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办法

宁波市北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推行《宁波市北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宁波市北仑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的养护和大中修管理,建立健全公正的检查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农村公路养护及大中修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我区农村公路养护和大中修工程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指导思想】

实践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公路工作方针,坚持养护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公路全面养护及大中修管理工作,努力构筑“畅、洁、绿、美、安、优”的公路交通环境。

第三条【考核组织机构】

北仑区交通局成立北仑区农村公路管理考核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农村公路管养科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办公室、管养科、财务科、公路管理段养护股、路政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相关负责人。日常工作由局农村公路管养科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检查方案,按方案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大中修等专项及农村公路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检查,提出考评意见及资金奖罚、补助方案,通报考评结果。

第四条【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区公路管理段及各乡镇(街道)养护站。

第五条【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宁波市北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宁波市北仑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宁波市北仑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技术要求》

第六条【检查范围】

北仑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列入养护计划的所有农村公路。

第七条【检查项目】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及路政外业管理)、农村公路专项工程管理(含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绿色通道)、农村公路综合管理。

第八条【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两类,一类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每年检查6次,该项年终考评得分将作为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拨付依据。

第二类为综合考评,内容含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专项工程管理、农村公路综合管理三项,年度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年检查2次,其中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占40%,专项工程管理、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各占30%,年度考核分将作为拨付专项补助的依据。

第九条【检查及评分办法】

一、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

1、养护等级分类:

根据公路性质和在路网中的不同作用将养护等级按不同要求分为二类(详见附表1)。

2、检查时间及方法:

检查分季度检查及年中检查、年末检查三类,季度检查为不定期抽查,检查组织部门在检查前一天通知相关考核人员进行检查,每季度一次;年中检查固定在6月份第二个星期;年末检查固定在12月份第二个星期。每次按50%频率随机抽查公路管理段负责管养的县道公路;其它乡镇(街道)养护站负责管养的乡村道也按50%频率进行抽检。

3、评分方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年中检查及年末检查各占总分的30%,季度检查各占总分的10%,再进行考核单位的年末总评。在重大活动及检查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20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局在检查中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作业。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 理办法

