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工作要求资料

合集下载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该办法,我委现印发《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等15份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不发纸质版,请在认监委网站下载,网址:WWW.CNCA.GOV.CN),相关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使用要求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7:检验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公示表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表(略)国家认监委2015年7月31日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一、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公正实施,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资质认定工作中获得的信息依法进行保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订本要求。

二、本要求规定了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应遵循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方面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的所有活动。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应充分体现和保证资质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无论其规模、隶属关系、经济状况如何,均可申请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工作要求

资质认定工作要求
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要求
国家计量认证石油评审组
2015年9月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一、关于证书有效期的规定
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八、关于能力验证的规定
3.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 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
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九 、申请书的主要变化
增加了5个附表
附表6: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审批表 附表7: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
第六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4. 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包含以下内容:本机构完整准确 的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名称、五
星标识。“专用章”形状通常为圆形。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5.“专用章”式样要经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批准,式样变更也要经过法人或授权法人批准。 6.丢失检验检测专用章,单位要及时声明作废。
18. 管理评审程序。
第三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十二、新准则中明确要求建立的程序文件
19. 使用适合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 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 准备。 20. 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
第三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十二、新准则中明确要求建立的程序文件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二:点 三十二分。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药检所“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资料整理

药检所“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资料整理

( 上接第 5 页) 7 5 合 成标 准不 确定 度 的有效 自由度 u( cD)
= 。。
=k ‘ ( p D)
=k ‘ ( p D) =1 9 ×0 0 =0 0 D .6 .2 。4 7 测量不 确定 度 的报 告与 表示
焦度计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为 :
4 标 准不确 定 度汇 总表 ( 见表 3 )
表 3
作者简 介:孙菊波 ,女 ,工程师 。工作 单位 :内蒙古 包头市 产品质 量计
量检测所 。通讯地址 :04 3 10 0内蒙古包头市青 山区钢铁 大街 3 4号 。 孙 涌波 ,内蒙古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 包头 0 4 3 ) 10 0 。 收稿时间:2 0 —0 —2 08 2 5
药检 所 “ 实验 室资 质 认定 ” 工作 的资 料 整 理
T eI si t f rDrgC nr l “h b r tr nel e c h n t ue o a o t t o teLa oaoyI tl g n e i
Re o n z s’ t e W o k Da a Co c g i e ’ h r t mpia i n l to
( )建立规章制度 ,严格借阅手续。 3
4 应 注意 结合药 检所 的特 点收 集
合理缺项 :主要有这几个 方面。①是 独立法人 单
位 ;② 检验标 准没 有非 标 ;③人 员都 是在 编职 工 。
标准品指定由中检所供应。 实验室的管理不仅要严格按照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 审准则》办事 ,还要遵守行业内上一级药检所 的要求管
邓 葛峰

吴 莹
( 山市药品检验所 ,安徽 黄山 2 5 0 ) 黄 4 0 0

资质证明材料

资质证明材料

资质证明材料1. 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各行各业都有一定的门槛和规范要求,以确保从业者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专业知识,保障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而为了证明自己符合相关要求,从业者通常需要提供一系列资质证明材料,以便获得相应的执照、资格认证或者参与相关项目的资格。

资质证明材料是指从业者为了证明自己具备相关资质而提交的各种文件、证书和报告。

这些材料通常需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培训经历、专业技能证书、项目经验等内容,以全面展示个人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2. 资质证明材料的种类资质证明材料的种类多种多样,不同行业和职业有不同的要求。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资质证明材料。

2.1 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资质证明材料之一。

它详细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和专长等内容。

通过个人简历,从业者可以清晰地展示自己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

2.2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是证明个人受过一定教育培训的重要证明材料。

它们通常由教育机构颁发,反映了个人的学习成果和学术水平。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能够证明从业者具备一定的学识基础,是很多行业和职业的基本要求。

2.3 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是由相关机构或认证机构颁发的专业技能认证证书。

它们可以证明从业者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表明其在该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

举例来说,如在信息技术领域,从业者可能持有微软认证、思科认证等专业技能证书。

2.4 项目经验报告项目经验报告是一种详细描述个人在特定项目中从事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的文档。

