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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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四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四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摘要: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联系城市和乡村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为主题,分析了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意义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意义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对于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养护管理能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和道路质量,保障农民和农产品的顺利运输,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 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农村公路的畅通与否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出行问题,养护管理能够确保农民的基本出行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农村公路的良好状况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出行途径和商机,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农村公路养护面临的问题农村公路养护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短缺: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限制了养护工作的开展。

2. 养护能力不足:农村地区养护队伍薄弱,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导致养护工作效果不佳。

3. 养护管理模式滞后:现有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较为滞后,无法适应农村公路养护需求的变化和发展。

三、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为了解决农村公路养护面临的问题,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投入,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建立养护队伍: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队伍,提高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

3. 推行科学管理:以科学管理为核心,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农村公路养护安全规章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安全规章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安全规章制度一、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农村公路养护的首要目标是确保道路的安全通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及时维护。

对农村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道路畅通。

3. 精细管理。

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制度。

4. 节约资源。

在养护工作中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养护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1.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部门。

负责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巡查维护人员。

负责对农村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三、农村公路养护安全规章制度1. 定期巡查制度。

对农村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道路破损、积水等问题及时处理。

2. 养护标识制度。

在农村公路的重要路段设置养护标识,提醒驾驶员注意路况。

3. 防护设施制度。

在农村公路的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设置防护设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养护记录制度。

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养护时间、养护内容等。

5. 过劳作业制度。

对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安排,避免过度劳累。

6. 紧急救援制度。

建立农村公路紧急救援机制,对道路事故及时进行处置,减少伤亡。

四、农村公路养护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1. 加强培训。

对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2. 监督检查。

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奖惩机制。

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总之,农村公路的安全问题事关农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养护安全规章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才能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安全工作,推动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运行。

村级公路管理维护制度

村级公路管理维护制度

村级公路管理维护制度村级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方便村民出行、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村级公路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提高公路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维护原则1、坚持“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的原则,确保村级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的原则,明确管理养护责任主体。

3、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日常养护,及时处理公路病害。

二、管理维护机构及职责1、成立村级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由村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村民代表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管理养护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一名公路养护管理员,负责本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养护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病害,做好养护记录。

3、各村民小组负责本小组范围内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村民做好公路的日常保洁、边沟清理等工作。

三、管理维护资金来源及使用1、管理维护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级补助资金、村集体自筹资金、村民自愿捐款等。

2、设立专门的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

3、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人员工资、养护工具和材料购置、公路病害修复等方面。

四、公路养护标准1、路面保持平整、干净,无杂物、积水、积雪等。

2、路肩整齐、坚实,无杂草、堆积物。

3、边坡稳定,无坍塌、滑坡等现象。

4、边沟排水畅通,无堵塞、淤积。

5、桥梁、涵洞等构造物完好,无损坏、变形。

6、公路标志、标线齐全、清晰。

五、公路巡查制度1、养护管理员每周至少对公路巡查一次,遇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2、巡查内容包括公路路面、路肩、边坡、边沟、桥梁、涵洞等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挖掘公路等行为。

3、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公路养护作业要求1、养护作业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农村公路是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出行的生命线,而其养护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于保护农村公路的安全和可靠性,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养护管理的必要性1. 提高安全性:农村公路是农村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公路开放时间长、车辆流量大,当遇到灾害等不可预测的情况时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养护管理制度的完善将使公路路面平坦、标线清晰、道路标识和路灯设施齐全,从而提高公路的安全性。

2. 延长使用寿命: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与其养护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常常因为外部因素的干扰,如天气、交通负荷等,公路会有不同程度的破损和损坏。

若及时修补,不仅能够补救损坏,而且能够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公路的维修和更换成本。

3. 提高行驶效率:农村交通的发展不仅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同时也是现代化的体现。

完善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提高农民的出行速度,加快农村地区的交通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建立1. 规定养护内容:应根据公路使用情况分别制定必要的保养标准。

通常包括路面维修、水泥路面补救、道路清洗、公路绿化验收等。

2. 建立养护机构:要建立养护机构,加强人员调配,明确岗位职责,统筹协调养护活动,形成一个合作良好、高效专业的团队。

3. 制订养护方案:制订养护方案和计划,并设置养护周期和养护流程等,以便实现养护责任的完成。

4. 建立档案:将相关资料、保养记录等保存起来,以便跟踪了解公路日常维护情况及有关责任情况的记录保存。

5. 配备设施:为养护及修筑操作方便,应配备一些特殊设备,比如固定落脚辊、打气机、推土机等。

同时在道路管理方面也需要支持,提供更多的设施资源,如停车场、电话、服务设施等。

三、养护管理的实施1. 周期性检查:定期检查农村公路及各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一旦出现等干扰,及时补救。

2. 外观和路面的维护:对于路面进行必要的维护,如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洗、排水处理与补救,并检查路面标识及道路检修等工作。

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县道日常养护管理,确保县道安全、畅通、舒适,提高县道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养护范围与责任1. 养护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县道,包括县道干线、县道支线、县道联络线及县道联络线上的桥梁、隧道等设施。

2. 养护责任:县道日常养护工作由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具体责任如下:(1)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县道养护规划,并组织实施;(2)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县道养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县道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4)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县道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5)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县道养护设备的购置、维修和管理。

