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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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知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知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3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2)单元 unit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及指标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及指标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

(2)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①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②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危险源名称及其临界量表2 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表3生活、办公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1)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1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 (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2)物质仓储区存在以下情况时,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①库房用电、照明不规范;②库房安全距离不足;③消防器材缺失或过期;④避雷设施不完善;⑤装卸危险物质;⑥物质堆高超标;⑦库房的防盗措施不完善;⑧危险物质出入库账务不符。

⑨其他(3)应按物质仓储区的危险物资特性及周围环境计算其发生事故时的后果。

(4)生活、办公区存在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害或死亡的危险因素均应列为重大危险源的重点辨识对象:①可能导致重大灾害的危险因素;②可能产生滑塌并危及生活、办公区安全的自然或地质灾害;③可能危及生活、办公区安全的自然或地质灾害;④群体性食物中毒,大型聚会群体时间,传染病群体时间;⑤具有放射性危害的设施;⑥雷电。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生产安全的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成为保障社会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或财产损失的物质、能源或设备等。

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准确的辩识。

重大危险源辩识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历史记录:回顾过去发生的事故,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可以为辩识重大危险源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

通过分析事故的成因和环境条件,可以找出重大危险源的共性和特点,从而提高辩识的准确性。

2. 相关法规和标准: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依据。

通过研究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基本分类和辨识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才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3. 专家意见和经验:专家是辨识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参考依据。

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危险源的潜在风险。

通过与专家的交流和咨询,可以有效提高辩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对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的了解是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基础。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可以确定潜在的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同时,还可以对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进行调整,以减少危险源的存在和影响。

5. 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是辨识重大危险源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工作环境和生产过程的全面评估,可以确定潜在的危险源,并评估其对人员、环境和财产的影响程度。

同时,还可以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6. 现场调研和观察:现场调研和观察是辨识重大危险源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地走访和观察,可以了解工作环境和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发现潜在的危险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还可以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意见,以提高辩识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如下: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

具体申报登记范围详见附件1。

附件1二、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 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通用)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通用)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一)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管理1、危险源的辨识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1.1、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

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1.2、危险源辨识小组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

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

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

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1.3、危险源辨识要求:a、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b、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c、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d、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e、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

1.4、辨识方法1.4.1、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安全性评价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

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1.4.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1.5、辨识类别1.5.1、根据本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掘业;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潜江市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一、重大危险源辨识(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公司牛磺酸事业部、环氧乙烷事业部的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情况如下:原辅料:1、牛磺酸事业部:浓硫酸、30%液碱、液氨、环氧乙烷、硫磺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醇、液化气、乙烯、氧气、二氯乙烷、碳酸钾、氢氧化钠、五氧化二钒、硼酸中间产物:1、牛磺酸事业部: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烯、乙醛、甲醛、二氧化碳产品:牛磺酸、亚硫酸钠、环氧乙烷副产品:1、牛磺酸事业部:硫酸钠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二醇辅助过程:氮气置换系统需用的氮气(压缩的)、仪表用空气(压缩的)、制冷过程中氟利昂R22。

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浓硫酸、30%液碱、液氨、环氧乙烷、硫磺、乙醇、液化气、乙烯、氧气、乙二醇、甲醛、乙醛、二氧化碳、二氯乙烷、碳酸钾、五氧化二钒、硼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物质为:液氨、环氧乙烷、乙烯、二氯乙烷、液化气、乙醇、甲醛、氧气。

根据本公司特点,将公司两个生产事业部划分为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环氧乙烷事业部储存罐区及牛磺酸事业部原料储存区三个单元。

1.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及实际存在量一览表由此可见,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小于其临界量,因此,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单元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环氧乙烷储存罐区单元该单元有:乙醇储罐2台(2370m3/台),乙烯储罐1台(3000m3/台),液化气储罐1台(200m3/台),环氧乙烷储罐2台(200m3/台)。

其中储罐装填系数均取0.85,乙醇比重0.79、乙烯比重0.61、液化气比重0.58、环氧乙烷0.87.因此,正常情况下各种物质储量为:乙醇储罐:2370×2×0.85×0.79=3180吨;乙烯储罐:3000×0.85×0.61=1555吨;液化气储罐:200×0.85×0.58=98吨;环氧乙烷储罐:200×2×0.85×0.87=295吨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及实际存在量一览表由此可见,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大于其临界量,因此,环氧乙烷事业部储存罐区单元危险化学品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为:乙醇、液化气、乙烯及环氧乙烷。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一一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掘业;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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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一、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表1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注:①对于GB 18218各表中出现的物质,其临界量按其确定,GB 18218各表中未出现的物质,其临界量按本表确定,以下各表相同;
②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毒性物质分级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仅供学习与参考
仅供学习与参考
式中 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二、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表3 库区(库)和生产场所临界量表
*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库区(库)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n
n Q q Q q Q q +⋅⋅⋅++22
11≥1 式中 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三、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附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仅供学习与参考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场所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生产场所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n
n Q q Q q Q q +⋅⋅⋅++22
11≥1 式中 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现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四、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即为重大危险源: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 的长输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DN )≥300mm 的长输管道;
3.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DN )≥200mm 的公用管道;
4.输送GB 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DN )≥100mm 的工业管道;
5.输送GB 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 50160及GBJ 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DN )≥100mm ,设计压力≥4MPa 的工业管道;
6.输送其它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DN )≥100mm ,设计压力≥4MPa ,设计温度≥400℃的工业管道。

五、锅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即为重大危险源:
1.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2.5MPa ,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 的热水锅炉。

六、压力容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即为重大危险源: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 ,且PV ≥100MPa ·m 3
的压力容器(群)。

表1贮罐区(贮罐)基本特征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仅供学习与参考
表2压力管道基本特征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仅供学习与参考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仅供学习与参考
学习资料
注: 1.换热器的换热面积填写在压力容器规格的容积一栏内。

2.两个压力腔的压力容器的操作条件分别填写在斜线前后并加以说明。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仅供学习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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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仅供学习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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