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舒适、畅通、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充分调动全体养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养护管理办法,给全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路养护资源集中优势,养护所根据布局《公路养护中心站加道班组建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组大分小,推向市场、分流人员、提高效益,先试后推”的通知,我公司正在进行对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的组建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化管理,调动广大养护职工的积极性,明确岗位分工,强化职工责任意识,弘扬公路人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按劳取酬的基本原则。 3、使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职工合法收入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 2、实行计划经济,责任包干的运行方式。 3、采取丽、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方式。 4、严格执行制度管理。 三、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1、设立1个养护中心站加6个道班;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粟山道班,资江道班,资洲道班,陈家桥道班,石桥道班,交通流理观测站。 2、中心站养护站站长由养护所聘任,站员由站长组合。站长为第一责任人。道班不另设班长,班员由养护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班分段。负责制划分保养责任人,养护所明确监管单位负责人,设置路段责任公示牌,建立公路养护责任台帐。 3、中心站长聘任有效期为1年,在聘任期,如不能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或管理混乱,不能胜任站长工作的养护所随时解聘;站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站长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4、道班保养责任人不能完成责任段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监管责任人,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5、解聘人员都按待岗人员对待。解聘人员要求上岗工作的,必须书面申请,由养护所根据本人申请态度,可安排或不安排。 6、养护所管理人员实行分片监管责任人,分管该片的管理人员负责对该片各责任段的任务下达和验收,负责督促各责任段的任务完成。 7、人员分工。 (1)所长负责养护所的全面工作,主抓日常养护工作安排,工作协调生产任务完成的落实等等。 副所长李爱彩负责日常养护方面的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长沙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长交办[2009]173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和对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绿化和灾害性防治、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及路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市农村公路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县乡科。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核分五个方面:养护质量考评(40分)、养护规章制度(10分)、养护工程管理(20分)、资金和计划管理(15分)、路政管理(15分)。 第二章养护质量考评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文明路)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及其他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按照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评定分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况评定县、乡道以优良率为考核指标,村道以好路率为考核指标。市级实行目标考核,县级实行量化考核。 一、各县(市)、区按要求上报公路技术状况自检评定表(5分) 二、县道和乡道按优良率评定(25分) 三、村道按好路率评定(10分) 县乡道优良率低于目标值不得分,达目标值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村道达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年终优良率抽查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级下降的,每发现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确保本级农村公路优良率目标值全面完成。 第三章养护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对机构级别、人员编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01,3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作业内容参见附录~具体划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 1 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八条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经营企业应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十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2 第十一条对于公路养护的中修和大修工程,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公路改建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对修复、增设、绿化等专项工程~应根据工程量、规模大小~分别按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以确保养护工程实施路段的行车安全。车辆不能通行的路段必须修建临时便道或便桥,并做好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工作。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1、道班管理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六项管理制度 ②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严守纪律,遵守公司下发的作息时间规定工作制度, ③切实加强道班管理,结合道班工作量大,要求高等特点,各中心及作业点要按公司定编人员在岗上班,禁止请临时工替代本人上班,一经发现有此情况,除本人按旷工处理外,并将扣除主任当月岗位津贴。 2、请消假制度: ①各中心主任必须加强组织观念,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抓好全面工作,不得擅自离开中心和离开工作岗位,各养护中心主任有事离队和休假必须向公司养护科负责人请假,各中心及作业点的养护工作人员有事离队必须向本中心或作业点的负责人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队和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队和休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旷工论处,除按规定扣罚工资外,还须向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②职工休礼拜原则上经队长批准同意方可休假,但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凡职工休礼拜两天内只须队里审批,超过两天以上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职工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回队上班时,必须做到”召之即回”。 ③职工请事假和病假一律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休假,其中请病假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意见,否则不予批准,所有请假人员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将相关手续留存队里,未经同意擅自离队休假和休假期间要求归队上班而无故不归队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相关进行严肃处理。 ④各中心及各作业点,需严格考勤制度,认真抓好职工的出工出勤工作管理,科学并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保证足够人员上路作业。 3、舆论宣传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要有以路为业,以队为家的事业心,加大对公路养护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 ②各养护中心每月不得少于6篇通讯报道稿件,各作业点每月不得少于2篇通讯报道稿件。 4、卫生制度:各中心及作业点要保持良好的庭院卫生环境以及职工的室内卫生,在生活卫生以及作息时间上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三产生产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作业点要加大力度积极对外拓展第三产业,对外创收,以弥补养护经费不足。 ②全体职工充分发扬养护职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克服困难,所有大中修工程及简单的维修工程必须自己完成。 感谢您的阅读!

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XX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质量,保障公路建设成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级公路、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涵洞、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管理养护是指公路的日常维护,附属设施管护,受灾工程恢复,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工程,道路安全维护及路产路权保护等。 第四条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包括路基、路面、边沟、边坡、桥梁、涵洞及其他辅助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破坏,公民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养护机制。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及所

属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共同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养护计划及大中修方案,争取上级资金,协助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公路管理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全县县道及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的管养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按照批复的计划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对乡村道公路养护业务的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初步勘测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管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资料汇总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应建立相关机构,健全相关制度,明确人员和责任,强化对辖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乡镇交通管理站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具体工作,保护好受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上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站亭站台、防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受县路政大队的委托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维护好路产路权。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受县交管所、海事处委托配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 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 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第十四条文字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印刷、填写,影像资料应刻录光盘,单独存放。 第十五条各级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及省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养护内业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十六条各市应对档案盒样式、封面题名、卷脊题名、档号分类等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集中存放,便于查阅。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专门档案室存放。 第十七条内业资料保存期限按照本办法附件内容执行。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经各市公路局批准,并执行申请-核查-批复-销毁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常用表格式样

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二OO一年十二月

一、学习制度 1、积极响应党中央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公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刻苦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做知识型的新一代养路工人。 2、县公路局在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下达各养护站执行。每年可在适当的时间由县公路局根据学习计划出题对职工进行考查,以督促学习正常开展并检验学习效果。 3、每月组织职工进行两次学习,学习由养护站站长主持并由记录员做好记录。 4、集中学习应进行考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除因公出差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二、劳动考勤制度 1、实行人员考勤制度,逐日填写考勤表并存放在学习室内,以便监督和检查。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职工请一天以内的事假由站长批准,三天以内由县局工务股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和婚、丧、产、探亲假由县局批准。按审批程序逐级由有关负责人签字生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岗者,不论何种原因均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后应按时销假,不得无故