三、养护内容与标准1. 养护内容:(1)路面养护:包括路面清扫、路面坑槽修补、路面裂缝修补、路面标线刷新等;(2)路肩养护:包括路肩绿化、路肩清扫、路肩修复等;(3)桥梁养护:包括桥梁检查、桥梁维修、桥梁防腐蚀等;(4)隧道养护:包括隧道检查、隧道维修、隧道通风等;(5)交通设施养护: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2. 养护标准:(1)路面: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槽、裂缝,标线清晰;(2)路肩:保持路肩整洁,绿化带内无杂草,路肩无破损;(3)桥梁:保持桥梁结构完好,无安全隐患,桥梁设施齐全;(4)隧道:保持隧道内通风良好,照明设施齐全,隧道内无安全隐患;(5)交通设施:保持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完好,无损坏。

四、养护程序与要求1. 养护程序:(1)制定养护计划:根据养护内容和标准,制定年度养护计划;(2)组织实施:按照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作;(3)监督检查: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养护质量;(4)验收评定:对养护工程进行验收评定,确保养护质量符合标准。

2. 养护要求:(1)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技能;(2)养护设备应满足养护工作的需要,保持良好状态;(3)养护材料应选用合格产品,确保养护质量;(4)养护作业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小康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北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指未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通乡、通村的所有硬化(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乡村公路及碎(砾)石路面的低等级公路。

第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贯彻"依靠群众"、"自力更生"、"民办公助"、"自修自养"、"确保长效"的原则,做到有路必修,建路必养、安全便捷、确保畅通。

第五条。

养护管理工作应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加强科学管理,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增加养护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工作职责第六条。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县政府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具体项目计划的审核,负责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农村公路养护责任状,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工作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地方道路养护管理所,所长由各乡(镇)主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并设专职路政协管员1名,组成相对稳定、独立的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主管部门抓好路政管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具体工作由乡(镇)地方道路养护管理所履行。

其职责是: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工作;拟定、上报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养护情况,并建立乡村公路养护台状。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为了保障公路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养护管理职责1. 养护部门1.1. 养护部门负责制定养护计划和方案,组织养护工作的实施。

1.2. 养护部门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和修复公路的损坏部分。

1.3. 养护部门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和工期,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公路管理单位2.1. 公路管理单位负责协调养护部门和相关单位,保障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公路管理单位负责对养护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养护工作流程1. 养护计划制定1.1. 养护部门按照公路使用状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养护计划。

1.2. 养护计划应包括计划工程量、工期、预算等内容,报送公路管理单位审批。

2. 巡查与发现问题2.1. 养护部门定期巡查公路,及时发现道路损坏、设施故障等问题并记录。

2.2. 养护部门应设立投诉反馈机制,接受公民、企事业单位的维修需求和投诉。

3. 问题汇总与分析3.1. 养护部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确定养护需求的优先级。

3.2. 养护部门按照问题优先级制定养护方案,包括人力、物资、设备等资源的调配。

4. 养护工作实施4.1. 养护部门按照养护方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养护施工。

4.2. 养护工作应注意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5. 工作评价与总结5.1. 公路管理单位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及时反馈养护部门。

5.2. 养护部门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工作总结,并不断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四、养护工作标准1. 养护质量标准1.1. 养护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1.2. 养护后的公路应具有良好的平整度、耐久性和防滑性等。

2. 养护安全标准2.1. 养护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施工安全管理。

2.2. 养护部门应对养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农村公路管护制度

农村公路管护制度

农村公路管护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管护工作,提高公路使用效率,保障农村交通畅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二、职责与范围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护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路面保洁、路肩维护、桥涵检查、安全设施维护等。

3.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组织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活动。

三、管护标准与要求1.农村公路路面应保持平整、洁净,无明显坑洼和破损。

路肩应保持平整、顺直,无杂草、垃圾等杂物。

2.桥涵应定期检查,确保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完好无损,标识标牌清晰、完好。

3.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标识标牌应清晰、完好,交通信号灯应正常工作。

4.绿化工作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绿化带应保持整洁、美观。

四、管护措施与制度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护队伍,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2.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查记录。

3.严格落实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标准,确保管护效果符合要求。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5.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管护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管护人员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监督与考核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2.乡(镇)人民政府应定期对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工作。

3.村民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村民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4.对于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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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要求保洁公司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

对保洁公司要求如下: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

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所在交所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所在交管所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交管所汇报。

10、完成交管所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各保洁公司管理好所属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确保施工安全,具体如下: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3、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

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4、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过陡要系安全绳索。

清除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5、台风、暴雨、冰冻、雷雨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6、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

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7、在山岭陡坡地段,如果用手拉送料时,要有二人同时操作。

上坡前拉后推,下坡前顶后拉慢行。

8、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9、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四、合同制度1、公路保洁公司签订合同期为一年。

2、劳动报酬:经检查合格者按合同给予拨款。

3、对保洁公司管理较差者,交管所建议并汇同公路处协商有权予以辞退,并不再续签订合同。

五、资金使用制度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3、上年度养护资金余额滚动下年度养护资金内使用。

六、检查制度1、公路处与交管所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所辖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并评分,并且交管所负责所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及考核。

2、公路处与交管所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年度对全乡农村公路大检查各一次。

3、随时接受县交通局等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某县农村公路养护科二0一0年三月六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网,下同)、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其他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

县道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筹集渠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二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章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十三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设置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 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

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二) 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三) 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四) 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五) 负责对下级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 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二) 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 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

(四) 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

(五) 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六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桥梁养护工程师的具体资格条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持证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并核发上岗证。

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经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

第四章桥梁检查与评定第十八条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

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以查清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九条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

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更新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

第二十条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

其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特殊结构桥梁应每年一次。

第二十一条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

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判定。

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

桥梁的特殊检查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

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

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第二十三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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