓中小股东,是相
对大股东和控股股东而言的,在很多时候,我们又称中小股东为少数股东,而具体则是指那些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较小,或持有公司较少股份数额,从而无法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或者即使参与却不能有效地行使权利的股东。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从表面上看,公司内所有的股东利益都是一致的,但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情况下,股东并不能直接参与支配公司的财产,而只能通过公司业绩的增长以及价值的提升来获取相应的收益,而由于对公司的影响力不同,与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相比,中小股东显然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并且在实际的运作中,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也屡有发生。
二、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的原因
1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受到趋利思想的影响
任何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设立的,而任何股东都具有趋利的思想。
在这种趋利思想的推动之下,才可能推动公司不断地发展壮大。
然而,当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作为趋利主体的大股东必然会毫不犹豫地站在自己的利益一方。
而一旦缺乏有效的制衡措施,这些具有优势地位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就会采取五花八门的手段去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其中,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利用自己对于公司的控制权而利用合法的手段将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的私人名下,或者利用职权直接侵占公司财产,从而造成其它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2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
关于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世界各地皆而有之,然而表现在我国的范围之内,这种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尤其突出。
之所以如此,与我国的传统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我国,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的相对较晚,因此,我国无论是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公司法》的制定,都大量借鉴了国外相关的优秀成果,有些甚至是直接照搬照抄国外的经验、制度。
这种借鉴先进经验的做法在某一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迅速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水土不服的问题,从而导致我国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非常突出。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借鉴别国经验的时候大部分是借鉴先进的西方国家的一些优秀成果,而西方的一些制度、经验都是建立在一个更加自由、民主、平等的文化范围之内,而我国作为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家,受到两千多年的封建权威统治,这样就使得我国民主、自由、平等的氛围必然不如西方国家那样浓厚,在这种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之下,作为没有主导权的中小股东,他们的权益往往很容易被忽视,从而使得这些国外舶来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在中国实施的效果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3对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存在法律上的不健全
在我国,对中小股东权利进行保护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公司法》,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现行的《公司法》在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欠缺。
例如,当中小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需要通过召集股东大会,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来制止大股东的侵权行为,然而在我国的《公司法》中,中小股东虽然有权通过股东大会来阻止大股东的侵害行为,但是他们却没有召集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公司法》明确规定召集权属于董事会。
在实际中,董事会大部分都被大股东所操纵,换句话说,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大部分情况下是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中,这样一旦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而小股东希望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维持权益的做法就显得不太现实。
除此以外,《公司法》在一些法律条文中缺乏一些具体化的规定。
例如,在对股东直接起诉、股东代表诉讼的过程中,就有许多程序问题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包括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公司地位、被告的范围、其它股东的地位等。
诸如这些法律上的不健全,给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带来了很多的困难。
三、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对策
1将累积投票制确立为强制性制度
在实际的操作中,大股东往往会凭借自身的优势把持股东大会中的董事、监事的选举,从而使得中小股东所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丧失竞争力。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公司法》中引入了累积投票制。
在累积投票制下,无论所占股份份额大小,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都会在选举中产生实际的效用,这样,就可以避免大股东对于选举的控制,这种累积投票制可以有效地弥补资本多数决原则所带来的弊端,从而对于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虽然也引入了累积投票制,但这仅仅是一种许可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这样就使得累积投票制的使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因此,当前之际是要积极推进我国的《公司法》与国际接轨,把累积投票制作为强制性规定加以实施,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发挥这种制度的优势,达到限制大股东权利的效果。
2提高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所谓话语权在这里主要表现为股东大会召集权、请求权、主持权等方面,而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要达到10%的持股比例才能得以行使这些权利,门槛过高的问题使得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大大降低。
因此,调整现行的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可
以参照一些国外公司立法的标准,适当降低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的持股比例,从而提高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3加强中小股东自身权利意识
中小股东进行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收益,换句话说,成为股东,掌握股东的权利并不是这些中小股东的目的。
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之下就使得很多的中小股东对于公司事务产生漠然视之的心理,除非是在自身权利受到明显的侵害时他们才会站出来,否则在大部分的情况下,中小股东对于自己的权利的行使是非常消极被动的。
而在这些心理的影响之下,很少会有中小股东愿意承担起监督的任务,从而使得侵害行为很容易发生,并且在发生以后,中小股东缺乏有效的反抗能力。
因此,加强中小股东自身的权利意识也是我们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
作为中小股东,一定要有意识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要积极地通过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出若干名代表管理公司事务、有效地利用撤销权制度、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等方式来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