超假;若在请假期间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及患有各种疾病需请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当天经站及县局批准签字生效。 3、节假日实行轮休制,一般应在当月休完。 4、养护生产实行定额管理、量化考核。路肩、边沟、路面清扫等作业项目要责任到人。实行个人劳动报酬与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 5、考勤必须认真负责,做到真实、及时、准确。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养护站站长责任。 三、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生产检查验收采取岗位工人自检,站长、安全质检员、记录员验收的方式进行,并自觉接受上级养护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检查验收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4、不合格工程项目,必须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未经检验合格的养护作业项目不予结算。因未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5、养护站应按定额、质量标准坚持每天检查生产成绩,量验数量和计算实际工效,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以备核查和结算,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公路养护大道班管理办法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局关于 养护道班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我辖区公路养护特点及交通局要求,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公路局2012年公路养护及小修计划》完成了大道班的组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养护工效、降低成本,规范养护道班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科学养护力度,提高养护质量,保证道班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要与公路局签定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及养护考核目标。 (2)班长在每月25日前制定出下月生产计划,并报工务科进行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班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班员,养护生产任务并组织实施。 (4)道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 2、劳动用工制度 (1)道班临工由班长聘用,人数及人员需求必须满足公路局标准。(2)受聘职工要与公路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书的

内容规定。 (3)班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和待遇。 (4)班长辞退、裁减职工,须报公路局批准。 3、道路巡查制度 (1)班长必须对所养路段每日巡查一次。 (2)在巡查过程中根据路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3)在特殊天气(下雨、沙尘、下雪)过程结束后必须及时对所养护路段进行巡查一次,发现影响安全或中断交通时,班长应安排道班职工及时设置警示或绕行标志,并上报告公路局。 (4)坚持对危险路段的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4、道班劳动纪律 (1)道班员工要服从班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不准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违者班长可根据局要求给予训诫或罚款。(2)上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干私活,如发现,班长可根据情节给予训诫、罚款或停工处理。 (3)对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无理取闹者可处以200—500元罚款,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解聘。解聘后原有道班职工单位不再安排工作,作待岗处理,不发给生活费,外聘人员立即辞退。(4)以上各条如班长没有发现,而是工务科或交通局检查发现,不但处罚本人,还要处罚班长。如道班长带头违犯,将给予重罚。(5)道班员工对所受处罚有异议的,可向监管、督查人员进行反映,由监管、督查人员进行裁决。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22号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1月11日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

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机制。 第五条鼓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第二章养护资金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地市、县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资金(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的基数和增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秭归县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切实延长公路使用年限,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宜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秭归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及相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农村公路是指秭归县行政区域内的并纳入统计年报内县道(县公路管理段列养的路线除外)、乡道(县公路管理段列养的路线除外)和村道。 第三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管养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及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小修保养、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大中修工程、水毁抢修、公路绿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由交通局、财政局、农路办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在次季度的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按该年度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加权计算,各季度考核得分占年度考核得分的比例,第一、二、四季度分别为20%,第三季度为40%。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由基数定额和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数定额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公里每年2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6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200元。考核奖励具体标准为:县道养护质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500元,“良好”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200元,“合格”的每公里每年奖励600元,“不合格”的只给予基数部分补助;乡道养护质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公里每年奖励400元,“良好”的每公里每年奖励200元,“合格”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00元,“不合格”的只给予基数部分补助;村道养护质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每公里每年奖励200元;“良好”的每公里每年奖励100元;“合格”的每公里每年奖励80元;“不合格”的只给予基数部分补助。基数定额经费当年四季度拨付,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次年一季度拨付。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采用分项计分办法,具体评分内容分八个方面:即管理机构及职责、路产路权维护、路面养护、路基养护、桥涵养护、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绿化管养、安全生产。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10分 要求: (1)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2分 (2)养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2分

公路养护制度

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保洁公司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 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对保洁公司要求如下: 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 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 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 时 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所在交所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 造 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所在交管所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 病 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 品、 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交管所汇报。 10、完成交管所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各保洁公司管理好所属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确保施工安全,具体如下: 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3、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

第四养护工区养护道班管理办法根据我辖区公路养护特点及公路局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公路养护及小修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养护道班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养护工效、降低成本,规范养护道班管理,加大科学养护力度,保证道班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养路员工创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护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要与工区签定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及养护考核目标。 (2)班长在每月检查验收时(21-24日)制定出下月生产计划,并经由养路股进行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安排生产任务。 (3)班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班员,合理安排养护生产任务并组织实施。 (4)道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认真、规范、准确,如发现内业填写存在错误,并屡次指正后没有更改,工区可对道班统计员酌情进行处罚。 道班班长岗位责任 1、积极组织本班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单位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