通过项目经验报告,从业者可以详细地描述自己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所获得的成果和经验。

项目经验报告能够体现个人的项目管理能力、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5 推荐信推荐信是由他人给予个人的正式书面推荐和评价。

推荐信通常由上级领导、合作伙伴或专业导师等给出,并对个人的能力、工作态度、职业成就等进行客观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一、前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是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正、公开、透明的评审过程而编制的。

本指南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所有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三、术语和定义1.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性能测试、鉴定、认证等活动的机构。

2. 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并颁发相应证书或文件,确认其具有特定领域内从事相关活动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3. 评审:对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和考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决策。

四、基本要求1. 评审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确保申请人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2. 评审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 评审应当注重实际能力和管理水平,而非形式文件和表面现象。

4. 评审应当注重对申请人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其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评审内容1. 法定资质条件:评审人员应当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基本要求。

2. 技术能力条件:评审人员应当核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特定领域内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技术设备、测试方法、技术人员等条件。

3. 管理水平条件:评审人员应当核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特定领域内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管理体系、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条件。

4. 财务状况条件:评审人员应当核查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以确保其能够持续稳定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六、评审程序1. 申请: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交资质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审核: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 现场评审:认证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审,核查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二)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1.实验室认可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没有变化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2)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扩大认可范围时不提供,扩地点和扩技术领域时需提供);3)实验室进行最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初次申请时提交);4)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5)实验室平面图;6)实验室所从事活动的说明,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关系的说明;7)对申请认可的标准/发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8)对申请认可的国外标准的核查情况(包括是否有国外标准、当国外标准未进行翻译时,试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外语理解能力);9)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证明材料);10)对于初次申请认可和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在申请范围内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证据。

11)参加实验间比对的情况(提交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和评价);12)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13)量值溯源的描述(仅申请校准能力认可时的提供);14)申请“能源之星"检测的实验室还应提供“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对应一览表。

15)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2.资质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2)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3)实验室平面图4)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5)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6)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 有无3。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步骤和流程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步骤:1)递交申请资料2)申请资料审查3)接受现场评审4)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流程可以用下述框图表示: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流程图4.实验室认可授权签字人评审要求1)具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对检测/校准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2)与检测/校准技术接触紧密,掌握有关的检测/校准项目限制范围3)熟悉有关检测/校准标准、方法及规程4)有能力对相关检测/校准结果进行评定,了解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5)了解有关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校准的规定,掌握其校准状态6)十分熟悉记录、报告及其核查程序7)了解CMS的认可条件、实验义务及认可标志使用等有关规定5.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评价考核的主要内容1)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2)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利;3)熟悉或掌握检测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4)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5)熟悉检测报告审查签发程序;6)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7)熟悉《实验室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要素及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要素及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要素及要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是否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1.4 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5 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体字部分)进⾏评审。

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评审。

参考⽂件 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的通⽤要求》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的通⽤要求》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86 号局长令)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质技监认实函[2000]046 号)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的通⽤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管理要求 4.1 组织 实验室应依法设⽴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4.1.1 实验室⼀般为独⽴法⼈;⾮独⽴法⼈的实验室需经法⼈授权,能独⽴承担第三⽅公正检验,独⽴对外⾏⽂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帐⽬和独⽴核算。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准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侧》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

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

“记录”与“人员”两个要素在现场评审时涉及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评审。

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实验室应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着手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管理要求的准备成立工作机构为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议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职责等重大事宜的决策,掌握认证工作的进度及运行情况,协调和处理各部门之间的衔接。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

二、确定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拟定计量认证申请项目。

复查认证的单位需统计出复审项目数及扩项项目数。

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试验室要把所有的文件材料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要素的顺序,分门别类清楚存放。

每一类文件要有清晰的标签表明文件与评审要素相关联的名称。

每一类文件的类容要明确对应评审准侧的有关要求。

三、确定人员1、确定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需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并经评审组考核合格报认监委进行最终批准认可,才能在实验室被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报告上签字。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一个实验室至少应有两名授权签字人。