2、合理制定每日或每周的养路生产计划。并逐日或逐项将生产任务以任务单形式分解到每个养路职工。 3、逐日或逐项验收养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要积极配合工区质检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作为路段养护承包方,班长要组织落实工区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5、搞好本班职工的团结,利用工余时间积极开办第三产业,改善道班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 6、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和本班职工一起参加生产劳动。 7、及时总结在养护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先进事迹。统计员岗位责任 1、认真落实道班承包计划,做到报账及时,准确无误。 2、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账目公开,民主理财,对每月、季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全班的统计报表、图标的填写工作。 4、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5、完成班长交办的工作。 机械驾驶员岗位责任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效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全镇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陕西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委会对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岚皋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行政区域内通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第二条、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坚持下列原则; (一)村道、村建、村养、村管民享的原则。 (二)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养护,依法管理。 (三)实行镇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应急抢通与村委会常年养护相强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辖县内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的管理职责包括: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养路宣传,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工作情况。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在村道养护工作中具体职责有以下

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本村辖县内通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并筹措好养护配套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 (二)协助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拟定本村道路养建计划,落实通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 (三)负责本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村道的养护生产和每日上路巡查。 (四)做好村公路季节性养护和整治活动,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和组织安排,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拆迁等涉农问题。 (五)配合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从严审批路边建筑,整治车辆超载。 第五条、村级公路养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标准:保持路面整洁、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保障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构成畅、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采取正确的养护措施,治理村级公路存在的危害和隐患,提高养护工作质量,合理延长使用年限。 (三)对不能适应交通需求的路段和构造物以及沿线设施进行改善和增建,逐步提高村级公路的质量和等级。 (四)建立定期检查村级公里养护质量的制度,加强对村级公路养护工作的检查。定期检查桥梁实际承载能力,保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长沙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文章来源:办公室发布日期:2011-08-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长交办[2009]173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和对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绿化和灾害性防治、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及路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市农村公路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县乡科。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核分五个方面:养护质量考评(40分)、养护规章制度(10分)、养护工程管理(20分)、资金和计划管理(15分)、路政管理(15分)。 第二章养护质量考评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文明路)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及其他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按照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评定分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况评定县、乡道以优良率为考核指标,村道以好路率为考核指标。市级实行目标考核,县级实行量化考核。 一、各县(市)、区按要求上报公路技术状况自检评定表(5分) 二、县道和乡道按优良率评定(25分) 三、村道按好路率评定(10分) 县乡道优良率低于目标值不得分,达目标值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村道达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年终优良率抽查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级下降的,每发现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确保本级农村公路优良率目标值全面完成。 第三章养护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对机构级别、人员编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养护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草稿) 总 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建、养”并重,强化管 理,深化改革, 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 保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以及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绿化工程经常 处于完好状态, 逐步实施公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 化的养护管理, 确保公路“畅、安、舒、美”科学有效的行使公路行业 管理和监督职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 1公路养护领导岗位职责 (1)遵守执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 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2)组织养护职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 (3)做好每月路况自查自评工作,对公路养护应做到勤保养、勤检查, 发现问题及向养护科及监理汇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积极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 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7)协助执法部门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

1.1. 2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施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检查、监督班组执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 1. 3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验收生产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养护作业质量查评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1. 4巡查抢修管理制度 (1)养护单位负责每天按要求频率对公路进行巡查,必要时,养护科也可要求增加巡查路况次数,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巡查到位,其他发现公路险情的,要及时报告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由巡查人员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记录当天巡查人员或发生路障的时间、地点和清理险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加公路巡查次数,雨(雪) 停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强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观察公路绿化、水沟和危险路段,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养护科、监理报告, 施工单位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遇到重大的公路险情,如山泥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统堵塞、 雪阻、大树被风吹倒、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堵塞等,要第一时间上报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并迅速调动机械车辆,组织员工赶往现场,全力抢修。 (5)清除路障要注意安全,要划定警界线,有专人在现场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动用机械清除路障,要有足够的人员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对公路抢修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不能保障公路畅通,导致公路交通严重堵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的处理, 追究其责任。 2.1. 1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桥梁(涵、隧道)的定期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35344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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