另根据铁路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试验主管也需进行授权考核。

2、明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3、培训与任命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质量,实验室应配备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符合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是为检测一线的业务工作岗位而设置的。

实验室在配备监督人员时,比例应当恰当,应根据检测工作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考虑。

内审员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通常质量监督员和内审员应有任命文件。

四、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1、编制、下发与宣贯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是描述管理体系的一整套文件,编写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生搬硬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检验检测报告和相关宣传资 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不得对资质认定标志 变形使用和误导宣传。 3.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 面左侧页眉处,颜色建议为红、蓝或者黑色。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4.检验检测机构应注重对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的管 理,并保存相关使用记录。 5.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资质认定标志转借或为他 人、其他机构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质认定标 志不得继续使用: (一)检验检测机构破产或停业的 (二)检验检测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检验检测机构被注销资质证书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因违规违法行为被主管部门停 止从业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资质认定标志过程中,有 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 至注销资质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情节严重的将列 入检验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新的评审准则实施的问题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期间复查评审 的机构,原则上按照旧的评审准则执行,如果机 构已经完成了体系文件的转换版工作,也可以按 照新的评审准则实施评审。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上 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 告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
附表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联系人
序号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印章) 日期:
电话/传真 已批准的标准 变更后的标准 (方法)名称、 (方法)名称、 变更内容 编号(含年号) 编号(含年号)
本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
□ 本次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 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 定条件,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2.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在报告封面机构名称位置、 报告结论处、报告的骑缝处加盖。 3.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专用章”管理,建 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用章登记制度,安排专人 负责“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用章记录资料 要存档备案。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4. 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包含以下内容:本机构完 整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名称、五 星标识。“专用章”形状通常为圆形。
是否自我承
签名:
日期:

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
意见:
□ 申请资质认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
织/专家书面审查。
签名:
日期:
资质认定部 门审核意见
(印章) 日期:
九 、申请书的主要变化
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增加了“固定场所产 权/使用权证明文件”(以前是适用时)
附表3:组织机构框图不再要求有独立账号的机 构在空白处加盖有机构名称和开户银行账号的印章
五、关于授权签字人的有关要求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 能力。同等能力包括:
博士毕业,1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硕士毕业,3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本科毕业,5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大专毕业,8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六、关于原始记录和报告保留期限的规定
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各种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保存期限均应不少于6年)
3.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 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或者 比对。
九 、申请书的主要变化
增加了5个附表 附表6: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审批表 附表7: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备案审批表 附表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审批表 附表9:取消检验检测能力审批表 附表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6. 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 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检验检测依据在 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之内的,检验检测报告上可 以不标注(也可以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在检验检 测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得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七、关于能力验证的规定
1.参加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是检 验检测获证机构的义务。 2.资质认定部门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或者比对,应当 尽力通过国家财政提供补贴,减少或者不向检验检 测机构收取费用。严格控制能力验证项目数量,确 保质量,避免随意设置能力验证项目,增加检验检 测机构负担。
八、关于能力验证的规定
三、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5.“专用章”式样要经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批准,式样变更也要经过法人或授权法人批准。 6.丢失检验检测专用章,单位要及时声明作废。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1. 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发证机关核发 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MA图案和资质认 定证书编号组成。
九、申请书的主要变化
附表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增加了“结果确认”一栏,确认意见为“符
合”和“不符合”两种。明确要求机构对仪器设 备检定校准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是否符 合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程源方式由检定、校准、自校准调整为 检定、校准、内部校准。
十、评审报告的主要变化
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表 1.增加了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 国际标准: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 电工委员会)、ITU(国际电信联盟)的标准以及 它们承认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 区域标准:由区域标准化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 标准(包括外国国家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要求
国家计量认证石油评审组 2015年9月
一、关于证书有效期的规定
从2015年8月1日开始,资质认定复查评审或首 次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颁发有效期为6年的资质认 定证书。3年期证书还没有到期的检验检测机构,按 期复查评审。
二、关于新的评审准则实施的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年1月1 日起开始实施。检验检测机构应在2016年1月1日 前完成质量体系文件的转换版工作(提供一套纸 质版和word文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供石油评审组 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